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城鄉二元結構視野下的鄉村振興

賀雪峰

(武漢大學社會學系 430072)

內容提要:

中國現代化進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經驗是,農村是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在當前中國基本制度設置中,一方面,農民可以自由進城務工經商,也可以選擇進城安居生活,另一方面國家為農民保留了返鄉退路,萬一進城失敗,農民仍然可以退回農村。正是因為進城失敗有退路,農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進城,國家也不擔心因為經濟週期造成進城農業失業所引發社會政治不穩定,中國因此有了城鄉之間的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和相反相承的關係。在中國基本實現現代化的2035年之前,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是要為佔農民絕大多數的弱勢群體保底,要解決中國絕大多數農民在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各種困難,回應他們的訴求。要防止當前學界、政策部門和地方政府實踐中已經普遍曼延開來的激進的鄉村振興解讀,要倡導積極穩健的鄉村振興戰略。

城鄉關係 城鄉二元結構 鄉村振興戰略 農民基本保障

當前中國仍然存在顯著的城鄉二元結構,其中最重要的表現是城市遠比農村經濟發達,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較大。“2016年我國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費支出仍分別高達農村居民的2.72倍和2.28倍”。正是基於城鄉發展的嚴重失衡,中共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緩解當前中國發展中城鄉不平衡的問題。

一般地講,通過鄉村振興來縮小城鄉差距,緩解中國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是完全正確的。不過,如果我們不能理解當前城鄉二元結構產生的原因,以及不能採用正確的鄉村振興戰略,我們就可能造成新的發展不平衡,甚至新的各種問題。本文擬討論城鄉二元結構與鄉村振興戰略之間的契合關係。

一、鄉村振興戰略與策略

自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以來,學界和政策部門開展了熱烈的討論,地方政府則已開始將鄉村振興戰略納入到地方政府近期重點工作中了。

當前學界、政策部門和地方政府的一大共識是,鄉村振興必須要以“產業興旺”為基礎,發展農村產業,吸引人才迴流,讓農民富裕起來,才有可能實現“鄉村振興”。

關於產業興旺,比較典型的意見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部部長葉興慶的觀點。葉興慶說:“農村侷限於發展農業、農業侷限於發展種養,在我國這種資源稟賦條件下,農民不可能得到充分就業,鄉村不可能得到繁榮發展。現代化的農村,不僅要有發達的農業,而且要有發達的非農產業體系。為此,要瞄準城鄉居民消費需求的新變化,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農村電商、現代食品產業等新產業新業態為引領,著力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動農業向二三產業延伸,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使農村產業體系全面振興”。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關於產業興旺是這樣說的:“產業興旺是鄉村振興的重點。要從農業內外、城鄉兩頭共同發力,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做大做強高效綠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業、鄉村服務業、鄉土特色產業、鄉村信息產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保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旺盛活力,為鄉村的全面振興奠定物質基礎”。

從地方政府目前重點著手規劃的工作來看,在當前中國農產品總量過剩的背景下面,工業進園區,農村不再可能發展“村村點火、戶戶冒煙”的鄉村工業,唯有發展可能的就是以“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為代表的第三產業,或一二三產業融合。實際上,地方政府發展休閒農業正是由中央各部委推動。2015年農業部、財政部等11部門印發《關於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大力促進休閒農業發展的通知》(農加發[2015]5號),2016年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4部門印發《關於大力發展休閒農業的指導意見》(農加發[2016]3號)等系列政策出臺。2018年4月農業農村部印發《關於開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升級行動的通知》(農加發[2018]3號),明確提出“到2020年,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營業收入持續增長,力爭超萬億元,實現業態功能多樣化、產業發展集聚化、經營主體多樣化、服務設施現代化、經營服務規範化,打造一批生態優、環境美、產業強、機制好、農民富的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精品”。《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社會和金融機構等不同渠道資金,加大對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改造提升一批休閒農業村莊道路、供水、醫療、停車場、廁所、垃圾汙水處理等設施,扶持建設一批設施齊全、功能完備、特色充分的美麗休閒鄉村(鎮)、休閒農業園區和休閒農莊,鼓勵因地制宜興建特色餐飲、特色民宿、購物、娛樂等配套服務設施,滿足消費者多樣化的需求”。

國家發改委研究室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嚴鵬程在記者發佈會上講:“據統計,2017年,全國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主營業務收入19.4萬億元,農產品加工業與農業總產值之比達到2.2:1,主要農產品加工轉化率超過65%;農村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提檔升級,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營業收入超過6200億元,同比增長25%,年接待遊客23億人次,佔全國旅遊接待遊客總量的43%;全國農村網絡零債額達到12448.8億元,同比增長39.1%,農村網店達到985.6萬家,同比增長20.7%,勞動就業人數超過2800萬人”,嚴鵬程表示對於一二三產業融合,“一是強化規劃引領作用”;“二是加強部門協同配合”;“三是積極創建示範園。繼續實施農村產業融合‘百縣千鄉萬村’試點示範工程,指導各地抓好國家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示範園創建工作,年內認定首批100家示範園”;“四是創新政策支持方式。落實好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相關政策。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研究創設定製式金額產品,運用政銀企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地方設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投資基金”,

按葉興慶的說法:“從國家能力來看,我國工業化、城鎮化水平已有很大提高,2016年我國鄉村人口占比已下降到42.65%,第一產業佔比已下降到27.7%,第一產業園內生產總值佔比已下降到8.6%,有條件以城市這個‘多數’帶動鄉村這個‘少數’,以工業這個‘多數’支援農業這個‘少數’。”

也就是說,當前學界和政策部門關於“產業興旺”的主流觀點是:因為鄉村工業存在面源汙染及需要規模經濟,基本上沒有發展空間,工業進城市園區已成共識,鄉村產業興旺就不能靠發展鄉村工業。在農民人均只有一畝三分地且農戶數量極其龐大的情況下面,發展規模農業也缺乏條件。目前農村產業興旺的主要著力點是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實際上,最近幾年,幾乎全國地方政府都借一二三產業融合,將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放在極為重要的位置,甚至普遍提出了“全域旅遊”的概念。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的實質就是為城市人提供“鄉愁”消費。問題是,當前中國仍然有2.2億農戶、6億多農民,即使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可以產生萬億產值,平均到每個農民也就1000多元產值,百十元收入。實際上,三產融合的收益分配是極不均衡的,一是投資資本要求回報,二是具有區域優勢和旅遊資源的極少數鄉村才有發展三產融合的條件,因此,通過中央政策支持發展起來的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只可能讓極少數農民受益,絕大多數農村和農民是不可能受益的。也就是說,希望通過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來實現農村產業興旺,來實現鄉村振興的目標,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

在農村產業發展機會相對有限的情況下面,越多資本下鄉,以及越多城市人下鄉,以及越多農民工返鄉,就越是可能會擠佔農民現有的農村獲利機會,越是要擠壓農民進城務工經商。

實際上,依筆者理解,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是戰略,即是對標2035年中國基本現代化之後鄉村的狀況。2035年中國城市化接近完成,大量農民進城,並且在城市獲得了穩定就業與收入,國家也有能力為進城農民提供基本保障,留村農民人數少,農村獲利機會多,留村農民通過農村產業就可以有較高收入,農村產業興旺,農民生活富裕。這個意義上講,鄉村振興戰略並非要求現在即對接20字方針,而是要從現在開始進行建設,現在的“鄉村振興戰略”是與“城鎮化戰略”相併行和相互支持相互補充的戰略。只有真正理解了中國城鎮化的獨特機制與道路,才能更深刻地理解鄉村振興戰略。現在學界、政策部門以及地方政府將鄉村振興戰略下降到戰術層面是片面的。

二、當前中國農民的家計模式與城鄉二元結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一直致力於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體制,到目前為止,限制農民進城的體制機制基本上都已經破除掉了。但是,農民作為一個能動的主體,他們在現行體制下面行動,形成了具有獨特中國特點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正是在這一家計模式下面形成了中國式的城鄉二元結構。

改革開放前中國形成了城鄉分割的體制,改革開放以後城鄉分割體制逐步被打破,到了1990年代農民進城的限制就幾乎沒有了。在農業存在嚴重過剩勞動力的情況下面,農民家庭普遍採取了年輕人進城務工經商、中老年留村務農的家計模式。因為中老年仍然務農,農戶家庭農業收入沒有減少,年輕人進城務工經商,農戶家庭就增加了來自城市的收入。隨著中國城市化的加速,城市提供了越來越多機會,就有更多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從而形成了當前佔絕對主導地位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表現出來就是農民家庭的分離,農村出現了老年人、婦女和兒童“三留守”現象。

從以上簡單疏理可以看出,進城務工經商不是限制了農民的機會,而是讓農民有了主動選擇的機會。農民依據自己家庭的情況主動進行選擇。從當前全國普遍情況來看,農戶選擇大致有三種模式:第一種模式是農戶全家進城模式。即進城年輕人在城市獲得了穩定就業與收入機會,從而全家進城,在城市體面安居了;第二種模式是農戶中的青壯年勞動力進城了,但缺少在城市的穩定就業與收入,難以在城市體面完成勞動力再生產,表現出來的典型就是老年父母留守農村務農;第三種模式是農戶家庭在農村找到了獲利機會,他們通過擴大種植規模、提供農機服務、興辦小超市、當經紀人來獲得不低於外出務工收入的當地農村收入機會,從而可以在保持家庭生活完整的情況下面在農村過上體面生活。

就全國普遍情況來看,以上三種模式中,全家進城農戶比例大約佔20%,“半工半耕”模式大約佔70%,全家留守農村的大約佔10%。隨著中國經濟進一步成長以及城市化快速推進,第一種模式佔比會越來越大,第二種模式佔比會越來越小,第三種模式佔比則有不確定性。不過,在可以預期的未來十年甚至二十年時間,農戶全家進城並在城市體面安居的比例不會太高,以老年人留守為特點的“半工半耕”家庭比例也不會太低。這個一增一減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我們必須要有歷史的耐心。之所以第一種模式不可能太高,是因為中國仍然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不可能讓所有進城人口都在城市獲得穩定就業和體面收入,並能夠在城市體面安居。當前中國相對於其他發展中國家的一大優勢是,中國土地是公有制的,所有農民都有土地承包權,以及享有免費獲得的宅基地,農民進城以後,他們仍然保留了農村宅基地和耕地承包經營權,甚至他們的父母仍然留守農村耕種土地,他們進城後若無法在城市體面安居,他們就可以返回農村,而不是在城市漂泊,或落入到城市貧民窟。這個意義上講,當前中國允許農民自由進城又保留農民返鄉權利的體制給了農民最大的主動性,使農民在城市化進程中可以主動地選擇機會把握命運。在農民選擇下面形成了當前中國特殊的城鄉二元結構,這樣一種城鄉二元結構是完全不同於改革開放前限制農民的二元結構,而是保護農民權利二元結構,我們因此稱之為“保護型城鄉二元結構”。

也就是說,當前城鄉二元結構是農民主動選擇的結果,其中最關鍵處有二:第一,現在的城鄉體制對農民的限制歧視絕大多數已經消除了,而保留了農民返鄉的權利。第二,農民將當前的城鄉體制當作一種機會結構,他們依據自己的情況進行抉擇。自身條件好、機會好且特別勤勞的進城農戶家庭就更容易獲得在城市體面安居的機會,他們因此選擇永遠離開農村,而成為城市新成員了。還有相當一部分自身條件不夠好或機會不夠多或不夠勤勞的進城農戶家庭,最終難以在城市體面安居,無法在城市體面完成家庭勞動力再生產,他們因此繼續選擇老年父母留守農村甚至全家返回農村生產生活。這樣看來,當前中國的城鄉差距實際上不過是反映了農民進城成功者留城與失敗者返鄉的差距,正是進城失敗可以返鄉,城市就沒有形成一個龐大的漂泊、居無定所的下層群體,就沒有形成一般發展中國家通常存在的大規模貧民窟,從而就沒有形成明顯的城市內的二元結構。在中國現行保證農民自由進城和自由返鄉權利的體制下面,農民有主體性地依據自己家庭經濟狀況選擇進城或返鄉,讓無法在城市體面安居者返鄉,讓有能力在城市體面安居者進城,就通過城鄉二元結構化解了城市內的二元結構,這樣的城鄉二元結構完全不同於限制農民的強制型城鄉二元結構。我們講的城鄉一體化和城鄉融合也絕對不是要讓農民喪失返鄉權的制度安排,而是必須要為弱勢農民保留選擇權。

因為成功者進城,失敗者返鄉,城鄉之間自然就會有收入差距,這樣一種收入差距並非壞事,反而是當前中國得以避免其他發展中國家城市二元結構的重要優勢。有人試圖通過讓富人下鄉窮人進城來縮小城鄉差距,就本末倒置了。

允許農民進城,同時保留農民在農村的權利,發展機會在城市,城市發展失敗還可以返鄉保底,這是當前中國城鄉體制的關鍵性特徵,也是中國體制的巨大優勢,因為這樣的體制防止城市二元結構的形成,避免大規模城市貧民窟的產生。保留農民在農村的權利實際上為四種類型農戶提供了機會,這四種農戶分別是:

第一種:“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庭,年輕人進城去了,年老父母留村務農。這是當前中國農村最普遍的家庭結構,中國絕大多數耕地也是被這些家庭中老年父母耕種的,表現出來的就是“老人農業”。

第二種:進城失敗退回農村。這裡面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年輕時進城,年齡大了仍然無法在城市體面安居,因此返回農村生產生活。還有一種是在一些特殊時期比如經濟危機時期,城市就業機會減少,年輕人在城市缺少就業機會而返回農村居住生活。

第三種:雖然有條件在城市安居,但年老父母不願與子女一起在城市生活,因為“天天生活在一起就成了仇人”,且“城市生活不自由,像坐牢一樣”,因此年老返鄉,落葉歸根。

第四種:隨著越來越多農戶進城,就留下了眾多在農村的獲利機會,比如進成農戶將承包地流轉出去,讓度出以前的手工業機會等等,這就為農村眾多不願或不能進城務工經商的青壯年勞動力提供了在農村獲利的機會。這些青壯年不願或不能進城務工經商的原因很多,比如不喜歡城市生活,不喜歡按時上班,父母年齡太大,子女又太小,所以無法進城,等等。這些不願或不能進城的農戶僅靠種自家承包地,收入是不可能在農村獲得體面生活的,他們因此必須要尋找其他獲利機會,比如流入土地擴大種植規模,為其他農戶提供農機服務、開小商店、當經紀人、辦小作坊等等,從而獲得不低於外出務工的收入,並因此可以在農村留下來。這些不願或不能進城的青壯年農民,一是在農村找到了不低於外出務工的獲利機會,他們就可以在保持家庭結構完整的情況下面,在農村體面地生產生活,他們就成為當前農村老弱病殘這個主體結構下面的中堅力量,是“中堅農民”。這樣一個“中堅農民”群體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是由大量農民進城所讓度出來獲利機會所形成的,這個群體規模不大,一般只佔農戶總數的10%左右,卻十分重要,當前農村社會正是中堅農民+老弱病殘,形成了一個超級穩定的結構。中堅農民也是村組幹部的主要來源,是農村社會秩序的主要結構性力量。

李周曾評論說:“不少學者認為當前農業的挑戰之一是願意從事農業的農民越來越少。這個認識顯然不夠準確”,因為“職業農民普遍覺得現有的土地經營規模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實際上,當前農村中堅農民也都普遍希望擴大種植規模,根本就不存在無人種田的問題。

顯然,無論以上哪一種農民或農戶,農村機會對於他們都無比重要。這四種農戶或農民佔到中國農民或農戶的80%以上。可以說,之所以中國現代化進程中能創造政治社會穩定的奇蹟,就是因為80%的農民或農戶仍然有農村和農業這一依託或退路。中國的耕地不僅要解決糧食安全問題,而且要同時解決農民問題。顯然,農村和土地所要解決的農民問題不是讓農民依靠土地致富的問題而是保底的問題。或者說,當前中國農民致富發家的機會在城市。越來越多農民進城務工經商,並獲得在城市體面安居的條件,同時有相當一部分缺少進城能力或進城失敗的農戶仍然要依託農業和農村保底。在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對農民來講,農業和農村更重要的不是致富而是保底。致富的機會在城市,進城失敗可以回到農村保底,這是一條基本原理。我們萬萬不可以為了讓農民在農村和農業上致富,而讓農民失去了在農村和農業上的保底。既然農民可以選擇進城務工經商,且當前快速城市化背景下面,城市有著遠比農村多得多的獲得機會,我們就應當鼓勵農民進城獲利,而不是通過各種政策來鼓勵農民留在農村致富。正如姚洋所說:“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不應該是振興鄉村經濟”,“發展經濟學的兩個鐵律:農產品價格相對於其他農產品,特別是服務業產品的長期下降;農業份額在國民經濟中持續下降”,就使得“要想把農業搞成掙錢的商業化產業,是非常艱難的事情”。

從致富的角度來看農業和農村,機會很少,從保底的角度來看農業和農則極為重要。

三、為什麼農業和農村對農民弱勢群體十分重要

當前中國城市向所有農民開放,就為農村中相對強勢的農民提供了在城市務工經商獲利的機會,也為農村精英群體進城提供了便利,表現出來的就是農村經濟條件好的家庭和年富力強的群體進城,缺少進城機會或進城失敗的弱勢農民群體留在農村。

或者反過來也可以說,從發家致富上講,農村和農業的機會比較少,但對農村弱勢群體來講,農村和農業卻具有極為重要的保底作用。農村精英群體所拋棄的負擔卻是農村弱勢群體所需要的機會。相對於城市中產階級生活,農村生活不夠體面也不夠舒適,相對於城市漂泊無定或貧民窟生活,農村生活卻是穩定的,有歸宿的,是更體面且有尊嚴的。

有能力進城的農村精英以及年富力強的農民群體,因為他們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面和城鄉融合體制下面的強者,他們就自由到市場上博擊去了。我們來重點關注為什麼農業和農村對農民尤其是農民中的弱勢群體(無法進城或進城失敗群體)無比重要。

當前中國70%的農戶家庭仍然保留“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也就是說,70%農戶家庭仍然需要有農業收入這一塊,這70%“半工半耕”農戶家庭,年輕人進城務工經商,中老年父母留村務農,務農收入+務工收入,農戶家庭就有較多儲蓄,就有更大的進城能力,以及就可以實施家庭城市化計劃。

總體來講,農民進城是一個長期的歷史過程,其中有各種艱難險阻,他們往往要調用全部勞動力來獲得進城的基本條件。農民年齡大了,在城市失去就業機會,他們一般都不願待在城市子女家中作為一個純消費者,而願意與土地結合起來,成為一個土地上的生產者和村莊熟人社會的生活者。這就是當前中國農村第一代農民工一旦年齡大了,在城市喪失就業機會就會返鄉的原因。第二代農民工年齡大了,他們中的相當部分也會返回農村與土地結合起來。

在城市是消費者的老年人,回到農村,有宅基地和住房,有承包地,他們住在自己房子裡,居有定所,十分安全。與土地結合起來耕種小塊土地,不僅可以有農業收入,而且通過季節性的耕種而有了就業,有了隨著季節而展開的忙與閒,有了與生產季節相匹配的生活節湊,而不只是一個“等死”的無用之人。他們還利用房前屋後空地養雞養豬,種瓜種菜,並週期性地將自己生產的糧食、瓜菜、雞蛋送到城裡子女家,之前天天住在一起的“仇人”,現在分開了關係反而變得親密起來。當前農業生產基本上已經機械化,相對健全的社會化服務體系使得年齡大的農民也可以種得了和種得好地。農業生產忙季忙一些,其他時間都是閒暇,在村莊熟人社會中,有閒的老年人很容易創造出豐富的閒暇活動出來。

小結一下。在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老年人與土地結合起來,可以從土地上獲得收入,可以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其他缺少在城市就業機會或進城失敗的農戶家庭回到村莊,與土地結合起來,也很容易獲得穩定的生活,一些農戶通過擴大種植規模,提供農機服務、開作坊、當經紀人,而在農村獲得不低於外出務工的收入,這些農戶就是“中堅農戶”。簡言之,只要農民與土地結合起來,他們就有了遠好於在城市落入底層的漂泊不定的生活水平,有了遠高於一般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貧民窟生活水平。具體來講,他們在農村有自己的房子,種地可以保證問題,還有農業收入,農業收入較少同時農村消費較低,村莊熟人社會增加了每個人的社會資本,生於斯長於斯的村莊讓人有安全感,落葉歸根與在城市漂泊是完全不同的。只要農戶與土地結合起來,就可以輕鬆解決底線生存問題,溫飽基礎上還可以有其他各種獲利機會,子女長大也可以進城務工經商,逐步積攢進城資本。退可以回到村莊過平靜的甚至安逸的生活,進則通過逐步積累獲得進城資本。任何時候都對未來具有信心。

農村為中國最為弱勢的農民提供了保底生活,提供了他們的家園,讓他們在城市化進程中“進可攻退可守”。正是因此,在當前以及未來很長一個時期,農民是不能失去土地的,既不能失去農村宅基地,也不能失去承包地,因為只有農民與土地結合起來,他們才有保底的條件,也只要農民與土地結合起來,農民就有保底的條件。只要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最弱勢的農民群體有了保底,中國現代化就會有最為寬鬆的緩和的政治社會條件。

也是因此,當前的各項農村政策就不應當是加劇農民與土地的分離,也不是要在農村造富,而是要解決那些還離不開土地還要依託土地農民與土地的結合:比如如何解決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的對接,如何解決當前農戶普遍存在的土地細碎化,如何為包括老人農業在內的小農戶提供社會化服務,如何解決小農機易壞的問題,如何為農戶提供有保障的灌溉,以及如何解決好“村內戶外”的環境整治。總之,當前及未來很長一個時期“三農”政策的重點都應當是服務於佔中國農民最大多數的弱勢農民群體,應當是服務於為無法進城或進城失敗農民群體保底的生產生活,是要解決小農戶生產所面臨的各種實際困難。

四、鄉村振興戰略的兩種解讀

以上從城鄉二元結構視野下面看鄉村振興戰略,得到與當前主流學界和政策部門完全不同的理解。實際上,中央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長遠的戰略。2017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明確2020年、2035年、2050年分“三步走”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任務,並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一項長期歷史性任務,要求“科學規劃、注重質量、從容建設,不追求速度,更不能颳風搞運動”。

也就是說,當前對鄉村振興戰略有兩種不同的解讀,一種解讀是通過大規模的資金投入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業,在比較短時期改變農村外觀面貌,提高農民收入,縮少城鄉差距。為了籌集鄉村振興的資金,就不僅要有國家大量財政資金投入,而且要吸引城市資本下鄉,要採用各種金融手段,要通過土地制度改革讓農民土地價值“顯化”出來成為鄉村振興的資本,從而在短期內形成一個農村產業興旺、農民生活富裕、城鄉差距大幅度縮小的局面。當前地方政府正在力推的絕大多數鄉村振興規劃都是這樣一種思路。這樣的力求短期內通過一二三產業融合來提高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的鄉村振興思路,是一種典型的激進解讀。這種激進解讀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在當前中國發展階段,指望通過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來讓所有農民致富,完全不具備可行性。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本質上是靠城市人的“鄉愁”消費來賺錢,目前中國戶籍城市化率只有42%,就是說還有一半以上人口戶籍為農村,指望靠不到總人口一半的城市人“鄉愁”來讓所有農民富裕,當然是沒有任何可能的。中國農村很大,不同地區發展不平衡,有一些具有區位優勢和旅遊資源的農村,當然可能通過發展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來賺城市人“鄉愁”的錢,問題是,這些具備區位優勢和旅遊資源的極少部分農村,既然具備優勢,就應當通過市場手段來籌資開發賺錢,而不應該用國家財政的公共資金來支持。富裕是每個個人的事情,國家公共財政只應保底。而且這樣的具有資源農村的農民靠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致富的經驗不可複製推廣。反過來倒是,其他地方複製這種經驗,就會出現同質競爭,從而都賠錢。

在中國完成城市化以前,在中國基本實現現代化以前(2035年),佔到全國人口大約一半的農民是絕對不可能靠城市人“鄉愁”消費致富的。在就業機會都在城市的前提下,農村精英一定會選擇進城,農村因此重點要為無法進城或進城失敗的農民提供保底。或者說,當前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必須是為佔農民絕大多數的弱勢農民(無法進城或進城失敗)提供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保障,要為多數農民提供服務,要面向多數農民保底而不是為少數農民造富。鄉村振興戰略要通過各種資金、政策支持,讓農民能夠繼續與土地結合起來,解決農民與土地結合起來中存在的各種困難,從而保證農民可以在農村獲得遠好於城市貧民窟的生活水平。

這樣一種致力於為佔中國農民絕大多數的弱勢農民提供保底的鄉村振興戰略解讀是一種積極穩健的解讀。這樣一種解讀將鄉村振興的重點聚焦到對小農戶生產生活問題的關注上,聚焦到對農民整體的關注上,聚焦到對農民的保底要求上。鄉村振興不能造富,也不需要造富,因為市場條件下面,農民通過自己的智慧和勞動在各個可能的機會中(多半是在城市)正實現著自己致富的夢想。鄉村振興的重點是為全體中國農民提供相對於城市貧民窟更好的生活條件,收入條件,是要解決農民與土地結合中存在的各種困難,也要解決農村存在的鄉風不文明,環境髒亂差的問題。

激進的鄉村振興戰略解讀,重點集中在不可複製的少數地區的少數農民的致富上面,這樣的鄉村振興不可能惠及所有農民,且可能因為激進的土地制度改革和鼓勵城市資本下鄉,而讓農民失去農村這個最後的退路。

積極穩健的鄉村振興戰略解讀,重點集中在佔中國農民絕大多數的弱勢群體上面,保障他們基本的生產生活權利,集中解決他們生產生活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從而讓農村仍然可以成為無法進城或進城失敗農民的家園。

待到2035年,中國基本實現現代化,中國城市化也已完成,進城農民都可以在城市安居時,我們再來展開鄉村振興戰略的第二步。現在還早得很。

五、結語

中國現代化進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經驗是,農村是中國現代化的穩定器與蓄水池。在當前中國基本制度設置中,一方面,農民可以自由進城務工經商,也可以選擇進城安居生活,另一方面國家為農民保留了返鄉退路,萬一進城失敗,農民仍然可以退回農村。正是因為進城失敗有退路,農民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進城,國家也不擔心因為經濟週期造成進城農業失業所引發社會政治不穩定,中國因此有了城鄉之間的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和相反相承的關係。

高速城市化和快速現代化的過程也是利益快速調整、矛盾衝突積累、政治社會不穩的時期,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保持了政治社會穩定的重大經驗就是保留了進城農民的農村退路。在中國完成城市化基本實現現代化之前,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就是要為佔農民絕大多數的弱勢群體保底,要解決中國絕大多數農民在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各種困難,回應他們的訴求,讓他們安居樂業。至於農民的造富,那是市場的事情。國家要做的是為城市在市場上失敗的農民提供保底。

要防止當前學界、政策部門和地方政府實踐中已經普遍曼延開來的激進的鄉村振興解讀,要倡導積極穩健的鄉村振興戰略。

(本文原載《北京工業大學學報》201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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