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後來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取保候審後沒事,會有案底嗎?

拆翼雄鷹57943901


簡單的說說吧!

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都是強制措施,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審期間,被羈押人和被取保候審人都是犯罪嫌疑人。

因為證據不足,檢察院不予批捕,刑事拘留期限到期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為監視居住或者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期間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取保候審到期就解除了,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這個案子也就結束了,不算犯罪前科,也就是你說的案底。

如果取保候審期間發現掌握新的證據,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判決之後,就算犯罪前科了。

簡單的一句話,只有經過人民法院判決的才算犯罪前科!

現在案件只是進行時,最終要看結果。

多說一句,現在派出所只開具無犯罪記錄,行政拘留的也沒有什麼影響了。

最好不要違法犯罪,像公檢法這些機關單位還是很在乎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得不償失!

說的不對的地方請海涵,希望能幫到你!

麻煩看到的朋友動動小手,給點鼓勵,謝謝!




阿愣看世界


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名立案偵查,提請逮捕時,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而取保。

首先這句話表達有些問題,在逮捕審查時,檢察院認為證據不足可以作出不予批捕或者退回補充偵查。但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需要在公安機關辦理。

公安機關接到檢察機關不予批捕公文後,一般在24小時之內辦理取保候審手續釋放嫌疑人。但這不以為沒事了。公安機關會依法對證據進行補充,證據充分後,同樣會提起訴訟到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這些證據無法補充,雖然懷疑有罪,但無法獲取證據支撐情況下,案件有可能變成“死案”,而成了所謂“懸案”終止偵查。

不管是那種情況,不會是沒事的結果,都會留下案底。


不一樣的法


不請自來!

前期我已經回答過這個問題。

刑事拘留只是我國刑法中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分為: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那麼如題所問,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

刑事拘留只是公安偵查環節的一種強制措施,用通俗話就是說“進局子”、“進過號子”,這是公安偵查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專業術語就是“犯罪嫌疑人”,接下來就是提請人民檢察院逮捕,如果逮捕,那麼判刑的可能性很大,緊接著就是起訴至人民法院進行開庭審理,人民法院未判刑之前統統稱之為“犯罪嫌疑人”,只有法院判決後才能稱謂“犯人”。

反之,如果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那麼公安機關就在24小時內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案子就有可能是因為證據不足或者其他原因被退回公安機關繼續偵查,那麼釋放就處於兩種可能,一是取保候審,期限為一年,分為“人保”或“財保”,另一種就是監視居住,期限為六個月,如果在此期間案件證據還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那麼到期後就可以接觸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案件也就無法進入訴訟環節,也就是法院判決環節,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明文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這是我國刑事訴訟法確立的一項基本原則,該原則吸收了無罪推定原則的精神,明確規定只有人民法院享有定罪權!

如題,如果沒有法院判決,當然可以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全稱是: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根據公安部明文規定,此證明不對個人出具,由用人單位出具調查公函至公安機關,對公出具!法律也明文規定,對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一律封存!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

珍惜自由生活吧!遠離違法犯罪!





情感四合院


刑事拘留沒有案底,如果取保候審不解除,就有案底,這是我國司法系統的慣常現象。

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嫌疑人,偵查過程中發現證據不足,有可能不被刑事處罰,他們抓住被拘留者急切想脫身的心理,對其取保候審,然後不了了之。

這種情況現實生活中很多,其實被取保候審人員時限到了後,一定要公安機關解除取保候審。

因為取保候審仍然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一種強制措施,意思是你正在由親屬或者其他人為你擔保,暫時改變住所,等候審查。


風嚎777


1、如果最終因證據不足,法院判決無罪,或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或公安決定撤案的,自然沒有案底;

2、如果經補充偵查,證據確實充分的,最終經人民法院的判決,認定為有罪的,那就有了案底。


法律在線詢問


不會有案底,因為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後取保候審,這期間的身份是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滿後解除取保候審了,就不再是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與正常人一樣。

所謂的案底,是指受到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因為證據不足而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所以是沒有任何案底的。


無法奮鬥


簡單點說,被當做嫌疑人逮捕於看守所內,檢察院下起訴,然後到法院判決,有罪就有案底,無罪就沒有,在看守所只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判決下來有罪才是犯人


肆渡赤水


取保候審都是有結果的,不是沒有事是時候還沒有到。


鐵腿


我這樣問你,如果今後工作中發現了你在這起作案中的證據會不會起訴?答案是肯定吧,哪麼說有案底沒有呢?

人家只是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是說沒有證據沒有事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