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南路一小區停車場兩家“合法”管理者 交警城管各有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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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停車場兩家收費 誰是“李鬼”

誰是李鬼

12月11日,有人反映紫薇尚層外圍停車場同時有兩家持有“合法”手續的管理者

都有說法

停放中心說當年已向交警部門移交

西安交警稱備案登記中沒有該停車點

承認說錯

高新城管出示曾向交警雁塔大隊移交該場點記錄後,交警稱既有手續,那也不能不認

還有問題

這種現象存在了多久?為什麼會存在這種局面?車主多交的錢找誰要?

華商報訊(記者 楊德合 實習生 王路)兩天來,太白南路紫薇尚層小區外圍停車場同時出現兩家持有“合法”手續的管理者,誰是李逵李鬼撲朔迷離難以分辨(華商報12月12日A05版、13日A07版報道)。昨日,華商報記者在西安市高新區城管局見到了當時將該場點移交給交警雁塔大隊的手續。

交警表示

停放中心缺少備案登記信息

一個停車場同時出現兩家單位收費,雙方均持有自認為合法的手續。

12月12日,華商報報道後引發相關部門關注,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派員現場核查並進行協調,秩序暫時恢復,停放中心所管理車位收費後,另一家收費人員不再攔擋收費。

在接受採訪時,西安交警支隊秩序處停放科負責人葉警官表示,在2017年城管部門移交給交警部門的場點備案登記中查不到這個點,具體原因有待進一步核實。

西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2017年他們從城管手中正常交接的停車場點,也履行著正規的手續,而當初的城管也應向交警部門進行了移交,至於為何沒有備案記錄,他們也無法理解和解釋。

高新城管

曾向交警雁塔大隊移交該場點

那麼,西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真的是“李鬼”麼?交警部門備案登記中沒有該場點,當年高新城管真沒有向交警部門移交嗎?

昨日下午,記者在西安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高新分局見到當時的移交經辦人張帆。“當時我們是履行了移交手續的。”張帆說,在2017年9月之前,馬路道沿上的臨時性停車位的審批和管理由城管負責,但新的城市停車位管理辦法出臺後,城管不再具備該權限,需向交警部門移交。張帆存檔的相關移交手續顯示,城管移交手續完成於2017年9月30日,而交警雁塔大隊方面接收手續完成於2017年10月10日,雙方均蓋有公章。在所移交的明細中就包含太白南路紫薇尚層的67個停車位。對於交警部門為何說查不到該點的備案登記信息,張帆表示不清楚。

交警部門

各自經營各自的車位

昨日下午,記者在當事停車場看到,出口升降杆抬起,停放中心工作人員焦先生也仍在崗,“今天交警又來了,見我還說不是讓你們先不要來上班了嗎?但我沒接到我們領導不上班的命令。”焦先生說,但雙方都被要求暫停收費。

“既然城管手中有移交手續,那我們也不能不認。”昨日下午,面對這一新情況,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秩序處停放科負責人葉警官表示,既然當年曾正規移交,那就應該認可西安市機動車停放服務中心管理經營的合法性,“那就讓他們還各自經營各自的車位,停放中心還管理他們的67個車位,67個車位以外的車位由小區物業處理經營。”葉警官說,至於停放中心車位使用中可能需要佔用小區紅線內道路的情形,他們將介入協調,“如果他們太過較真,最壞的結果就是都經營不成。”葉警官稱,作為交警部門還希望這些車位為道路緩堵出力。

對於記者追問為何此前多次稱交警部門無城管移交登記信息的情況,葉警官未予明確解釋。

>>評論

停車場管理權屬問題 不單是給車主們添了堵

楊鵬

同一家停車場,卻被兩家管理人員索要停車費用,否則就無法離開。車主們憤怒之餘一頭霧水:他們收錢都那麼理直氣壯,到底哪個是“李鬼”?蹊蹺的是,兩家卻都能拿出證明自己“合法”的手續,要斷這樁疑案只能依靠作為主管部門的交警了,但是,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前一日交警還稱停放中心的場點沒有查到備案信息,眼看著答案正要水落石出之時,華商報記者昨日又在高新城管執法大隊見到了當時將該場點移交給交警雁塔大隊的手續。

這既像是情節曲折離奇的電視劇,又像是扣人心絃的懸疑推理小說,每一次的下文分解總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我們不敢斷言,當城管拿出當初移交的手續後,這事兒接下來又會呈現出怎樣的走勢。

但不管怎麼說,兩家收費單位都有“合法”手續,這是不合情理的,那麼,此種尷尬現實到底是如何造就的?這要搞清楚,更需要追問的是,兩家管理方共存一處,並不是一天兩天了,期間曾引發過糾紛還報過警,為什麼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處理?是沒有執法依據,還是執法不嚴,抑或其他原因?

一個停車場的管理權屬問題,不單單是給車主們添了堵,是不是也折射出城市管理中的某些不足和缺陷?客觀地說,我們的城市還在快速變大,不能以一個停車場的問題就否認整個城市管理的進步和成績,但對於一個與市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具體個案卻不能放任不管、聽之任之,也不能視而不見。我們期待著在這座停車場管理權屬的處理中,體現出與這座城市發展相匹配的作為和擔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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