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最多效力過兩隻球隊的NBA巨星更容易被人們認可,你怎麼看?

男舍六零五


為了迎合題主的觀點,我們試著在第一時間想到那些被稱為巨星甚至是超級巨星的球員:喬丹、科比、鄧肯、諾維斯基、賈巴爾、卡爾-馬龍、奧拉朱旺等等。在他們身上的確有一個相同點:那就是他們所效力過的球隊的數量不會超過兩支!可是,真的是因為他們效力過的球隊少,所以他們更容易被認可嗎?

或許你忘了身高只1.83米的艾佛森?還是在聯盟吞噬其他中鋒的巨無霸奧尼爾你選擇視而不見?或者說你對現在剛剛加入個人第三支球隊的詹姆斯心存偏見?也或者你覺得凱文-加內特從來都不是一個可以和諾維斯基以及鄧肯相比較的大前鋒?如果你的回答都是“不”的話,那麼,你應該知道,上面說的這些可都是至少在三支球隊效力過啊!難道,你覺得這些球員還沒有得到球迷的認可嗎?

所以,能不能被球迷認可,是不是更容易被球迷認可和效力過幾支球隊沒有任何關係!上個賽季選擇退役的前雷霆球員尼克-科裡森在從超音速時期就在俄克拉荷馬效力,14個賽季過去了,你覺得他和杜蘭特誰更能被球迷認可呢?(當然,杜蘭特目前也僅僅只效力過兩支球隊而已)

真正迫使球迷更容易認可的,只有實力!

和波波維奇漸行漸遠的萊昂納德,起初也只是一介“武夫”,說難聽點,也就是一個升級版的鮑文。可是,人家依靠自己的努力和身體優勢,硬是從角色球員成為了球隊老大,甚至成為了聯盟頂級球員。這和他在不在一支球隊效力有關係嗎?哪怕他明年夏天選擇離開多倫多,我想他的實力和歷史地位也不會因為加入了第三支球隊而下降。同樣的,庫裡雖是勇士隊的非賣品,但是如果他選擇離開勇士,那麼他的成就和榮譽也不會因為他加入其它球隊而被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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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蔣球


其實問這個問題的球迷肯定是看到NBA歷史上偉大球星都比較多效力兩支球隊或者以上。他們認為效力兩支球隊才能提現他們帶隊能力,其實事實可能並非這樣。

NBA歷史公認前十的超級巨星是喬丹,魔術師,張伯倫,天勾,拉塞爾,伯德,詹姆斯,鄧肯,奧尼爾,科比。在這10人中只有科比,伯德,魔術師,鄧肯,拉塞爾是一直效力一支球隊的,這僅僅是十人中的情況,在NBA年年轉回的情況下能一直在一支球隊幾乎很難很難,現役中僅僅只有老司機在一支球隊效力超過10年。

所以在NBA歷史上能在一支球隊效力的球員少之又少,在大範圍內自然球星更多了。所以就產生了效力兩支球隊的球星更多更讓人信服。

但是我們換個角度看的話,生涯只效力一支球隊的球員幾乎都是超級巨星,最差也是這支球隊的靈魂人物,比如說雷霆的莫里森。

能在一支球隊效力一生是一個球員所追求的,如果不是因為利益或者榮譽,誰會願意到處奔波尼?

附上歷史上只在一支球隊15年以上的球員:科比,鄧肯,吉諾比利,斯托克頓。


小豬說籃球


讓我想想你在諷刺誰?

人們喜不喜歡一個球星是主觀上的,你可以一個球星的球風飄逸不飄逸而喜不喜歡他,也可以因為他的某些行為(抱團、投敵)而厭惡他,但是其實這些都是球迷的主觀意願,球星有自己的權利選擇利己的選擇,他覺得追逐戒指重要就去找給力的幫手,覺得錢重要就追逐金錢,覺得轉會能達成目標就轉會。



然而能獲得更多人喜愛認可的球星,除了本身的硬實力外,身上的榮譽也是十分重要的,這是評判江湖地位的最重要的標準。



榮譽有含金量高低之分,重要的榮譽有總冠軍、fmvp、MVP、得分王、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這些等等。



很多球迷對杜蘭特加盟勇士走艱難的路、詹姆斯熱火抱團所不齒,有的人覺得庫裡才是勇士老大那杜蘭特只是過來打工的,但是真正拿出榮譽論地位的時候是杜蘭特勝。(圖為美網友評選球星曆史地位排名)


后街靚仔


的確,長期效力於一支球隊的巨星,讓人感覺到的是一種忠誠度,像科比,像諾維斯基,但如今越來越商業化的聯盟,球員和球隊雙向選擇性會更強,讓我們一起討論一下!


事實上,即使是名人堂的巨星,也有不少生涯末期顛沛流離,奧尼爾生涯去了6支隊伍,艾弗森去了4支隊伍,麥迪去了6支隊伍……隨著聯盟越來越商業化,球隊的老闆更多的追求利益,讓這個聯盟的忠誠度大大降低,帕特萊利可以交易隊魂韋德,馬刺交易了帕克……這時候我們不能去要求球員應該保持忠誠度,因為他們對於球隊也是弱者,所以隨著聯盟的發展,也許你很難再去看到一個球員在一支隊伍效力長達十幾年,甚至是二十年!


巨星評判的標準也是不斷變化的,而唯一不變的是他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對聯盟對籃球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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