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結婚買房,女方建議:女方家出20w男方出30w,男方說憑什麼他家要多出,你怎麼看?

紾惜丶伱


按照習俗來說,男方確實要比女方多出一些,意味著男孩子對女孩子的重視。

當然出多少還要看小兩口的商量。

畢竟日子是兩個人過,生活是兩個人經營。

但是當我看到男方說“憑什麼他家要多出錢”,就代表這個男孩子對女孩兒斤斤計較了。

在各地彩禮的價格也不只10萬吧!

那麼,我說說房子和婚姻。

在中國,婚姻和房子確實有千絲萬縷的聯繫,沒有房子只有婚姻,就像沒有地基蓋房子,很容易坍塌,這也是為什麼說,貧賤夫妻百事哀。但是隻有房子,沒有婚姻,卻彷彿是兩個商人做生意,絲毫沒有情感,也沒有成立婚姻的意義。

所以,婚姻和房子,它們倆“既對立又統一”。

那我們怎麼理解房子和婚姻呢?

可以這樣理解,房子是看得見的財富,理解幸福是看不見的財富。孰輕孰重,還要看兩個人的價值觀,畢竟在當今社會,還沒有因為沒有房子而露宿街頭的人,房子只是為雙方多了一層安全感。

所以,雙方還是提前溝通好,來一場毫無保留地靈魂坦白,如果最後還能夠達成高度一致,那說明你倆價值觀有很多共鳴,房子不會是問題;如果價值觀不一致,不能坦誠相待,這婚姻恐怕也難走得長遠,這種情況,早發現比晚發現得好。


情感火鍋


我家也是這種情況,不知道樓主結婚了沒有,如果沒結婚我勸你放棄這個男人吧。

我也是大學畢業就和現在的老公結婚了,我家和他家各出12萬首付,裝修錢一家一半,後來房款一次性還的時候他家出了20萬,我家出了10萬,自己出了5萬,當時候沒搞裝修的時候我公公婆婆給了我非常大的壓力,天天要我賣了婚房,甚至還打電話給我爸爸,結婚後公婆要求我辭職,因為我懷孕了,當時候說是電腦輻射大,後來我就一直在家裡帶孩子,公婆也沒幫我帶什麼,現在感覺生活的非常被動,感覺老公對自己也不是特別上心,他總覺得就他在外面賺錢壓力很大,我卻被孩子牽絆住了沒法上班,老公現在要什麼有什麼,房子車子職位,可是我感覺自己要什麼沒什麼了,所以奉勸題主如果沒有結婚的話,這樣的婚姻放棄吧,找個愛自己多一點的男人也許會幸福一些。


會飛的彩虹魚


不行的話就放棄吧。

我和我老公結婚的時候也出現過小插曲,不過我們是他們家買的房子,買了之後讓我們家裝修,我們家給裝修了。

我家沒要嫁妝錢,我老公家讓我們必須陪嫁一輛車,我家非常不同意,並要求要車可以,但彩禮錢必須給十萬。

就這樣,我們兩家談崩了。婚就準備不結了,一個禮拜後老公又找到我,和我談了很多,並說不捨得我,讓我做個戲給他爸媽看。

那天,我假裝說我懷孕了,如果這次不結婚就直接打掉。他父母終於軟了,並拿著東西去了我家,找了我父母。

婚事就這樣訂了下來,在結婚前我老公瞞著他父母借了五萬給了我爸媽,我家收了3萬,就這樣我們結婚了。

結婚有了寶寶後,我家給了我十萬,現在我們過的很幸福。


小小丫兒的情感世界



想結婚買房,女方建議,女方出二十萬,男方出三十萬。男方說為什麼他家要多出呢?我認為。

首先我感到女方家長怎麼這樣混,白送一個女兒過去還要再搭二十萬,腦袋進水了嗎?為什麼不要了房子再要車,最後還要加彩禮呢,這樣的話,男方大概就不會這樣說了吧。

做為男方,娶妻生子,成家立業乃自己本分。那有要求自己買房還要求女方出錢呢!女方比較開明,給男方二十萬購房,本應感恩戴德,知情不了,怎麼會嫌女方給的少,要和她平均攤錢呢?這就有些不厚道了吧。

女方嫁女,條件好的可以多賠送些,條件差的可以少賠送或者不賠送,這完全是女方家的自由,如果強行要求女方家裡怎麼樣,我感覺這樣做是有些強求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是啊,憑什麼讓男方家多出?現在不是都時興男女平等了嗎?為什麼買房子讓女方家出20萬,男方家出30萬?這不是不平等嗎!

看到這樣的回答,除了感覺到男方有點二之外,男方說的也沒毛病。

首先,男女結婚是以感情為基礎,不是以物質為基礎。只要感情深,買不買房,有沒有房?都無所謂。事在人為,只要兩個人結婚後好好的生活,麵包會有的,一切都會有的。

其次,按照一般的風俗和規矩,男女結婚一般都要男方家準備婚房,也就是說,買房子是男方家的事兒。就因為這一點,有多少家庭都想生女孩,而不要想生男孩啊!

“信知生男惡,反是生女好。”古人早就寫詩也許點破的就是這一點,估計男方家買房,這也是有傳統的呀。

再次,女方家出20萬,男方家出30萬。這是女方的提議,男方家也不會不答應的。但是答應歸答應,男方家出了這麼多的錢,難道連反問的權利一下都沒有嗎?“憑什麼呀?”

話是要問的,但是錢也會多出的,兩者並沒有矛盾啊。



最後,結婚是兩個人的事,買房子是兩家人的事。有錢多出,沒錢少出,不要計較那麼多,好好過日子才是大事。你說不是嗎?


法重情深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 覺得這真的不是什麼大問題,錢也就10萬元,不是什麼大不了的。

我覺得應該這麼樣處理比較妥當。

一是男方大度一點,這沒有什麼, 覺得女方已經非常不錯了,出了20萬元,相對現在大部分都是男人掏錢買房來說,女方已算是相當發揚風格了,男方多出10萬元真的不算什麼,沒有必要這麼斤斤計較,這樣斤斤計較只能說明男方小氣了。

二是兩家如果在這個問題不能統一,女方不肯再多出5萬元,那麼在房子買好時,你們兩家再簽訂一份合同,將男方多出的10萬元在合同時予以記載,如果萬一將來離婚在房產處置上算是有了一條明確的依據。

三是如果男女雙生難以達成一致意見,我覺得這場婚姻就要忍痛割愛,可以解除婚約,雙主都學會放棄吧。這算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誰讓雙方這麼計較小事呢。


財經深思


首先本人男,從男人角度說這男的能說這樣的話就是一混蛋。

你在這提問這樣回答如果惹不開心了請提示會刪掉。

但是不得不說這樣的男朋友你都能談五年?這五年你都認不清一個人?

在兩個家庭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女方出20萬男方30萬,在婚姻大事上我們完全可以認定雙方是同等付出的,已經沒有誰多誰少的問題。

但是一個男的在談了五年後竟然對你說這樣的話,猜測有如下幾種可能:

1.這是個媽寶沒主見,有人跟他這麼說了他就這麼跟你講了,沒心沒肺。只要不是完全依賴的媽寶還有救,好好談下,強勢點或者委婉點總之要教育好以後過日子的是你。

2.這男的自己救這麼想的,單純認為數字不一樣就不行的。只能說情商太低,你能談五年也算般配。

3.不能吃一點虧的。你離他遠點,不然婚後必分,你收入不錯還行不然你工資低的話就要忍受無休止的抱怨。以後給父母養老多一點少一點會一筆筆跟你算清楚的。

提主應該補充這五年你和他是怎麼談的,要麼是愛的太卑微,要麼就是眼瞎,要麼就是缺心智五年都不能和男朋友達到觀念一致。

這是愛的有多卑微?兩家都出錢了而且出的差不多的情況下竟然計較10萬元(實際是5萬差別)的差異?這男的要麼是個媽寶要麼就是就是個不負責任的混混。

看清了就乘早分,如果有救就果斷點立下規矩,以後這種混賬話就不要再說了。

從男人角度給你的建議。


詩和遠方Greenland


原則上說,假如雙方條件差不多,各出一半首付款沒什麼問題,不必非得你多我少。

但假如條件限制確實一方多點一方少點,尤其題主這樣不過差額十萬,真沒必要計較。差額太多可以在房產登記份額上區別出來,按照首款承擔的比例。

我自己家是女兒,男方家有房子的話,我家也會給女兒一套差不多的房子。男方沒房子,那倆人去租房好了。

感情第一。物質第二。



作家李媛媛


對於這種情況我覺得女方也有錯。可以直接提出各種方案任由男方選擇啊! 方案一:男女雙方出車出房,全都均攤,雙方父母要就全住進來要就全不住進來,孩子生兩個,約好第一個跟誰姓,第二個跟誰姓,不論男女!方案二:男方出車出房,雙方父母不同住,孩孑無論多少個,隨男方姓,女嫁男家。方案三:女方出車出房,雙方父母不同住,孩子無論多少個,隨女方姓,男嫁女家。

我家是女兒,我女兒將來結婚就這幾個方案讓男方選。沒毛病吧?!




心有千千結137991589


沒毛病。現代社會早就男女平等了。

你說教育機會?不好意思都是九年義務教育,高考同樣的卷子,同樣的分數線,上同樣的大學。

你說工作機會,憲法規定男女同工同酬,不得歧視婦女。別和我說有人敢違背憲法,一告一個準。

那既然平等了,為什麼還有人覺得男人承擔更多是天經地義呢?

天經地義那是在古代,只有男人能工作,只有男人能接受教育。所以只有男人掙錢,男人不承擔誰承擔?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誰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男方願意多出那說明他愛你,不願意多出也沒毛病。

還有女人也別扯什麼冠姓權了,90後沒幾個人在乎。別說跟女方姓了,翻開《新華字典》閉上眼找個字當姓都行。

生孩子現在也沒幾個90後有強烈意願要孩子的,你知道現在生孩子壓力多大嗎?我兒子過敏體質,吃氨基酸奶粉,每個月光奶粉錢就8000塊。

什麼傳宗接代,狗屁罷了。90後不認賬的,自己過開心就行,絕後就絕後,無所謂。

我死之後,哪怕洪水滔天。

不想嫁就別嫁,娶不起就不娶。某些女人真的太把自己當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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