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房產稅已徵收上百年,面對房價高企,中國房產稅為何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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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稅到底該不該收?什麼時間節點收?什麼標準收?這是考驗政府決策能力的一次大考,

收房地產稅不僅僅是一個稅收政策,這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社會問題,牽一髮而動全身,必須慎之又慎,對症下藥。

首先,房地產稅到底該不該收呢?對於持有房產的人來說,關心的收多少?什麼標準?而對無房者來說關心的是什麼時候收?力度如何?對房價影響多大?會不會下跌?對剛需購房者心裡影響是非常顯著的。國家收取房地產稅目的是什麼呢?很直觀,目的就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和炒房,保持房地產健康平穩發展。


那好,目的明確了,就不要跑偏,可房地產稅一旦開徵,對房價抑制肯定是明顯的,要不然也不會受到如此慎重,但房價下跌,必然造成土地價格下跌,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收入就會受到影響,怎麼辦?那就涉及到國家和地方政府稅收分配的問題。這是地方政府的財政主要收入來源之一。這就會造成國家層面和地方政府層面的目的偏差。所以,國家要做的是通盤考慮,分佈實施,穩步推進。

其次,什麼時間節點收呢?目前,給大家擺在桌面的事實是已經走了立法程序。那麼可以肯定的說,開徵房地產稅已經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了,開弓沒有回頭箭,在充分醞釀和徵求意見後適時推出,所謂適時,就是隨時,有人預測是2020年前,這是樂觀的,個人認為只是猜測而已,在整體經濟環境觸底反彈前不會貿然推出的。

最後,到底是怎樣的標準呢?本人認為這也是一個較為撓頭的問題,有人說按套收,有人建議按面積收,人均面積60到80平米是較為合理區域,可全國這麼大,收入水平及房屋價格差異巨大。怎麼收合理呢?一省一策一市一策嗎?低收入人群怎麼辦?如何減免?如何確保公平。關乎社會公平正義,關乎百姓極大利益,絕不能因為政策反覆影響政府公信力,這是百年大計。



其實,中國房地產市場是有規律可循的,他的健康平穩發展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巨大,多年的發展下來已經形成了“一熱就亂、一亂就控、一控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又熱”的死循環。如何突破瓶頸,良性發展,確是艱難的課題。


具體而微的海綿


房產稅是西方國家發明的,徵收前提是房屋土地私有完全產權,我們是土地國有,買房時已繳納了契稅,再收房產稅就屬於是重複徵稅。

因為房子下面的地,國外是永遠世世代代屬於私人,是受保護神聖不可侵犯的個人財產,對應的繳納財產稅是合情合理的。

但我們只是租用70年,而且買房時一次性繳納了70年租金,這個時候要徵收房地產稅,就絕對是重複徵稅。房產稅必須減去土地價值,因為土地並非業主財產,我們的房產只是建築物。

這需要解決很多矛盾,還有利益關係,再沒有想出完善的方案,短期內,房產稅是沒有辦法順利出爐的。

另外,房產稅怎麼徵收還是個問題,比如是按照面積收,還是按照套數收,每個城市情況不一樣,或許徵收的標準也不一樣。還有房產稅可以抑制投機,還原住房原本的居住屬性。但是很難抑制房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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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網


徵收房產稅其實是非常複雜的一件事,涉及到千千萬萬老百姓的利益,必須慎重行事。如果開徵,必然會產生如下一些問題:

一,老百姓手裡只有“房產證”,而房子下面的土地卻不是你的。政府在出售土地的時候已經從開發商那裡得到了大筆資金,為什麼買了房子還要徵稅呢?是不是重複收稅呢?

二,起徵點或者是“免稅額”。和個人收入所得稅一樣,徵收房產稅,也應該有一個起徵點,或者叫做“免稅面積”;而且還有,到底是以戶為單位,還是以人頭計算呢?

比如,如果假設起徵點為人平60平方米,三口之家(四口之家)就是180到240平方,那他們完全可以不交房產稅。

但是,如果家裡只有獨居的老人,或者根本就不願意結婚的單身男女,如果他的住房是100平方,他就必須為多餘的40平米繳稅;這樣收稅合理嗎?

另外,如果一對夫妻名下有兩套房子,要是按戶來計算免徵的話,一人一套,他們是不是要離婚才能免徵呢?

三,估值。房產稅,顧名思義,是要以房子的價值來繳稅的。 那麼,這個價值由誰來評估呢?是按照原始發票,還是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呢?

增值部分怎麼計算,怎麼收? 因為現在有不少人還是住的是“房改房”(單位福利房),而且已經用遠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買下了這套房子。這個房子怎麼估值? 誰說了算?

四,一次性繳納房產稅,還是每年都交呢? 比如在美國,公民的自住房每年都要繳稅,而且稅率由於每個州的情況不同也不一樣。

換句話說,如果中國大陸開徵房產稅,一線城市與三四線城市相比,這個稅率是不是要有差別呢?由誰來決定這個差別呢?如何認定三四線城市呢?

五,城市低保人員,下崗失業,病殘人員,怎麼收?怎麼減免? 如果他們的經濟狀況得到了改善,怎麼認定,需不需要補繳房產稅?

六,還有拆遷還建房,有的人名下六七套,而且已經出租,租金要繳稅,如果繳納房產稅,租金還會漲嗎?

等等等等。

總之,希望政府不要急於推出房產稅。而且房產稅的用途到底是什麼?房產稅會不會最後成為“窮人稅”? 這些都是與鼓勵消費背道而馳的。

一句話,房產稅不是遏制房價的法寶。


閒看秋風999


因為發達國家的是紙老虎和腐朽的資本主義制度,洋人沒有五千年文明文化底蘊,發達國家的洋人沒有民主、沒有法治,我們中國有強大的共產主義信仰作為後盾,更有強大的“民主”,有無人可以抗拒的“法治”理念,中國人還有五千年文明文化為基礎,簡單說洋人已經比中國人落後五千年,不需要學洋人東西.


史不去


很簡單,查一查背後的房姐房哥以及他們的身份就知道為什麼房產稅喊了這麼多年卻一直實施不了了。別說房產稅了,就連不動產實名制都很難實施。到底是誰在阻礙這些政策實施,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從利益所得者來考慮。說實在話,國家政府也是不願意實施的。所以能拖就拖,拖到現在再拖下去意義已經不大了,因為不管是一線二線還是三四線的城市,房子已經飽和的不能再飽和了,隨著房子越來越多,人口卻越來越少,所以國家這時候放開二胎政策,找接盤俠。怎奈老百姓現在被房子逼的連二胎都不敢生了,所以房子終歸還是賣不動,這時候來實施房產稅和實名制,更多的是對老百姓心理的一種安慰,證明國家政府還是關心廣大屁民的,然並卵……


淡紫深藍1


無恥,得先算一下中國稅率排在世界平均稅率的第幾名。再算一下人家稅率與福利的比例又是多少?我看了一則報道說中國稅率是前五強,歷史上為什麼那麼多人起.........


我關注這事了


發達國家從一開始就是土地私有化,購買了房子,連同土地一起終生擁有,可以繼承。而我們國家確是七十年產權,相當於長租,現在出來一個房產稅,就很可笑了,土地不是我的,我交什麼房產稅啊


76791833


房產稅是西方國家發明的,徵收前提是房屋土地私有完全產權。但是我們是土地國有,在買房時已經繳納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費!按道理,在徵收房產稅的時候,應該去掉這部分價值!但是房價卻包含這個費用,會不會存在二次徵收?房子是固定資產,隨著時間會面臨貶值的風險,而土地是增值的,但是土地的歸屬不屬於房子所有人,對增值部分徵稅,是不是找所有人?為了滿足房子居住的屬性,房地產商採購了大量的設備和器具!在購買設備時,都依法繳納了增值稅!而這些費用也包含在房價裡,再依據房價徵稅,會不會存在二次徵收?住房面積是按戶還是按人頭?若是按戶,原本和諧的大家庭要不要變成小戶獨居,對社會是好是壞;如果按人頭,對喪偶和喪子的家庭,是不是雪上加霜?不反對稅收與國際接軌,但是請把上述問題都解決好!


鷺島899


房產稅應該收,但應扣減個起始面積。

地產稅不該收!因為產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有40-70(實際到手只有37-67年)年的使用權。

其實,剖析下房價的構成就知道為什麼房價那麼貴了~

比如,成都,你買套非南門三環外100平的小套三新房,要花費大概200萬左右,要想入駐,還需要30萬左右的裝修費用。其中,給國家的是多少?

買家直付的就契稅6萬,

間接支付的:土地出讓金100萬以上,開發商的營業稅11萬,修建過程中材料、加工、修建、銷售等的超多的稅收35萬左右。

剩下的50萬左右還要扣去開發商的利潤,剩下的才是房屋的本身成本。


空空大師5


房產稅是一個大的稅種,國外之所以徵收上百年,是因為國外城市化進程已經上百年,國外的房地產已經處於一個非常良性、健康的發展態勢,房地產稅屬於一個調節稅種,可以對發達國家的地產市場進行間接調控。

我國房地產稅之所以難出臺,是因為我國目前還不具備徵收房地產稅的前提條件,徵收房地產稅有幾個基礎,首先就是城市化進程到一定階段,其次是房地產價格相對來說較高,我們有必要通過徵收房產稅來擠壓投資、平抑價格。

在具備徵收大前提下,我們還要來看徵收是否具備實施的條件,因為房產稅徵收,我們需要對每個家庭的房產情況逐一登記核實,然後進行評估、制定細則,我們的資產登記制度,目前正在完善,正在進行登記,我們正在就房產稅的事情做基礎性的準備工作,房產稅徵收也將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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