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以個人名義借錢,妻子是否要共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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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覃紅嬌根據多年的法律實踐經驗來直接解答這個問題:

結婚後,丈夫用個人名義借的錢,需不需要其實來共同償還?

根據最新的司法解釋規定,要看借款的用途是什麼。如果這個借款它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就由丈夫自己還,如果借款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那麼妻子需要共同來償還。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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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


丈夫以個人名義借錢,妻子是否要共同償還?

不太懂具體法律,只能從常理角度上去分析問題。

如果丈夫個人借錢是為了賭博、包小三、吃喝玩樂等一些個人行為造成的債務,妻子沒有義務償還。

如果在妻子知情的情況下,丈夫個人借錢用於生意虧損而造成的債務,那麼就要共同承擔償還義務。

總之,無論是什麼原因引起的債務,丈夫是自己最親的人,如若相愛,幫他還也是幫自己的家庭,他的債也是你的債,他的財產也是你的財產,不應分清彼此,患難與共,才能見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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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很難區分,即使你真不知道,但是婚姻存在,借錢的目的是為了用於家庭,個人名義也就沒有意義,肯定要共同負擔償還後果,你說不知道,很難被認可,在道義上來說,這樣躲避債務也不厚道,以後也會影響你的信益,畢竟債主的錢也不是風颳來的,希望你能夠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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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以個人名義借錢,妻子需要對兩個事進行舉證,第一,沒有用作家庭間生活品質的改善。第二,確認自己並不知曉這一債務的來源。滿足上述兩點,不知情一方不用對此債務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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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私下借過來的錢要看他的用途。如果用在家庭上,如裝修,改善生話品質,醫病等正當的事情上,就要分擔。如果是用來賭搏,嫖娼等非正當的方面,妻子也不知情,那麼妻子就沒有共同償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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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妻子知情用在家庭生活上,我認為應該由夫妻雙方償還。


磚頭哥隊長


如果是花在共同生活上是有義務一起還的。如果能證明他借錢並不是花在你們共同生活中,而是花在不知名的用途上,那麼老公那部分可以還,老婆可以不還的。


晶晶育兒小助手


要看妻子對此債務事後是否追認,用於家庭生活的算共同債務,需要債權人舉證。

如果此債務妻子沒有簽字也沒有事後追認,並且不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不屬於共同債務,不需要承擔。


肥兔兔912


其實看以什麼名義借的錢,如果是工作或者是必須的,夫妻本是一體。該一起承擔就一起承擔,不太主張夫妻資產分開使用,如果是不學無術,用來吃喝玩樂的就讓他自己承擔,漲點教訓


給予他幸福0217


首先是看借的這筆錢妻子知不知情,如果不知道,那就不用還,

然後也要看這筆錢是用來幹嘛了,是否是為了改善家庭生活,如果是單獨為了自己消費,那也不用妻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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