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婚,男女同住,違法嗎?

小石頭屁股


非法同居目前不受法律處罰,非法不等於違法,非法同居只是不受法律保護而已

在當今社會中,充分的尊重自由戀愛,男女只要情投意合,並且雙發都沒有法定結婚的話是不干涉同居行為的

但是有一點,一定更要考慮到同居的後果,因為沒有法定結婚,在法律上還不是正式夫妻,這樣的話就會引發很多的變故,比如:

一、同居多年,男朋友不想結婚了

我身邊就很多有這樣的情況,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好幾年一直沒有登記結婚,但是最後男性不願意結婚了而分手了,這樣的情況對女性影響很大

二、婚前同居會減少彼此的美感

每一對戀人時間長了以後都會感到膩,沒有那種新婚燕爾的感覺,過早的生活在一起的話你們之間的生活會越來越平淡,沒有了之前的那種心潮澎湃的感覺了,生活的瑣事會打破你們對未來的幻想。這也是一個最大的缺點。

三、不要為了性而同居

很多同居兩個人是為了性而同居,只是為了圖一時的新鮮,所以一旦你遇到這種情況就會有一種被騙的感覺,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能完全否定關於同居的傳統認識。另外如果你們正處於熱戀期,還是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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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分情況。首先,您所說的同住是同居的意思。

在中國境內一般性同居不違法。某些國家婚前男女同住且發生性行為是違法的。

1、男女未婚,非有償性服務,不違法。

2、男女已婚,但不是婚姻關係,短暫同居不違反。

3、一方已婚,一方未婚,保持長期同住且發生性行為關係。且未婚方不知已婚方已經結婚,那麼未婚方不違反,已婚方涉嫌重婚罪。

4、一方已婚,一方未婚。且未婚方知道已婚方已經結婚保持同住且發生性行為,二人都違法 。

5、一方為軍人伴侶的,且二人不是夫妻,不管是否長期發生性關係,均為破壞軍婚罪。

6、以14週歲以下女孩同住且發生性行為,涉嫌強姦罪。

7、父親與女兒正常同住,不違法。

8、其他因環境限制男女同住但不涉及性行為,不違法。

9、同住期間,違背婦女意志發生性關係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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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題目來看,你應該想問的是,在不結婚的狀態下,男女雙方同居是否違法?

對於這個問題,按照我們國家現行法律的規定,男女雙方在不結婚的時候同居,法律並不禁止,因為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性的規定,所以根據法無禁止即為許可的原則,男女雙方不結婚同居是不違法的。

但是由於男女雙方沒有辦理正式的結婚手續,所以無論同居多少年以上,雙方永遠都不屬於法律上的夫妻關係,不受《婚姻法》的保護。所以對於這方面而言,男女雙方在同居的時候應當有明確的法律意識。

而且在同居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原則來說應當各歸各的,但是如果有些財產屬於共同的,那麼也可以作為共同財產。 但是此時如果一方因為患病,另一方是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的。或者一方不幸去世的時候,另一方也沒有合法的繼承權,這都源於雙方並不是正式的夫妻關係,所以不能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去約束。另外,如果男女雙方同居很多年,但是最終還是沒有走在一起,不能辦理正式的結婚手續,一方也不能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損失費,因為這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當然如果另一方自願給付的除外。

所以男女雙方同居並不違法,但是也不受婚姻法的保護,有利也有弊,建議雙方在同居的時候一定要想清楚,各自所要達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以免到時候給自己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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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雙方都是或其中一方已婚(這個應該屬於婚內出軌了吧?),那麼非婚姻狀態下的男女同居,不違背法律,法律也管不到男女情感生活上吧?

一、情侶同居

現在很多男女,獨自在外打拼,認識了對方,出於節省開支及抱團取暖需要,都會選擇同居。生活在同一屋簷下,共同料理日子,能在日常相處裡發現對方適不適合自己,能不能步入婚姻的殿堂、共同組建家庭。其實婚前同居也是一個不錯的方式的,可以大大減少了“談戀愛可以,住一起就吵架”這類狀況的發生,畢竟,離婚的成本比分手大多了。

都21世紀了,社會都很開放了,這個是雙方自願協商共同選擇的結果,他們在行使權利,也沒有危害到我們的權利,並沒有任何違法之說。

二、非情侶合租

出外漂泊,總會有合租或者借宿等原因,會跟非男朋友/女朋友的異性同住一屋的情況的。像旅行途中會有的青年旅社,有些床位也是男女混宿的。像我之前去旅行借住在朋友的出租屋裡,朋友的弟弟也在,正常交流,也不會相處不愉快呀。

像這類非同居的合租,只要不幹什麼違法犯罪的事情,也不會觸碰到法律的底線。

像韓劇《繼承者們》女主車恩尚因故借宿在男主金嘆家裡,男女同住,說不定剛好遇到了一段好姻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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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婚姻家庭道德驛站


只要不是婚外情,男女同住是個人自由,並不會存在什麼違法行為。

一, 無論是從輿論的角度還是法律的角度,婚前同居都合法

現代社會對於婚前同居是持開放態度的,也就是不反對不支持。因為現在的社會更懂得尊重個人選擇,也更加開放。而且就法律來說,婚前同居屬於個人自由,並不會觸犯任何一項法律,除非男女雙方都已婚。

另外,只要你們男女雙方是你情我願,不存在於強迫某一方,純粹只是感情到了,想要兩個人一起生活,就沒什麼問題。

二, 婚前同居是驗證兩個人適不適合走進婚姻的一個有效方式

在以前的社會里,大多數人多半通過相親認識,然後彼此只要是看對了眼,兩三個月後就結婚,婚後才開始進入磨合期。性格合適的會很快度過這個磨合期,然後倖幸福福過日子。而性格不合適的對彼此意見很大,但礙於面子又不能離婚,就吵吵鬧鬧一輩子,搞得整個婚姻烏煙瘴氣。

而現代社會里,有很多人很快相愛很快結婚,結果婚後一相處,還沒過三個月就過不下去了,然後就選擇離婚。這也是現在離婚率攀升之快的一個根本性原因。

但是,如果兩個人戀愛成熟,能夠同居一段時間,就會好很多。因為兩個人同居之後,能夠發現對方一些表面上無法展現的一部分,這部分可能是他身上最大的缺點。如果能夠接受這個缺點,然後成功渡過這個磨合期,那麼兩個人婚後也能夠和和睦睦,不容易離婚。但如果同居後,發現兩個人不合適,過不下去。在這個時候分手的話對兩個人來說都是一種及時止損的好事情,因為分手容易,離婚難。

最後,蜜蜜溫馨提示婚前同居的各位女生,同居並沒什麼問題,但是要保護好自己,做好避孕措施,以免對自己造成傷害。也提醒各位男生,如果沒有想負責的心,就自覺些,你好我好大家好。


蜜禪


如果男女雙方都是處於單身的狀態,即便不結婚共同生活,並不算是違法,只是因為雙方沒有正式結婚,而不會受到婚姻法的保護,雙方也不存在正式的夫妻關係。所以說,對於單身的男女之間同居的,我國法律對此沒有任何規定,道德上現在也在一定程度上給予認可。但是,如果男女雙方均有配偶或者一方有配偶而與另一方同居的這種情況就要另當別論。所以結婚不是兒戲,同居更不是兒戲。不要只顧自己瀟灑,而不計後果。特別是如果你已經有一紙婚約,就請遵守你的承諾,與法律作對,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所謂明星未婚同居很多很多。違法嗎?屬於潛規則。和明星一樣的待遇。喜歡管一些。正管的不管。同居和結婚同居就差一張紙的區別,所以說同居後的分手和離婚的區別也是一張紙的區別,別打著沒有結婚的幌子同居了還說自己說女孩。開放,放開,正是在這種思維下,誕生了不計其數的非正規女性醫院,什麼無痛人流,意外懷孕什麼的廣告誤導了太多無知少女偷嚐禁果,造成終身遺憾。男女同居不違法。你帶別人老婆住旅社也不違法嗎?豈不是亂套嗎?應以構建和諧社會為前提,以不破壞他人家庭為宗旨。否則同居視為違法。結婚證應該有使用期限,超過期限就作廢,這樣會使雙方珍惜對方。國家也沒有明確規定,未婚男女可以同居,總都得的來說,弊端多多。有正常家庭還與別人同居,肯定違法,至少違反了《婚姻法》但不一定是犯罪。你情我願屬於正常,就是有家的只要把握住不過分也屬正常!現在的人都不敢娶老婆了,不知道是給誰買的單。

沒有正確的思想,什麼都會亂。簡單人生,複雜社會,人生就活那麼幾十年,看看被折騰的那個樣子,真的是好可憐。為誰活,怎麼活,那個能自己主宰。在上海就有一個江西的農婦竟然控制多名女子十幾年開買淫店,給多少人帶來悲哀。其實人類還是迴歸本原為好,不要以為自己是人類就妄加評論他類不文明!只要不是違背婦女意願,不是買賣關係就不違法。


HeDy


男女同住,一般不違法。

1、都單身沒結婚的情況,肯定不違法

男女如果都是沒有結婚的,都是年輕人,也都是沒有訂過婚的朋友,那麼同住在一起也沒有什麼問題的。一般這樣的有好多,好多小年輕,大學剛畢業,為了節約房租,男女合租一套兩室一廳,一人一間屋,也是可以理解的。

合租在一起的男生和女生,有的可以發展成男女朋友,成為戀人,最後就真的在一起的,有很多。但是也有好多就是普通朋友,分別又找了男女朋友,然後就是兩對男女分別各住自己的小屋,也是很正常的。


即使很多年輕男女朋友住在一起,也是為了有個互相照顧,也方便節約房租費用,兩個人在一起也有說話的,很多住在一起了,慢慢的也就是領證結婚了。當然了,也有很多男女朋友同住了一段時間,又分手了,這樣的話,有時候女生好像稍微吃虧一點。

2、男方或女方有結婚的,可能違法

如果男女同住,男女分別都有家庭,或者一方有家庭,這個都是違法了。都有家了,還要出來找刺激,找尋所謂的愛情,這樣的事也是社會上的醜惡現象,也是比較可恥的現象。

我們國家的婚姻法保護一夫一妻制度,不允許這樣的婚外情。既然結婚了,就要對於自己的另一半負責,就要對自己的另一半好。如果跑出去私會,甚至是鬼混,那肯定是違反婚姻法了。

3、如果男女都離婚的情況,不違法

雖然男女都結過婚,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都是離婚了。離過婚以後,男女雙方在一起了,這個不違法。男女都離婚了,在一起也肯定是為了結婚去的,只要是正常在一起,就是合法的。

綜上所述,男女同住,一般情況下不違法。如果男女雙方結婚了,或者是一方已經結婚,那就是違法了。如果雙方都是單身,那麼男女在一起,是不違法的。


睿思天下


“男女授受不親”,說的是封建時代對男女交往的約束。

現在已經到了互聯網時代,一切都在日新月異,“男女同住”的概念,有書君認也有了廣義和狹義之分。

現在男女同工同酬同壓力,大城市的房租比較高,為了分攤生活成本,也為了安全,三個或三個以上彼此熟悉和信任的男女合租一套房。

就是廣義的同住,他們雖然進的是同一道門,但各有各的房,各有自己的床,他們是純粹的室友關係。

這種情況在大城市比較普遍,有書君的朋友就曾經和單位兩男一女三個同事一起混住在一個三室一廳的房子裡。

兩個男生同住主臥室,兩個女生各住一個側臥。

他們在一起住了將近三年,後來各自成家後,至今還是最好的朋友。

這樣的男女同住是抱團取暖,也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不僅沒有違法,現在的社會給予理解和支持。

狹義上的同住就是同居,有書君認為俠義上的同住是否違法,就要根據雙方的婚姻狀況而定。

第一,未婚男女同住不違法

未婚的男女青年到了法定的結婚年齡,男女同住不違法,但也應該慎重選擇。

未婚男女一旦確定戀愛關係住在一起的現象比較普遍,現在電影電視劇裡常常默認這種現象。

畢竟現在的年輕人大多數是獨生子女,自我意識比較強,他們認為同住可以更好地瞭解彼此,他們稱之謂試㛰。

試婚成功後再領結婚證,確實也提高了婚姻的生活質量。

這種男未婚女未嫁的同住現象,我們已屢見不鮮,雖然有些人看不慣,但對於單身男女之間的同居,我國法律沒有任何規定,這種同住不違法。

因為雙方沒有正式結婚,不存在正式的夫妻關係,當然也不會受到婚姻法的保護。

第二,只要一方已婚,男女同住就違法了

我國婚姻法堅持一夫一妻制度,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住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住生活,就會到社會的譴責,個人形象破壞,事業受挫。

演員文章、陳赫、超級丹“出軌門”後,事業上都遭遇了滑鐵盧。

娛樂圈“好男人”吳秀波近期曝出小三小***後,他的人設也崩塌了。

如果當初馬伊俐起訴文章,文章就是事實重婚,違反了婚姻法,涉嫌重婚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構成事實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在馬伊俐用“且行且珍惜”解決了,否則文章就是人財兩空。

新婚姻法規定,如果一方有配偶還在外面與其他異性同住,就是出軌行為。

這種行為,不僅會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無過錯一方的配偶可以因此要求與其離婚。

離婚的時候,法律會給予無過錯方一定的經濟賠償。

總之,必須慎重對待男女同住關係,尤其是已經成家的男女人士,為了穩定的家庭生活,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了和諧的社會環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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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兩個人未結婚的情況下同居並不違法,因為法律沒有相關的規定。只要兩個人都是成年人並且雙方自願同居,這就屬於兩個人的個人自由,並不違反任何法律。

所以只要不違背以下幾個原則就不違法:

第一 兩個人都未婚。

第二 兩個人都是成年人。如果一方是未滿14歲成年人,兩個同居且發生關係,另一方將被判處強姦罪。

第三 雙方自願,不存在任何強迫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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