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你拿著我的押金 請你“別把我賣了”

ofo你拿著我的押金 請你“別把我賣了”

“感謝ofo,拿著我的押金把我賣了,讓我體會到什麼是別人把你賣了,還在幫別人數錢。”一位ofo的用戶說。互聯網公司的未解之謎之一,是ofo到底是不是還活著?作為共享單車的最早發起者,ofo的估值一度超過200億人民幣,如今卻風雨飄搖。11月14日,ofo創始人戴威說:“ofo不會倒閉,其他都有可能。”確實都有可能,誰能想到共享單車企業為了自救,會讓網貸平臺接盤自己的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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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部分ofo用戶在App裡看到一則通知:99元押金用戶一鍵升級為PPmoney的新用戶後,可實現永久免押金騎行,還可在PPmoney享受出借福利。選擇升級的用戶會進入PPmoney的用戶註冊流程,提交身份信息並綁定銀行卡。

按照ofo的說法,這是ofo與PPmoney之間的創新合作,用戶在被充分告知授權內容後,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自行選擇是否參與活動,該活動是在合規前提下的正常市場合作,不存在“ofo部分用戶押金轉成P2P類投資”的說法。但從公佈的操作規則來看,就是ofo用戶在PPmoney開立賬戶,押金成為其首次投資的資金。

今年6月開始,網貸行業連續數月出現爆雷潮,市場信心開始斷崖式滑坡,當投資人紛紛捂緊錢袋子時,ofo卻將自己的用戶推向了網貸平臺。

根據公開信息,PPmoney是2012年成立在廣州的理財平臺,運營主體是萬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8月,PPmoney的母公司萬惠金科借殼天銳科技登陸新三板,3個月後,將PPmoney的運營主體萬惠投資裝入掛牌公司,但掛牌新三板兩年後,因為政策原因,PPmoney於2017年底摘牌。當網貸平臺在監管+爆雷潮的雙重壓力下,獲客成本變高時,擁有流量入口但深陷退款風波的ofo成為其選擇的合作伙伴,畢竟100元一個的獲客成本,對網貸平臺而言,是“白菜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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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皆是自救,任人魚肉的卻是用戶,兩者合作當天即陷入輿論風波,ofo隨後發佈公告,活動暫時下線處理,上線時間另行通知。合作雖已下線,整件事情依然值得回味——用戶信息與押金,是否是互聯網企業想動就能動?互聯網企業對數據的使用底線在哪裡?

在此次事件的前幾天,人們還在討論谷歌退出歐盟的原因,其中給谷歌等互聯網公司添堵的原因之一,是歐盟今年5月通過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令》(GDPR)。根據GDPR的規定,企業在收集、存儲、使用個人信息上要取得用戶的同意,用戶對自己的個人數據有絕對的掌控權。比如,用戶可以限制企業對個人數據的使用,企業也不能代理授權,就算用戶將自己的信息授權給了平臺A,平臺A也不能將信息直接授權給平臺B。當初簽訂的用戶協議必須規定授權哪些內容,未明確的內容等於沒授權。對於互聯網科技企業而言,也許GDPR限制了企業創新,限制了企業向歐盟用戶提供服務,但從個人用戶角度而言,這是對個人隱私信息的保護。

如果將ofo與PPmoney的合作放在GDPR之下,結果可想而知。現在,越來越多的服務和產品圍繞用戶數據建立,用戶數據被過度使用是老生常談的問題。這些問題,不是企業用一句“創新合作”“服務升級”就可以搪塞的。

ofo與PPmoney合作中,另一個值得回味的事情是用戶的押金去哪了?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出臺《關於鼓勵和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實行專款專用。但不管是ofo還是本報不久前剛剛報道的享騎,當用戶押金想退卻沒法退的時候,顯然意味著企業並未對用戶押金,實行專款專用,無數用戶面臨的是,無車可騎,無錢可退。

資本呼嘯而來,生造出一個“新四大發明”,卻裹挾著更多人的押金,消失在看不見的“黑洞”中。

也許ofo想通過與網貸平臺的合作,緩解資金鍊上的壓力,但互聯網企業即使自救也應自重,拿著用戶的押金也就算了,可別再把他們“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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