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什麼不犯罪?

諾安則安諾


說實話偷什麼都犯罪,無論是偷東西還是偷人。

但凡事沒有絕對,總有例外。我老家偷某種東西就沒事,並且還必須去偷。——偷梁


以前老家農村建房子,都是瓦房,建成時要擇黃道吉日來上樑,類似於現在樓房的封頂,上了梁才算是房屋正式落成。房梁是用香椿樹做的,要求樹要筆直,無傷疤穿孔之類。還有最最特別的這顆梁必須是要“”的。

選梁之前主家很久就開始物色別人家的香椿樹,不能走漏風聲,自己不會挑選的還要請高人幫忙看。待需要的時候在某個月黑風高之夜,請幾個身強力壯的漢子去山頭迅速將之砍倒,這時候如果響聲驚擾了主人來查看,也無可奈何,米已成粥。主要的是老家信奉一個風俗習慣:偷梁家人發旺,偷梁不為賊。當然上樑請客的時候是要請樹樑主人家好吃好喝,好酒好煙伺候。

當然偷梁中也會碰到不好說話的主,樹砍倒了也不行,就是不給,因為偷梁不犯法,也不能把人家怎麼樣,這時候主人就會在樑上跨過去,於是這個梁就廢了,不能用了,老家還有個說法,梁從砍倒到抬到屋頂,這中間是不允許任何人雙腳跨過去的。

正是因為以前都是磚瓦房,都要用到香椿樹,香椿芽又是一道美味。所以自己家如果有好的香椿樹是要看緊點的,總是擔心被偷,為了預防,乾脆就把樹幹顯眼位置釘上鐵釘,因為做梁的樹木前面提到不能有疤痕,人家就不會再用了。

現在農村都是平房,木樑也就用不上了。這種風俗習慣也隨之淡化了。


各位朋友家上樑的風俗又是怎麼樣的呢,有類似的嗎,不妨發出來一起交流交流。


閩路行


下面故事裡所設計到的“偷”,都不構成犯罪。


有一天,西門慶來偷會潘金蓮。

潘金蓮: 死鬼,你從哪裡冒出來的?

西門慶: 我從你家後窗偷進來的。

潘金蓮: 今天藥房不忙嗎?

西門慶: 忙,我這是忙裡偷閒,來和你偷情的,想我沒有小娘子。

潘金蓮: 我只能偷偷的想你,你個偷心賊,這幾日你沒來,我的心都空了。

西門慶: 咱倆偷情,武大發現沒有?

潘金蓮: 沒有,就只有王乾孃那天偷看見了,你就偷著樂吧!

西門慶: 王乾孃偷看見我知道。天這麼晚了,你怎麼才做飯吃飯呢?

潘金蓮: 昨晚看《盜夢空間》,睡的有點晚了,今天早上就偷懶,多睡了會。哎!我做的菜怎麼少了些?

西門慶: 剛才我偷吃了兩口,小娘子做菜手藝有所漸長啊?

潘金蓮: 那天在王乾孃那裡偷學了兩招。

西門慶: 那天和你說的事,考慮的怎麼樣了?

潘金蓮: 咱倆偷情,既然他不知,就讓他苟且偷生幾天吧!真殺他,我心裡倒有些害怕。

西門慶: 小聲點,別讓別人偷聽了去。也罷!偷偷幽會,也別有一番風味。


坐看飛雲起


說說在我身上發生的事,早20多年前,我接到朋友媽媽的通知,說我家有人偷東西被抓,我回家發現小偷是個年輕女子,20多歲,見我回來嚇得悉悉發抖,我問她為什麼要偷,她說家裡斷糧了,還有倆個孩子餓著,我問她偷什麼東西了,只見她手裡提著一隻口袋,裡面裝了5-6斤大米。我認為這不能算偷,人家也是被生活所迫,就把她放了,後來我想她空手回家;孩子們還餓著,再回頭去找她就不見了。


臭哥哥123


以前偷花不犯罪,現在偷情不犯罪!



蘇盆景


妙題,不得不答!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雖然世界各國家、各地區、各民族、各文化,從法律到道德都禁止偷盜,但因為風俗民情不同,真有很多“偷”是不犯罪的。但除了一種,其他還真不能一一講出來,因為有三怕啊:

一怕問題主人發問是居心不良,想以此問學習偷的技能,到某個時候,答案提供者可免不了要承擔教唆的責任。

二怕問主是個呆瓜腦袋,教條主義,最終觸犯法律,怪我胡亂說話。要知風俗規則各地是不同的,在美國不犯法的“偷”,到法國也許就犯法了。

三怕讀者認為我是“大偷”。雖然“盜聖”的名頭不錯,這年頭不要臉的人也多,但本人還是挺保守的。

言歸正傳:有一種偷,不但不犯法,而且回報無窮,魅力無限,受人敬愛!

偷一人兩人成功,常常是帥哥在抱,美女投懷,香豔無比,受用無窮。

如果能偷得億萬人成功,那必將受到舉世的膜拜,人間稱聖,青史留名,水火不傷,鬼神相敬,無往不利!

這個偷就是一一

偷心!


巴山肖鵬


偷情本無罪,就怕沒機會。

纏綿又有味,滴滴潤花蕾。

累了酣聲睡,有人給蓋被。

同歡付小費,同浴不是罪。


手機用戶邱書慶


歷史上曾有人這樣說:

偷什麼不犯罪,並不取決於你偷的是什麼東西的本身,而是取決於:

一、你有沒有被抓到:

這個大家都知道,沒有被抓到或者證據不足,都不構成犯罪;

二、你是誰:


這個還要舉著栗子才能說明白:歷史上東漢第十一任皇帝漢桓帝劉志,是當時權傾天下、飛揚跋扈的外戚、大將軍梁冀在毒死八歲的漢質帝劉纘後擁立的一個傀儡皇帝,而劉志上位後不理朝政,尋歡作樂自是樂此不疲;不僅如此,劉志還有一個天下人都無法理解的嗜好,就是偷盜,並且還把偷來的東西都用本子一一記錄下來,偷來的東西放在一個專用的倉庫裡封存;這樣大將軍梁冀也就不再搭理這個不務正業、爛泥扶不上牆的傀儡皇帝了,由他折騰去吧!

直到有一天,漢桓帝劉志在一家茶館喝茶,聽到鄰桌有兩個客人在議論:天下之大真是無奇不有,當今皇帝竟然是個賊,有偷東西的嗜好,整個京城就沒有不被他偷的人家,不過聽說他從來都不敢去大將軍梁冀家裡偷,因他害怕大將軍;劉志聽到這裡氣的跳了起來,把隨身帶的玉璽往茶桌上一放說:我就是你們說的皇帝,誰說也不敢去大將軍家偷了,我這幾天就去偷;


過幾天,他還真去偷了結果被梁冀的家丁抓住,他就大喊饒命,他是皇帝,梁冀也知道皇帝有這個嗜好,就讓人放了劉志,並吩咐家丁以後皇帝再來偷就不要管了,家裡東西隨他偷!

過幾天,皇帝又去了梁冀家偷東西了,只是這次沒有人理他任由他偷,看著他揹著一大袋子東西跑了,這事梁冀也沒有放在心上;

過了幾天,太監傳話說皇帝請大將軍進宮議事,進宮以後梁冀就被拿下,梁冀一下就懵圈⭕了,皇帝辦梁冀一個謀反大罪,梁冀不服說有人誣陷他;

劉志告訴梁冀:我喜歡偷東西就演給你看的、麻痺你的,我偷的東西都有記錄以後也會還給人家,找你謀反的證據和你同夥的名冊才是我的目的,這幾天我已經命人把你的同夥和你的勢力全部查辦,最後才能順利的除掉你……


漢桓帝在位期間雖然昏庸無度,但在剷除梁冀專權勢力的手法還是比較老道的,這也是他在位期間所做的最有影響的一件大事,同時也因此劉志在歷史上留下了“小偷皇帝”雅號!

然而,這個天下無人不知的小偷卻沒有被定性為犯罪,只因他是皇帝;歷史上的小偷、強盜皇帝屢見不鮮,但沒有一個因此而獲罪,除非他不再是皇帝,歷史從古至今莫不如此……


求圖55


我能告訴你,問答這個問題我就是趁老婆不注意,偷偷拿出手機,躲在被子裡回答的麼😜

我這樣做犯罪了麼😂

看了這個問題的其他回答和評論我偷偷的笑了一下,我犯罪了麼😃





你正在做著不可直視的事情,我偷偷的看了一眼,犯法麼?


曾幾何時,我偷偷愛著一個女孩,愛了很多年,犯罪了麼?

偶爾做事打一下偷懶主意,犯法麼😆😆😆😆


同城快遞聯盟


這是一道非常有趣卻專業性不強的問答題。

老李感興趣,十分地感興趣!

不管閱讀量多少,都要忙裡偷閒,且絕不偷工減料,後半夜挑燈夜戰也要答題。

偷,是遭人咬牙切齒的行為,即使這個字眼兒也令人生厭。

這些眾所周知,老李也就不再囉嗦。

老李單說有趣的“偷”。

1.偷看 我的一個同事曾對我說,他上初三的一天,坐在他前面的一個女生在照鏡子。正在寫作業的他,下意識地一抬頭,無意中看到女孩小鏡子中有隻美麗的大眼睛,——鏡子裡僅有一隻美麗的大眼睛。他看這隻大眼睛的時候,那個小鏡子閃電般地挪開了。初三了,剛學過物理的光學。根據光的反射原理,他斷定自己被前排的女孩偷看了。這種偷看,他起初心裡很複雜,情緒有波動,後來認為很單純,甚至有些許美好。以後,他和那個女孩畢業後各奔東西,再沒見面。幾十年了,但他一直把女孩對他的偷看,當做禮物,深藏心底。



2.偷著樂 可能有了好事,又不方便或者馬上讓別人知道,那就躲在一個僅盛得下自己地方,最大程度地放開自己,高興一番。當然,好事有很多,大小各不同,這類事也不會是金榜題名時,更不會洞房花燭夜。一般是好事突襲,喜從天降,自然喜不自勝。如果這類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事讓你偶遇了,老李可要祝賀你了!



3.偷不著 常言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心裡雖癢癢,卻不善罷甘休。這好像是一種甜蜜的折磨。偷不著的藝術境界最高,但格調卻不高。這是純粹的貓吃不到腥的心理。

但當單相思的男生或者女生,躲在暗處羞怯地偷看一眼心中的他或者她時,卻又因種種原因看不到,心中不免失落,但於心又有些不甘;往往是才下眉頭,卻上心頭,心裡慢慢重燃起希望的火,又悄悄鼓起美好情愫的帆。



4.像偷樑換柱的偷,是一種小智慧;而偷天換日卻是驚天動地的大手筆!

像鑿壁偷光、忙裡偷閒這樣的偷,就是勤奮的表現。用魯迅的話說,就是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來工作了!

以上這樣的偷,老李認為偷得精彩,偷得可敬,偷而無罪!


老李清談


  1. 偷笑

  2. 偷哭

  3. 偷懶

  4. 偷心這個問題好沒挑戰性,是很低級的腦筋急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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