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團回覆深交所問詢函:精簡業務結構有利長遠發展

中證APP訊(記者 萬宇)12月22日,TCL集團(000100)回覆深交所問詢函稱,此次交易的標的資產範圍主要為智能終端及相關配套業務,與公司聚焦半導體顯示及材料的長遠發展戰略不符。交易完成後華星光電將成為上市公司主要經營主體,上市公司繁雜的業務結構將被精簡,形成半導體顯示及材料為核心主業的業務架構,對上市公司的長遠發展有利。

此前,TCL集團公告顯示,公司擬將TCL消費電子、家電等智能終端業務以及相關配套業務從上市公司剝離,TCL集團主業將集中在半導體顯示及材料業務。針對次擬出售的部分標的資產近兩年又一期均實現較高的盈利,如TCL實業的重要子公司TCL電子2017年實現的歸母淨利潤占上市公司歸母淨利潤的30.35%等問題,深交所向TCL集團發出重組問詢函,共計31個問題。

在對深交所問詢函的回覆中,TCL集團表示,此次交易出售盈利資產的原因和必要性有四個方面:一是公司踐行和貫徹既定戰略的重要舉措,交易完成後華星光電將成為上市公司主要經營主體,上市公司繁雜的業務結構將被精簡,形成半導體顯示及材料為核心主業的業務架構;二是此次重組的標的資產所處市場競爭激烈,收入規模大但盈利能力弱,經營前景存在較大不確定性;三是此次出售有助於提升資本配置效率,消除市場拓展的制約因素;四是此次出售有助於改善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增強其持續盈利能力。

TCL集團還表示,公司現有業務涵蓋半導體顯示及材料、智能終端產品和新興業務三個領域。在重組前的上市公司體系內,地方政府、產業資本投資半導體顯示及材料業務進入渠道及退出方式均受到限制。另外,公司既生產半導體顯示產品,又生產下游終端產品,制約了半導體顯示業務拓展下游客戶的能力。上市公司通過本次重組,有利於引入戰略合作方,聚集資源,提高市場競爭力。同時,重組後華星光電可消除其他品牌戰略客戶顧慮,進一步拓展TCL之外的品牌客戶業務,增加外部客戶份額,增強上市公司核心業務的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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