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狗主人是“自我执法”的狗逻辑惯出来的

摘要:舆论围观下,此案定会依法重判重罚,但个案上的判罚没有太大的用,不改变“自我执法”的冲突困境,把狗问题都推给受影响的人自我执法,这样的冲突会无休无止。自我执法,比嗓门,比不讲理,实在不行矛盾激化了,就比拳头,野蛮的丛林法则,谁的拳头硬谁就狠。杭州这起因狗而起的案件,就是这种“自我执法”的逻辑激化的产物。


嚣张狗主人是“自我执法”的狗逻辑惯出来的



吐槽青年出品 曹林|文

遛狗不拴绳,等于狗遛狗。——这句俏皮而解恨的话,最近在微博上传疯了,针对的是近来那条让人义愤填膺的“杭州某狗主人嚣张殴打女人”:杭州徐女士带着6岁的儿子和3岁的女儿在小区散步,一只没栓绳的狗冲过来追着她儿子叫。徐女士护住儿子并用脚驱赶狗,与狗主人金某发生口角,被金某打至手指骨折,全身多处挫伤。就是没人管,就像他的狗没人管一样。让网友拍手称快的是,狗主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刑拘。

网友一边倒地欢呼“拘得好”,都希望徐女士别心软别和解,让打人的多坐几天牢。——一条不算大的新闻,在有些人眼里甚至觉得是鸡毛蒜皮的事,为什么引发如此大的围观?既因为有视频有真相的众目睽睽下,狗主人是那么的嚣张,男人打女人是那么的恶劣,更因为这事儿击中了公众的日常生活痛点:有几个人生活中没遇到过这样乱窜的狗?又有几个人没遇到过这种嚣张的货?平常很多人都忍了,咬牙切齿的忍,这条新闻把人们日常冲突中“只能当孙子”的忍和辱都激发出来了。遛狗不拴绳,等于狗遛狗,说得多好啊。


嚣张狗主人是“自我执法”的狗逻辑惯出来的


网友评论都指向了狗主人的道德问题,痛斥“狗的问题折射出的是人的品行”,坚称“道德是用来约束君子的,对于人渣只能用严法”。“人民微评”也是从道德角度谴责的:遛狗不牵绳,还当着孩子面施暴…所呈现的人性之恶让人无法容忍。不懂节制,败坏道德,就该受道德谴责;无法无天,一再嘲弄法律,就须受法律制裁。狗主人已被刑拘,案件仍待进一步侦办,但总有一些红线不能破,总有一些高压线不能碰,这是底线伦理。——这种道德说教有用吗?我觉得没啥用,打人的那孙子关几天放出来,也许会长点儿教训,可对其他那些“遛狗不牵绳”的狗主人和孙子们,一点用都没有,答案在风中飘荡:关你屁事,关我屁事啊。

如果道德自律和社区自治能解决这种问题的话,为什么每个城市都要出台关于养狗的条例和管理规定呢?因为狗的攻击性及可能引发的冲突,各大城市早都出台了“养犬管理规定”,对养犬有很严苛的要求,从禁养犬区域,到犬的品种身高体长,到养犬条件,到登记证免疫证,到遛狗规定,到遛狗时的装备、时间、禁区,等等,规定得非常具体,也有相应的罚则,小到排便不清除可罚50元,大到没证件的要罚1万元。——当然,规范的不是狗,而是狗主人。我们可能有着世界上最严格的养犬规定,可是,这些严格的规定多大程度上得到了执行?有多少人是严格按照规定养犬的?一个城市中完全合法合规养犬的能有多少?就拿杭州这个打人的狗主人来说,不知道他养的狗有没有经过登记,有没有打相应疫苗,起码他的遛狗行为是违规的。

可我们很少看到这些养狗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什么惩罚,有管理规定,却很少有人把这个管理规定当回事,管理者缺位,很少有人把管理规定落到实处,只能依赖于狗主人的自我约束,还有利益相关方的“自我执法”。——什么叫“自我执法”,就是面对狗问题,只能自己协调自己解决。你的狗影响我了,侵犯我孩子了,吓着我家人了,影响我休息了,怎么办?“这点小事”找管理者至于吗?关键是找谁管理呢?只能自我执法,对方讲理还好,不讲理的话,怎么办?比嗓门,比不讲理,实在不行矛盾激化了,就比拳头,野蛮的丛林法则,谁的拳头硬谁就狠。杭州这起因狗而起的案件,就是这种“自我执法”的逻辑激化的产物。

执法者和管理者是第三方,是协调化解矛盾的,而如果缺乏第三方,自我执法,矛盾很容易走向激化,大打出手,就像这狗主人逻辑一样。这样的冲突不是个案啊,每一个激化成如此极端冲突的个案背后,都有无数庸常的冲突。每天在各大城市因为养狗引发的冲突有多少啊,只不过多数都已经被当成了鸡毛蒜皮的、没有了新闻价值的事。一万个没有新闻价值的小冲突,累积成一个爆炸性的上头条的大头条,这就是一个社会问题上能量累积的新闻效应。

中国很多问题都像这样,有法,有管理规定,却没有执行,都变成了“自我执法”,矛盾由冲突双方自己解决,最终都变成了比下作、比忍耐、比后台、比拳头。施工噪音,没规定没法律吗?谁管呢。女司机被谣言了,没规定没法律吗?最后谁道歉了?还是说这个养狗,管理规定写得很清楚: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几个做到了?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几个做到了?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呵呵。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商业街区、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学校、医院、展览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室等公共场所。——还呵呵。都是自我管理自我执法,有规定却无管理,有标准却得不到执行,“遛狗不拴绳”怎么着?我就不拴绳了,狗主人就是这么惯出来的。

舆论围观下,此案定会依法重判重罚,但个案上的判罚没有太大的用,不改变“自我执法”的冲突困境,把狗问题都推给受影响的人自我执法,这样的冲突会无休无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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