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權力?

Mir田82332539


我覺得權力有一個定義我覺得定義的還挺好的,就是,替他人選擇的能力。我覺得命運就是無數個選擇所推演而成的。當一個人,對自己有掌控力,其實就是對自己行使權力,他就可以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就可以獲得自由。


當一個人的自由度越大,其實就是他權力意志的延伸,他可以把權力意志支配更多的人身上,來達到影響他人,來達到替他人做決定,做選擇的能力。


世俗的權力,包括政治。政治比如,說,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他可以支配很多人,其實這些人背後意味著很多資源。因為資源都是被人掌控的。這就是權力的一種體現,他可以控制這些人,替他們做出選擇。


其實在家庭也是一樣的,在一個家庭裡,最有經濟話語權的人,最有地位的人,最有權力。因為別人需要他,他就可以提別人做決定,做選擇。通常扮演這個角色的是父母,但是等父母更加依賴子女的時候,這個權力就倒轉過來嘞。


貓黍說


權力背後:一種資源的爭奪




關鍵詞:權力


何為權力?百度釋義:為了充分利用集體的各種價值資源,使集體的公共價值資源能夠充分代表集體的意志或利益,就必須推選一些領導能力強的人來支配這些公共價值資源,並賦予相應份額/價值資源/支配份額的/資格,這種資格就是權力,也是權力意義的本質。



筆者嘗試從不同的角度解析,希望讀者自己從思考中得出對“權力本身”的個性認知。

1.上位是權力實施的前提。有職位才有權力,在一定的規則下坐上了“位置”,才能發號施令行駛權力。


2.權限是防止權力入魔的屏障。權力不是無邊際的汪洋大海,任你的性子來,必須在“框架”內運行;跳出框架之外,意味著腐敗甚至是赤裸裸的暴行。




3.泛權力無處不在。比如老闆相對於員工、老師相對於學生、父母相對於子女等等;當然也可以反向來看,只不過大多叫“維權”……猛然警醒,作為父母的你我,“權力的邊界”——何在?!


4.權力是資源之母。這一點算是進入到“權力意義”的核心,我們經常談及人財物等各種資源,其實所有的資源都受制於權力——就這一角度而言,權力是特殊的資源、是資源之母。所謂權力的佔位,無非是資源的爭奪。


古人對“帝王”的頂禮膜拜,今人對“公務崗”的趨之若鶩,冠冕堂皇的面紗之下,無不蘊藏著對“大眾資源”的深深渴望。


筆者為《建瓴營銷互促會》發起者,資深營銷人。有收穫,請加關注;創業無坦途,你關注的不是我,是你“撥雲見日”的希望和“飛揚跋扈”的夢想!✍


創業心語


權力就是:

我說是那就是不是也是

我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以上符合所有專制統治流氓政府的特徵。

還權於民,三權分立,建立國民議會。以法律至上,讓“王”在法下。權力得到制約和監督。這是近現代政治文明的進程。

權力就如同一個太極圖一樣。合理應用能造福天下蒼生。如果走極端“無論是陰面還是陽面”的極端都將禍害無窮。

沒有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就變成了食人的猛獸。

這就是權力


天下為公民為貴


不請自來。權力是什麼?權力就是掌握和控制資源和其他人的能力。權力的核心是利益分配。權力應該分為個人權力、群體權力、國家權力和人類權力。個人權力是一切權力的基礎,即人的生存、發展和選擇的權力,只有個人權力得到保障,才談得上群體權力。群體權力是指某些人群應當享有的利益,如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軍人、學生、統治階層,……等等。國家權力是由個人和群體所賦予的,必須代表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國家有權做出代表大眾利益的決策,並不排除做出和少數人利益相沖突的決定。人類權力應該是權力的最高層次,表現為人類的共同利益高於一切,必須無條件地得到普遍尊重。反之,則是反人類的,人人可以得而誅之。


Wwbing


㈠字義理解:

權力:權,衡器;權力即為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

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特殊影響力,是一些人對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預定影響的能力,或者是一個人或許多人的行為使另一個人或其他許多人的行為發生改變的一種關係。



㈡權力的基本定義有一下三個方面:

①權位,勢力。

②指有權力。

③指職責範圍內的領導和支配力量。(在我國,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


㈢權力有三個屬性:

①公權(政府)

公權力:就是集體賦予領導主體(領導者個人或領導團體)支配屬於集體或其他成員價值資源份額的一種資格。

②私權(市場)

私權力:就是集體賦予其成員支配屬於自身價值資源份額的一種資格。

③共權(社會)

以上三者相互之間制衡,以正向運作。

㈣區別於權利

1、行為主體與行為屬性。

①行為主體

權利主體一般是公民與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國家機關進行民事行為時,也是權利主體)。

權力主體則只能是被授予權力的國家機關及其特定的工作人員。

②行為屬性

權利行為一般是民事行為與社會政治行為;權力行為則一般是立法行為、行政行為、司法行為等屬於公務的行為,又稱“職權”,是一種公共權力。

2、強制性

權力具有國家的直接強制力。

權利則只是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當權利不能實現或遭到侵犯時,權利人可以請示國家行使權力予以保護或救濟,但權利人不得自行對相對人施以強制力。如不得因為討債而拘留、毆打債務人。

因此,權力的強制性是直接的,權利的強制性則是以權力為中介,是間接的。

3、法律地位

權利可由權利人獨自享有,可以是一種有特定相對人的權利(如債權),也可以是有一般相對人的權利(如財產所有權)。在存在與這相對應的義務人的雙邊關係的條件下,雙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權利主體對其享有的某些權利還可以轉讓。

權力主體對授予它的權力都不得放棄或轉讓,政府權力對國家也是一種責任(職責)既不得怠用、不用,否則就是失職。


千千世界千千面


常識:權力的本質是剝奪,是剝奪他人生命、財產、自由等權利的力量。所以權力必須要公有、要關進籠子裡,行使權力必須要符合正當性、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的要求。


王海


權力是什麼?權力是權力主體,憑藉一定的政治強制手段,在有序的結構中,對權力的一種支配力和制約控制力。是職位、職權、責任和服務內容的統一。

權力具有的基本特徵。

1、主體的制約控制權數越大,權力就越大。

2、主體的權力越大,發生的制約控制力量就越大。

3、主體制約控制其他主體價值資源,總是朝著有利於自己生存方向發展。

4、主體與被制約控制主體之間,通常存在著一定的利益相關性和利益從屬性。

5、權力天然的擴張性。

權力是一種客觀的間接的價值形式,它必然反映到人的主觀意識中,形成的觀念就叫權威。


天馬3951


你好,有很多大佬都借的你的問題,我個人知識有限,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來回答你的問題。

“自由就是你可以肆意的伸展雙臂,但是你的雙臂不能妨礙到他人。”我覺得這句話來回答權利也是一樣的意思。

我們都有權利來伸展雙臂,我們也都沒有權利,因為伸展雙臂而妨礙他人的活動。

人類是群居動物,我們明白團結的力量,只要群居就就必須讓度出一步份私權給公權,讓公權來替你行使權力,比如懲罰和榮譽。

我們總是被個人情感所驅使,認為公權懲罰和榮譽都不能準確的還原自己的立場,比如我們憤恨貪汙和敬重的老兵。事實上公權考慮遠飛我們個人所想,你先不要管他考慮得是什麼。即便是私慾,你又能保證自己掌握公權,不亂來?

公權說到底還是為一家一姓服務,私權不滿意,那就可能釀成推到公權的事件,可你在一看,新的公權就能滿足的個人情感嗎?答案是NO,不管你願不願意,它都存在。

在可預見的未來,我實在想不出,有那種制度可以使群居動物,都能滿足私權和公權的統一。

題主,你既然讓度了私權,有沒有能力挑戰公權,我建議,那就老實待著吧,別惹事。


飄搖李某人


人民的權力受人民監督,腐敗的權利為所欲為。


大海82456256


對錯都得服從叫權利。十全十美叫廣告。百姓的主人叫公僕。敗家散業叫科學。風騷賣弄叫文明。坑蒙拐騙叫自由。唯利是圖叫能人。外行亂說叫專家。挖墳掘墓叫考古。拍馬奉迎是忠臣,投機倒把叫商人。賣藝貧嘴叫明星。忠誠實在叫無能。滿腹徑綸叫草民。剃頭的叫天下頭等事業。種地的叫泥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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