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揹著自己的男人和別的男人偷情、相好,那麼這個女人的男人就被稱作“戴了綠帽子”。 圍繞“綠帽子”,還有一段有趣的 歷史呢。
據說在唐宋時期,碧青綠諸色被認為是賤民所穿服裝的顏色,而在元代,碧綠青諸色的服裝限於 “娼妓” “樂人”所穿。
到了明代, 規定娼妓家的男子必須頭戴綠巾, 腰繫紅褡膊,足穿帶毛豬皮鞋。那時,人們見到那些戴綠頭巾的人, 便知道他們家中那位是“青樓粉黛”。當然,此時“綠帽子” 一詞還沒有出現。
“綠帽子” 一詞真正出現是在清朝。
清末民初才子易實甫所作的《王之春賦》中就有“帽兒改綠, 頂子飛紅”的句子,描繪了當時官場的性賄賂。之後,“綠頭巾”或 “綠帽子”就成為妻子與人通姦的男子的代稱了。閱讀更多 駿景農業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