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有什麼“顛覆三觀”的案件?

看電影的廚子


提到讓人顛覆三觀、毛骨悚然的電影,你最先想到哪一部?

從《沉默的羔羊》裡專剝女人皮的變態殺人狂“野牛”比爾,到《香水》中為追尋世上最完美香味而不惜殘殺少女的格雷諾耶……部部陰森恐怖,看完讓人後背發涼。然而,這些在現在看來駭人聽聞的電影殺人情節,僅僅是歷史中的冰山一角……


現實版“吸血鬼”:用少女鮮血沐浴

從古至今,為了美,女人們能幹出多麼喪心病狂的事?

在古代,精緻的貴族女子不惜性命也要把砒霜塗到臉上;到現代,不少人散盡家財打針開刀只為了換張臉。但這些,在祖師奶奶伊麗莎白·巴托里(Erzsébet Báthory)面前,完全是小case。

(伊麗莎白·巴托里也被人稱為“血腥伯爵夫人”、“德古拉伯爵夫人”)


她為了追求所謂永恆的美貌,聽信少女鮮血能讓人長生不老的謠言,開始瘋狂地殺戮。這次,她的智商終於上線了。

經過精密的籌謀,她決定先以高薪為誘餌,吸引周邊村莊的少女到她的城堡當女傭。等她們進入城堡後,再殘忍地放幹她們的鮮血倒入木桶中泡澡。每次泡完澡,為了保命的僕人紛紛誇讚她年輕美貌。在眾人的洗腦下,她也有了彷彿年輕好幾十歲的錯覺……

可追求美的路上哪裡會有什麼盡頭?時間一長,她再也無法忍受桶中冰冷的血水——照這速度,什麼時候才能變成永遠年輕的小仙女?於是她想出了個別人一輩子也想不到的方法,發明一種叫鐵處女的刑具。把這些騙來的青春少女們關進鐵處女裡,就能利用鑄造在壁上的鐵刺將她們身體刺出無數洞,這樣新鮮溫熱的少女血液就能順著縫隙一滴一滴流下供她淋浴。

不知不覺中,她已經先後殺了數百名少女了!要不是有一次膽大包天地將四具屍體直接從城堡扔下去,被幾個倒黴的農民瞧見了,估計誰也沒想到:這個集美貌與才華於一身的女伯爵,竟然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吸血鬼。

(伊麗莎白·巴托里也是歷史上殺人數量最多的女性連環殺手)


天道好輪迴,被人舉報後,即使有家族的保護,她也被終身囚禁。但她即使在獄中,仍然渴望鮮血,最後甚至咬開自己的皮膚吸血,死在了那個暗無天日的監牢中。

但有一點非常耐人尋味,這個女伯爵出身於匈牙利的權貴之家,又精通拉丁文、德文、希臘文,對科學、天文學也有研究。妥妥的頂級白富美,怎麼會如此變態?

據說她從小在虐待狂姑媽和精神分裂叔叔的影響下長大,婚後又多次被變態老公家暴,或許從被暴力對待開始,她的內心就已經扭曲了……


撒旦在世:活剝人皮製作藝術品

如果說用人血沐浴是魔鬼行為,那幾百年後,納粹集中營中的伊爾斯·科赫(德文:Margarete Ilse Köhler)就是魔鬼中的女撒旦。她的行為滅絕人性,成了後世殺人狂們的膜拜對象。

希臘神話中,看見美杜莎眼睛的人會被石化,而伊爾斯就是她所在的納粹集中營的“美杜莎”——只要哪個男人敢盯著她看,就立馬拉出去槍斃! 表面上看,她最愛在營區裡,騎著馬瞎轉悠,想象自己是個不可一世的女王,實際上,她有一個喪心病狂的目的——尋找獵物。

(誰能想到曾經的青春少女,變成了慘無人道的殺人犯)


她找來營區中年輕健壯的小夥子,給他們注射毒藥,讓他們就這麼靜靜地死去,然後剝下他們的皮膚,利用肌膚的紋路製造出精巧的“藝術品”。在往後的日子裡,她更是醉心於尋覓創作原料。突然某一天,她無意中發現了那些擁有獨特紋身的囚犯,靈光一閃,確定這些人才是她要的藝術極品!

每當看到自己喜歡的紋身圖案,她就開始考慮如何用刀活剝,才能得到一塊質量上乘的人皮,並迫不及待地構思是用這塊肌膚做成小巧精緻的皮包,還是花紋絢麗的燈罩,又或是裝幀精美的書皮……

伊爾斯瘋狂地熱愛這些“工藝品”,將它們整整齊齊地擺放在自己家中。直到二戰結束,人們才知道,原來她屋裡陳列的每件收藏品中,都藏著一個被迫害致死的囚犯冤魂!

(二戰後,伊爾斯·科赫在法庭上接受審判)


其實,這位現世女魔頭曾經也是個普通的德國女孩,然而她按部就班的生活卻在她加入納粹黨後終結,在那裡,她認識了未來的丈夫——一個同樣十惡不赦的劊子手。

婚後,丈夫不斷給伊爾斯灌輸種族滅絕的思想,更勸她親自動手,去體驗一番殺人的樂趣。一次勇敢的嘗試後,伊爾斯便開始迷戀上了那種感覺……


其實,除了這兩個案件外,歷史上還有更多令人三觀盡毀的事,比如夢幻般的童話故事《白雪公主》,最初版本講的卻是少女被玷汙的故事;而那些歐洲孩童口中傳唱的童謠,竟藏著一個個血腥恐怖的殺人事件……

Allhistory:基於AI知識圖譜,展現不同角度的歷史世界。歡迎關注!


Allhistory


說到“毀三觀”的案件,自然很多。但多是一些野史筆記、歷史八卦、社會怪案、街巷口水,覺得沒多大意思。印象最深、思考最多的,還是著名的“洞穴奇案”。

一般都認為,這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法律案例之一。我想,很多念法學系的童鞋大概第一堂課,就會聽老師們口沫橫飛地講起這個真假參半的名案例吧。

著名的 “洞穴奇案” 講述了一個驚悚的吃人案件。但認真說起來,它又是一個近乎虛構的“思想實驗”。

上個世紀,美國出了法理學家名叫富勒,這人著名到我一個法學外行都要讀完他的全部著作。1949年,他在奧馬巴曾當編輯的《哈佛法學評論》雜誌上發表了一則逆天的假想公案。該案大概是這樣的:

在設想的公元4299年5月,有個叫紐卡斯國的,有5名探險隊員,一起結伴到聯邦中央高原地帶上的一個石灰岩洞內搞探險工作。但是,還沒工作多久,山體突然崩塌,可山洞內唯一出口被堵住了。他們幸虧還能與外界聯繫,於是外界施救工作展開。

但是,在施救過程中,參與營救的人員又不幸遭遇兩次大山崩,致使10多名救生人員喪命。此時,探險隊員已經被困好幾天了,工作一籌莫展。他們短時間內面臨的最大也是最直接問題在於:食物短缺,每個人飢餓難耐,最有可能還沒被救出來,就已經先餓死了。

被困人員力求自救。此時,其中的成員威特莫爾,被其餘被困4名隊員推出作代表,通過無線電與外界醫生作溝通,並鄭重諮詢:在如此食物短缺而都將面臨餓死的情況下,倘若5人中吃掉1人,是否能確保其餘的人活下來。醫生聽後,給予了肯定的答覆。


原來,被困5名探險隊員,在即將都餓死的情況下,集體商議決定用投骰子的方式決定吃掉一人。最後,營救人員順利救出倖存者,但是發現威特莫爾已經被抽中吃掉了。

這就是著名的“洞穴奇案”。富勒在講完這個“毀三觀”的案件之後,提出了一個著名的爭議:吃人的4個人是否有罪?這則充滿人性與法理辯證關係的半虛構案件,此後近70年,一直讓法學界人士爭論不休。

之所以說是“半虛構”,因為這是有兩個令人痛心的真實事件作基礎的:即1841年的“霍爾姆斯案” 和1884年的“杜德利案”。這兩個案件,都與上述“洞穴”案件情況相似,只不過都是海難發生後,在海上漂流期間發生的吃人事件。富勒為了更好地論述,濃縮化處理了。

比如現實中的“杜德利案”:1884年,英國某輪船前往悉尼。船行駛大海中,突遇事故沉沒,剩下船長杜德利、助手斯蒂芬、船員布魯克斯、見習船員帕克4個倖存者,困處救生艇中。而全部的食物就只有一個罐頭。靠著這罐頭4人忍耐了兩天,接著靠著雨水捱了兩天日。後來,他們開始喝尿,其中最年輕的帕克甚至不顧性命開始喝海水,陷入病危之中。

茫茫大海中,他們無法與外界取得聯繫,已基本沒有獲救的可能了。到了第19天,船長杜德利不得已提議,與其全部死掉不如只死1個,問是否可採取抽籤的方式,抽選出其中一位作為其他人的食物。但多數認為,帕克病危,已經快死,且他也沒有家人,應該吃他。最終,此提議以2:1的多數同意通過。於是,帕克被殺,其餘3人以帕克的屍體維命。4天后,他們僥倖遇上一艘輪船經果,得以獲救。同時以謀殺罪被逮捕起訴。

該案件在英國引起了轟動,社會各界熱議。處理的結果是:一方面,三人以“緊爭避難”為由為罪行辯護,但陪審團認定了他們吃人的事實,法官判決三名被告謀殺罪成立,並判處絞刑;另一方面,緊隨其後,英國女王維多利亞順應民意,赦免了這三名罪犯。他們被釋放回家。

後來法學家彼得.薩伯將這個虛構案例精彩絕倫的判詞,編成《洞穴奇案》一書,行銷世界。非常薄薄的一小冊子,被譽為“任何對法學研究感興趣人士一生必讀的著作”。國內早有譯本,想我當年初讀,也是興奮好幾天。

“興奮”當然不是應該看到“人吃人”,而是這則“毀三觀”的案例裡,充滿了太多法理學、社會學、人性乃至哲學上的思辨。比如,假設人在“非自然狀態”下,對於封閉空間的災難共同體,文明社會的法律是否還適用;比如, “一命換多命”是否是一項划算的“交易”;比如,法律判決主要依據是功利主義還是道德絕對主義;比如,選擇殺人是否好過等待自然死亡;比如,通過抽籤平等地承擔死亡是否公平是否合理;比如,“緊急避難”原則是否可以是殺人的正當理由;比如,自願的犧牲是否侵犯了法律所確認的生命平等和神聖尊嚴等等,至今都是人類社會無法明確給出答案的難題。老實說,這麼多年過去了,我腦子中也沒有一個清晰的答案:那幾個倖存的吃人者,到底是否有罪、是否該被判決、如果判決又該如何判處能兼顧到法律與人情的合理?

另外,閒插一句,金庸當年在寫作《連城訣》時,這位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1948屆畢業生,應該也是看過“洞穴奇案”的吧,所以才會創造出“血刀老祖”的故事來——您不覺得金庸作品中最顛覆三觀的”雪谷大戰”那段,情節和這“洞穴奇案”挺神似的麼?

2018,10,18,晚間閒談

感謝大佬們賜閱。會勉力每天都寫三兩篇隨感。歡迎關注、點贊、留言批評——雖然我是不會改的

劉愚愚


我曾參加列席旁聽一個法院庭審,那還是1983年下半年,我那會兒在一軍工單位工作,作為單位代表參加列席了這麼一個庭審。

有一個小夥子年25歲,在鎮供銷社工作,那個年代這個工作的工資也很微薄,可這小子又好抽菸喝灑,有時還參與賭博,當然只是打打牌,輸個五毛一塊的,手頭自然常常很緊,到月尾總愛找人借錢吃飯,漸漸的就起了心想辦法怎樣來錢快。

他們鎮距縣城有七公里,公路路況不是很好,那會兒還沒有水泥路,路面全是泥土路面埔上沙子,很長一段路一邊是山一邊是河溝或稻田,少有路人和車輛,小夥背一書包,包內裝著半截紅磚,來到距鎮上約二三公里的一處上坡路段等待獵物的出現,不一會兒,前面來了一騎車人,是一個40多歲男子,戴著一付眼鏡,騎著一輛除了鈴不響哪都響的破車來到坡下,由於磴不上來,中年男子下車推著他的破自行車走了過來,待推車男子來到跟前,小夥從包裡摸出半截磚竄上前一把抓住推車中年人的胳膊,一手持磚抵住推車人的腦門凶神惡煞般的吼道,"有錢沒有,快交出來,不然我砸爛你的頭”!中年人嚇壞了,哆哆嗦嗦的在身上摸索了半天,掏出來一塊三毛錢說“全在這裡了,我本想到鎮上買幾個肉包子吃的,你都拿去吧"!小夥搶過錢又心有不甘,害怕後面有人來,於是奪過中年人的破車騎上就跑。

這車還真是爛,騎起來顛一顛晃三晃的,鈴鐺也不響,沒騎多遠鏈條就脫了,下來弄一弄繼續走,就這樣折騰了兩個小時回到了鎮上,車也騎不了了,車胎氣也沒了,可又捨不得將車丟掉,想著弄回去整一整好歹還能賣幾塊錢,於是小夥扛著車在鎮上沿街道朝自家住處走,這時一名駐鎮派出所民警看見了他,走了過來好心詢問他有什麼問題,需不需要幫忙?小夥做賊心虛看見警察立刻慌了神,扔下破單車掉頭就跑,當然羅,這個情況是不打自招,自然就被警察和路人當場逮住了,很快也就和盤招供了。

在庭審中小夥表示認罪不提起上訴,時至嚴打剛開始,小夥雖是初犯且認罪態度也較好,雖然只搶到了一塊三毛錢和一輛破爛自行車,但因屬攔路搶劫,性質惡劣,因而法庭當庭宣判,判其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的刑罰。宣判結束小夥當堂痛哭,也許是悔不當初吧,就因為一塊三毛錢要進去呆5年,這後半輩子也完了!那會兒坐過牢的經歷可是要毀半生的!


wang_H


大家可以去看看《中國西部刑偵大案紀實》,我看完之後好幾天才緩過神來,這部片子說是紀錄片,其實跟現場直播差不多,案件完全顛覆你的三觀,有個案件講媳婦殺了婆婆把婆婆煮來吃,就因為很久沒吃肉了,還有個案件變態老公給老婆那個地方按了一把鎖,怕她出軌,很多兇案畫面都是原生態的,連馬賽克也不怎麼打!請看目錄!




昏君929


說一個日本的吧,日本上世紀80年代曾發生的由一群未成年人犯下的“女高中生水泥封屍殺人案件”,後來被稱為是“絕對不能忘記的兇殘犯罪”。

受害者與加害者

首先介紹下受害者:古田順子,埼玉縣人,埼玉八潮南高中三年級學生,時年17歲,當時已規劃好畢業後即就業的準備,並通過公司面試。案發時正從打工的商店下班,騎單車回家途中。

然後是犯罪加害者,當時法庭以《少年法》保護未成年人為由將其分別以A,B,C,D,E,F代號稱呼,後來被《週刊文春》(日本發行量最大的週刊)曝光所有犯罪者的全名及家庭背景關係,面對質疑時任編集長花田紀凱回應:「野獣に人権はない」(野獸沒有人權),源自《勝谷誠彥の回想》。

A-宮野裕史(現改名為橫山裕史)B-小倉讓(現改名為神作讓)C-湊伸治 D-渡邊恭史

事件經過

1988年11月25日晚8點,A與C於街上尋找搶劫目標時,發現正騎腳踏車的吉田順子。A命B將順子踹到,自己則趁機上前關心,並借“保護”名義將其強行帶至賓館強暴。

之後A,B,C,D先後對順子進行強姦、施虐及監禁,時間長達40天。具體手段實在過於殘忍所以就不在這裡多寫了。到1989年1月4日,少年A因“打麻將輸了而心情極差的原因”,將怒氣發洩在順子身上,對其用鐵棒毆打長達2小時,次日順子死亡。之後這些少年將順子屍體丟入大型鐵桶中,並灌入水泥,再載至東京都江東區的若洲(現在的若洲海濱公園內)丟棄。

同年3月29日,A因其他暴力事件被警察審問時將此事抖出,次日,警察找到順子屍體。

結果

這件案件被曝光後震驚了整個日本社會,檢方的公訴書中有“...本案是我國曆史上從未發生過的重大且極其兇惡的犯罪,被告人的作案和殺人動機毫無斟酌的餘地。對被害人來說,她遭遇了常識無法考量的凌辱...”等內容。

這件案件先後歷經三審,一審時東京地方法庭對犯罪人做出最長17年,最少3-4年的不定期徒刑,檢方以“量刑過輕”為由提出上訴;二審東京高級法院改判最長至20年有期徒刑(少年A),最短5-7年不定期徒刑(少年D),並給出理由

“本案因為作案人均為未成年人,所以依法進行從輕判決。儘管與成人犯罪的刑罰相比,這一判決似乎過於寬宏大量,但本著拯救和教育青少年為目的,本庭認為這一判決是合適的。”

之後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此案終結。

犯罪者現狀:

少年A,2007年獲得假釋,出獄後改名。

少年B,1999年從少年犯管教所刑滿釋放。出獄後改名,後因他案又被判處4年徒刑(關於此次判決多數日本人表示無法理解,在網上罵成一片,法官菊池則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能夠改過自新,被沒想到被告又犯案,這帶給社會很大的衝擊。但也不能否認,有前科這一點的確間接影響到他改過自新」。),已出獄。

少年C,1997年刑滿釋放。2018年8月19日在埼玉縣川口市的路上以棍子毆打,並以小刀刺傷一名32歲男子遭到日本警方以殺人未遂罪逮捕。

少年D,於少年犯管教所中飽受欺凌而患人群恐懼症,1995年刑滿釋放。成為幽閉青年,足不出戶。


說實話看到這起案件實在很是震驚,無法理解這樣都沒被判死刑。


流浪天涯的喵


二戰時期的太平洋戰場上,美軍曾經遭遇過一些島上的土著人,這些土著人都患有一種由細菌引起的疾病,而且婦女更為嚴重。這讓美軍極為恐慌,便派遣了大量軍醫前往這些小島調查。得出的結果讓美軍驚訝不已,這些都是日軍日軍留下來的。


眾所周知二戰期間,日軍在中國東北設立有731部隊,專門從事細菌戰和生化武器的研究。而這些研究成果最後運用到了中國戰場和太平洋戰場,美軍也正是因為發現這些特殊細菌,這才開始重視日軍這支詭異的部隊,並且美軍還發現,這些細菌都是通過女人感染男人的。

也就是說日軍認為美軍會和島上的女人鬼混,所以向這些婦女注射了大量的這種細菌,這種細菌致死率非常之高。使得美軍在沒有抗生素的情況下,都不敢輕易踏上任何一個日軍佔領過的島嶼。並且消毒防疫隊往往是第一個展開行動的,但就是這麼小心的情況下,美軍感染細菌的士兵也高達3058人。



美軍對於日軍的這些細菌研究成果,非常的眼饞,在破譯日軍電報密碼之後,美軍瞭解到了731部隊的具體情況。並且從中瞭解到其超級細菌的研究進展,還得知了日軍這些成果都是人體實驗得來。對此美國一些科學家要求麥克阿瑟務必獲取這些信息,這也是二戰之後,731頭子松井石根沒有受到審判的原因。


小司馬遷論史


日本“北九州監禁殺人案”,幾乎所有聽完此案的人都會問:怎麼可能?我不相信!!!

心理承受能力差的人,就不要看了,我是認真的。

好,咱們開始講這個案件,其中一些細節過於驚悚,我會盡量用大家能接受的文字表述。

案件的主犯名叫松永太,1961年出生於日本福岡縣北九州。松永太小時候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地方,算不上學霸,也絕對不是熊孩子。高中畢業之後,松永太沒有考上大學,他也不願意隨便找個工作過完這一輩子。

於是,他想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學——緒方純子。

松永太和緒方純子並不熟悉,但是緒方純子家境特別好,而且家裡沒有兒子。對於松永太來說,也許和緒方純子接觸,以後能財色雙收。

不過當時,松永太已經有女朋友了。他隨後繼承了父親的公司,並且和女朋友結婚,生了一個兒子。

在此期間,松永太依然在接觸緒方純子,並且找機會和她發生了關係。

到了1984年的時候,松永太承諾要和緒方純子結婚,但是緒方純子內心是搖擺不定的。而且,緒方純子的父母知道了之後,堅決反對。

松永太從肉體上控制著緒方純子,他所採用的手段,不僅是到情人旅館約會,還用大罵的方式虐待她。

1985年,緒方純子自殺未遂,在松永太的精神肉體雙重摺磨下,她已經完全變了個人。在這之後,松永太騙取了緒方純子父母的信任,開始和緒方純子同居。

其實,松永太不僅折磨著緒方純子,還折磨著自己的手下的員工,他甚至採取電擊的方式虐待他們。

當然,最痛苦的還是緒方純子,她從小生活的無憂無慮,完全想象不到會遇到這樣的虐待。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她就像行屍走肉一樣,麻木的接受折磨,聽從松永太的指令。


後來,松永太因為屢次在生意當中欺詐,被警方通緝。從這時候開始,“夫妻倆”開始了逃亡之旅。

(松永太)

逃亡的日子並不好過,不僅要躲避警察,還要考慮吃住問題。松永太繼續四處行騙,勉強過日子。

很快,他騙到了一個60多歲的男子,住進了他的家裡。

松永太把這個男子和他的女兒監禁在浴室裡面,恐嚇毆打,嚴格規定兩人的飲食和睡眠,甚至連大小便都要限制。而且,松永太經常對兩人進行電擊。

1996年2月,這名男子支撐不住,心臟衰竭去世了。

恐怖的是,松永太命令緒方純子和這名男子的女兒,把屍體肢解了,碎屍扔進了大海。這名男子的女兒,此時也因為備受折磨,不敢反抗,乖乖的聽從松永太的命令。

到了1997年4月,松永太感覺實在弄不到錢,於是想到了緒方純子的家人。

緒方純子的家庭條件很不錯,應該可以弄到很多錢。松永太先是把緒方純子參與“殺人”和“肢解屍體”的事情告訴了她的父母,勒索錢財。

出於對女兒的擔心,緒方純子的父母先後被勒索了6300萬日元。

但是,這些錢不夠松永太花費的。於是,他找機會監禁了緒方純子一家人:緒方純子、緒方純子的父母、妹妹和妹夫、妹妹的一兒一女。

一家7口人,開始被松永太的恐怖統治,恐嚇、毆打、辱罵、電擊。

最恐怖的是,松永太開始殺害這一家人。他自己沒有動手,而是指定人選,殺害自己的親人。

首先,松永太命令緒方純子虐待自己的父親。已經61歲高齡的父親,被拖到一個房間內,緒方純子不斷的用高壓電電擊父親的胸部。父親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最終還是被折磨致死。

緒方純子的母親崩潰的大聲哭喊,松永太恐嚇說:“再這麼下去,外面會聽到聲音的!”

已經完全失去理智的緒方純子,以及驚恐的緒方純子妹妹,把她們的母親拖到了浴室當中。

按照松永太的要求,兩個女兒按住自己母親,女婿用電線勒住岳母的脖子,狠狠的勒死了她。

緒方純子的妹妹,因為長期遭到虐待,已經完全精神失常。在松永太的命令下,妹妹被妹夫拖進了浴室,被自己10歲的女兒按住腳,殘忍的勒死了。

緒方純子的妹夫,殺人之後情緒崩潰,每天嘔吐腹瀉,痛苦至極。松永太更加變態,甚至命令緒方純子的妹夫把自己的排洩物吃下去……沒過多久,緒方純子的妹夫就死於心力衰竭了。

現在,還剩下緒方純子妹妹的一對兒女。

松永太沒有放過他們,他先是讓10歲的女孩殺死了5歲的親弟弟。最後命令緒方純子,以及當初第一個受害者(60多歲男性)的女兒,活活電死了這個小女孩。


半年時間,這一家6口,全部遭到殺害,而且是自相殘殺。

屍體全部被肢解,攪碎,扔進了大海。

最後,第一個受害者的女兒,實在無法忍受殘暴的松永太,逃了出來,報了警。

於是,這個殺人惡魔落網了。

被捕之後,緒方純子一直沉默,直到半年之後,她才精神穩定,說出了這些駭人聽聞的細節。

而松永太呢,他說:“緒方家的成員相互之間都有仇恨,所以他們才能相互殺害。與我沒有任何關係,我也沒有發出過殺害的指示。”

最終的審理結果,主犯松永太死刑,從犯緒方純子終身監禁。

所有人都在問:這一家人怎麼了?為什麼不反抗?為什麼能殘忍的殺害自己的親人?就算不敢反抗,逃跑總可以吧?

我們已經不知道死去的一家人怎麼想的了,但是緒方純子說,因為每天被電擊折磨,

“我那時感覺自己好像不存在了,無法判斷善惡是非,只能按照松永太個人的好惡去辦事,去執行他的命令。”

……


有人說,不要寫這樣的案件了,太負面了。

這是真實的案件,看了才知道世界上有這麼險惡的事情,它是真實發生了。

我們能做的,也許不光是躲在“雞湯文”裡過日子。有時候,必須想一想,真遇到危險,怎麼去保護自己的家人。


七追風


南大碎屍案

聽一個老警察說,案件在偵辦一個多月無果後,大部分辦案刑警都撤出案子。案件留給了三個人:刑警中隊副隊長大徐,省廳督辦組老吳和南大女協警小李。

在案情通報會上,大徐說出了自己的看法:被害人出門當晚鋪好了被子,收拾好床鋪後才出門散步,意思應該是一會兒就要回去睡覺,所以推測,走不遠。

而被害人出門後,能去的地方範圍比較小:晚上營業的書店,音像店,或者是商場。也有可能在陰暗的地方小解,或者是路過陰暗的樓道,路段,被兇手挾持殺害。

而前一天她曾經和十堰的老鄉一塊聚過餐,如果她找她的老鄉玩,只可能去離他最近的老鄉那兒

至於作案動機,變態,心理扭曲,反社會人格,或者說是販賣人體器官,都有可能。

老吳也說了他的看法:從煮熟的屍塊切口看,應該是先煮熟後又切片的,因為刀口斷面平滑整齊,這樣就得有大的蒸煮工具,大鍋之類的工具。

至於為什麼煮熟,毀壞證據的可能性比較大,比如酒精,精液,或者是麻醉劑,鎮靜劑之類。而只煮了頭顱和內臟,是不是這些被藥水泡過,要煮掉罪證?被害人出門散步,也有可能去找個鐘點工之類的工作。

要說是販賣人體 器官的犯罪,可能性不大,因為目前找到的屍塊,並沒有缺著的。

這時候,大徐突然插了一句:那有沒有可能是大腸?一個人的大腸或小腸是幾米,這個沒數啊。

嗯,這個值得思考。

第二天,陸續有線索反饋上來,有人看見醫院的採血車在那天晚上停在街道旁,一直到9點多,還有幾家飯店,服裝店在那幾天招聘鐘點工。有幾段離學校很近的路,晚上沒有路燈,黑漆漆的。還有一棟爛尾樓,垃圾遍地。也有晚上營業的一條街上,歌廳,書店,百貨店都營業到很晚。但是從哪兒查起,也沒個頭緒。

小李自告奮勇,去離受害人宿舍不遠的飯店應聘,

希望從那些地方找到線索,大徐叫上一個同事,調查醫院,和附近的樓區,老吳從學校到外邊的門頭的路一遍一遍的來回摸索,希望能模擬受害者的行走軌跡找到線索。

大徐首先發現了問題,據附近幾家醫院透露,那天晚上並沒有派出採血車,那輛採血車到底哪兒來的,成為最大的疑點。大徐安排幾個同事,突擊偵察全市的採血車。老吳也發現了一個線索,一個沉默寡言的大學教授,單身,就住在不遠處的宿舍樓裡,每天家裡都用厚窗簾捂得嚴嚴實實,老吳安排人監視了幾個晚上,發現他舉止神秘,天黑就熄燈,經常半夜有人從他家裡出來。此人很可能是嫌疑人,老吳加緊了對他的監視。

小李這邊倒沒什麼進展,在飯店後廚裡幫著麵點上的女工,包水餃,蒸包子,女工三十多歲,心直口快,小李很快和她混熟了。二人無話不談。

到了星期六,照例開案情總結會,大徐查找的採血車依舊沒有線索,老吳追蹤的教授,底子基本摸清,那人是個同性戀,和同學校的一個男保安相好,二人來往密切,行跡可疑,老吳繼續安排監視。會開到最後,老吳問小李有沒有新發現。小李搖頭,大家準備散會,小李站起來,說了一句:我今晚可能回來的晚點。大徐問,咋?約會去?小李說,約什麼會,和我一個班的女工要去參加一個什麼教會的受洗,我頂她的班。大家散會走了

誰也沒想到,小李竟然失蹤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小李沒到專案組報道,宿舍也不見人。

大徐和老吳急了,驅車前往小李打工的飯店,飯店老闆卻說小李昨晚下班後急呼呼走了,什麼也沒說。二人仔細搜查了廚房的工作間,除了幾件工作服,水杯,還有女工看的幾本小說,和她自己劃的考勤。老吳翻看著那幾本小說,翻到最後,一張傳單掉了出來,老吳拿起來看了一會,突然大叫一聲,我知道了!快,大徐,打這個電話!大徐接過老吳手裡的傳單,原來是一個叫潵曼教的招收新教徒的宣傳單。他問老吳,怎麼了?老吳急促的說,先打電話,問地址,接著回局裡,路上說。大徐按照宣傳單上的電話打過去,卻只有忙音,根本打不通,二人驅車往局裡趕,路上大徐問老吳,發現什麼了?

老吳說:你再仔細看看這個,大徐又看傳單,上面的圖片中,有個人盤腿而坐,閉著眼睛,雙手合十,腦袋後邊是一輪日頭。看了一會,說,沒什麼啊,

老吳說。你仔細看他坐著的下邊有什麼,大徐又去看,突然,他渾身的血彷彿都凝固了:只見那人坐在床上鋪的床單,和案件中包裹屍塊的床單一模一樣!

大徐抬頭看老吳,老吳悶聲說:一開始我就考慮,屍塊煮熟切片,碼放的整整齊齊,到底是為什麼,看到這個傳單,我突然有了一種想法,那是用來獻祭,祭祀用的!快回局裡,組織人,查這個潵曼教,回到局裡,一個同事迎上來,不等老吳他們開口,搶先說道:小李帶著傷回來了!老吳急切的問,她在哪兒?在會議室。二人趕到會議室,小李躺在排椅上,劇烈的疼痛已經讓她陷入了半昏迷狀態。

只聽見她重複的說著:,城西路563號,快,城西路563號。老吳囑咐刑警們立刻送她去醫院,自己和大徐帶上幾個人直撲城西路563號。

等他們趕到城西路563號,打開大門,一輛偽裝好的義務獻血車赫然停在院子的角落裡,而正房是一棟破敗的二層舊樓,裡面早已沒人了,只有一個清潔工在打掃衛生。可能是發現小李跑了,知道事情敗露,都跑了,留下滿地的垃圾和桌凳。而屋子的中間有一口大鍋,上面有一個巨大的籠屜,兀自冒著熱氣。

刑警們圍在大鍋前,老吳讓兩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抬下了籠屜上的蓋子,所有人都看到了驚悚的一幕:蒸籠裡端坐著一個赤身的男子,已經熟透了。一顆眼珠耷拉在眼眶外邊。從身體裡往外滲著油脂。一個年輕的刑警一扭身,哇哇的嘔吐起來。

這個男子把自己作為祭品,獻給了自己的神。

隨後展開的抓捕抓住了5名犯罪嫌疑人,打掃衛生的女工是個啞巴,問不出什麼結果,第二天就放了。經過審問,有三人參與了女大學生的分屍案,因為各種原因,(主要怕引起恐慌)政府做了不公開審理,因為主犯已經自裁,三從犯分別被判死緩,無期徒刑,另二人望風的被勞動教養。

經過審理,案件的經過被還原:案發當晚,女大學生因為宿舍有人用電熱水器燒水,全宿舍都受到宿管阿姨的批評,

女大學生心情鬱悶,鋪好床,獨自出門散步,在離學校不遠的馬路邊,她看到一輛義務獻血車,。她停下腳步,看了宣傳材料:只要一次獻血,終生免費用血庫裡的血漿。女大學生決定獻一次血,當她挽起袖子把胳膊放在穿白衣服的人的面前的時候,她不知道,自己已經踏上了一條不歸路。針管插入她的血管,先把一管透明液體注入她的血管,然後又把她的血抽了出來。放入血漿袋。

大夫告訴她,讓她休息一會再走,她坐在一張比較舒適的椅子上,一陣倦意襲來,睡著了。

當她醒來時,發現自己被反綁著,面前有一張巨大的砧板……

小李醒來後,敘述了她所經歷的一切:當晚那個女工走後,她看著那張宣傳單越看越覺得不對勁,想起女工和她說的地址,她決定去看看(她不知道的是,那個女工到了這裡後,從外邊看,覺得陰森恐怖,直接沒進去,徑自回了家),當她搭車到了那兒,趴在門縫上往裡看,看著看著,被巡邏的人發現了,一悶棍打暈了她。醒來發現自己被扔在一個像廚房的地方,一個臉上塗抹著奇怪花紋的人看守著她。一根鐵絲牢牢的將兩根大拇指捆在一起,環抱著一根石柱。後面是一塊巨大的案板。

後來有人叫看守她的人出去禱告,她掙脫了出來,用桌上的菜刀砍開窗戶,跑了。等她找到紗布,包起受傷的手指,搭車回到局裡,已經是半昏迷狀態了。幸好還能說出地址,讓案情水落石出。

大徐聽了以後問小李:他們綁的那麼結實,你是怎麼掙脫的?小李的回答讓他對這個柔弱的女子佩服的五體投地……我咬斷了自己的大拇指

作為直接參與者,特案組旁聽了不公開的審判。

法庭審完以後,專案組結伴往回走。

小李突然站住了。大徐問小李:“怎麼了?”小李臉上的表情陰晴不定,:“不對。”

“哪裡不對?”

好像沒有那個人。

那天晚上我沒有看的很清楚,但我敢肯定,沒有那個人。

誰?

教主。

啊?

大徐和老吳大吃一驚。

“有遺漏旳人嗎?”

“沒有啊。”

突然,大徐想起了什麼,看向老吳,老吳也明白過來,兩人同時跺腳:“是她!我們太大意了!”

誰?小李問。

那個打掃衛生的!

快回局裡!

回到局裡,剛坐下,副局長急匆匆的過來了:“有案子,又發現了屍塊……(全文完)

希望能有一天案情大白於天下,兇手得到嚴懲,以告慰那個在孤獨,痛苦,驚恐中掙扎的靈魂。希望關注,陸續推出作品

作者推論:兇手還沒死。切成兩千多片,拋屍7/8個地方,兇手是在炫耀自己的牛逼,而出動那麼多警察竟然一無所獲,這樣接近完美的犯罪,憋在心裡,那得是多大的痛苦

所以如果兇手臨死,肯定會把謎底揭開

另外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方是:罪犯只做了這一次,從此銷聲匿跡,為什麼?無論是炫耀或者是示威,都會促使他繼續幹下去。而使用,才能讓他只做一次!

也就是說,他使用了犯罪的對象。煮熟,是為了毀滅證據,切片是為了迷惑警方,增大破案的難度!!


原始人啵啵


要說毀三觀的事,應該是印度尼西亞一些吸毒人員沒錢買毒品,於是就到垃圾堆裡撿女性朋友們用過的衛生巾用來煮水喝,以替代毒品。

用過的衛生巾怎麼能替代毒品呢?按照新聞的描述,事情是這樣的。印度尼西亞毒品氾濫,許多人從小就接觸毒品,有吸食毒品的習慣。可毒品這東西賊貴啊。咱不經常聽說某某人吸毒後,家裡的幾十萬上百萬的家產一兩年就敗光了嗎?所以,很多人吸毒上癮後家裡沒有錢,只好挺而走險去幹壞事了。可在一些經濟比較落後的地方,你即便想打劫,也沒有打劫的對象啊。怎麼辦呢?於是這些癮君子們就尋求毒品的替代品了。最後,他們發現拿女性朋友們用過的衛生巾煮水喝挺管用的,據說喝了之後有一種飄飄欲仙的感覺,就跟吸了毒一樣。而且這可比毒品有優勢多了。第一,不犯法。大家都知道,在很多國家和地區,吸毒販毒都是犯法的,鬧不好要掉腦袋的。例如我國就規定,販賣海洛因(白粉)50克就可以槍斃了。可衛生巾是可以光明正大的販賣的,不存在違法犯罪的事。第二,不需要成本。因為他們找的是女性朋友們用過的衛生巾,所以說一分錢都不用出,只要花點時間到垃圾堆裡找就行了。

那衛生巾真的能替代毒品嗎?也許真的能。為什麼呢?如果你見過衛生巾,你就會發現,它的芯體非常白。白可以給人一種乾淨衛生的感覺,讓女性朋友們放心購買,商家也能賣個好價錢嘛。可它為什麼這麼白呢?因為在製作的過程中廠家會用氯來漂白,所以它裡面多多少少都會殘留著一點氯——如果你買的是那些便宜的,劣質的衛生巾,氯的殘留就更加多。你把這衛生巾放在鍋裡煮,在煮沸的過程中,這些氯就會釋放出來,溶進沸水裡,產生一種次氯酸。喝了這種含有次氯酸的水就會產生一種中毒的症狀,讓人覺得飄飄欲仙,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毒癮上來了,去買包衛生巾回來煮水喝,確實是可以替代毒品。可印尼那些癮君子們為什麼要去垃圾堆裡撿呢?去店裡買不更好嗎?可能他們確實是窮,連買包衛生巾的錢都沒有了吧!另外,也許他們覺得用過的衛生巾帶有些味道,喝起來口感更好吧!看到了吧?毒癮上來了,什麼荒唐奇葩事都做得出來。

看到這,可能有些女性朋友們就會擔心了:哎喲我的天啊!我“大姨媽”來的時候天天用,會不會弄得我也中毒了?對我的健康會不會產生影響啊?這個不用擔心,只要你不去買那些假冒的、質量低劣的衛生巾就沒事。國家批准上市的都是通過檢測合格的,可以放心大膽的用。另外,如今也生產有一種無氯衛生巾了。最後,它是需要通過加熱這些氯殘留才會釋放出來的,你總不會邊用邊加熱吧?


血染戰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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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外國男友運毒,被抓後為了保護外國男友,不透露任何他任何消息,然後被判死刑。

寫下這個答案是希望提醒各位朋友,一定要保持清醒,不要被所謂的外國情侶衝昏頭腦,幫他們往自己的祖國運毒。因為這不僅禍害了很多家庭和人,而且還會害了自己。

陶靜

這個被稱為“最美死刑犯”,這是1991年的照片。從照片可以看出,即使陶靜來到了今天,她的顏值依然不低。但是這麼青春的小小姑娘的生命只能停留在20歲,因為她當時已經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陶靜是雲南人,生於1971年,很小時候父母就離婚了,高中畢業後沒考上大學,後來到髮廊工作。後來認識了境外毒販子楊某,陶靜一開始不知道這是毒販被花言巧語騙取了芳心,兩人逐漸發展成為情人關係。雖然楊某給陶靜租好房子住,但是陶靜不知道楊某的真實住處,楊某隔三差五的去找陶靜,帶陶靜去遊玩享樂。在陶靜被捕之後,經過警察分析,認為楊某可能同時在中國有好幾個情人,在不同情人之間遊走,教唆她們幫忙販毒。因為這些情人被抓了之後,也不會連累到自己。

後來陶靜知道楊某是毒販,在所謂的愛情驅使之下,她甚至還幫助楊某帶毒品過境。但是,她第一次販毒就被警察抓捕了。警察知道她是第一次犯案,希望她能夠供出主犯楊某。但是無論警察怎麼勸說,她都不願意供出楊某這個主犯。

即使是被判死刑之後,她都不願意說。在當時,在執行死刑之前供出主犯是有機會減刑的。但是最後,她依然沒有供出主犯,生命定格在20歲。

不要以為這是很久之前的事情,在前幾年,這樣的事情依然時有發生。前幾年,一名26歲的花季少女,在大學期間通過了英語八級,畢業後在一家外企工作,很受賞識,升任主管。在網上結識了一名非洲男性,在甜言蜜語裡被騙去販毒。被抓住以後,極力掩護黑人男友,自己承擔了一切,為了自以為的愛情獻出了年輕的生命。可是,在他們的男朋友看來,她們只不過是棋子~

最後,希望藉著這篇回答,驚醒各位,不要被所謂的愛情衝昏頭腦。一定要認清現實,遵紀守法,不要做這麼愚鈍的事情。販毒是一件很嚴重的違法犯罪的事情,不僅害人,還連累自己。最終收益的是幕後的幾個大毒販!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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