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結婚了,這個時候女生能住進男方家裡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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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領結婚證,已經收了禮金,下個月就要舉行婚禮,想同居在一起,最好自己想清楚了,你認為行就行,認為不行就不行,現在同居在一起的人太多了,你又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首先我要告訴你的是,依據法律,只要沒領結婚證,同居在一起是屬於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和承認。不受法律保護,一旦發生矛盾,就意味著存在著危險性。

不要以為萬事已經成了定數,就可以輕易的做出決定。世上萬物分分秒秒都存在著變數,上一秒是這樣,下一秒有可能就會發生奇蹟。不可能是永恆不變的,俗話說,退毛的雞,煮熟的鴨子還會飛。就是指婚姻變數的問題,30天的時間雖短,人可能也會變的。

多的不說,就同居在一起,有一方覺得不合適,要分手,男方完全有理由要回全部禮金,依照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解釋的若干問題的第十條,第二款就有明確對彩禮退還的規定;領了結婚證,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 婚前同居的不算 )這就是法律的依據,女方就應該完全無條件的全部退回彩禮。

老漢我只能說到這裡,我無權干涉他人過私生活的決定。沒領結婚證,要不要同居,由你定奪。


老蔣閒言


1.按照法律程序,男女戀愛沒領證就不是夫妻,不受國家法律保護!你倆要都是農村在家,女方提前住入男家,會被社會認為女家家風不嚴,女的沒有教養,有的風流。萬一男方在哪聽到謠言,說咱在哪個酒店是坐檯小姐,男家不要咱瞭如何?那是掃興的事!



2.民間有的男女結婚年齡不夠,一般也是定親、過錢、典禮,等年齡到後領證。男女要從農村到城市上學工作,遠離老家,一般多是自由戀愛,未婚同居。女方父母再去車樓禮三要。有的男方掏不起,或女方父母不願意,要提高欄杆,捧打鴛鴦,有不少戀人同居後被打散。這個不在少數。女人多是哭鼻子。


3.女生快要結婚先住男家,讓我說先領證,即使不典禮也是夫妻,也可同居生育。有的要追加典禮這個儀式,那是隔著女方大要彩禮這個大欄杆啊,也可能是幾萬十萬元的大差距!

4.民間有個笑話,說“新郎拜罷天地摟住新娘腰,你急啥?”這話引用過來,男方給彩禮錢了,應該去領證。年齡要不夠,典禮後再說!人擔心的是意外!


苗萬平談情感


這種想象現在應該很普遍,有許多年輕人在談戀愛期間就住在一起也很正常,因為雖然這種關係在沒領結婚證之前不受法律保護,但是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兩個人沒領結婚證就不能住在一起。

不像以前法律有明文規定“流氓罪”這一罪狀,現在沒有具體法律法規規定這種行為要承擔什麼責任。我只說要看女方的選擇了,在農村地區可能對於這種事還不是太能接受,所以一般農村的女孩在結婚之前很少有去男方家裡去住,即使在一起發生關係了,也一般不會大張旗鼓的住在男方家裡,畢竟會有很多流言蜚語,對以後的婚後生活會有一定的影響。

但是也有一些女孩不在乎別人的想法,在結婚之前經常住在男方家裡,這種情況我們也沒辦法,畢竟我們也管不到別人。我的想法是在結婚之前最好不要去男方家裡住,即使要在一起也可以到別的地方,因為沒結婚就住在男方家裡會讓人認為你不自重,不自愛。這是我的回答,希望看到的朋友點個關注!謝謝!








小楊話三農


在結婚之前可能會出現非常多的事。

因此女生不要急於一時,在結婚前最好不要住進男方家。



綜合格鬥希望之星


住肯定是可以的,但是不能同房。畢竟還有很多親朋好友是很傳統的,他們認為只有正式結婚拿了證才可以同房住在一起。所以我建議你們等結婚了再住一起。

雖說好事將近,但還沒有發生的事都很難說,為了自己的清譽也不能隨意住一起。




那麼我就想知道你為啥會想著現在就住男方家裡?他讓你住的?他父母不知道嗎?還是你一廂情願感覺就要結婚了住一起沒什麼大礙呢?難道是愛情使然?

1不住說明你對傳統的尊重

2不住說明你很在意自己的名譽

3不住說明你對愛情是謹慎的



如果是我,對象很想跟我住一起,那我會一起去酒店也不會選擇在家裡。


東方小鶴


1.你兩個剛要結婚,畢竟還沒結婚嘍,你就要她住進你的家,你說這話合適嗎,你的這發展速度有點過快吧,拜託尊重一下自己,你兩個婚還沒結呢,我只能說,談戀愛搞對象,不能有急性子,你的急性子要很重,她隨時會改變主意,只會讓她會覺得你很著急,想快點得到她的身體,女生的疑心很重的,女人的疑心也一樣都很重的,在她們的面前別暴露出來,不然你會死的很慘,還得不到她的心,得到她的人也沒用,如果你只是想跟她的身體摩擦,那我就無話可說,也就證明這個男人是個色色狼吧,色美女也不少,幹哪行不好,非要把自己往絕路上逼,這心都碎了吧

2.請你尊重別人的男人,別瞎勾引成嗎,都說了做事不能太太太缺德,你可以不尊重你自己,因為你活在這個世上,也只能做小姐,還有男生也可能就是你的思維上,想霸佔她,有她也就是你特別想一個人佔有她,我看你是怕夜長夢多吧,就這麼想快點把她睡掉,請你尊重她,她不是小姐,別糟蹋無辜的女生,你會讓她覺得你的這種行為,就是想和她啪啪啪,兩個人未結婚,女方絕對不能跟你的他同居,在你考慮周全以後再做決定,同居可不是玩過家家,當我有了她,我站在別的女生面前,還是色美女我的心絕對不會動,你要跟他同了居,你就屬於他一個

3.就不再屬於別人,等你再想反悔也不可能了,如果女方未跟你結婚,住進了你的家,她的這種行為也就是不矜持吧,也就是她得不到支持吧,有些人可能會說這都什麼年代,請問這個年代有關係嗎,別扯沒用的,只要女生沒跟你結婚,你叫她去你的家裡住,她沒有去,說明這個女生很尊重自我,如果說你這個女生,喜歡住在你男友的家裡,還沒有去結婚,又特別喜歡尋找刺激,那也證明你就是個尋找刺激的人,送你八個字,你不配得到真感情,只有色色美女才這樣做吧,要想得到尊重,就要靠你的頭腦去發揮自我,女生跟男友的戀愛,最終的目的也就是結婚同居

5.是先結婚,後同居吧,不是先同居,後結婚吧,但是你倆雙方都樂意,我也無話可說,但是到最後傷了誰,到最後傷了誰誰也別亂叫,談戀愛你不能急,在急也要慢慢的來發展,也只能慢慢的來栽培,不是你前兩天認識她了,今天你就要和她結婚,你們那不叫真感情,那叫真賤情,處的快的感情,死得快的,沒得到好處的,都會悔恨一生,處對象太快的,基本就沒多少真感情,只有慢慢的栽培感情,會在愛裡發芽,會感覺到你們的愛情,這才真正成為真感情,適合不合適,誰能幫你,合不合適只有你知道,就像你的鞋子合不合腳,只有你自己知道,在感情中你倆處的好不好

6.合不合適,說過來說過去,還是你倆知道吧,不是你倆睡了就合適了,你要真跟他睡,你就只能跟著他,不要連累其他男生,這同居能發展到這種的地步,你也是算是第一個,同居了以後你就要面臨的生活,面臨個個方面都要去做到的標準,還要面臨的所有生活的困難,有錢沒錢也要給她買,別管買什麼也得買,而且還是她相中的,偷偷的給她買回去,她會興奮的不得了,給她買一點喜歡的,也是應該的,畢竟倆人都同居了,掏錢就要敞亮,為她掏心挖肺,還不是為她麼,不摳門會讓別人看的起,愛更是責任,絕對不是說的玩,一定要嚴肅對待愛的責任,不然她會覺得你是逗她嬉皮笑臉呢,很不要臉的定位





情感寶山解答


現在不都是沒結婚就住在一起了麼?

試婚很重要,等領證後發現不能適應生活在一起再分開那對雙方成本都太大了。

女士建議先同居半年,與男方生活習慣消費觀什麼的如果不能磨合就分手,不要婚後後悔折磨自己。婚後發現不適應,萬一有孩子你敢離婚嗎?離了你是要孩子還是不要孩子?就算沒孩子你也是二婚了。

如果是男士建議是奉子成婚,確認可以生孩子再結婚。本人沒有性別歧視,只是從雙方利益分析一下。你們就一看。



風暴之靈靈


好多人贊同女孩子結婚前不要住男孩子家裡,這是多少年以來,傳統觀念的結果。這也是女孩子應該矜持的美好的一個方面。女孩子結婚前住男孩家裡,在男方家長的觀念裡,女孩子不夠不守。

談戀愛期間保持一定的距離也是應該的,起碼在觀念上,讓他們懂得你對婚姻很看重,對感情很謹慎。這是好的一方面來說的。

任何事物都有兩面性,婚前同居也是。談戀愛中的男女,為了給對方一個好的印象,努力控制自己不好的一面,呈現好的一面。同居後,雙方打破關係,逐漸露出自己真實的一面。這個時候兩個人能夠看清脾氣性格觀念和生活習慣實在不合適,可以分手。分手後的男女還是未婚身份。若結婚後就不一樣了,一是親朋好友都知道了。二是在法律上是已婚。三是已婚男人還好說,已婚女人再嫁條件立馬下降。

結婚後的男女好有一比,男婚後就像過戶的房子,一般身價還直線上升,起碼不會貶值。婚後的女子就像過戶開到家的汽車,就是你幾乎不開動,價值也立馬下降許多。

所以,女孩子快結婚時跟男孩子試婚也不是沒有一點好處。主要是看兩個人的感情,真的相愛的兩個人,有什麼計較的呢。真靠不住的男人,就是八抬大轎明媒正娶,女孩子也不會幸福。


一串七珠畫情感


快要結婚了,言外之意就是還沒有結婚,沒有領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受法律保護的婚姻,甚至還稱不上是婚姻,所以鑑於這個客觀原因,女方不能住男方家裡,女方看到男方彩禮拿了,雙方確定下個月辦酒席,拿彩禮是習俗也表示男方家庭認可女方,但是作為女方,在談戀愛期間都沒想過住在男方家裡,何必急於這個把月的時間呢?何不等到風光辦完婚禮儀式親朋好友見證後,在堂堂正正的住在一起呢?現在的父母說實話都比較傳統,沒辦酒席女方住過去會顯得不合適,父母他們是有過幾十年財米油鹽的人,女方的態度行為舉止父母都看在眼裡,我也是一個女孩子,我覺得女孩子得有一定的的優雅和矜持,為自己好,也能更好的影響別人。



渝美棠姐姐


可以住的呀,但是別同房吧,畢竟還沒正式結婚呢。

我就是,因為工作的鄉鎮離老公家比較近,老公也在家創業搞養殖,我家父母都在外地打工,弟弟妹妹上學在外地,家隔的遠還沒人,所以我一般週末休息都是去的老公家,那時候我們還沒結婚,分房住的,我霸佔了老公的臥室,他住到客房去了,然後我們是先領的證,後面半年多才辦的酒席,一直到辦了酒席才住到一起的。

不是因為怕別人說什麼閒話的原因,就是單純的覺得這樣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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