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專用賬” 交“保證金” 靖州農民工工資不靠“討”

建“专用账” 交“保证金” 靖州农民工工资不靠“讨”

靖州縣人民政府網站公佈的文件截圖

靖州新聞網·紅網靖州站12月14日訊(分站記者 劉傑華)“我剛到這裡做工1個多月。前幾天,工地給我辦的銀行卡上突然多了4000多塊錢,我才曉得這是我上個月的工錢。”12月14日,正在靖州縣城某建築工地做工的農民工肖萬全說,出門打工這麼多年,這還是他第一次按月領取工資。

農民工最怕什麼?怕被欠工資老闆跑路、討薪無門。為了讓農民工領工資不靠“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靖州縣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報酬支付管理實施辦法》,規定新開工的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必須全面實施農民工勞動報酬支付專用賬戶制度和農民工勞動報酬保證金制度,全面實行農民工勞動報酬銀行代發,以徹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現象。

必須給農民工建勞動報酬支付專用賬戶

《實施辦法》指出,本市建築領域工程項目開工前,施工企業應會同建設單位在項目所在地自主選擇商業銀行開設“農民工勞動報酬支付專用賬戶”,賬戶內資金只能用於向農民工支付勞動報酬,不得跨項目使用。

建設單位在建設領域工程項目開工前,按核定的資金數額,將農民工勞動報酬款劃入“支付專用賬戶”;施工企業為進場施工農民工申辦個人實名銀行賬戶,並與銀行簽訂委託支付協議;開戶銀行則根據施工企業提供的勞動報酬支付表,每月直接從“支付專用賬戶”中向農民工劃轉勞動報酬。

當監管銀行發現工資專戶資金不足以支付當月農民工工資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情況通知施工企業,施工企業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知建設單位劃轉資金。

必須給農民工勞動報酬交存保證金

保證金有何用?通俗地講,就是讓項目建設方“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可以用來保障支付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實施辦法》明確規定:項目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在申領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許可證前,應共同核實保證金交存數額,並按照《懷化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報酬支付管理規定》規定的標準交存保證金。

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發生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行為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支付農民工勞動報酬限期改正指令;對不履行限期改正指令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向該建設單位或施工企業下達劃支農民工勞動報酬保證金的通知,啟動保證金動用工作。

保證金動用後,由造成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行為的責任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重新出具銀行保函或按本辦法的規定補存農民工勞動報酬保證金。

“相比往年,全縣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數量有所下降。”靖州縣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保證金”和“專用賬戶”制度的實施,能從源頭上防止欠薪事件發生,有利於加大對欠薪者的打擊和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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