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释疑》之《经解篇》第二十三卦 剥(连载中)

《周易释疑》之《经解篇》第二十三卦 剥(连载中)

第二十三卦 剥 (山地剥) (下坤上艮)

(为山附地上之象)(《序卦》曰:致饰然后亨则尽矣,故受之以剥。剥者,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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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不利有攸往。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解曰:柔变刚,柔剥刚也。自下而上,柔以顺长,小人长也,不利有攸往。观卦之象,下坤上艮,顺而止之。消息盈虚,日往月来,月往日来,寒来暑往,暑来寒往,天之道也。君子尚之,以进退也。)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解曰:山附于地,曰剥。柔变刚也,小人以长,君子艰贞,上以怜之,故曰“以厚下安宅”。)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解曰:蔑,灭。柔居阳位而卑,曰“剥床以足”。其脆易泮,其微易散,故剥者,以灭下也,自微处始。上无以应,蔑贞凶也。)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解曰:辨,牑也,床板;与,帮助。柔顺而长,二爻柔中,曰“剥床以辨”;上无应也,曰“未有与”,蔑贞凶也。)

六三,剥之,无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解曰:柔居阳位,上应上九,有与也,止于剥也,异于上下,曰“失上下”,无咎也。)

六四,剥床以肤,凶。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解曰:肤,床席。柔爻居阴位,位尊而近君,曰“剥床以肤”,临剥而无为,切近灾也,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解曰:贯,依次。六五柔中,承于上九,曰“以宫人宠”;上九刚而止剥,众柔欲求,则六五统帅以归,曰“贯鱼”。上九独刚,六五相接,无不利也;柔而行中,终无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象》曰:“君子得舆”,民所载也。“小人剥庐”,终不可用也。

(解曰:刚居阴位,艮止于剥,曰“硕果不食”。坤为舆为庐,上九独刚,柔得接应者曰君子,民之所载,以得舆也;无接应者曰小人,终不可用,则剥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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