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能讓上市公司隨意打政策的“擦邊球”

【原創】互動平臺豈是上市公司“自由發揮”之地

(非特別標註,文章皆為譚浩俊原創)

互動平臺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溝通和交流的重要通道之一,也是投資者深入瞭解企業情況、解疑釋惑不可忽視的重要渠道。因此,上市公司在互動平臺上釋放的信息和信號,也須真實、正確、可靠。然而,這些年來部分上市公司在互動平臺上,不時冒出一些不靠譜的信息或說法,有的通過互動平臺頻繁蹭熱點,誤導了投資者。


絕不能讓上市公司隨意打政策的“擦邊球”


比如有家公司不久前在互動平臺上回應投資者稱,室內5G基站已獲得客戶的充分認可,並開始大批量發貨。在公司股票被拉上漲停後,又發佈澄清公告,說公司的小基站暫時尚未應用在5G網絡中,互動平臺上董秘的回覆也隨之被刪除。另有一家公司早些時候在互動平臺上表示,其參股的某公司符合科創板的掛牌條件,遂使公司股票連續拉了4個漲停板。但沒過幾天這家公司卻發佈公告稱,目前科創板具體方案與細則尚未出臺,存在諸多不確定性。

很顯然,這兩家公司在互動平臺的回覆,都在通過蹭熱點誘導投資者,疑點甚多。這樣的行為,可以認為是在發佈錯誤信息甚至虛假信息。尤其讓人不安的是,面對上市公司頻頻通過互動平臺釋放錯誤信號,上市公司相關人員卻似乎都已習以為常。董秘們很清楚,互動平臺並非“信息披露”,本質上和接待投資者來電、來訪一樣,都是非公開交流。可是,上述例子不都涉及公司敏感信息或未公開重大事項嗎?怎麼能視為非公開交流?


絕不能讓上市公司隨意打政策的“擦邊球”


按照相關規定,在互動平臺上,上市公司不能隨便透露應通過正當渠道發佈的信息。否則,就是信息洩漏。上市公司固然不能在互動平臺發佈重要信息和不能披露的信息,但也絕不能在回覆投資人詢問時發佈一些完全子虛烏有的東西。前面所列舉的兩個例子,事實上就是發佈、披露錯誤信息,有誤導投資人之嫌。

按照交易所規定,在互動平臺互動相關信息時,對於觸及信息披露標準的,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披露後,方可通過互動平臺回覆。顯然,投資者並沒有要求上市公司在互動平臺透露必須通過正當渠道發佈的信息或消息,而只是通過互動平臺加強與上市公司的溝通與交流。可見,在互動平臺發佈錯誤的信息或信號,是違反現有規定的,是要受到嚴厲懲罰的。


絕不能讓上市公司隨意打政策的“擦邊球”


問題的關鍵在於,面對一些上市公司在互動平臺上發佈或披露的錯誤信息和信號,迄今還未見有相關公司與人員被處罰。這是理該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加強監管,不僅意味著對上市公司直接行為的監管,還應包括對上市公司間接行為的監管,尤其是互動這樣看起來可以“自由發揮”的場所,絕不能讓上市公司隨意打政策的“擦邊球”。

tanhaojun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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