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孩殺母應該判死刑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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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來說,由於未成人年保護法,14歲以下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所以法律對他不僅沒有起到懲罰的作用,相反還保護了他。

從道德上來說,一個思想正常的人是絕對無法接受這樣的事情。

因為不滿母親嚴格管教,就殺掉母親,不管後天教育如何,本性上就是罪大惡極,動物都有反哺的本能,其實人也不會例外。應該如何對自己的家人尤其是父母,這本身就是不用教就應該知道的。很多人都經歷了童年家教嚴厲的日子,甚至都是挨飽了打長大的,未曾見到他們虐待父母,反而異常的孝順。

對於12歲而言,今時不同往日,以前十七八歲依然單純的孩子,現在八九歲就已經懂得很多了,如今網絡電視各種方面渠道都可以讓一個孩子快速的成長,繼續用以前法律規定的年紀來衡量現在孩子的認知能力與心智已經不合時宜,所以修正法律法規勢在必行。需要讓每個罪大惡極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而不是保護傘。

另外一點,從生理上講,國外有科學研究,有些人對常理不理解是因為一種基因缺陷,正是由於這從缺陷,讓他們不知對錯,不知倫理孝道,不知做人何謂正確,殺人與做普通的事情一樣,毫無感覺。這是一種不可調和的問題,也無法用教育去改變他。如果放任他進社會,沒有產生其他影響還好,一旦再度犯罪,將會導致另外一個家庭的災難!

最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搜索一下(MAOA基因)也叫暴力基因,看一看了解一下。


龍游信陵


我就不明白了,惡性殺人事件的兇手怎麼這麼輕易的就釋放了,不但不負法律責任,有關部門還很關心殺人兇手的未來,安排到誰都不認識的地方去繼續殺害無辜的人是嗎?這在歷朝歷代簡直聞所未聞,令人髮指!


歲月匆匆35231801


這個問題回答的難度很大,從年齡來看,12歲的孩子知知甚少,回想我們12歲時,聽都沒有聽說過法律,更不會想到做事的後果;但是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次湖南沅江12少年不但殺死的人是自己的親母親,而且他殘忍的程度實在太恐怖了,他的行為跟兇殘的狼沒有什麼區別。另外我們應該知道一個正常人,即使許多成年殺人犯在第一次殺人後,內心都會驚恐,有的甚至後悔不已,但從12歲殺人犯吳兵殺人後若無其事的言談舉止來看,他已喪失了正常人類的心理,他已不屬於人類。吳兵的未來是什麼結果,從正常行為推論,他百分之九十九在成人後,要麼是一事無成的性格異類的人(且是垃圾類);要麼由於他殺人後再加無法被人類社會接納,此時他的內心將更加極端將會殺害更多人,最後被槍斃結束。無論是從人成長推論看,吳兵極可能長大成為廢物或危險人物;還是從相反角度看,吳兵努力相好發展變好人後,又將使他內心一輩子跳不出殺母自責和生不如死的人生看,吳兵最好自殺以結束自己罪惡和痛苦的一生,或者修改法律判處吳兵死刑以警示教育其他兇惡的少男少女,這才是最理想的結果。


北坡居士346


應該,在他未成年的時候關進看守所,等他成年了再實行死刑。


沒心沒肺70735862


連砍20刀,手段之殘忍,連自己父母都敢殺的人,今後一定會危害社會,像他這種年齡,應該關進少管所,長到一定年齡再執行死刑。


大智若愚140510544


別拿孩子小作為藉口,觸犯法律底線。只是為了開罪找的藉口12歲早都懂事,一句孩子小不懂事誰信。一個對自己的親身母親下手的孩子是多麼可怕,好比狼心狗肺。如此歹毒,這樣的孩子不要也擺。12歲能下手好比將來誰說他幾句可想而知對別人也會如此狠毒,別拿年齡小當藉口,一句孩子小放過,誰還遵守法律。我覺得很多,校園暴力,青少年犯罪,等等。很多都是年齡小犯罪的,應該改下青少年犯罪法律做出那些懲罰。國外從上小學開始自己做錯事,犯罪了自己承擔有相應的法律制裁。所以國外很少出現小孩犯罪的。為什麼現在校園暴力,青少年犯罪近幾年來中國越來越多了。就是有了年齡小犯罪了不用受到法律制裁這種心裡,這樣的人將來走向社會是多麼可怕的事。所以建議國家把青少年犯罪年齡縮小從10歲開始犯罪那些法律來制裁,10歲以下犯罪做成怎樣的做出法律制裁。不能再放任青少年犯罪了,這樣是很可怕的事。這樣的孩子回到學校上學就像一個定時炸彈,隨時可能爆炸。還不如放到監獄,在監獄裡面每天上課。不能看著年齡小作為藉口放出來危害。社會這也是警告,壞孩子犯罪都要受到法律制裁。法律是公正的不管是年齡多小犯法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所以青少年犯罪不管多大犯罪要判刑懲罰,在判刑上作為改動。


夏日的陽光165483029


槍斃,立即執行,廢除未成年人保護法。


老汪155945815


不是該不該,而是這孩子還有活著的必要嗎。以後咋活,跟誰活,在哪活。


信徒凱程


首先可以回顧下事情發生的經過,很明顯這孩子性格已經扭曲,發生這樣的事情後沒有一絲悔意,那可是曾幾何時抱他在懷裡,餵養母乳,當做心肝寶貝的媽媽,不要說人了,畜生都不會向自己生母揮屠刀!而且他還不是誤殺,可以說是看著他媽就不順眼的那種,心裡已經有你還管起老子來了這種想法吧?這個媽媽在這個家庭裡說白了就是一個生育的工具而已,作為丈夫,自己妻子被殘忍殺害,不管對方是誰,都不能原諒吧?沒有教育好,這個時候也該教育了,要讓他知道他犯了什麼罪!他以極其殘忍手段親手殺害了自己的生母!天理不容!是我的孩子我都要他以死謝罪,12歲小嗎?不要拿年齡小說事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害了多少青少年了,這個孩子從殺母的那一刻開始就註定了這輩子已經毀了,沒人願意跟他做朋友,沒有朋友就會更加孤僻,行事就更不可預估,真的就會是一個定時炸彈,國家難道要把這樣的炸彈丟給社會嗎?


問情7675


既讓人可恨又讓人可憐的一個孩子!我的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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