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3名村幹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魯南網12月13日訊(記者 王逸群)13日,記者獲悉,為進一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執紀問責,蘭陵縣通報了3起履責不力典型問題。

神山鎮東西莊村黨支部書記趙學志工作失責問題。趙學志在任職期間,於2018年4月黨委政府安排的危房託底清零工作中,對本村危房戶劉振其沒有及時發現上報,在2018年7月被市扶貧檢查組抽中發現劉振其仍住在危房中,造成了不良影響,屬於失責失職行為,違反了工作紀律。2018年8月,神山鎮紀委給予趙學志黨內警告處分。

莊塢鎮董墩村黨支部書記董祥民工作失職問題。董祥民任職期間,該村低保戶徐廣蘭2014年11月死後,直到2016年6月才被停發低保金,致使徐廣蘭家人冒領低保金2220元,造成國家資金的流失。2018年1月,莊塢鎮紀委給予董祥民黨內警告處分。

下村鄉明山村黨支部書記董玉銀工作失責問題。董玉銀任職期間,該村低保戶劉兆才於2014年12月1日死亡,2014年12月22日董玉銀帶領劉兆才之子劉加山到下村鄉派出所辦理銷戶手續,但未向鄉民政辦上報劉兆才死亡的情況,致使劉兆才親屬冒領低保金2250元,直到2017年7月下村鄉民政辦通知追回。2018年1月,下村鄉紀委給予董玉銀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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