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制臺、撫臺、藩臺、臬臺、道臺、府臺、縣臺等都指哪些官職?

在明清兩朝,制臺、撫臺、藩臺、臬臺、道臺、府臺、縣臺等並非正式官職名稱,而是官職的別稱或者下屬對上官的尊稱。

(一)制臺即總督,明代始設,初被稱為"總制",故而有"制臺"之譽。總督的正式官銜名稱是"總督**等處地方軍務、糧餉兼巡撫事",最初為中央派遣性質的官員,帶有欽差色彩,後轉為地方實職,成為封疆大吏。在清朝,總督通常兼管數省,同掌政務與軍務,包括、、、、、、、和,此外,還設有、、倉場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在清朝,總督的為,加銜或者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則為,如福建總督姚啟聖,若入閣為殿閣大學士,則為正一品,如兩江總督李鴻章。

清朝制臺、撫臺、藩臺、臬臺、道臺、府臺、縣臺等都指哪些官職?

李鴻章

(二)撫臺即巡撫,明代始設,以"巡行天下,安民"而名。巡撫的正式官銜名稱是"巡撫**等處地方督理營田兼管河道提督軍務"。最初為中央派遣性質的官員,帶有欽差色彩,後轉為地方實職,成為封疆大吏。在清朝,巡撫一般只管轄某一省,側重於民政,為,加兵部右侍郎銜為正二品,雖然職級低於總督,但非總督的屬官,二者處於平等地位,相互監督和審查。

(三)藩臺即布政使,又稱藩司衙門,明代始設,布政使的正式官銜名稱是"**等處承宣布政使司",每省一人,為,掌管一省的財政、民政,為巡撫節制。

(四)臬臺即提刑按察使,宋代演變而來,正三品,地位略次於布政使,主管全省的司法、刑獄、監察和驛傳,為巡撫節制。臬有"法度"之意,《尚書·》曰:"外事,汝陳時臬,司師茲。"故而,按察使被稱為"臬臺"。

(五)道臺即道員,是省(、)與府()之間的地方長官。實際上,道臺不完全具備地方政府性質,不過是省級行政機構的派生物。清初的道員官階不定,十八年(1753年),道員一律定為。道員的職務並不固定,有的道員會被任命成為布政使、按察使的副使。有的則會被任命負責管理專項事務,比如專管糧務的督糧道、專管海關的海關道、管理鹽場的鹽法道。

(六)府臺即知府,知府的正式官銜名稱是"知某府軍府事",主管一府的行政、司法、民生等。在清朝,知府的官階是從四品。

(七)縣臺即知縣,知縣的正式官銜名稱是"知某縣事",主管一縣的行政、司法、民生等。在清朝,知府的官階是正七品。

在清朝,官職分為,由到,共計十八級。其中,分正三品堂上和正三品堂下。正一品至正三品堂上,稱為堂上官。堂下到,稱為堂下官或參上官。其中,制臺、撫臺、藩臺和臬臺是堂上官,道臺、府臺和縣臺是堂下官或參上官。

清朝制臺、撫臺、藩臺、臬臺、道臺、府臺、縣臺等都指哪些官職?

清朝正一品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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