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去世才能賠,為什麼還要買壽險?

何興才


壽險如果是以死亡為責任,即死亡給付,那這種死亡包括意外死亡、疾病死亡,2年後的自殺、他殺等;而人的死亡,如果不是性格很偏執,基本就是意外死亡或者疾病死亡,既然如此,對於普通人來講,購買高額意外和高額重疾就足夠了,都是給付型的,高額重疾看病用不完,身故了,可以給子女和父母,這樣既對自己負責,也對家人負責了。所以從這個意義上將,壽險對於普通人,意義不大;

壽險如果以生存為給付條件,教育金、養老金這些,很多時候都是10年、20年後給付,而且是分年給付,價值貶值很多,從這個意義上講,價值也不是很大;

壽險如果是作為財富傳承或者是避稅工具等,這就是相對於富人而言了,不在乎財富的增值,就是給後代後者家人留著的,損失點也無所謂,那是有價值的。

以上,個人觀點,僅做參考。


e連保


很有意思的提問。

在回答之前,我想說說:恨一個人可以恨到什麼程度?古代人發明了挫骨揚飛,挖墳鞭屍這些詞語。這就是恨!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每個人活著都有價值,對於家人都是親人。親人去世,是一種割捨。

第二、人生一世,或重於泰山被人一直想念,或輕於鴻毛轉背就忘記,或記恨永久。至於我們想成為那種人其實都是我們自己決定的。

第三、一個理智的人,一個有感情的人。還是很在意親人的。關心自己走後父母的養老,孩子的教育,家庭的債務等怎麼辦?

第四、壽險是份愛的傳承,一份給家人留下的最後的愛。有時候愛很簡單,就是給家人留下讓他們生活無憂的金錢就可以了。簡單到粗暴,簡單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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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金融


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一般的是以人的生命為保險標的,因此只有當人因病或者因意外傷害去世的時候保險公司才能賠付,那麼辦壽險的意義何在呢?


第一,它是對生命的經濟補償,是留給親人親屬和後人的愛。人在臨終的時候在醫院住院以及後事的處理都是需要花錢的,這時候得到從保險公司得到一筆經濟補償可以說是很溫暖的人情關懷。

第二,它可以作為後代的撫養費。企業競爭壓力很大經常有些老闆30歲40歲年齡因病去世,那時候她的孩子可能還沒有長大成人,有機需要一筆撫養費。

第三,人壽保險的賠償金可以作為對長輩的父母的贍養費。其父母年事已高那麼在他不在的時候可以作為一筆贍養費。


第四,人壽保險賠償金可以作為身價的表現。有的老闆給自己辦了終身壽險500萬,不論是因病還是意外傷害一旦人不在了讓他從保險公司得到500萬元,所以作為對家庭對親屬對後人的有利的經濟補償。

第五,人壽保險可以作為免稅的等價物。在國外都已經開徵了贈與稅和遺產稅,遺產稅徵收的條件是必須是現金,因此不論是留給後人多少房產企業廠房都不能作為遺產稅的繳納,遺產稅必須是現金,因此人壽保險的身價賠償金可以用來繳納遺產稅。


農村高音大喇叭


你難道是石頭裡蹦出來的嗎?

難道沒有雙親需要孝順和贍養嗎?

你大概還沒有成家吧,如果成家了的話,你難道沒有愛人需要照顧嗎?沒有孩子需要撫養嗎?

你說你愛他們,你拿什麼愛?光拿一張嘴去愛嗎?

如果因為你的離世,你所有愛的承諾就成了一紙空文。

你年邁的父母除了要面臨喪子之痛之外,還要面臨的是經濟的拮据。晚景的淒涼。

中國男人很多,在遭遇意外或者疾病死亡之後,給家裡留下了三千萬。

第一,千萬不要改嫁呀。

第二,千萬要孝順好我的父母啊。

第三,千萬要把孩子帶大呀。

而在經濟上卻可能一分錢也沒有流,甚至留下一身的債務。

而購買保險,特別是保障性壽險,就能夠真正的為自己的家裡:留愛不留債!


險道求生


狹義的壽險是以生命為標的保險,死亡後才能獲得賠付,解決的是對家庭責任的問題。一死百了其實很少人真能了的,要不怎麼會有死不瞑目這種說法。這個世界可能還有放不下的人,父母,妻兒等,還需要生活,還需要錢。但凡有點愛心的人都希望能為自己愛的人留下點東西,讓他們生活更好點。壽險的意義就在這裡。

現代壽險還延伸出很多功能,比如友邦保險的一些壽險產品,全殘也可以獲得理賠。甚至有部分壽險產品可以實現養老,醫療功能。此外提前購買壽險還可以合法避稅避債,讓自己的財富保值增值。

所以對絕大部分人來說,壽險是必須要買的。當然如果獨活於世,對身後了無牽掛,且擁有足夠的財富,能確保自己生前無憂,保險確實對他無意義。試問下全天下又有幾個人呢😊


吳愛民保險理財


買壽險,是買一種責任。

壽險的特點之一,是保死不保生,也就是它是以死亡為標的的,只有當被保險人死亡才能兌付。正因為如此,才會有題主之問。

人之出生,便有著與生俱來的各種各樣的責任。隨著年齡的增長,責任也不斷增加。對父母有贍養責任、對子女有撫育責任、對愛人有家庭責任,對公司、對同事、對朋友都有相應的責任。這些責任的核心便是對父母、愛人、子女的責任,而購買壽險便是為了在你不在的時候,幫你延續這種責任,傳承一種愛。

人們常說,誰都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所以買壽險就是為了規避這種風險。當作為家中頂樑柱的人出現意外後,不至家人生活無著。

買保險,是對自己對家人負責的一種體現。


都市邊緣241


首先,壽險並不一定必須死亡才賠的,現在市場上大多是一些兩全險(身故賠,確診重大疾病或達到傷殘等級,達到合同約定的保障責任即可賠付),以為壽險保死不保生本身就有錯誤。

其次,人作為群體來說,除非你無親無故(受益人你都沒得選),但凡有自己家庭的,父母希望子女平安健康,子女希望父母安享晚年,夫妻希望白頭偕老,相守一生。而疾病與意外就是美好生活的不速之客。一場大病或者意外可以讓一個小康之家重歸貧困,更重要的是可能喪失以後賺錢的能力,因病致窮比比皆是。而本身貧困的家庭,疾病意外來臨,不治等殘等死,治乞求親朋好友社會救助。

所以,壽險是一般家庭風險來臨時生命的尊嚴,是小康家庭未來生活的保障,富人更多的是作為財富的傳承。

千萬不要事到臨頭方知晚,人撞南牆才回頭。聽人傳言,不如自己去深入瞭解。


關山月下問道人


我父親跟我講過一句話!

一個男人,站著就是一臺印鈔機,躺下就要是一堆人民幣!

保險是種責任的體現!

圖片鎮樓!



請叫我保險帝


首先,壽險是以死亡為標,自己沒有辦法享受,給給後人的,所以買壽險,需要責任感很強,還有大愛的精神。逝者已逝,活著的人還要繼續生活

其次,除了壽險,一死亡為標的,還有活者也可以領的,比如重疾險,兩全險,理財保險,分紅險,萬能險等等。

所以,不是所有保險都以死亡為標的,有家庭的人,除了為自己考慮,還要為家庭多考慮一些,因為小孩子還要讀書,父母還要贍養,我們雖然走了,一些該承擔而未承擔責任,是不是要在生前規劃好呢?


玄虎


壽終正寢無話可說

中途夭折

留一大筆錢給家庭

日常生活,子女教育

父母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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