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醫改大動作,與你相關!

济宁医改大动作,与你相关!

日前,濟寧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濟辦發〔2018〕41號),力圖破解醫改深水區的短板問題、核心問題及體制機制障礙。

提出將牢固樹立大健康理念,突出公平可及和群眾受益,強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到2020年,實現分級診療制度、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全民醫保制度、藥品供應保障制度、綜合監管制度的新突破,公共衛生、中醫藥事業等領域的全面發展,實現發展模式向“以健康為中心”的轉變,全面推動健康濟寧建設。

济宁医改大动作,与你相关!

落實基層醫療補償政策

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濟寧將深入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每個鄉鎮至少辦好1所標準化的鄉鎮衛生院、每個街道辦事處範圍或每3—10萬居民至少辦好1所標準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消除服務空白點。

重新核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進一步調整完善村衛生室規劃設置,新建和改建小區必須規劃設置社區衛生服務室,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和驗收使用。推行基層衛生人才“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管理機制。到2020年,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在房屋建設、設備配置、人員配備、服務功能和運行管理等方面達到省頒基本標準。

《意見》指出,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由政府根據綜合預算原則給予有力保障。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基本藥物制度補助、一般診療費等補償政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待遇水平。鄉村醫生可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依託市級精準醫療“同質化”遠程服務平臺,構建全市統一的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在縣域內以縣級醫院為龍頭著力推進“六統一”的醫共體建設,醫共體內按參保人頭實行“總額預付、結餘留用、超支合理分擔”的醫保支付政策。

在家庭醫生簽約方面,合理設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包,拓展健康管理等簽約服務內容。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主要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付費等分擔。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支付管理辦法,做好與醫保相關政策的銜接。調整簽約服務相關的家庭診療、長期護理等服務項目和價格。調整完善簽約服務支持政策,支持上級醫院醫師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落實基層醫療機構和特殊慢性病門診統籌和住院報銷比例實行差異化支付政策。制定市級延伸處方、慢病長處方病種和藥品目錄,對轉診回基層的簽約居民可延用上級醫院處方。患慢性病、精神障礙等簽約對象單次配藥量可延長至1-3個月。

進一步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確保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各項投入落實到位。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和政府制定的公共服務予以補助。進一步落實對精神衛生、傳染病、職業病等醫療機構投入傾斜政策。

健全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通過規範診療行為、降低藥品和耗材費用等方式,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提高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化驗收入)在醫院總收入中比例。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政府定價的醫療服務價格。價格調整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群眾整體負擔不增加、醫保基金可承受。

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自主權。公立醫院人員控制總量內所有人員實行統一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按照人員控制總量人事管理規定自主擬定崗位設置方案,自主開展崗位聘用。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加強對自主評審單位的監督管理。探索開展公立醫院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改革試點。

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的要求,提高醫務人員薪酬水平。落實公立醫院分配自主權。嚴禁將醫務人員收入與藥品、耗材和檢查等收入掛鉤。加強兒科醫師隊伍建設,提高兒科醫生薪酬待遇。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院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

完善全民醫保制度深化支付方式改革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管理,建立醫保政策定期協調會商機制,建立健全醫保基金“總額預付、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定期組織第三方開展醫保基金績效評估。規範醫保資金結算程序和時限,實行按月結算。

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加快推進以臨床路徑管理為基礎的按病種收費改革,明確醫保支付和個人自付比例。全面推行多元複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按人頭付費;對不宜打包付費的複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

充分發揮醫保的調控引導作用,完善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引導合理就醫流向。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精神衛生支持力度,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醫院、精神病院的醫保基金總額控制佔比。將嚴重精神障礙、肺結核等納入門診特殊病種支付範圍。日間(病房)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實行按病種付費。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出管理,醫保個人賬戶可用於疫苗預防接種、中醫藥治未病等服務及直系親屬自付醫療費用。

加強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

構建藥品信息化追溯體系

濟寧將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加強特殊人群基本用藥保障,增加艾滋病、結核病防治的特殊藥物免費供給。加強基本藥物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推進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實施。對短缺藥品實時監測預警、分級應對。2020年前,構建涵蓋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單位全品種、全過程信息化追溯體系,逐步推進醫療機構處方、醫保結算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

全市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除特殊規定外,全部通過省藥品集中採購平臺進行採購,嚴禁網下采購行為。鼓勵醫療機構在省級集中採購基礎上實行“二次議價”,鼓勵醫療機構加大低價藥採購、使用力度。實施藥品、耗材、器械陽光采購、集中帶量採購。著力完善藥品、器械、耗材採購機制。

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

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

濟寧將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傳承發展,支持中醫藥特色優勢的發揮。各縣(市、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全部設置中醫藥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落實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規定將中醫診療項目及中藥院內製劑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取消定點醫療機構康復治療及中醫(含民族醫)項目個人首先自負比例。根據服務成本和專業技術價值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藥院內製劑審批、生產和使用管理,鼓勵使用中藥院內製劑,擴大市中醫院製劑中心生產能力。

每個縣(市、區)辦好1所政府舉辦、達到二級甲等標準的中醫醫院。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全部設立老年病科、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室,政府辦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服務機構設置中醫科、中藥房、治未病中心或治未病科室。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強化中醫藥綜合服務區內涵建設,建設精品國醫堂。落實中醫診所備案制,做好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審核管理工作。加強中醫臨床高層次人才培養和中醫學術流派建設,推進五級中醫藥師承教育和“名醫工程”。強化基層中醫藥人員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

建設完善重大疾病救助保障

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鼓勵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加強重點疾病高危人群篩查和目標人群行為干預,科學界定重大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範疇,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評估體系和評估辦法。

同時,保障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所需經費,推進公共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力度。強化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

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和慈善救助銜接互動、相互聯通機制。建立健全多部門聯動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監管機制,確保無法核實身份或者無力繳費的急救患者得到及時有效醫療救治。

在公共衛生學科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將重點支持現場流行病學、決策分析、災難救援等應用型人才培養。探索建立基層首席公共衛生醫師制度。落實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

推進健康信息平臺建設

健全“三調解一保險”制度

推進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2020年實現全部醫療機構信息互聯互通。加快推進以居民身份證號為主索引的實名就醫。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整合線上線下資源,鼓勵發展互聯網醫院、互聯網診所等新業態,推進互聯網、大數據與健康醫療深度融合,提供在線問診、遠程會診、名醫出診、電子處方、送藥到家等服務,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加強基於大數據的醫療衛生機構綜合監管和醫改監測評估。

《意見》提出,要加強政策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處機制,健全“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依法依規解決醫療糾紛,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醫療秩序。及時總結先進經驗,複製推廣優秀改革成果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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