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究竟是什麼?

為什麼有人會持刀闖進幼兒園砍殺兒童?為什麼有人會為盜取一枚戒指切下別人的手指?為什麼納粹科學家會在俘虜身上做活體實驗?為什麼有人會忽視其他同類的人性?

在哲學、宗教的思路里,人類的殘酷行為通常被解釋為犯下罪行者的“惡”,但這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惡”的概念只是虛晃一槍、將問題暫時擱置,其實並沒有給出答案。

劍橋大學精神病理學教授西蒙·巴倫-科恩對“惡”進行了系統思考,他藉助科學家擅長的調查、實驗和分析,以“共情腐蝕”取代了“惡”:某個人作惡時,他的共情遭到了腐蝕,共情水平較常人要低很多。但在正常情況下,大多數人的共情水平不會導致極端惡行發生,雖然人們常常會不顧他人的內心感受。

這一替換看似簡單,卻能幫助我們擺脫價值偏見,給出預防惡行發生的思路。它同時提出了更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共情腐蝕”是如何發生的?社會環境會對人的共情水平造成多大的影響?為何同樣遭遇“共情腐蝕”的自閉症患者一般不會作惡?

本期推送,為大家分享西蒙·巴倫-科恩在《惡的科學:論共情與殘酷行為的起源》一書中寫下的講述“惡”的篇章,也許會改變你思考“惡”的方式,甚至會改變你對待“惡”的態度。

“恶”究竟是什么?

“惡”究竟是什麼?

文 | 西蒙·巴倫-科恩

下文摘自《惡的科學:論共情與殘酷行為的起源》

在我7歲大時,父親告訴了我納粹把猶太人做成燈罩的故事。這種話,你聽了一遍就永遠不會忘記。在一個孩子的腦袋裡(對成人也是如此),無論如何也不能將人和燈罩聯想成同一樣東西。他還告訴我,納粹還把猶太人做成肥皂。這聽起來是那麼不可思議,然而卻是真的。我知道我們家就是猶太人,因此覺得這個“把人變成物品”的畫面格外慘痛。

我父親還跟我說到了他從前的一個女朋友,露絲·戈德布拉特,說她的母親就是集中營的倖存者。露絲曾把我父親介紹給她母親認識,父親震驚地發現,這位戈德布拉特太太的雙手是左右顛倒的。納粹的科學家把她的雙手切了下來,對調了左右位置之後再縫回去,於是當她伸出雙手、手掌向下時,她的拇指就靠外側、而小指靠裡。納粹開展了許多“實驗”,這只是其中之一。從這些事裡,我認識到了人性中深藏著一個矛盾—人居然可以把別人當成物品對待。只是我當時還小,年幼的心靈還無法理解這一點。

“恶”究竟是什么?

二戰時期納粹的暴行

許多年後,我成了倫敦聖瑪麗醫院醫學院的一名教師。有一次我去旁聽一個生理學講座,教授講的是人類對溫度的適應。他告訴學生,關於人類對極端低溫的適應,最詳盡數據是由納粹科學家收集的,他們在達豪集中營開展了“浸泡實驗”,把猶太人和其他囚犯放進盛著冰水的桶裡。他們收集了系統性的數據,顯示了人的心率和人在0攝氏度的冰水中浸泡時長之間的相關關係。聽到這個違反道德的研究,我的腦海中再次浮現出了同一個問題:人怎麼可以把其他人當作物品對待呢?面對遭受痛苦的同類,人是怎麼切斷天然的同情心的呢?

這些事例之所以特別使人震驚,是因為它們的主事者都是醫生和科學家(都是我們從小信任的職業),他們擁有良好的教養,卻都參與了違反道德的實驗或手術。我們權且(大度地)假設,這些醫生並不是為表現得殘酷而作出這些行為,他們開展浸泡實驗只是為了增進醫學知識,比方說,船隻在冰冷的海面上失事以後,該如何進一步救助生還的乘客。即便是將可憐的戈德布拉特太太的手左右對調後縫合的納粹醫生,或許也不是(我猜想)為了殘酷而殘酷的,他們或許也是在追隨科學發現的衝動,想找個法子探索顯微外科的極限。

這些科學家一心求知,卻忽略了那些“被試”的人性。說來諷刺,人體科學用“被試”(subject)來描述研究對象,是因為這個詞傳達了對於對象感受的關切。然而實際操作對這些被試的感受,卻是完全不予考慮的。納粹的法律規定了猶太人在基因上就是劣等人種,將猶太人消滅是納粹當時優生學項目的一部分。在這樣的政治框架中,那些醫生甚至可能認為“使用”集中營的囚犯作為醫學研究的“被試”是符合道德的,只要這能為更崇高的利益奉獻知識就行了。

“恶”究竟是什么?

納粹大屠殺中在集中營的無辜人民

至於普通納粹看守的行為,倒確實體現了殘酷本身。可悲的是,這些恐怖的例子要多少有多少,我在這裡只選一個,它來自托馬斯·伯根塔爾的自傳。托馬斯在只有9歲時和幾千名猶太人一同被捕,給押到了奧斯維辛集中營。一次,他不得不目睹一名囚犯被迫絞死自己的朋友,因為那個朋友企圖越獄。一個黨衛軍看守命令這個囚犯把繩索套到朋友脖子上。然而囚犯怎麼也無法遵命,他的雙手因為恐懼和痛苦而劇烈顫抖。

這時他的朋友轉過身來接過繩索,做了一件非凡的事:他吻了吻朋友的手,然後將繩圈套到了自己的脖子上。黨衛軍看守大怒,踢掉了越獄者身下的椅子,絞死了他。

當時9歲的托馬斯和其他獄友看到了越獄者親吻朋友的手的那一幕,他們都為這個簡單的動作感到欣喜,因為它在用無聲的語言說道:“我是不會讓我的朋友被迫殺死我的。”托馬斯在奧斯維辛活了下來(也許是因為父親教會了他在門格勒大夫挑選死亡對象時貼近窩棚站著),並把這個故事寫進了自傳《一個幸運的孩子》(A Lucky Child)裡。當時的環境如此悽慘,朋友間的共情卻表現得如此強烈,同樣強烈的還有那名看守對於共情的匱乏:如果他的目的是懲罰逃犯或者殺雞儆猴,大可以將越獄者槍斃了事。而他居然選擇這種懲罰的形式,大概是他希望這一對朋友都受到折磨吧。

到今天,距我父親向我透露那些人類極端行為已經過去了近50年,我的內心仍被這個簡單的問題佔據:我們該怎麼理解人類的殘酷行為?在有意識的生命裡,我始終在被這個問題摧殘心靈,要寫一本書出來,還有什麼比這更好的理由嗎?還有什麼別的問題能如此牢固地紮根於我的意識之中嗎?我相信它之所以一遍遍地困擾我,是因為“人為什麼會忽視其他同類的人性”這個問題必須得到一個答案,而它又偏偏還沒有答案。至少,那些容易查到的答案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不能使我滿意。假如那些答案已經很充分,我就會覺得問題已經得到回答、爭議已經得到解決,也就不必反反覆覆地不斷想到它了。但是顯然,我還需要更好的答案。

有一個標準的解釋,認為納粹大屠殺(令人悲哀的是,縱觀歷史,放眼全球,這樣的屠殺還曾在許多文化中上演)昭示了人能夠對同類施加的“惡”(evil)。這種“惡”是無法理解的,它是一個無法討論的話題,因為其中蘊含的恐怖如此巨大,沒有語言能夠傳達。這個標準的觀點有許多人主張,“惡”這個概念也常常被用來解釋這類可怕的行為:

為什麼這個犯人會殺死一個無辜的孩子?因為他是惡人;

為什麼這個恐怖分子會用炸彈自殺襲擊?因為她是惡人;

……

然而,當我們審視“惡”這個概念時,就會發現它根本什麼都沒解釋。對一個科學家來說,這當然是完全不夠的。納粹(以及和他們類似的人)的行徑確實可怕到了難以想象的地步,但這並不說明我們就不能再研究人為什麼會做出這樣的行徑,或者只能抬出一個不成為解釋的解釋,比如“這些人就是惡”。

身為科學家,我想理解是什麼讓有些人把同類當成物品來對待。在這本書裡,我將探討人為什麼會殘酷地對待他人,但是我運用的概念不是“惡”,我運用的概念是共情。和“惡”的概念不同,共情是具有解釋效力的。在接下來的章節裡,我就將對共情做一番審視。

把人變成物品

我面對的難題是解釋人何以能對彼此造成極端傷害,同時又不仰仗那個過於簡單的“惡”的概念。讓我們把“惡”替換成“共情腐蝕”(empathy erosion)。共情腐蝕的一個原因是人產生了激烈的情緒,比如強烈的憤恨(resentment)、復仇的慾望、盲目的仇恨,或是保護的衝動。從理論上說,這些都是稍縱即逝的情緒,由它們引起的共情腐蝕也是可逆的。然而還有一些更為持久的心理特徵也可能引起共情腐蝕。

共情腐蝕產生於人把其他人當作了物品,這個洞見至少可以追溯到馬丁·布伯(Martin Buber)。布伯是一位奧地利哲學家,當1933年希特勒掌權,他也辭去了法蘭克福大學的教授席位。布伯寫過一本名著,題為《我與你》。他在書中對比了兩種存在模式,一種是“我—你”模式(你和另一個人產生聯繫,為的就是這聯繫本身),另一種是“我—它”模式(你和一個人或一件物品產生聯繫,為的是利用對方達到某個目的)。他主張用這後一種模式來對待別人是對人的貶低。

“恶”究竟是什么?

納粹集中營的無辜孩子

一旦共情關閉,我們就完全處於“我”的模式了。在這種狀態下,我們只和物品產生聯繫,即使和人產生聯繫也只把對方當作物品。其實大多數人偶爾都會這麼做。我們也許專注自己的工作,完全忘了辦公室外面還有個無家可歸的人。無論這種狀態是暫時的還是永久的,我們身在其中時都見不到“你”—至少見不到一個有著不同想法和感受的你。把其他人當作物品對待,是對另一個人所做的最糟糕的事情之一,因為你忽略了他的主觀體驗、他的想法和感受。

當一個人全神貫注地追求自身的關切,他很可能就會喪失共情。這時,他最好的狀態也不過是沉溺在自己的世界裡,他的行為不會對其他人產生什麼負面的影響。他之所以陷入這種形態,或許是因為經歷了好幾年的怨恨和傷害(這常常是衝突造成的),又或者是因為比較持久的神經病學方面的原因。(有趣的是,在這個一心追求自身目標的過程中,人或許反而會做出一些好事,比如幫助別人之類。但就算他的行為是正面的、有價值的、寶貴的,只要他當時專心致志不想其他,就仍然可以定義為喪失了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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