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哪些行為會被浸豬籠,如何看待這種處罰方式?

報應兒


浸豬籠是封建時代的一種私刑。就是將犯罪之人放進豬籠裡,在豬籠的開口處捆上繩索吊起來,放到到湖江河裡淹浸。罪行輕者讓犯人的頭部露出水面,浸泡若干時辰;而重罪者就埋沒至頂,直到淹浸至死。

什麼是豬籠呢?在民間,為方便運輸豬。人們用竹篾紮成一個呈圓柱呈作網狀的籠子,籠口比較大,一端開口。豬一旦進了這個籠子,基本上就任人宰割而動彈不得了。

那麼在封建時代,究竟會有哪些行為會被浸豬籠呢?一般來講犯下幾個罪行,是要實施浸豬籠這個私刑的:

一、如果一個女子在婚前或是在婚後期間,有失女貞。她的丈夫有權將她浸豬籠。

二、如果發現女子和其他男子有不正當男女關係,或者女子揹著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與其他男人私通。那麼知情人就有義務向族長報知。一旦被捉了個現行,或者是確認成為事實。那麼這對私通的男女就會受到私刑的處罰。男的一般會被村中青壯年亂棒打死,女的則會被放進豬籠扔入河中淹死。

三、做賊偷盜。如果有偷盜被捉住,即使是男子,也逃脫不了被浸豬籠的命運。


一般來講,浸豬籠的私刑大都是用於女方偷情,不守婦道。因為在浸豬籠的過程中,受刑人在水中由於生理作用,不得不張開大口拼命吞嚥,這時大量的水被吸進胃、肺及氣管中,導致受刑人在水中嘔吐、咳嗽,肺及氣管分泌大量濃鼻涕,大小便失禁,飽嘗難以名狀的痛苦,不斷死去活來。以達到懲戒的效果。

在廣東梅縣隆文鎮巖前村有一個綠窟潭,專家在深潛勘探時,在水深46米處竟然發現有1 0多具被鐵鏈鎖頸捆手的人體骸骨。經過現場查驗後初步判斷這些人體骸骨屬清末民初時期留下。

那這些人為什麼在綠窟潭底呢?又為何鐵鏈鎖頸捆手呢?也有專家推測,這些人都是被浸豬籠死在這裡的。當地村民也證實道:在巖前村及周邊村莊,凡是李姓宗族眾有違反鄉規民約的。例如村婦不守婦道、村中男子做賊偷盜等,都有可能被鎖上鐵鏈裝入竹編"豬籠"投入綠窟潭中沉入水中斃命,這種刑罰為當時最嚴厲的私刑。


為什麼會產生“浸豬籠”這種殘酷的私刑呢?據恆實推測有幾種原因:

一、 在封建社會,人們普遍都有命運輪迴的思想。浸豬籠也就是詛咒被浸的男女永世如牲畜一般,即使是再世投胎也做不得人。
二、在封建社會,一般村中人家都會養一、兩頭豬在家,以備過年食用。因此就地取材,尋常見的豬籠困縛人也很經濟實用。(也有人說豬籠應該是竹籠,隨著大家慢慢傳播,也就變成了豬籠。)。抓住犯奸作科之人,情急之下找個豬籠困住,一方面能讓犯罪之人動彈不得,另一方面在心理上也極大羞辱了犯罪之人。

在封建社會,說白了就是“人治社會”。那些有權有勢的人操縱著生殺大權。在民間也有無數私刑來隨意處置治下百姓。例如“浸豬籠”這種毫無人性的私刑也就應運而生。而這種“人治社會”,很容易造成各地各施各法,全國沒有統一的執法標準,形成社會的分裂、不完整。而在新社會“法制社會”中,“浸豬籠”這種愚昧粗暴的私刑,就已沒有任何存在的理由,悄聲退下了舞臺,消失在歷史長河中了......



恆實說


浸豬籠,本名浸竹籠,是古代沉水刑罰中的一種。

古代很早就有沉水的刑罰。比如著名的西門豹治鄴的故事中,西門豹就是將巫婆給沉入江水中。

在漢魏南北朝時期,如果有人利用巫蠱之術害人,就會被綁上黑山羊拖著一條公狗一起沉入深淵之中。

浸豬籠之刑最早源自唐朝末年,有一個節度使叫做李福,他鎮守南梁州時有一批官宦子弟為非作歹,欺凌良善。李福到任之後就將這幫傢伙全部抓起來,裝入一個大竹籠中,沉入漢江。

李福宣佈:這幫傢伙作惡太多,我要讓他們死後也永遠被困在牢籠之中。

浸竹籠最早的用意:讓死者在死後依然受困,永世不得超生。

之後,這種浸竹籠的方法在江南廣為流傳。江南地區宗族勢力強大,許多家族為了懲戒族中一些不肖子弟,或者是做了傷風敗俗,比如偷情,出軌,扒灰等事情,就會被投入竹籠,沉入河水中活活淹死。

明朝大儒王陽明早年被貶,暫居杭州時,忽然從京城來了兩個軍校,將他帶走,要將他浸竹籠。後來,王陽明實力跳繩,竟然從竹籠中逃脫,後來才有龍場悟道,平定寧王的壯舉。

沉水的刑罰歷代不絕。到近現代,比如抗日戰爭時期,日寇入侵南京,就曾經將大量南京市民趕入江水之中活活淹死,若不從命就用機槍掃射。其殘酷冷血令人髮指。


葉之秋


“依法治國”是世界上很多國家都奉行的治國準則,其實依法治國早在我國古代就有了類似的案例,在戰國時期,還形成了一個學說叫法家。秦國的商鞅就是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正是在他的改革下,秦國國力迅速提升,最終橫掃了六國,首次統一全中國。

除了國家層面上的依法治國外,民間也受其影響,紛紛用條例、規章制度來約束人們的行為,比如族規就是約束自己家族的人員,家規約束的是自己家裡人。還有一種處罰方式,也許大家都聽過,那就是浸豬籠。

浸豬籠是我國古代的一種處罰方式,因為滅絕人性,現在早已廢除。豬籠就是裝豬的籠子,是由竹子編制而成,圓筒狀。人們通常會將豬裝在籠子中抬走,也就是說,豬籠一開始是用來運送豬的工具。

浸豬籠這種懲罰方式在古代通常被運用在女性身上。我們都知道,古代婦女要恪守婦道,不得做出違背婦道的事情,尤其是與其他男子私通,是不守婦道的最大表現。而女子不守婦道,民間自然會有相關的規矩來懲罰她,浸豬籠就是一種常見的懲罰不守婦道的女子的處罰方式。

浸豬籠通常由家族中年老的長者來主持,將不守婦道的女子裝入豬籠中,用繩索吊起來,抬至水邊浸入水中。如果罪行比較輕的話,則是將頭部露出,不會要了性命。如果情節嚴重者,則整個身子都沉入水中,活生生淹死,手段極其殘忍。

為什麼古人會用浸豬籠來處罰不守婦道的女子呢?

豬籠本來是裝豬的籠子,將人裝入其中,代表著這個被裝入豬籠中的人罪大惡極,禽獸到連畜生都不如。既在明面上懲罰了不守婦道的女子,同時也在精神上摧毀了她們的尊嚴,讓其與豬並列,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懲罰。

當然,男女私通的事情雙方都不可饒恕,懲罰女子是用浸豬籠的方式,而懲罰男子的手段更簡單粗暴,用亂棒活活打死。


歷史風雲閣閣主


私通,婚外情按族規家規沉豬籠。那只是歷史,放在現在是追求真正的愛情。因現代社會進步了,婦女徹底翻身解放了。


毛圪瘩5


我從公理上說:一夥子人用私刑平私憤是不對的。我不是聖人,我絕對反對私刑。中國是一箇中央集權制度的國家,什麼佛法、道法、其他宗教法、包括家法,族法、都是不合法的。古代對法律明知故犯.都是在一部分人優勢存在下耍混蛋,亂用私刑的後果很嚴重,如果某些小人得志.做出缺德事還以為自己在做好事呢!我們所有人都有可能犯錯誤,得罪一些人,為一點小事就致人死地太不應該了。


耶穌小安


出軌,通姦,謀殺親夫等,是情節嚴重才會使用的處罰,專對不守婦道、淫亂、惡毒的女人使用的私刑,一般是公開執行,由村長或者族長主持,執行之前需要通報官府,也有執行之後才通報官府的。


四夕成羅


私奔,身體髮膚受於父母,哪由得自己做主。那個時代就這樣,因為這是反大眾的,別說古代,30年前你未婚先孕都是被人指手畫腳。慢慢就進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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