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臺房產稅,不管城市、農村,只要是住房就該一起收稅嗎?

球玉跪拜球王


房價的升跌是由供需關係決定的。

一個公民,購買一套房產,已經支付了國家70年的土地使用稅,然後拿到房產證,這個房產證就是雙方(國家和個人)70年的契約,在這70年裡面,大家都有權利和義務。

關於徵收房產稅,現階段來說,本質就是違背了這份契約。打個比喻,你買了一張高鐵票,要從廣州到北京,這張票就是鐵路公司和乘客的契約,如果半路上,坐車的人多了,於是車長要大家必須補票價才可以繼續前行,不然就扔大家下車。

一個公民買了房子就是上車,70年是房子所在土地使用期,房價就是票價,你買票上車,去到半路,人家說你還要補票才能繼續用,你會怎麼想呢?起碼土地提供者就已經違背了賣地時候的契約。

房價的升跌是供求關係決定而不是稅費決定的,所有的稅負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每一個國家都有宏觀稅負的底線(總稅收和國家GDP的比值)。大家可以看看美國的房價,徵收了200多年的地產稅,房價一直就和通脹率相當一直在上升,而不是因為有房地產稅而下降。

既然房地產稅無法改變房產的價格,那麼徵稅的目地和意義是什麼呢?納稅人交稅,也要明明白白,美國的房地產稅就是用於區域市政配套的支出。

再說,國內的房地產稅不是沒有,而是1次收了70年的稅,如果再加徵收房產稅,更加說不過去。

有網友留言,說徵房地產稅是無辦法中的辦法,沒錯,那是在現行土地出讓制度下想出來的辦法(不一定有效)。制度決定結果,房地產土地的招拍掛制度,決定了現在房地產行業發展的現狀(高房價),真要改善這種現狀,讓大家都居有其所,應該首先檢討土地制度(房價土建成本固定,真正大頭在土地成本),然後從土地制度改革入手,而不是讓土地獲利者增加獲利去解決問題。

國內土地拍賣的制度是借鑑香港的土地出讓制度,香港的土地制度造成了香港的高房價,土地制度是原因,而房價的高低就是結果。要改變房價的現狀,需要改變現行的土地制度,例如借鑑新加坡的房產發展模式。切實地解決人們不同的居住需求。






菜頭演故事


中國目前的房地產已處於一個兩難的境地:釆用行政手段來干預房價,雖然能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卻容易使房地產市場疲軟,需求不旺。不干預吧,房價過快上漲,長期而往必有崩盤的風險。徵收房產稅,看似是唯一能使房地產健康發展的手段。如何徵稅,按人均面積或擁有的套數來徵?如果按人均面積來徵收,現在很多單親低收入家庭如何操作?只有按戶均擁有的套數和該住宅在當地是否屬於豪宅來徵收。徵收應該以年率來算,如果一次性徵收,恐推廣不開還有副作用。這個範圍徵收的都是屬於有錢簇,對社會安定影響不大,也能給地方政府開闢了一個新的稅收來源,緘少對土地財政的過度依賴。

中國目前已錯過了最佳的房產稅徵收點,只有循序漸進地推行房產稅,讓地方政府試著過勒緊褲腰帶的生活,逐步降低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減少對房地產市場人為的干預,房地產市場才能迴歸理性健康。


專利居入


房產稅是財產稅,只要是合法房產就應該徵稅。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有很多問題。

首先農村房屋、小產權房沒有進行不動產登記,沒有辦法徵稅。其次農村房屋的價值如何評估也是一個問題。還有農民的收入水平比較低,徵稅能不能收上來也是一個問題,可能收的錢還不夠徵稅成本。所以對農村房屋徵收房產稅基本上很難實現。

對城市房產徵收房產稅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城市房產有房改房、軍產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商品房、共有產權房等等,並且城市之間的房價差距非常大,所以問題也很複雜!要不要給每人或每個家庭一定的免稅範圍?眾說紛紜!所以房產稅的推出還有一個很漫長的過程。

個人認為2020年前不會推出房產稅,房產稅會首先在一二線城市或熱點城市推開,並且稅率不會太高。可能是目前上海和重慶模式的綜合,稅率0.5-1.5%之間,基數按市場評估價的70%左右,出租房屋按租賃收入12%徵稅。考慮到社會穩定和徵稅難度,農村房產不會在房產稅的快樂範圍,城市房產只要是面對商業運營房、高端房、高收入群體,多套房,住宅的出租收入徵稅,多套房買賣過戶時徵稅等。


太陽島728


你們以為房產稅出臺就買得起房麼?太天真了,你們知道在國外因為房產稅被從城市擠走的可都是窮人,比如說一個貧窮社區,房價估值50w,每年地價5000塊,你擔負的起,後來社區裡面老舊超市商場被收購後建立了星巴克,普拉提,健身會館等等還翻新了幾個公寓,一個大型養老機構入駐推高了當地房價,那麼房產稅是由當地政府評估你房價的,評估值上漲為100w,你當年的地稅就是10000塊,明年有可能上漲到200w,你就需要付費給政府2w,你收入沒增加的情況下每年需要多付出15000,你支付不起政府就有理由拍賣你的房產,當然你可以賣掉獲利,但是隻要有買賣政府就有稅收,然而你只能離開這個社區,因為你無法承擔上漲帶來的稅負,那麼這個社區配套的醫院,學校等等都和你沒關係,你能去哪裡居住呢?只能是更差的社區,學校更加不好,配套更次,一點點城市中心區域,有好的學校,醫院,各種完善的配套設施,更多的警力,更安全的環境,更多的富人,而窮人只能在城市的邊緣,和一些更窮的人在一起,享受著更差的治安,更差的環境,附近沒有好的醫院,沒有大的超市,附近各種暴力事件,搶劫,強姦,偷盜,殺人,毒品氾濫,成群不上學的孩子。更加破爛的住宅,到處是垃圾,廢棄的工廠,無法保證質量的飲用水。或者離開這個城市,但是每個城市都是這樣的。我說的有可能是危言聳聽但是你們看美國的很多城市不是這樣的嗎?


諾達西爾


房產稅是以城市的房屋為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已經徵收了30多年了。

《房產稅暫行條例》1986年制定,2011年修訂,之所以公眾一直沒有概念,是由於個人所有非營業房產免徵房產稅,不是說不能徵,而是免徵。企業一直在交房產稅的。現在熱議的叫做房地產稅,由於是新稅種,按照稅收法定原則必須由人大立法,涉及到土地出讓金和房產稅的整合,以及免徵額度的制定,都是沒那麼容易出臺的。另外由於農村的房屋更多被看成是福利性質的身份權利,基本上不存在徵收的可能。

更關鍵的,房產稅也好,房地產稅也好,都和房價的升降無關。你看重慶和上海試點個人徵收房產稅,對房價有影響麼?房價上漲最直接的推手是貨幣,短期看貨幣,中期看供給,長期看人口還是真理。由於長期人口的變化,房價推手的作用越來越弱了。靠房地產稅降房價,那是不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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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理論與實務


首先搞清楚房產稅徵收的作用和目的,徵收房產稅目地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調節社會財富分配,縮小財富收入的差距,保證房地產市場能健康平穩的發展!中國從98年房改以後,房地產市場蓬勃發展,各種性質的產權房屋都有,什麼自建房,小產權房,安置房,商品開發房,棚戶區改造房,單位集資房等等,非常複雜,再說我們國家地域經濟發展十分不平衡,各地風土人情,風俗習慣都不盡相同,不分青紅皂白一律徵收是不實際的,在中國任何不考慮國情不考慮實際情況的搞一刀切的措施,都是不得人心的,就像環保搞一刀切,副作用還不明顯嗎?中央的的徵收原則其實很明確:“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就是明確規定不搞一刀切!個人認為,徵收房產稅,不管窮人富人,本人所住居得的首套房都不能徵收,人的生命權住居權是憲法規定是不可剝奪的!改善性住房可以根據人均住居面積,超過規定按一定比例徵收,不宜超過1%,從第三套第四套甚至更多就實行累進稅制,越多徵收比例越高,5%到10%或20%以上,加上空置稅,可以有效的抑制炒房屯房,打擊炒作投機分子!從根本上扭轉人們靠炒房發家致富的想法,靠幾套房產就可以不勞而獲衣食無憂的寄生蟲觀念!徵房產稅要先城市後農村,先市中心後郊區,先富人,後窮人,分類循序漸進!其實,房產稅的徵收真的是一項利國利民長治久安的政策,有效化解社會矛盾與對立面,有效化解社會貧富懸殊差距方面起著很大的作用,對一些被社會被邊緣化的弱勢群體能夠在壓力和無奈中看到那麼一絲絲的光明和希望!



箐英翹楚


作為有所瞭解的人,我來回答一下吧。

首先要搞清楚房產稅是什麼,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收對象,根據其應有價值,確定稅率計稅,主要對房屋所有人徵收,產權是誰的由誰承擔。

現在房產稅很多國家都在收取,既是增加財政收入的一種有效手段,也是抑制房價的一種有效途徑,有些國家不但要增收房產稅,還要增收房屋空置稅,也就是說你買的房子不住也要交稅的,這讓炒房的負擔增加,賺取利潤的空間縮小。

我國已經把房產稅立法列入了本屆全國人大的立法規劃,也就是說本屆內肯定要審議出臺,估計也就是兩三年的事,當然徵收房產稅已經醞釀了很多年,也引發了廣泛熱議,畢竟這和切身利益相關。

不過徵收房產稅的初衷在於調控房價,增加財政收入,壓制各種炒房謀取暴利行為,並不是針對普通百姓住房,其制定政策的前提在於確定好免稅基數,也就是普通百姓住房會有人均免稅面積,在標準內不會徵稅。擁有多套住房或者超過規定面積就要承擔一定稅額。

很多人肯定會關心人均免稅面積是多少,會不會很低,增加日常生活負擔,從目前來看,肯定不會,會按照舒適的標準確定面積,能保證大多數人一套住房不在徵收標準之列。因此,不用太擔心。


文思正言


房產稅就不應該出臺,也沒有意義!理由是:

1、土地有土地轉讓稅,房屋交易有交易稅,房產稅從何說起!怎麼樣的房子要交房產稅?居民自己賺錢買的房子自己居住還要上稅嗎?

2、國家一邊在減免稅負,一邊又在新增房產稅,等於就沒減免稅負!

3、中國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居民是租國家土地蓋房子居住,土地租賃期到了,按道理應該繼續出錢租土地,稅應該是擁有土地的一方交,不應該有租賃的人掏!這樣推理,徵收房產稅就不合理!


圖視覺


房地產業的問題,關鍵不在稅收上,而是目前泡沫嚴重的房價,把中國的社會財富都吸乾了,拿什麼發展經濟?房價沒有下跌30~50%,中國經濟就難以擺脫衰退的陰影,2019年的經濟可能比2018年更困難,房地產問題越拖越難辦,越拖對經濟的損害越大,應儘早擺脫房地產對經濟的阻礙,經濟才能快速向前發展。


妙讀天下


根據國家稅務部門權威人士所述,對未來住房稅的設計是,先立法,後由地方政府決定徵收時點,先城市,再鄉鎮,後農村,這個表態足以證明農房也在稅收設計範圍之內,只是時間順序問題。當然有人會講,農房無證無產權不好收稅,殊不知現在農村房也在進行不動產登紀,國家要求也發不動產證。至於不合法無法辦證的房產,國家會通過收費的方式徵繳,不會有漏網的。肯定會滿足那些高呼要收住房稅的人的願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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