肃州司法局多措并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肃州司法局多措并举助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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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司法局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契机,按照肃州区创建办统一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努力开拓肃州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三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幸福美丽新肃州”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一目标,坚持统一领导和全系统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构建团结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能,将党的民族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通过宣传标语、板报、充实法律图书角等形式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指导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宗教部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推动和考核。

把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发挥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使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民间,解决在萌芽状态。肃州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200个,调解员1879人,积极调处邻里纠纷、征地拆迁、合同纠纷、制种纠纷等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17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299件,调解成功3255件;2018年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2229件,调解成功2208件。

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维护肃州区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满足各族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不断畅通各族群众诉求渠道。截止目前,依托肃州区行政服务大厅、司法所、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6个,重点围绕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等内容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现了法律服务全域覆盖、全面服务。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肃州区 139个行政村(社区),已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建立“法律佑万家”微信群134个。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2个,法律援助联络员达52人。2017年办理各族困难群众援助案件761件;至2018年7月份办理援助案件621件,重点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人群,案件性质主要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赔偿、劳资纠纷、工资待遇、家庭婚姻纠纷等。

肃州区司法局将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有机的融入到社区矫正人员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教育转化工作中,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教育转化“必修课”,提升了重点人员教育转化成效,结合每月一谈话,提升教育转化成效,为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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