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深雅閣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根據多年的法律實踐經驗來直接解答這個問題:
如果只是從法律的角度看,只要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還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麼原配妻子和丈夫當然是夫妻關係。他們之間的婚姻和財產關係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但在實際當中,往往會有這種誤區。有的人認為只是辦理了擺酒這些手續,就是夫妻關係,在某些地方會有這些習俗,但僅僅是擺酒,沒有辦理結婚證,那麼在法律上還不是夫妻關係。
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
瞭解更多法律風險防範知識,化解矛盾和風險,歡迎點擊關注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
深圳婚姻與財富律師
如果有結婚證的話,在法律上來講,肯定是夫妻了,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真正的夫妻不僅是有一張結婚證,而且能做到真正的心心相印,相敬如賓,舉案齊眉,琴瑟和諧。否則的話,有了結婚證有什麼作用呢?不過是同床異夢,貌合神離罷了。
就比如我的父母,兩個人冷戰了一輩子。父親自私,母親強勢,性格中的衝突隨處可見,整天碰碰嗑嗑的,誰也不讓誰,誰也不容忍誰,家裡成天冷冰冰的,沒一點溫暖的氣氛。這樣的婚姻,對於兩人來說,都是折磨,雖然最終沒有離婚,但對於做子女的是莫大的傷害。
生活中這樣不融洽的例子到處可見。所以,婚姻僅有證件是不夠的,關鍵是實質。要有真感情,相互容忍,相互愛惜,才是真正的長久之計。
龍妮文秀123
我和我愛人,早就離婚了。但是我們沒分開過一天,只是法律上我們不是夫妻罷了。因為我們在市內最好的地段有房,以後肯定會拆遷,辦了離婚會多得一定的好處,一切為了孩子,咱一輩子沒機會掙大錢,抓住拆遷機會為孩子多爭取一點利益,無可厚非。因為我是母親,為孩子考慮,應該的。
手機用戶58906414710
如果說雙方還沒有離婚,結婚證還在,確實在法律方面來說雙方還是夫妻。這話說的沒錯,不過法律同樣也規定,如果雙方感情已經破裂,分居超過兩年,並且一方已經起訴,那麼一方不同意也是枉然,應該是可以判決離婚的。
對於離婚來說,存在的原因也是各式各樣,而在當今來說,離婚率也是持續在漲,致使許多家庭破裂,而在這些離婚中,絕大多數離婚的因素都是一方出軌而造成婚姻走到了盡頭。
筆者一個朋友結婚後妻子出軌,但是當朋友提出離婚後妻子不同意離婚,一直找不到妻子來離婚,朋友起訴後法院傳喚可是依舊不見妻子來,等了兩年法院判決雙方才自動離婚。
而這種現象來說,也是普遍存在的現象,而在這種出軌婚姻中出現了更多的重婚現象,這已經違反了法律。對於造成重婚事實婚姻的,應該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夫妻之間已經沒有了感情,並且徹底破裂,但沒有取得離婚證,那還是夫妻,法律規定自然也不能再結婚,需要辦理離婚證。
珞珈評論社
如果結婚證在,沒去離婚,但兩口子三年沒任何聯繫,可以法院自動判離婚
三悠谷
一紙證書是栓不住人心的,現在已經改革開放了,不是一張休書能解決婚姻的時代了。一種神貌不和的婚姻如同虛設,一張證書不過是多一點自我安慰就行。
兩個人感情不和想離婚,一個人同意一個人不同意,經過司法解決也能離婚。簡單的一張紙只是一個形式,束縛不了什麼。即使兩個人在一起,擦不出愛情的火花日子都是一樣的淒涼,互不相愛對兩個人來說都是一種傷害。
愛情是也是一種買賣,需要感情的經營,這就需要有人付出,都想成為被付出方,這樣的婚姻長不了的。不會經營婚姻的人終究會得到的是一個失敗的婚姻,婚姻是經過反覆權衡的一個經歷,需要好好把握。
用文字記錄歷史的縮影
提出這問題的人是精神不正常的人!
天界看凡人22058460
有一種情況是否算離婚了,法庭判離婚,有法庭開的判決書,但是雙方還沒有去民政局簽字領離婚證,其中女方把男方的結婚證拿走了,要是男方要辦離婚怎麼做?
鼕鼕跳
出題目的人中文水平不達標!啥亂七八糟的?
出題目的人去書店買一本叫《婚姻法》的書,自己在被窩裡翻著看看……
這種嚴重的智商不達標的問題是怎麼想出來的?
結婚證在,沒有離婚,夫妻關係存續這就是合法的夫妻關係,有什麼問題?出題目的人想說明啥問題?
出題目的人先回去捋一捋思路,想知道啥?想問啥?再出來提問題!
心底無私,天地寬。
心裡要乾淨。
內心齷齪,最美好的也是髒亂差臭!
孔乙己亂彈
這是對的,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個顯著標志就是靠男女雙方結婚證維繫,結婚證的頒發是國家的行為,每一對合法公民履行夫妻關係的法律依據,神聖不可褒瀆,是規範、約束民間約定俗成的行為準則。
辦理結婚證是國家賦予每一個有行為能力的人的一種權利;又是每一個公民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必須愈越的坑兒,應盡的個人義務。
結婚證一旦確立,就是本國公民的合法夫妻,他(她)們生兒育女,贍養老人,經營家庭,完成人生的歷史使命。家庭是社會的組成細胞,實現社會跨越發展的推手,和諧社會的潤滑劑。
結婚證是維護社會的穩定器,實現高尚情操的社會道德倫理,對人性慾望的膨脹有抑制的良好心理暗示,從而促進家庭健康、有序、穩步向前發展。
結婚證同時是向有感情的男女雙方發出的邀約,一切婚姻應建立在個人感情之上,換句話說,沒有感情的婚姻是無法走進各自對方的內心豐富世界,註定是失敗的,只能重新再來一次。
結婚後感情出問題哪是痛苦異常,同時婚姻法也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實破裂准予離婚,只要拿到離婚證哪一天,就算正式解除夫妻關係,形同路人,也就在這一天起,各自可以尋覓心中佳人,共枕無憂。
因此,自打領結婚證起,沒能領到離婚證前,夫妻關係如故,不因其它種種理由而改變真實存在的婚姻事實;夫妻關係看似名存實亡,也無法改變夫妻的合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