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男方父母對這套房屋有沒有繼承權?

放縱3


大實話:父母、配偶,子女都屬於第一繼承人,父母可以繼承一定的份額。

雖然我們經常會說媳婦兒嫁到了婆家那就是一家人了,誠然,如果沒有發生財產糾紛那確實表面看上去就是一家人,但是,當婆家和媳婦兒有了財產糾紛時,一家人那就要變成兩家人了。故事大概是這樣子的,丈夫小王和妻子小李結婚兩年,但是因為工作忙一直沒有生育子女,不過小兩口也是憑藉自己的努力買了房子。

然而,不幸的是,前一段時間小王出差期間發生車禍死亡,料理完小王的後事以後,妻子表示要改嫁。然而小王的父母認為,雖然房子是婚後所購買,但是,自己的兒子顯然是主要貢獻者,因此房子應該歸老兩口所有,於是便和兒媳婦兒就房產的歸屬問題發生了分歧。

其實這件事也很簡單,我們只需要搞明白兩個基本點:

1、房子到底是屬於誰的財產

2、小王的遺產應該由誰來繼承

首先,就房產的歸屬問題來說,既然已經很明確了房子是小兩口婚後購買所得,無論是小王出錢多,還是小李出錢少,那麼這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這跟誰出錢多少沒關係,說現實一點,哪怕買房子這個錢都是小王出的,妻子沒拿一分錢,但是,只要房子是婚後購買所得,那小李就佔有一半。畢竟,無論是從法律角度還是從現實角度來說,小王和小李是一家人,自己家的財產,小李當然有權利擁有。

因此,就單單從這個角度來說,其實這個房產只有一半是歸死去的小王,而另一半是歸妻子小李的,就算是小王的父母要繼承,那也只能是從兒子小王的一半里面進行繼承。

當我們明白了小王的遺產只有一半房產的時候,那麼就可以說另一個問題了,那就是遺產的繼承問題。從法律上來說,在這件事中,妻子小李和小王的父母都是第一繼承人,擁有平等的繼承權。理論上來說,是應該這三個人把屬於小王的那一半房產均分的,也就是說,到最後妻子能夠拿到房產總額的三分之二,小王的父母能夠拿到三分之一。

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說小王生前曾經立過遺囑,明確表示自己的一半房產歸誰,那麼這個小王的這一半就可以歸誰。不過,鑑於小王是突發意外死亡,一般也就不存在什麼立遺囑的事情了。所以,即便是小李要改嫁,也不影響分房產。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謝謝提問!

回覆如下:

1、婚後夫妻共同出資購置1套房。因此,

該房是:夫妻共同財產。析產如下:

a、妻子應得房屋產權50%。

b、丈夫應得房屋產權50%。

2、丈夫死亡。財產分配執行措施如下:

a、妻子的50%房屋產權歸妻子所有。

b、丈夫應得的50%房屋產權,為:遺產。

3、遺產繼承順序。

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

夫妻婚姻期間沒有生育:子女。剩下:

法定繼承權人:妻子、丈夫的父母。

4、遺產繼承執行措施:

a、妻子在該房屋已有50%使用權,解決了丈夫去世後的居住困難問題。

b、父母繼承兒子房屋遺產25%。妻子應繼承丈夫遺產25%:父母為長輩優先使用兒媳應繼承丈夫遺產的25%房屋,作為兒媳支付父母的贍養費。父母年老去世日,該50℅房屋遺產由兒媳繼承。


黃金時代當家


當然有,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這點法律知識還是知道的。

我的看法



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夫妻婚後買房,每人佔有房屋50%的產權

丈夫死後,妻子,丈夫的父親,丈夫的母親,這三人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在丈夫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沒有都有繼承丈夫生前財產的權利,一般是進行平分策略。也就是說妻子,丈夫的父親,丈夫的母親每個人都可以繼承丈夫財產的三分之一。

那麼該房子的產權最終會是妻子有用六分之四,丈夫的父母各有用六分之一。如果妻子想要完全擁有這套房子,可以和丈夫的父母商量買下他們的產權。

當然要繼承他人的財產就必須繼他人的債務,別想著只佔好處。


農村大學生


毫無疑問,肯定有!男方父母擁有房產三分之一份額,女方擁有三分之二份額。如何算,往下看:


1,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除外: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父母出資且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並明確表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予的,屬於被贈予人個人財產。

從題主的描述中,並沒有這樣的情形,所以房產應該是夫妻共同所買,那麼就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約定的,各自擁有一般的財產份額。

2,繼承法規定,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共同的繼承份額。

那麼,在此事件中,夫妻購買的房產,一半份額屬於妻子的財產,另一半份額屬於丈夫的財產。丈夫去世後,其財產份額就發生繼承。

由於沒有子女,丈夫的1/2房產份額就需要分成三份,配偶和父母每人一份。

那麼,此時,丈夫的父母擁有1/3財產份額(1/6+1/6),妻子擁有房產的2/3份額(1/6+1/2)。


齊小天法律諮詢


當然有。

該套房子為夫妻婚後買的,一般來說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有面有沒有丈夫的名字,他都有一半的房產份額,也就是該房產原來妻子擁有1/2,丈夫擁有1/2。

當丈夫在車禍中不幸死亡後,就涉及到丈夫擁有的該房產1/2產權的繼承問題。依照我國的《繼承法》,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且依照該法在沒有特別約時,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平等地享有法定繼承權力。

這就是說,丈夫擁有的該房產1/2的產權由妻子、孩子(本案例中未生育,因而沒有孩子)、丈夫父母平均享有。因本案例中有妻子、父親、母親共3人,他們各得丈夫名下1/2房產的1/3,即該房產的1/6。

最後,妻子共享有該房產的1/2+1/6=2/3,男方父親和母親各得該房產的1/6。

即男方父母是有這套房子的繼承權的。當然實際案例中,如果男方父母年齡已經很大(喪失勞動能力)、生病而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很可能還因為其提起一部分贍養費而在房產份額的獲得上有一定的政策傾斜和照顧,最後適當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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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歸讀


從提問者的口吻來看,這應當是女方在發問。死者已逝,面對遺產,雙方估計已到兵刃相見的地步了!

在此案中,除非男子生前立下遺囑,一旦發生身故,所有遺產全部留給妻子,否則的話,不論男方父母有沒有為這套房子掏過一分錢,他們都有繼承權,這是法律明確規定,誰也無法改變的事實。

下面的討論僅限於丈夫沒有留有遺囑的情況。

父母出資購房

這也分兩種情況:

1、父母贈與給小夫妻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此套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兩人享有同等的份額,各佔50%。

丈夫身故後,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由於夫妻倆沒有子女,那麼由妻子、父母三人共同繼承。根據該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那麼丈夫享有的50%份額的房產,由三人平均分配,每人獲得整個房產六分之一,妻子加上原有的50%的份額,總共享有整個房產三分之二的份額,男方父母共同享有三分之一的份額。

2、父母只贈與給男方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此房產只歸男方所有。根據上述同樣的道理,男方去世後,房產由妻子、父母三人平等繼承,最終妻子享有三分之一份額,父母享有三分之二的份額。

小夫妻出資購買

這個毫無疑問,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書面約定房產歸某一方所有,如果約定歸女方所有,那麼男方父母無繼承權;如果約定歸男方所有,那麼仍然由三方共同繼承。

如果沒有單獨約定,那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上述“1、父母贈與給小夫妻”的原則進行繼承。


打虎拍蠅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鍾延成律師:男方父母是否享有繼承權,以及財產的份額分配,首先需要考量該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分析:

1、案涉房產系男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比如案涉房屋雖然系婚後購買取得,但是登記在男方一個人名下,且所有的出資款均來源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或者由男方父母出全資為男方購買的,這時候這個資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男方去世之後,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父母和配偶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額。

2、案涉房屋系女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比如案涉房屋雖然系婚後購買,但是登記在女方一個人名下,且所有的出資款均來源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或者由女方父母出全資為男方購買的,這時候這個資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原則上男方父母對案涉房屋不享有繼承權。

3、案涉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繼承。這種情況比較多,如不存在上述所講的特殊情況,一般法院會先將案涉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男方所享有的二分之一發生繼承,那麼男方父母各享有六分之一份額,配偶享有三份之二份額。


南京律師鍾延成


當然有了。

根據你的描述這套房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比如,就拿這套房子100萬來說吧!有50萬是屬於男方的。

那現在男方死亡,這50萬就變成遺產,那麼他的合法繼承人均可以繼承(前提是沒有遺囑啊)。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 父母 子女。那現在女方、男方父母均可以繼承,也就是說男方父母可以繼承50/3×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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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夫人


這個問題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和法定繼承的競合問題,在現實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見的,下面我就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

夫妻共同財產

首先,這套房屋是夫妻雙方在婚後共同購買的,因此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對這套房屋是共同共有狀態,並不涉及份額的劃分。如題目中所述,丈夫不幸身亡,這個時候就涉及到他的遺產分配了,所以這套房屋也就有了劃分份額的必要。如果他們沒有特別約定,這套房屋夫妻雙方各佔一半,即這套房屋的一半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另一半屬於丈夫的遺產。

法定繼承

如果丈夫沒有訂立遺囑,那麼他的遺產分配就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進行處理。

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在本案中,由於他們尚無子女,因此他的遺產由妻子和父母平均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具體分配方式

綜上所述,這套房屋的50%份額作為丈夫的遺產,由他的妻子、父親和母親平均分配,即他們三人各自分得這套房屋50%的三分之一。

由於妻子本來就佔有這套房屋的50%的份額,再加上從丈夫遺產中分得的1/6的份額,她總共佔有這套房屋2/3的份額。


冰焰


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男方父母對這套房屋有沒有繼承權?

回答是肯定的,男方父母對這套房屋有繼承權。

夫妻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各佔1/2,丈夫至於這套房產,具有1/2的產權。丈夫去世後,男方父母,子女以及妻子有共同的繼承權,繼承不分先後。夫妻二人沒有生育,那麼丈夫的1/2產權,妻子男方父母三個人,有共同的繼承權。



如夫妻雙方共同房產價值180萬。妻子首先分得房產,90萬。丈夫的二分之一即九十萬,有妻子和丈夫的父母共同繼承。也就是三人平分各得30萬。那麼財產分配為120萬,男方父母各得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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