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判決後公司仍不執行理賠,除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外還有什麼好辦法?

中國微創客第一群群主


  由於公司非法裁員我申請了勞動仲裁,裁決書判公司給我違約金和三個月的最低保障工資,公司不執行我去法院強制執行由於今年公司沒有和我續簽合同我能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時再要求公司給我這沒簽合同的半年期間的雙倍工資嗎? 勞動仲裁勝訴後,勞動者可以攜帶生效的裁決書到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執行費,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給申請人);

  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

  4、需要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複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講法講理


我用親身經歷告訴你:

首先,公司是和你拖時間,公司非常清楚:仲裁不服,去法院訴訟,明知道是自己敗訴,但是經過一審加二審的“太極”,再加上你申請執行,公司不配合,再玩會“太極”,可以拖二年到二年半的時間。公司這樣做的目的有二個,一是“拖累你”,二是給其他在職員工看。

其次,走到仲裁這一步,一般都是雙方談崩了,雙方已有一些牴觸情緒了。我的建議是再交流,也許各退一步,真會海闊天空,因為時間就是成本。通常,試用期內不籤勞動合同、沒有辦“五險一金”,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最有效;至於離職提前一個月通知問題,辭退老員工補償問題,技術人員離職有關培訓費問題,最後仲裁都是因為“金額多少”原因。交流時,既要以法律為依據,也要考慮你在職期間,為公司創造價值多少問題,對雙方都公平就行。

再次,仲裁下來,公司不執行,且開始上訴後的“太極”期內,交流還無果。那就是正義何時兌現的問題。可以尋找對方的“弱點”,必要時“點穴”;也可以在對方搞促銷活動,年會或招商會時,將真相讓更多的知道。這樣,經營正常的公司就主動與你協調了,公司知道上訴也是敗訴,之所以還上訴,那是在“解氣”。


紅藍推演


其實有些勞動仲裁是看人說事的,對待農民工可殘了


農民工在維權


要求追加利息和精神損失費


靈咒865


只有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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