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仰帆行政處罰終落地 “中天系”即將主導公司?

12月10日晚ST仰帆(600421,SH)披露,收到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揭開了影響公司數年的一段往事。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遭證監會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10萬~30萬元不等的罰款。證監會指出,ST仰帆的前身*ST國藥在2012年、2013年年報中虛假記載營業收入。

在2017年的年度股東大會上,公司高管曾向記者直言:“公司與行政處罰委員會的溝通一直都是單向的,公司也希望有個最終的定論,公司董事會換屆也受到影響,處罰決定直接關係著後續的資本運作。”《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就在處罰決定落地的前十多天,ST仰帆的董事會剛剛通過浙江恆順投資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人選。

公司“等候”多年的行政處罰落地

2010年、2011年,ST仰帆連續兩年虧損,公司股票交易被證券交易所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為避免退市,滿足維持上市地位所需的營業收入等財務條件,ST仰帆準備採取措施增加公司營業收入。

不過,從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內容來看,監管部門認為ST仰帆在2012年度、2013年度存在虛假記載營業收入的違法行為。按照《證券法》規定,上市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看出,證監會擬對ST仰帆的處罰金額為頂格處罰。

對於證監會作出的處罰結論,ST仰帆表示,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向廣大投資者致以誠摯的歉意,公司將以此為戒,認真整改,嚴格按照《證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一位熟悉證券市場的法律人士表示:“虛增收入屬於多種虛假陳述類型中比較嚴重的一種,對投資者的誤導性也最直接和顯著。”

財源在線(上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徐財源表示:“證券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受損的投資者可依據證監會的處罰決定對ST仰帆提起索賠訴訟。”

在2017年的年度股東大會上,記者曾向ST仰帆的高管問起行政處罰決定未落地的影響,公司高管當時稱:“在處罰事項未出結論前,出於對投資者負責任的考慮,公司高管一直未換屆抑或離職,公司的資本運作也受到影響。”

擬提名非獨立董事均來自“中天系”

糾纏公司多年的往事終於進入執行階段,公司的未來又將朝何種方向發展?事實上,早在十多天前,“中天系”旗下浙江恆順投資有限公司向上市公司發出《關於提請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函》,旨在進行董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並提出相關候選人。據顯示,“中天系”目前持有ST仰帆31.96%的股權。

從表決的結果來看,公司現有的董事會成員一致通過浙江恆順投資有限公司的提案。從所提人選的背景來看,周梁輝、吳海濤、帥曲等均有“中天系”背景,而沒有現在的公司實控人蔡守平一方的代表。

蔡守平通過收購武漢新一代公司100%股權及受讓部分股權,合計持有ST仰帆21.59%的股份,自然是不可忽視的一方,但為何到目前為止卻未發出任何聲音?

12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致電公司董秘聞彩兵,在獲知記者的採訪意圖後,對方以不方便接聽為由掛斷電話。

之後,記者又以投資者的身份致電公司證券部,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暫時還是不能重組,處罰會影響一段時間。”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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