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黨真的沒收商稅嗎?

Seveniny


近一兩年,關於大明東林黨不收商稅這個問題,可以說一直是一個比較熱門的話題,但是你說為啥不收,很多人張口就來一個東林黨自私自利,不愛國。在深究,很多人也就說不出個所以然了。



事實上,很多人是嘴裡說著什麼不受商稅怎樣怎樣的,卻壓根不瞭解明代的商稅制度。確切來說,明朝不是不收商稅,而是自己定的商稅太坑。事實上明代朝貢貿易制度崩潰之後,商品經濟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相應的,商業稅收也就成了國家總收入中的一個重要份額。在何本方的《明代榷關淺析》中,詳細介紹了明代商業稅收在各朝中的比重。單說內地關稅(鈔關),就從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佔額3%漲到了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的10%。後來因為朝廷大興土木、皇室奢靡、遼東戰事開啟,商稅中的鈔關歲入在天啟五年(1625年)到達了480多萬兩,是萬曆二十五年407500兩的近12倍,由此可以看到商稅在國家財政中的重要地位。


明朝對於商業稅徵收的部門,可以說是衙門林立,有稅課司、竹木抽分局、鈔關等(這是幾個最重要的)。稅課司,隸屬於戶部,職責是制定各類商品的納稅細則並收取商稅;竹木抽分局,是從商人的木貨中抽取若干實物供應朝廷的土木工程,到明朝中期,這種實物抽取逐漸變成了等值貨幣的徵收;鈔關,出現於明朝中期,因為明初紙幣氾濫導致紙幣大幅貶值,為了緩解國家財政危機,朝廷採取措施疏通鈔法,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強收寶鈔來加快寶鈔流通,故而在各地官道設立稅口,類似於現代的高速公路收費,只不過收的更多。除了政府的專門稅收部門,明代的宦官在得勢之後也會染指商稅。從中央會有內監被派到各地的稅課司去搞監察,因為明代文人的地位大多數時間是不如內廷宦官高的,因此各地出於討好的目的,就會讓宦官拿些分紅,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定了。到了萬曆二十四年以後,明神宗強加礦稅,給大明各地的百姓帶來了沉重的負擔,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江南地區出現市人階級的暴動,專門反抗萬曆的礦稅政策,這夥人中的精英,自覺地在東林書院總成一個政治團體,一起論政議政,這就是後來的東林黨。


關於稅率,明初規定三十稅一,針對一種貨物,實際操作起來卻是還要加收運輸費、貨稅、門攤稅,所以事實上三稅一相加,就是十稅一,也是不低了,畢竟在古代的農業帝國中,商業稅無論如何也是佔不到主流的位置的,即使是商品經濟最為發達的宋代,商稅也只是佔國家總稅收的30%不到(什麼70%、90%的過分了,你就是工業時代這個比例都很誇張,不切實際),而大明僅是關稅就已經佔了總稅額的10%(萬曆年間),可以說比例其實很大。但為啥總感覺收不到錢呢?那就要說說明代的稅制了。



明代商業徵稅,第一個是申報制,政府規定,商賈要向稅務機構登記所有的貨物數目和名稱。坐賈申請佔籍時,必須向當地的官府或稅課局自報所貨所業。行商持貨出發前,也要在當地申辦填寫路引時必須將其資本、貨物等“明於引間”,途經水陸關卡,在鈔關設置前須在廣濟、長淮等關填寫商船物貨,並送稅課司徵稅;建立鈔關後須填寫船單,船單中須開列船戶籍貫、姓名,貨物名稱、數量、起止地點以及船隻式樣、梁頭尺寸和該納鈔銀若干等。船戶報單後,鈔關據報單徵稅並放行。行商住店時,必須在店歷上填清經銷貨物名稱,牙店主人及船埠頭還要對過關的報單進行核查並上報,稅課司局照報單所填商品數量、品種,與本部門納稅登記互為參照確定稅銀。客商交稅後,商人持司局開出稅票才能進人市場進行交易。



第二個是時估制,各種商品皆估價收取,並強化由官商合作估定商品價值進行徵稅。但在明中期之後,各級政府對商賈實行重徵政策,稅種稅目劇增,這種以官商合作對商品估價再徵稅的做法已不合時宜,加之朝廷在招商買辦大宗物料的會估制名存實亡。因此,稅前的時估制終被棄置而消亡。


第三個是定額制,但是官員利用這個名目,經常中飽私囊,所以嘉靖四十一年,朝廷公開向商人徵收餘正銀(超出定額的部分),並廢除了此前的定額,改為量情而定的常額。

第四是起條預稅制,目的是防止商人逃稅,所以提前收稅。但總有官員眼紅商人的利潤,所以經常事後加收,這一項在嘉靖十年後被明目禁止,強調不許加收。

第五是監察稽考制,這是對納稅人和收稅機構的監督機制。但是隨著吏治腐敗,監察機構也和各地官員狼狽為奸,然後加速了稅法的破壞。

綜上而言,明代的商業稅收可以歸結成三個字——流轉稅,所謂流轉稅就是指以納稅人商品生產、流通環節的流轉額或者數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營業額為徵稅對象的一類稅收。這就給了官吏很多放大貪汙的機會,也就是說明代不是不收商稅,而是這些商業稅很大一部分都被各地官員吃肚子裡了。


那麼回到問題,東林黨沒有收商業稅嗎?答案自然是收了。東林黨廢除的,是萬曆時期的礦稅、遼餉。因為他們的聯盟,其實是城市中產階級和反專治中等階級,裡面就是開明民間地主和富商豪賈。在經濟改革方面,他們主張限定稅收額度(因為政府太能壓榨百姓了),要求鄉村和城市平均稅量,以緩解城市壓力。他們認為應該大力興修水利,開墾荒田,抑制皇莊擴大。事實上在天啟元年到天啟四年,大明的困境相對緩和,正是東林黨根據中小層地主的要求實施改革的結果,然而魏忠賢的成功上位,把這一切都給中斷了。這之後,朝中不但黨爭更為激烈,官員的腐敗情況也是爛到了極點。等到崇禎朝,東林黨並沒有得到主要話語權,在東南地區的東林成員依舊用老辦法反對政府內閣大官僚的專政,中央的東林也在忙於和皇帝還有首輔周旋,整個崇禎十七年,幾乎沒人提出過什麼有效的政治性建議,大家都在忙於權利鬥爭。而那部分被訛傳抹殺的商業稅,其實也只是和以前一樣,大多被官員貪汙。


不過說到大明財政枯竭的原因,東林崇禎朝的不作為和官員的貪汙其實都不能算上大問題,因為真正遏制了大明財政的就是那個誰也不敢下手藩王皇莊,大明的藩王如同蛀蟲一般,蛀空了這個帝國的血肉,卻沒有給予過一絲力量,所以明亡在何處,朱家人自己敗壞的罷了。


火器工坊


《五人墓碑記》是小時候學的一篇明朝的有名的文章。按照中心思想的寫法就是:文章通過記述蘇州市民和惡勢力進行鬥爭的英勇事蹟,熱情歌頌了五位烈士至死不屈的英勇行為。表達了作者“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的思想。五人墓碑記是張溥於崇禎元年(1628年)創作的一篇碑文,反應的是蘇州人民公元1626年反抗閹黨捉拿周順昌的事情。此距明亡1644年僅有有18年。

此文是東林黨人復社的創始人張溥寫的,文學成就是比較高。但其寫的其中的事情就有可能與實際有出入。五人中除一人是周順昌的轎伕,據考證其他四人是把兄弟,本就替人背官司的人。儒家士大夫包括寫的文章和史書都是有中心思想,目的是有關教化,正人倫;所以寫的文章事情可能是那麼回事,但結果和起因卻不是那麼一回事。如果相信史書和東林黨人寫的文章,就會陷入西宮娘娘和八王千歲的好人和壞人之爭。而不是去真實的瞭解一個王朝背後真實運行規律。


其實,當時看似黨爭,但背後實際是經濟利益之爭。明朝中後期出項了所謂的“資本主義萌芽”,蘇州和以及其周圍的地區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但其實明朝並沒有工商稅之說,明初因有王安石變法的失敗,朱元璋開國時一切向著最落後的形式靠近,徵收賦稅以實物為主,而且一切賦稅以人丁稅和田賦為主。王安石也是在近代才被認為是正面角色,但在明清時期王安石一直是反面的典型,北宋的滅亡被認為他要佔很大責任。王安石變法從我們現代人的角度看是向最先進的經濟靠近,以增加政府財政收入為目的,有現代意義的擴張性的財政的方向,簡單的說就是想以現代的企業制度來管理這個國家。王安石變法最主要的問題就是依靠官僚來管理一個所有權、經營權、使用權都不清晰的公司,只能是依靠行政命令的方式來經營,失敗也是必然。但王安石變法是中國在古典時期一次向現代意義上的經濟變革的嘗試,是有其積極意義的。

但古人並沒有得出這樣的結論,明朝朱元璋認為王安石變法是與民爭利,是古往今來第一奸臣,故而反其道而行之。一切賦稅向最基礎的靠近,以田賦為主,宮廷用度以收入計算支出。為防止不夠用,特意設立了名目繁多的專門的民戶幹某項工作。比如燒磚有專門的磚戶,燒瓦有專門的瓦戶,製造兵器有專門的製造兵器的戶,關於這一點大家旅遊天壇時,可以在天壇的圍牆上看到磚上有燒這塊磚的磚戶的人名。

說了這些就是想說明我們的朝代的歷史沿革下來的辦法和眼光,有著其時代侷限性也有著其努力。明朝中後期,經濟的發展已經遠遠超過了朱元璋的眼光,基本來說是上層建築已經不適應經濟基礎,這就是所謂資本主義萌芽。萬曆朝的張居正的一條鞭法就是為適應變化的一個小變革,也僅僅是吧賦稅由實物改為銀子罷了;張居正的考成法也就官員的績效考核,省的一群官僚天天混日子不幹正事。但就這也引起官僚的反彈,張居正一死,考成法也作廢了。

萬曆以後不上朝也是對一群吵吵鬧鬧的官僚失去耐心,但其實萬曆朝國家大事依然是抓的很緊,比如說萬曆年間的三大徵,背後的經濟力量其實是江南的工商稅,這些名目其實是茶稅、礦稅等工商稅等效益好的工商稅。但大家一定不要誤會以為這些是政府收到的,這些稅和政府一點關係都沒有,這些稅是直接入“內務府”,徵收這些稅收的是皇帝派到各地的太監。所以萬曆朝的三大證等於用的是皇帝的私房錢。這樣看似萬曆皇帝聰明,直接繞過了百官,省的你們中間盤剝了。但這樣帶來的弊病是離心離德,反正你又錢,有事反正是你皇帝的事,和我無關。這就是後來崇禎想百官捐些銀子沒人搭理的道理,都以為皇宮裡銀子還多呢,不知道這會兒是真沒銀子了。為什麼崇禎沒銀子了呢?


天啟朝重用魏忠賢的道理就是靠太監們在江南收工商稅,此時遼東的後金和明朝正交戰正,當時的邊防和軍隊都是要錢的,雖是當時的黨爭的厲害,但多少還在維持著,靠這些錢關寧防線得以組建。

崇禎朝魏忠賢倒臺後,東林黨上臺了。東林黨背後是什麼?是江南士大夫,是江浙的財閥,是江南的工商業主。東林黨為了自己的利益,不讓皇帝收工商稅,說些“朝廷焉能與民爭利”之類的話。道理也說得過去,這些畢竟不是正路,反正沒進戶部。

但如果實際按照明初的田賦稅的話,其實連官員工資都發不下去,而且這些稅因為是直接面向最基礎的農民收的,當時已經到了多收一點都可能會餓死人的地步了。但東林黨人不管,只是一味的強調我們要清廉等等,但你們幹事啊!只是一味爭吵以掩蓋背後的利益,崇禎朝一口氣換了十多個內閣大學士和首輔,其實重要原因也是這班人不認真幹事。

對此再說五人墓碑記,就明顯看出其東林黨人格局之低下。清朝入關的時候錢謙益家的錢連滿人都為之瞠目,為國盡忠?他嫌水涼。所以,萬曆十五年說世間也無張居正使我們這個(明)帝國步履蹣跚跌入深淵。


沙中土大溪水


不知從什麼時候,網上開始說什麼崇禎繼位後,殺魏忠賢,東林復起,隨後廢了商稅、鹽課,只加農稅,最後導致明朝滅亡。先不談東林黨在崇禎上臺後是否全面控制了朝政,崇禎即位後是廢除了商稅、鹽課,還是到處蒐括,大大增加了?用史料說話

先說所謂的商稅,天啟朝三次增加過,天啟元年【北新鈔關增二萬 揚州鈔關增二千六百 淮安鈔關增七千六百四十 九江鈔關增一萬二千五百 滸墅鈔關增二萬二千五百】總計不過六萬五千二百四十兩,天啟五年【北新增派二萬 揚州增派一萬 淮安增派一萬五千 九江增派二萬 滸墅增派二萬 崇文門增派二萬 淮安、徐州增派三萬】 總計不過增派十三萬五千兩

天啟六年因為大工缺餉,每兩加一錢助工,實際上【後來各差所解多寡參差,有名無實】,而且此為助工,與新餉無關

直到崇禎上臺,才將此助工之稅改為助餉,並每兩再加五分,每年不僅是增課榷稅,各地的各種雜稅【像魚稅、木稅、香稅、橋稅】此類原本留本地充公費的通通上繳到戶部充新餉,並且嚴令福建、浙江等地下海船隻所收之稅上繳戶部充遼餉

崇禎三年,每兩加二錢,又加銀六、七萬,同時,南京宣課司再加二錢,天啟朝鹽課增加不過三十餘萬,到崇禎四年已經狂飆到九十三萬餘兩同時還對生員徵稅,以崇禎三年為始,每年可得銀三十萬以崇禎四年為例,實際上生員徵稅額定達四十三萬,比原先估計的三十萬超出十萬,增課榷稅是解學龍提出的,此人是東林黨。增課雜稅的支持者有曹於汴、楊鶴、申用懋、沈惟炳、張鼎延、蔣允儀、姜兆張,其中【曹於汴、沈惟炳、蔣允儀】屬東林,增課鹽稅的支持者曹於汴、楊鶴、何如寵,其中【曹於汴、何如寵】屬東林

某些人所謂的東林加田稅,無非是隻崇禎四年每畝再增三釐【實際上贈的數量不算多,萬曆四十六年加三釐五毫, 四十七年加三釐五毫,四十八年再加二釐,是為九釐遼餉】,而議增的主要是兵部尚書梁廷棟和戶部尚書畢自嚴,這兩人也能算是東林黨?

來看看天啟朝的新餉【即遼餉】狀況好了

明熹宗實錄

天啟元年十二月十九日條

太倉銀庫共收過浙江等布政司並南北直隸等府州觧納稅糧、馬草、絹布、錢鈔、籽粒、黃白蠟、扣價、船料、商稅、稅契、鹽課、贓罰、為例、富戶、恊濟、俸糧、附餘、漕折等項三百二十五萬二千五百五十六兩九錢六分二釐,銅錢三千一百一萬九千二百五文。共放過京邊等銀三百一十八萬七千八百九十九兩五錢六分六釐五毫四絲五忽,銅錢二千四百七十三萬三千六十五文。新餉銀庫應收浙江等省南北直隸府州新餉加派額銀五百二十萬六十餘兩,內除蠲免北直、順、永、保三府,山東登、萊、青三府原派銀二十一萬七千九百五十兩二錢,又兵、工兩部分用銀一百二十萬兩,實收銀三百五萬一千五百一十三兩五錢九分零。新餉雜項銀尚無定額,惟行令直省直蒐括自解,實收根一百一十四萬五千九百三兩。巡撫軍餉、巡按公費節裁免餉尚無定額,收過根一萬四千一百三兩六錢四分。新餉鹽課額五萬九千四百二十三兩八錢七石,實收銀五萬九千四百二十五兩八錢七釐。新餉關稅額銀六萬五千二百四十兩,收銀二萬九千二百四十二兩四錢二分,共發過新兵餉銀五百三十八萬一千零七兩三錢三分四釐,內發帑銀一百三十萬兩,發過運價等銀二十五萬二千五百兩,發過島餉折色銀六萬兩。

天啟元年實際只有4300186兩,而實際支出卻達5381007兩,得虧有熹宗的一百三十萬內帑堵住了這個窟窿

天啟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條

太倉銀庫共收過浙江等布政司並南北直隸等府州觧納稅糧、馬草、絹布、錢鈔、子粒、黃白臘扣價、船料、商稅、稅契、鹽課、贓罰、事例、富戶、恊済、俸糧、附餘、漕折等項銀二百五萬二千六百九十八兩七分七兀二毫九系,銅錢二千四百三十七萬五百一十二文。共放道京邊等銀一百九十六萬九分六釐八毫三絲銅錢四萬七千五百五十四文。是年新餉銀庫應收浙江等省南北隸直府州新餉加派額銀五百二十萬六十餘兩,內除蠲免北直各府、山東登、萊、青二府並兗州府鄒、滕二縣原派六十萬八百九十二兩,又湖廣潞莊長沙免銀九萬兩,實收銀一百八十一萬五百二十五兩七錢六分零。新餉雜項銀尚無定額,實收銀六十五萬四千四百一十三兩。巡撫軍餉、巡按公費節裁充餉尚無定額,實天啟元年實際只有4300186兩,而實際支出卻達5381007兩,得虧有熹宗的一百三十萬內帑堵住了這個窟窿

天啟三年:

按皇明世法錄,當年額定新餉收入4622405兩,額定支出6283492兩,又是入不敷出

天啟四年:

按【三朝遼事實錄】:實際收入為4993600兩,實際支出則達6267440兩

天啟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條:

太倉銀庫收過浙江等處布政司並南北直隸等府州縣觧納稅銀、馬草、絹布、錢鈔、子粒、黃蠟扣價、船料、商稅、稅契、鹽課、贓罰、事例、富戶、恊濟、俸糧、附餘、遼餉、漕折等項銀共三百三萬七百二十五兩五錢八分一毫四忽,收過銅錢八千六十六萬一千一百一十一文。放過京邊遼餉銀共二百八十五萬四千三百七十兩一錢三分一釐七毫一絲五忽,放過銅錢七千九百二萬一千九百二十九文。

這裡沒有區分舊餉和新餉,但舊餉、新餉總計才收3030725兩,可見逋欠到什麼程度

天啟五年十一月

戶部覆條議邊餉疏言:關門新餉出入歲缺額一百七十萬,今欲求為可繼,而令轉運不匱,則惟有兵餉相較,毋令其浮於餉,而後可惟。

從戶部的覆奏中看,天啟五年新餉入不敷出達一百七十萬

天啟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條

太倉銀庫收過浙江等布政司並南北直隸等府州縣解納稅銀、馬草、絹布、錢鈔、子粒、遼餉、漕折等項銀共三百九十八萬六千二百四十一兩七錢一分二釐五毫三絲八忽,收過銅錢六千九百五十五萬三千六百五十八文。放過京邊遼餉銀四百二十七萬九千四百一十七兩三錢九分八釐二毫一忽,又放過銅錢七千三十二萬二千二十二文

天啟六年同樣沒有區別舊餉和新餉分別多少,但總計只有3986241兩的收入,比天啟五年雖好,但仍遠不及天啟初

天啟七年新餉入不敷出達二百萬

天啟七年四月己亥

戶部尚書郭允厚復御史劉述祖直陳遼餉匱拙疏,得旨:據奏遼餉出浮於入以二百餘萬計,即使加沠銀兩盡數徵觧,猶苦不足,若復那移逋欠,何以支給?新餉著以十分全完為率,以觧銀到部為準,不得市恩寬銷,有悞軍興。其六年分完欠各官應優敘者即與優敘,應降罰者姑令戴罪督催,限本年六月以內盡數起觧到部,違限者炤例革職,改選以後被參各官非全完不許諮開,非開復不許升考,著吏部及各該撫按一體遵行。

從以上史料看,天啟朝的新餉收入就從沒滿足過支出,新餉如此,舊餉拖欠更是厲害

天啟七年七月十七日條:

戶部尚書郭允厚疏:臣病起於憂思,臣憂起於空乏。如黔餉之請,島餉之增,遼餉之已措而苦未措也。種種關心無以自遂,蓋太倉之歲入僅三百三十萬,而歲出該五百餘萬,臣思之而無策也。省直之歲徵僅三百三十萬,而九邊之歲支已該三百二十萬,臣思之而無策也。三百三十萬之應解京者,甫一解京而先有一百八十萬之支也,三百二十萬之該解邊者,未解邊而更有七百八十萬之欠也,臣思之而無策也。況澄城之官以催科而隕命,句容之令以徵解而去官,此等人情臣無不思,恐三萬調援之兵既已缺餉,而逗遛殊甚,數十萬戍守之旅又安知不以缺餉而庚癸頻呼。此等軍情無時不思,恐秋高馬壯,胡虜生心,數月枵腹,寧堪荷戈?至宣府內鎮臣有欠餉三百八十萬之疏,奉皇上湊給三分之一之明旨,而臣益苦無措發。臣嘗集諸臣悉心計議,如複鹽屯、歸併事例、開館會計等項,蓋以除此一著,用財者日盛,生財者無門,而臣之伎倆窮矣。與其以司徒之席為養病之地,無寧乞休避賢者路。有旨慰留之。先是,允厚有疏特開會計館未蒙批發,茲復得旨:覽奏,具見裕國足庾之苦心,卿上疏時兵事方殷,未便舉行,今始簡發。當此三空四盡之時,其有禆生財不擾動軍民者,朕方委心以,俟卿還即出與諸臣詳議具奏,朕自能酌行,毋得託疾以孤眷倚。

這個郭允厚算是閹黨了吧,舊餉【太倉京運年例】拖欠達七百八十萬,計無所出,嚇得向熹宗請求辭官。

天啟朝的時候就入不敷出了,這個鍋輪不輪得到東林黨人來背呢?


眾曉生


萬曆皇帝收取商稅,礦稅,茶稅被文官集團變著花樣的罵了幾十年。天啟皇帝和魏忠賢強頂著壓力收取這些稅,被東林黨為代表的文官集團接著罵,所以天啟皇帝成了弱智和文盲,魏忠賢惡貫滿盈,無惡不作。十幾歲的少年天子崇禎上臺後,聽信東林黨的忽悠,廢除商稅,礦稅,茶稅,不“與民爭利”。結果每年數百萬遼餉統統加派給已經赤貧的農民頭上。明末北方各省幾乎年年大旱,農民已經都快活不下去了,萬曆,隆慶,天啟朝還能給受災嚴重的地區免稅,第一時間賑災。現在好了,北方農民直接被逼得沒有活路了,才給了高迎翔,李自成,張獻忠這些人把大明江山給攪和得天翻地覆的機會。


東郡太守


公元1604年,顧憲成等人修復宋代楊時講學的東林書院,與高攀龍、錢一本等講學,加上朝廷裡政治觀點相同的官員,慢慢地發展成東林黨。

東林人士諷議朝政、評論官吏,提倡廉正奉公,振興吏治,開放言路,革除朝野積弊等。矛頭對象就是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

但是東林黨由於受到大地主大商人的資助,慢慢地成為大商人集團的利益代表。對明末饑荒災民的悲慘現實視而不見,對徵款賑災行為極力阻撓,反對徵收工商稅。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雖然不是什麼好人,也是一群貪錢唯利是圖的傢伙,但是他們認為已經窮得叮噹響的農民沒什麼油水可榨,於是盯上了富饒的江浙財閥,那才是最大的魚肉。東林黨是品德高尚的好人,但是卻不代表最廣大百姓的利益;閹黨是卑鄙無恥的小人,卻是間接保護了農民的利益。你說可笑不可笑?

這有點像老蔣,代表的是大地主大商人資主主義。從時代的角度看,有進步意義;但是從當時的政局看,不符合明朝的當前主要現實矛盾。

當時,明朝上層社會雖然黨爭比較激烈,浙黨、楚黨、齊黨、秦黨、閹黨、東林黨爭得你死我活,但是皇權和內閣始終不亂。而下層社會出現了嚴重的土地兼併、農民流離、自然災荒等問題。

東林黨面對上層社會具有進步意義,而對於下層社會具有破壞意義。而明朝正是由於下層社會矛盾遲遲未解決才導致出現了大規模的陝西農民起義。

而崇禎上臺後恰恰是排擠閹黨扶植東林黨而導致迅速亡國。所以說,很多歷史學者都以為東林黨禍國秧民。


語不驚人死不休才怪


東林黨不是不交商稅,他是什麼稅都不交,田賦,商稅,礦稅都不交!東林黨就是官僚地主的極致代表,上控制朝堂,下控制經濟,中間控制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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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從整個中國古代官員體制上來看東林黨。

春秋及之前,官員都是貴族出身,管仲提到的士農工商,其中的士就是貴族,而不是後世認為的讀書人,打仗也是士人,普通百姓是不夠資格參加的,所以春秋時期戰爭規模一般都不會太慘烈,打不贏就逃跑認輸了事,打贏的也不會拼命去追趕。

到戰國時代,國家變大了,競爭更激烈了,就需要更優秀的人才,出身已經不是前提,貴族開始大收為門客,優秀的門客可以得到推薦重用,趙奢,藺相如都是門客出身,這種制度一直延續到漢朝,漢朝舉孝廉與門客制度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推薦制,文革時期也用過一段時間的推薦制,如推薦上大學。但這種推薦制使用時間長了,就會被少數世家所壟斷,袁紹,袁術,楊修,孔融,司馬懿,荀彧,陸遜,顧雍等家族,都是當時有名的世家。

曹操殺孔融,楊修等,都是在打壓這些世家,曹丕篡漢,卻不得不依靠這些世家,陳群搞了個世家品級九品中正制,等於世家特權獲得國家認證了,以後官員全部從世家裡面出,這個制度是明顯的歷史倒退,五胡亂華根本原因就是九品中正制。

經過魏晉南北朝三百年的戰亂,這些世家勢力才淡薄下來,楊堅在幾個部門裡面嘗試科舉選拔人才,楊廣全面推廣,科舉制度是一個偉大創舉,從此延續一千多年,科舉選拔應該是世界上到目前為止最優秀的人才選拔制度了,中國現代公務員考試,高考,甚至公司招聘,都少不了科舉的身影。

任何制度都有自己的缺陷,東林黨就是科舉制度缺陷的體現,古代,普通人家要經過三代人的辛苦付出,省吃儉用,才能培養一個讀書人,所以才有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之說。讀書是需要很多錢,江南富商多,把科舉當產業來投資,扶持那些優秀學子,科舉成功了,又想方設法把你升上去,服務一條龍,等你成功了,自然就要去報答。東林黨就是江南富商捧出來的,自然不會向富商徵稅了,當滿朝充滿這些代理人,那國家滅亡也就指日可待了。


南巡北狩


明朝萬曆朝以前,有個非常畸形的財政,農業稅非常高,商業稅是幾乎不徵收的。這樣就導致也個非常窘迫的現象,國家農民賦稅沉重,而沒有其他的稅務來分擔,這樣必然導致財政危機,加上明朝中後期,土地兼併愈演愈烈,流民越來越多,農民起義接踵而至。明萬曆張居正改革就是要改變這種情況。到了神宗主政的時期,依然延續了這個政策,來解除財政上的困難,神宗允許徵收商業稅,打破太祖時期定下來的祖制,服飾的等級限制,只要你肯出錢,服飾服色的限制就不必限制你。允許徵收出版稅,就連聞香教教主徐鴻儒的經書也是皇家出版局印刷的。

還派宦官下去收鹽、鐵、礦等稅,就連收稅的太監被打死了,萬曆皇帝只是另行改派。這樣必然觸犯了一些豪強士族的利益。但是萬曆的政策改善了國家的財政。清流派們通過“廷擊”、“紅丸”、“移宮”三案的精彩演出,東林黨終於在萬曆死後第一次把持了朝政。他們馬上逼迫明光宗泰昌廢除了神宗時期的各項工商稅收。當時中國各地區的發展及不平衡。江南工商發達,而幾乎不用交什麼稅。北方各省的農民則難以忍受沉重的賦稅,一遇到天災容易發生饑荒。正是這種背景下,魏忠賢出現了。如何擺脫財政危機呢?當然是找東林黨人交稅。經過幾年時間,國庫開始又充足起來。各地開始出現魏忠賢的生祠。東林黨怎麼坐得住呢?

天啟的死是好機會。崇禎站在了東林黨一邊。東林黨欲殺魏忠賢而後快,然而崇禎只免除了他的職務,令其守陵,藉此解除了魏忠賢的權柄。魏忠賢憂憤而死,崇禎厚葬之。

東林黨又掌權了。當然,廢除工商稅是第一步。東林黨人一方面指責皇帝與民逐利,而他們自己何嘗不在百姓手中奪取財富呢?國家要想增加一丁點的商業稅收都好似老虎拔牙一般。東林黨就嘴上說的好聽,想馬兒跑又不給馬兒吃草的貨色。


春秋史社


喊著藏富於民的口號,做著與國爭利的事實,結果東林黨這邦蛀蟲把明朝這艘大船給蛀翻了。


天地人和8881


崇禎朝東林黨倒是沒廢商稅,而是廢了海稅和一些萬曆自創的稅收。但是崇禎把太監都收回,讓文官收稅,而且毫無監督。導致萬曆時每年十幾至幾十萬兩的一省商稅在崇禎後期只能收上來不足百兩,和廢了也沒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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