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某初中教師因未當面制止學生課堂上“嗑瓜子”,被部分家長投訴?

夢裡胡楊


很高興可以回答您的問題。

當教育者不敢實施自己的權利,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去工作的時候;當熊家長越來越多,他們蠻橫無理,處處刁難老師的時候;當熊孩子遍佈於整個校園,卻沒人敢站出來說不的時候……很多人想問一句:老師到底怎麼了?家長到底怎麼了?學生到底怎麼了?社會怎麼了?

試想一下,在過去,哪有學生敢光明正大地挑釁老師?在過去,老師很負責任,家長也非常信任老師,對於老師的工作也是非常積極地配合,孩子們也不敢挑戰老師的權威。因為有了這種和諧的關係,整個教育環境呈現出和諧的狀態。在過去,全社會也給予了老師極大的尊重。

我們這一代人比較懷念過去的老師,當然對於那個年代普遍存在的“體罰”這件事,我們還是不贊同的。但是我們贊同“無規矩不成方圓”這個道理,所以對於老師制定一定的制度,去約束學生們,這件事我們覺得是十分有必要的。而且那個年代的父母,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卻完全信任和放心地把孩子交給老師,同時也會教育孩子聽從老師的教誨。

而今很多家長,雖然文化水平較高,但在教育孩子和為人處事等方面,卻呈現出自私、蠻橫無理的狀態。他們不懂的尊重別人,也嬌慣孩子各種霸道和無理。所以才有了“學生嗑瓜子,老師不敢吭聲”等令人痛心而又啼笑皆非的事情發生。

真心期待家長和老師可以早點醒悟,那麼我們祖國的未來才能夠有希望。

我的回答結束了,謝謝大家!


佐佑de媽咪


我是一名從教三十年的老教師,昨天(週一)上午八年級歷史課上,一位坐在最後一排的男生與他前面一位男生公然在上課期間下五子棋,我發現後點名讓他把棋收起來,他十分不願意,一個一個慢慢收,嘴裡絮絮叨叨說個不停,我走到他座位,把棋子連同棋盤一起收起放到教室後面地上,他說我多管閒事亂幫忙還罵罵咧咧。我氣的說不出話,感覺血壓在上升,我回到講臺,把書放下,坐下來,讓學生自己看了會書。十分鐘後,氣稍平之後,我拿起書繼續上課,我總不能因為一個學生而耽誤其他無辜學生。為什麼不處罰這個學生呢?因為之前曾發生過類似的事,讓他站起來他就是不站還耍無賴,鬧的全班看笑話,課後瞭解得知,這位學生身高體壯是班級霸主,各科老師都拿他沒辦法,所以課堂上只要不聚眾講話起鬨,一般都不再管他。今天的事也怪我他倆下棋,並沒起鬨說話,只是周圍有幾個學生偶而看兩眼,為什麼非要他收起來而且去幫他收呢?中午回家氣的連飯也吃不下,自找的。


得道高僧9


一老師貫徹學校要求:不允許學生上課睡覺。一日,一學生上課,老師讓他站起來,學生:“老子就不站!”老師以為哪裡得罪了這位學生,就私下裡問他:“我哪裡做的不對?得罪了你。”學生說:“看你不爽,你不讓我睡覺!”老師問他:“你為什麼不和我說一聲,說一聲我就讓你課堂上睡覺。除了這個之外有沒有得罪的地方?”學生說:“不想和你們老師說話,今天我心情好,不想動手。”這位老師以為受到了威脅,把事情告訴了班主任。班主任打電話告訴了家長,家長來到學校。家長說:“孩子不就課堂上睡個覺,至於嗎?要是不讓我睡覺,我也打人!”

算了吧,各位老師,保住自己的飯碗吧!我上有老下有小,我惹不起!


愛在屋簷下10674585


真是《困在廁所裡的老師》

一日正在講課,一名學生要求上廁所,老師覺得影響課堂秩序,不準。結果孩子尿於褲中。

家長狀告教育局:該老師違反人權,剝奪學生上廁所的權利,應嚴懲;

又一日上課,又一學生要求上廁所,老師批准。誰知該生在廁所滑倒受傷。家長狀告教育局:課堂期間該老師擅自讓學生離開課室,導致學生受到傷害,教師未盡到監護義務,應嚴懲;

又一日上課,又一學生要求上廁所,老師害怕他在廁所滑倒,前往陪護,誰知老師離開課堂期間,大量學生在教室打鬧,多人受傷。家長聯名狀告教育局:該教師上課期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多名學生打鬧受傷,應嚴懲;

又一日上課,又一學生要求上廁所,於是該老師帶領全班學生一起去廁所。家長狀告教育部門:該教師上課期間不傳授學業,工作態度有嚴重問題,翫忽職守,不務正業,應嚴懲;

好聽話誰不會說?教育“磚家”更會出謀劃策了

但是假如這位老師管了這幾個孩子!!!

這位老師的未來誰來負責???

假設老師管理學生後

1、遇到明白的家長,那麼沒事,家長知道老師是為孩子好,自己的孩子不好好聽講,受到老師的管理是應該的

2、遇到另外一種家長……那麼,結果是什麼?老師就等著慢慢被糾纏吧,家長糾纏老師、學校不放,會嚴重影響老師的工作和學校的正常教學

3、如果老師管理學生過程中出現一點意外……那麼結果又是什麼呢?

而且這幾位學生的家長…明顯是不管自己孩子的,更大的機率是上面第二種的家長

舉例說明…… 上海一8歲孩子校園內骨折,三年後狀告學校索賠37萬元

2013年,本市黃浦區王先生8歲的兒子小豐,在學校裡摔傷了腳,造成外踝骨折。王先生考慮小豐還要繼續讀書,不願與學校鬧僵,便主動息事寧人。

可三年之後,也就是2016年,王先生突然將學校告上法庭,不但將三年前的舊事重提,還要學校賠償三十七萬多元人民幣。

小豐說,當天他上課不遵守紀律,班主任霍老師就叫他去校長室,校長室出來以後,拿飯的路上碰到霍老師,霍老師叫他,小豐不睬他,霍老師就追他,跑到樓梯處,一不小心就摔跤了在小豐的家人看來,小豐之所以受傷,與班主任霍老師的行為脫不了干係。

法院判決:學校賠償29961.95元人民幣

2017年8月31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審判決。學校應當賠償小豐各類損失,總計29961.95元人民幣。

二審法院認為,小豐是小學生,應知曉小學生日常規範,對從樓梯高處跳下會受傷具備一定認知能力,逃跑並跳下樓梯受傷,是因為自身原因,負百分之八十的主要責任。而小豐被送到校長室,離開時也應由老師帶出,他獨自離開這一事實,證明學校在管理、保護方面存在疏忽,應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

對於這樣的學生,就應該統一送到一個學校去,裡面全是這樣的學生,互相干擾去吧

家長對這樣的孩子負主要責任

做父母的教養子女第一條原則,就是要尊重‘以身作則’這條原則”。在嬰幼兒期,父母是孩子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他們的一舉一動都直接或間接影響小孩;即使進了幼稚園,老師和父母對於小孩子具有平均的力量,但由於兒童與父母相親的愛力深,相處時間長,他們對兒童的影響仍然特別大,往往兒童在學校所受到的一些好的教育,卻抵擋不住家庭環境的影響。因此,做父母的必須處處以身作則。

家長不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那麼以後社會會替你們教育的

進入社會就會受到社會的教育了

也許某天這樣的孩子會在哪個法制新聞中出現


阿阿阿杰


家長投訴該教師是有理由的。

一,學生在課堂上嗑瓜子,授課教師不去制止,這是教師不作為的表現,不管教師有多充分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無論站在校方還是家長一方,都沒有理由不管學生的。

二,不管學生如何調皮,他一定有其最怕的老師即班主任,身為班主任老師都不去管那調皮學生,其它老師怎麼去管呢?班主任必須團結各科任教師共同管理學生,而不能各自為政另立山頭的。

三,學校也有責任,做好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的堅強後盾,協調好家長與學校教師的關係,不能一味迎合家長而打壓教師,要團結廣大教師,協調好校群生之間的關係,不能為保帽子而打壓教師的積極性,這是很危險的。


LSO131


作為一名老教師,我認為教師應該制止學生課堂上“磕瓜子”的行為,家長的投訴也是合理的。前一階段在一個課堂上,幾個熊孩子竟然喝酒吃肉起來,而圖片顯示,當時老師就在講臺上上課,而對於這幾個學生的行為熟視無睹。嚴老師的情況雖然沒有那麼典型,但發展下去,也距離不遠了。


我認為,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老師這樣的做法也是不能被允許的。作為教師,課堂的組織管理能力可以說是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一個老師連一個課堂紀律都維護不好,那麼他的教學效果是會大打折扣的,他這種行為就是失職行為,是應該受到批評指正的。

誠然,學生的行為確實有些出格,和當今社會的普遍觀念和家長的過分縱容也不無關係,學生紀律發展到現在這種狀況,責任確實不應該完全由教師承擔。但作為教師來說,不能就此認為就可以讓學生放任自流。
其實,真正在教室裡敢於無視老師的存在,肆意妄為的學生並不多。教師也要學會合縱連橫,各個擊破,團結大多數,孤立打擊極少數,只要肯下功夫,辦法總比困難多。


古鼎烹茶


不邀自來。

作為一名教師,學生課堂上磕瓜子,是一定要制止的。


首先,這種現象會影響教師正常的課堂秩序。

其次,學生磕瓜子,注意力就會改變也會影響學生本事的學習效率。

但是問題來了,家長投訴我覺得是不是方法欠妥。

這本身是學生的過錯,教師只是管理責任的問題。

教師是出於什麼樣的原因沒有制止呢?

第一種情況:教師沒有注意到,現在班額大是普遍現象,每個學生的小動作有時是教師發現不了的。

第二種情況:此類學生是班級的問題學生,教師管也沒有用。

第三種情況:教師傷透了心,現下很多因為老師管學生招致學生的反感,打擊報復老師時有發生,教師被打臉、打破頭的新聞就是一個陰影。

其實,教育需要包容,首先得提高教師地位,老師有責任之外還要敢管。家長的投訴只能讓這種事情更加的惡化。


兔子侃大山


看到這則消息,會不由自主地想起前段時間,幾個學生在教室後面喝酒吃肉,老師在講臺上講課的一則消息,有不少人說學生都這樣了,老師怎麼能不管,還能若無其事地上課?再往前,還會想起某職業學校學生上課玩手,老師收繳學生遭拒絕,老師摁倒學生奪過手機,結果是學生道歉老師被停職察看,這混亂的處理邏輯我一直沒太弄明白,後來專家說,老師在管理學生時必須理性,不能有脾氣,我終於"明白"了讓老師停職察看的原因。

如今,"嗑瓜子"事件又來了,學生上課嗑瓜子,老師未當面制止,家長投訴老師。最近兩年,教育和教師都成為無數人茶餘飯後的談資,豐富了大家的生活,老師的無奈盡在談資之中。

這事一分二地說,其一,學生上課瞌瓜子,老師該不該制止,當然要制止,反正我是不能忍受學生嗑瓜子的聲音瀰漫在教室裡,那沒法上課。當然,正如不少老師所說,管,怎麼管?現在有些學生管不得,惹不起,而一旦師生髮生衝突,不管具體原因,責任基本都在老師這邊,所以老師在管與不管之間彷徨,前怕狼後怕虎。



其二,家長投訴老師上課不管學生嗑瓜子,看似沒問題,但家長首先應反思自己,身為父母,是否就盡到了管理教育的責任。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個也是終身老師,孩子是家長的一面鏡子,的確有不少學生在學校老師管不了,在家裡父母更是管不了。的確有學生在學校對老師態度惡劣,在家裡對父母態度更惡劣,若如此,則家長要主要責任。上課嗑瓜子,看什麼情況,如果學生上課總是偷偷嗑瓜子,那主要是習慣問題。如果上課明目張膽地嗑瓜子,那就另當別論了。



但不管哪種原因,家長和老師緊密配合,互相理解,互相寬容,協調一致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老師盡到責任,家長盡到責任。動輒抱怨,投訴,並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途蟲的百味人生


看到這個問題,我有點震驚。老師作為課堂的管理者,在面對學生嚴重干擾課堂的行為時,居然不敢制止。是老師太慫還是學生太狂妄?老師太慫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學生如此狂妄是誰在背後撐腰?

如果放在二十年前,學生做出如此的事情,別說是被制止批評了,打手板都是妥妥的。那個時候的家長是全權支持老師的教育的,孩子不聽話就該受到責罰,要打要罵全憑老師處置,如果老師處置太輕,家長還會埋怨老師,認為孩子受到的教訓不夠,擔心以後再次犯錯。所以更多的是,老師教育以後,孩子回到家裡還要再受到父母的一頓棍棒教育。

現在好像反過來了,學生成了老師,老師反倒成為了學生,畏畏縮縮,擔驚受怕,就怕什麼時候一不小心就惹學生的不開心。學生們驕橫跋扈,果真成為了課堂上的“主人”,課堂上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我是主人我怕誰,所有人都得伺候著,好不舒服。

究其原因就是他們背後有四大法寶護著,誰都不敢動。《未成年保護法》、《教師法》、《教育法》三部法律時刻保護著他們,誰敢動他們就是觸動法律的底線,作為一個守法的公民,誰敢去動。至於有些“膽大不怕死”的,將自己的全身家當壓上,最終的結果就是傾家蕩產。

最可怕的法寶就是家長們,家長恨不得一天都盯著老師,盯著孩子,生怕孩子在學校受到半點委屈。受到老師的一點責備就認為是被針對了,要是老師跟學生有一點身體的接觸,恐怕是要跟老師拼個你死我活了。在這樣的壓力之下,老師又怎麼還敢管?

恐怕以後的課堂上就不是嗑瓜子這麼簡單了。


大三老學長




如果我是那個老師,我會斜視那個學生10秒鐘,讓他縮回他嗑瓜子的手。

如果我是那個班的班主任,我會經常觀察問題學生,把他的“小問題”消滅於萌芽狀態中。

如果我是政教主任,我會每週開一次“養成教育”大會,讓學生有所收穫,課堂守紀,行為規範。

如果我是校長,我會每學期請專家作報告,讓學生感受親子教育,孝敬父母,尊重老師。

如果我是專家,我會說:“只有教不會的老師,沒有教不會的學生”。

……



可惜,我誰都不是,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教師,我是我自己。

高大上的話誰不會說,滾一邊去……

如果我是那個學生,我的老師會拿起教鞭,敲打我那拿瓜子的手,掌摑我那嗑瓜子的嘴,我只能表示認罰,還要寫寫檢查,回到家不敢告訴父母,害怕再挨一頓打。

如果我是孩子家長,我會定期拜訪老師,瞭解孩子學習動態,配合老師,共同教育,讓我的孩子健康成長。

如果我是孩子老師,上課時,孩子坐的端端的,雙手背後,目視前方,兩耳豎起,我只是講我該講的。

……

“我”只是小時候的我,老師也只是當時的老師,家長還是原來的家長。

現在想想,這些過去普普通通的事都成了奢望。



現在,家長要投訴、鬧事、告狀,來吧,拿上搶,對準我的胸膛,我會自豪地說,你打的不是我,你打的是祖國的教育,祖國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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