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結婚,要求過年時一年在男方家過,一年在女方家過,是否合理?

腦子有泡12358


獨生子女結婚後,在誰家過年的問題,根據以前老百姓特別是農村老人家,講究老規矩,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閨女嫁出去了就不是他家的人了,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屬於人家的媳婦就得全部隨嫁人家,你再回孃家就是走親戚,與沒嫁人時是兩種關係了。再就是有種說法結了婚的閨女不光是過年,就是舊時的節日,出嫁的閨女多都不能在孃家過節,據說這樣對孃家人不好,所以孃家父母及兄弟姐妹們也不願意你在孃家過年過節,這都是以前老舊風俗習慣,隨著時代的變遷,現在改革開放後,人們的思想也解放了,不再受舊的風俗束縛,任何事情都是新事新辦,像是結婚後到哪裡過年,百事孝為先,為了雙方父母都高興,你們小兩口和雙方父母協商就行,如果雙方家離得不遠方便的話,把雙方父母叫在一起過年吃個年夜飯,是在好不過的事了。要是離家近,在一家吃了年夜飯,再到另一家去也可以的。如果雙方家離較遠,可以到雙方父母家裡輪流過年,我覺得做父母的不會不願意的,以上的前提是你們小兩口必須都願意,並且為此發生矛盾,不影響夫妻感情的情況下,我想你們的父母都會接受輪流過年的。但是你們為此不能協商一致而影響你們的夫妻和睦,你們的父母寧願你們不去陪他們過年,也不願意讓你們夫妻感情受影響的,這就是可憐天下父母心,明白嗎?希望這些對你有用和啟發。






時尚的老佛爺


我對於孩子過年來男家還是女家沒有過分要求,我的兒子今年國慶節剛剛結婚,這不再有兩個月就過年了,我提前就告訴兩個孩子,問他們倆的意見,因為兒媳婦也是獨生女。咱家一個兒子,人家一個女兒,到過年了都想團圓啊!兒媳的孃家在湖北,我們家在河南,他們兩個在深圳,想兩頭都顧是顧不過來的,我問兒媳去哪裡過年,兒媳說:先去我們家住三四天再去她孃家待兩天。我說那你倆也太辛苦啦,一年到頭好不容易休息幾天,都把時間浪費在路上了,要不你倆今年就先去你孃家過年,明年再回咱家過年就好啦。兒媳說,那讓他倆再考慮考慮,我說只要你高興不管去誰家過年都好,咱家不分孃家婆家,都是你的家!


幸福的老女人


我有個兒子,將來娶了媳婦年年去丈母孃家過年,我支持。屁大點的事也值得討論,不回來還圖個清閒呢,和老公去旅遊多美。


思靜5627


誰家獨女嫁給我兒,不僅小兩口過年都去女方家,我們老兩口也同意一起去女方家過年。


用戶100929241


後來五年了,過年都是在她家,剛開始一兩年,我父母也沒說什麼,但後來也反對,連周圍的齡居都說這像什麼話,年年都往那邊跑,還嫁過來幹嘛,這邊就不是家嗎?我聽著也不是滋味,而老婆的理由也讓我無從回答,她說到你家要過一輩子,她爸媽身體又不好,老爸又愛喝酒,能活多久都還不知道,現在都去看看他們有什麼不對,哎,這讓我怎麼說呢?只好依從她,自己頂著家裡的壓力,從是給我父母講,在哪裡過都是一樣。父母也沒辦法,雖然她家還有個哥哥,按理說是不該年年往那邊跑的,也該考慮我家人的感受,想想她嫁這麼遠也不容易,還是聽她的吧,至於提主說的合不合理,我覺得只要雙方同意就是合理的,沒有什麼規定。個人觀點,歡迎留言評論。


小蝌蚪的獨白


獨生女結婚,要求過年時一年在男方家過,一年在女方家過,是否合理?

過去倒是有句老話,說是"已經嫁出去的女兒,不能在孃家過年"。這不僅僅只是一句話,而是多年以來流傳下來的風俗和傳統!據我所知,在很多地方都有這種說法。合不合理暫且不論,仔細分析下來,還是有一定用意的!其用意不外乎就是:"社會和父母對兒女婚姻的一種保護"。也就是說:擱在平時兩口子如果發生了矛盾,女方可以一氣之下回孃家,甚至在孃家住上幾個月都可以。但是,一到年關,在風俗和傳統的壓力下,即使是女方再不願意,也必須回到婆家去過年。這樣一來,也就給夫妻雙方留下了一個和好的機會。或許從:"夫妻本無隔夜仇"、"炕頭吵架,炕梢和"、"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這些話中也可以看出,過去的社會和老人們對一門婚姻的重視程度了!在這樣的措施和保護下,儘管具體到某個人身上的確是不合理的,不過說實話,過去夫妻雙方離婚的不是沒有,但還是很少的!

如今,時代不同了,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待婚姻的觀念也發生了潛移默化的變化!尤其是獨生子女家庭的婚姻,當提出過年時,一年在男方家過,一年在女方家過,雖然有違傳統習慣,但想想女兒出嫁後的爹媽,老兩口在家孤零零過年的場景,又怎能不倍添女兒的牽掛?本來是歡天喜地過大年的喜慶的日子,可由於掛念父母的心情,卻又不免索然無味了!

所以我說:"什麼是"情"?什麼是"理"?兒女對爹媽的牽掛就是"情"!兒女對爹媽的孝心就是"理"!兒女親家本來就是因為兒女的婚姻成為親家,既然是親家,有啥都好說、好商量,只要雙方商量好就是即合情又合理!在哪過年都一樣!竊以為:如果能夠把雙方爹媽接到一起歡歡喜喜過大年!豈不是更好?











hyh139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男婚女嫁,既然沒能力讓男方入贅抬高自己,就隨大流老老實實的尊老愛幼的春節男方家過(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初二或初三歡天喜地左手一隻雞右手一隻鴨背後背個胖娃娃回孃家走親戚。一個走親戚說明了一切,當你出嫁的那刻起你已經是孃家的客人,而華麗轉身後你變成了婆家的主人(廣義的主人),不要拎不清,主流人家嫁娶的區別還是很大的。或許個別人不服氣,但禮儀之鄉應有的優秀文化傳統不能丟,所以絕大多數人都站在了主流。那麼一小撮非主流挑戰傳統底線的它,定然是個拎不清的蜣螂渣渣。妻賢夫禍少,放眼望去一個在家庭強勢的占主導地位的它給家庭帶來的幸福感能有幾何?淺淺的結論就是小鳥依人你不學充什麼大以巴狼,有本事你咋不上天呢,,,


陽*光


我也是遠嫁,以前在外地工作一年回家不超過三次,但其中一次必須是回家過年,去年結婚後是第一次沒在家過年,和公婆在一起,我做了一大桌的菜,但就是吃什麼都不香,總想著我爸媽兩個人在家過年是多冷清多孤獨,吃完飯後回臥室偷偷掉眼淚沒讓公婆和老公看見,和爸媽視頻拜年的時候才是他們最高興的時候,只做了兩個菜,沒有買鞭炮,晚上吃完餃子就早早睡覺了,不知道我爸媽想我的時候是不是也偷偷的流淚…我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平時公婆就和我們住在一起,他們感受不到那種空巢老人的孤單,所以今年過年爸媽都接過來和我們一起過年,以後也要輪著回家過年,畢竟一年在一起待不了幾天,而我們還能在一起過多少個年?


Kiss尐風


這個很有現實意義的一個問題!我來回答比較靠譜,因為現實中我遇到過這種問題!

首先,這家並非獨生女,而是三個女兒!三個女兒都嫁的不是本地,而且事情更加複雜,所以,比獨生女更加具有代表性!

大女兒是娶,招的上門女婿,因此二女兒出嫁遠方她的父母也沒說什麼,剩下小女兒嫁給了我一個好兄弟的弟弟!我這個好兄弟就稱為大H,他弟弟就稱為小h。

第一個問題:小女兒出嫁前,她跟小h說好了,生的第一個無論男女都必須隨母姓!注意這個是三個女兒出嫁的前提條件,並非小女兒對她老公提出的特例!上門女婿不必說了,肯定是要的!二女兒的老公不同意,但是二女兒非他嫁不可,她的父母沒辦法,也只能隨她心意了!重點來了,小h同意了,因為他們的姓氏一樣,哈哈,完美的解決了這個問題!婆家說這個姓是婆家的那就是婆家的咯,反正戶口本上小孩的姓是和老爸一個字!所以,完美解決沒有任何矛盾,而且查了族譜,完全可以結婚!

第二個問題:小女兒提出新婚第一年的新年可以在夫家過,但第二年在婆家過,以後夫家過一年,婆家過一年,因為小女兒出嫁後她離父母最近!但是小h他的父母有點意見,因為我們本地的傳統是大年初二可以回孃家(湖北),住個二,三天,但是按傳統不能一年夫家過,一年婆家過,畢竟離得不遠想回去開個車2-3個小時就回了孃家,用不著這樣!這樣怕親戚朋友說閒話,比如說媳婦不孝順,兒子不孝順啊,娶了媳婦忘了娘啊,兒子怕老婆,或者說婆媳關係不好啊,年都不回來過啊等等!而且大H他不在老家生活,離老家也很遠,他很少回家過年,可能2年回來一次!小h在武漢生活,離老家也就1-2個小時車程,所以平時也是兩個老人在家!

於是小h的父母就打電話問大H的意見,他就說了,過生活是這小h和他老婆兩個人過,重點是他們兩人商量好了沒,商量好了,我們其它人就不好插嘴,免得製造矛盾。如果沒商量好那就還可以商量!就這樣,談了一次後他的父母也就想開了,反正男方父母可以一起去女方家過年就當旅遊了!這個問題又解決了!

結婚的時候,那個所謂的上門女婿就有點衝,因為女方家稍微有點錢哈(呆會再說)!小h呢,沒多少錢,剛進入社會沒幾年,但是大H有錢,開了輛路虎專門過去撐場面!這個大女婿,喝喜酒的時候話有點不好聽,大概意思就是說男方是為了家產為了錢才結的婚,他是上門女婿,他就是兒子,有他在小h就別想搞到一分錢!後來說的時候大H說當時忍住了,要不然差點就打起來了!

第三個問題,婚前小女兒告訴小h婚後,小女兒生了小孩,要把戶口上到她的老家去由她父母帶幾年!小h同意了但是沒跟他的父母講!幾年後,小女兒生了孩子,過年的時候回老家做滿月酒,小h就跟父母講了,他父母很生氣,又打電話問大H意見!大H問了一個問題,上幼兒園和上學是在武漢上還是在小女兒老家?回答是武漢!於是就勸他父母,不要緊一是小孩有人帶還不要錢,小孩3歲前是最磨人的,你們年紀大了不一定吃得消,媳婦父母願意出錢帶還不好,二是改個戶口不要緊,最後還不是要改到武漢去的!他的父母聽了勸,也就算了!

為什麼提這個要求,這就和大女兒的老公也就是那個上門女婿有關,因為按道理上門女婿的第一個小孩一定要隨妻姓要不然叫什麼上門女婿?而且這也是商量好的,女方的父母也因此大力支持了大女婿,給錢他開公司,給錢他在深圳還是北京買房!可惜,大女兒生的第一個小孩,這個上門女婿死活不同意隨妻姓,加上這個大女兒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也不強硬最後沒辦法,也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小女兒的父母對前面兩個女婿意見較大,而且她們也不是經常回來,所以指望小女兒,對小女婿也比較喜歡!確實小h也比較疼老婆,基本有求必應,然後大H在做做父母工作,沒有引起雙方家庭的大的矛盾!

最後結論:

舉著個例子說明什麼?

第一:婚前溝通,有什麼事情,先溝通比先斬後奏要好的多,結婚是人一生中很重要的事,先互相給予選擇,同意了再結婚!

第二:這種事情男方要主動承擔起溝通的橋樑作用,不要嫌麻煩,不要認為這是我們夫妻的事,我說同意就是同意誰也不能阻止我們!記住了這是二十一世紀,不是以前,你的父母的思想也會隨時代變化而變化,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老古董,即使是老古董他們也是愛你的,你去解釋找人來做工作,比硬慪氣要好的多,因為你一旦慪氣硬來,你的父母不會責怪你,只會怪你的老婆他們的兒媳是個惡媳婦,教唆他們的兒子來對付他們!千萬記住這點!


666133505734


各回各家,各找各媽,我管那麼多?不讓我回家就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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