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登杆塔誰的錯?

近年來,10kV、35kV等線路維護工作趨於市場化,外包項目日益增多,外包作業風險也越來越高。由於對外包項目安全管理職責不清晰,外包管控不嚴,致使人身傷亡事故不斷髮生。諸如“安全交底交代不清,誤登杆塔觸電高墜”等事故更是屢屢見於報端:

2018年4月22日,國網江西省電力公司吉安供電分公司發生人身死亡事故。中國電建集團江西電力建設有限公司遂川清秀線路工程項目部一名員工在現場恢復10千伏電杆跳線,其在現場負責人未到位、施工任務不明確、未驗電的情況下,擅自登杆作業觸碰電杆大號側帶電部位,觸電墜杆死亡。

2017年7月22日,西北某供電公司某縣供電公司某供電所員工亞某(傷者)在核查用戶高壓計量箱(高供高計)銘牌參數(結牌拍照)時,單人(無監護)、無票作業,未採取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等安全技術措施,違章冒險登杆作業碰觸帶電設備,不慎觸電,造成人身觸電重傷。 2016年1月13日,重慶某發電公司對倒塌的35KV上新三線杆塔及相關線路進行修復工作。外委單位重慶山源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在進行(重慶分公司獅子灘發電公司)倒塌的35KV線杆塔及相關線路進行修復工作中,作業人員誤登鄰近帶電的鐵塔(雙回線),造成觸電墜地死亡。

2015年11月28日,潮州市茂城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廣東電網潮州潮安供電局10kV杆塔導線更換施工中,1名施工人員未經許可擅自登杆作業,造成觸電死亡。

2015年9月29日,廣東啟明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改造10kV線路時,施工人員誤登帶電的10kV陂頭支線4號杆裝設接地線,1人觸電死亡。

2014年4月8日,廣西靈源電力集團有限公司作業人員在處理資源縣水利電業有限公司35千伏線路接地故障時,錯登另一35千伏線路帶電杆塔,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2年1月14日,某10kV線路保護動作跳閘,試送成功,但10kV母線單相接地信號無法復歸。承擔該線路故障搶修和運維業務的雲南某工程公司作業人員在進行故障點巡查過程中(進行分段式絕緣搖測),用登高板誤登10kV杆,上杆後手碰觸到導線發生觸電,雙手手掌和手腕部分燒傷。地面人員立即拉傷者身上的吊繩,將人脫離電源,傷者掉落到地面(跌落高度5米左右),右大腿骨折。原因主要為:作業人員在登杆前未核對線路名稱,誤登相鄰的帶電線路。

這些事故事件為典型的無監護、無票作業、安全技術措施缺失、違章冒險作業等造成的悲劇,值得我們學習借鑑。雖然時間、地點、空間、受害者不同,但是事故的情景、原因幾乎如出一轍,基本聚焦於“搶修、故障排查、交叉作業、外包人員”等,為我們歲末年初的電力安全管理工作敲響了警鐘。

防範類似事故,現場應重點把好以下關:一是做好安全交底,履行完工作票手續後,工作開始前工作負責人須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安全交底,逐一告知作業範圍、作業風險和危險點,如果作業內容或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時要重新進行交底。值得一提的是,對誤登杆塔、觸電、高處墜落風險等應重點交底,並讓班組人員複述,確保所有人員熟悉“規定”和要求;二是做好監護和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熟悉現場,在易發生誤登杆塔的地點採取設置專職監護人員、懸掛警示標識、設置安全圍欄等防止工作人員誤登鐵塔的措施。三是業主單位相關管理人員應盡職履責,檢查、協調、落實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儘可能多的交代、提醒和監督外包人員,全過程給予指導和幫助,確保圓滿完成每次檢修、維護、搶修、搶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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