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得最多的50個社保問題 社保知識大起底,抓緊學習吧

一、養老保險

問題 1:養老保險未繳滿 15 年,能正常退休嗎?

問題 2:退休了還領不到養老金?

問題 3:養老保險斷繳三個月有沒有影響?

問題 4:一生在多地參保繳費,應在哪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問題 5:補交養老保險金時,要交滯納金及利息嗎?

問題 6: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問題 7:重複繳納養老保險費應該怎樣處理?

問題 8:退休後養老金還會漲嗎?

問題 9:職工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問題 10:職工中斷勞動關係後,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問題 11:哪些情形不能補交養老保險費?

問題 12: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別人兩倍,並且繳費年限相同,養老金能否拿到別人的兩倍?

問題 13: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越高嗎?

二、醫療保險

問題 14:參保後什麼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可享受哪些醫保待遇?

問題 15:醫保費用出現欠費後,對醫保待遇有什麼影響?

問題 16:醫保中的"繳費年限"和"連續繳費年限"有什麼區別?

問題 17:醫保連續繳費年限清零有什麼影響?

問題 18:參保人異地就醫如何辦理轉診手續?

問題 19: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問題 20:大病醫療保險是什麼?包含哪些疾病?

問題 21:醫保用藥有何規定?

三、生育保險

問題 22: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項目?

問題 23:為什麼有了孩子還要交生育保險?

問題 24:異地分娩生育保險能報銷嗎?如果能又如何辦理

問題 25:辭職後生育保險待遇還有嗎?

問題 26:購買生育保險至今 3 個月,已懷孕 22 周,能否辦理和如何辦理生育保險中關於產檢和分娩費用報銷?

問題 27:社保停了,可以單獨交生育保險嗎?

問題 28:生育保險在生產完多久報銷有沒有時間限制?

問題 29:產假期間正常交納保險,產假後辭職,生育津貼沒領完,離職後還能拿到津貼麼?

問題 30:男員工繳納生育險有什麼好處?

四、失業保險

問題 31:有關失業保險領取規定及標準

問題 32:出現哪些情況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問題 33: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驗證的程序

五、工傷保險

問題 34:哪些情形應當認定工傷

問題 35:如何辦理領取工傷傷殘補償待遇手續

問題 36:一次性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

六、公積金

問題 37:繳納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個人有何益處?

問題 38:住房公積金如何支取?

問題 39: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需知?

問題 40:職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七、其它問題

問題 41:繳不起社保費了,想退回繳納的錢行不行?

問題 42: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應不應該辦?

問題 43:社保和商保有什麼區別?

問題 44:社保必須辦理嗎?社保辦理原則是什麼?

問題 45: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合法嗎?

問題 46:退休報上去了,多長時間能批下來?

問題 47:個人社保明細清單查詢、打印要注意哪些問題?

問題 48:辭職後怎麼處理個人社保

問題 49:什麼是社保代繳?與正規公司繳納社保一樣嗎?

問題 50:社保到底是三險還是五險


一、養老保險

問題 1:養老保險未繳滿 15 年,能正常退休嗎?

回答:

1) 補繳:

全國各省市結合當地情況都出臺了相關補繳的規定,可以找當地人社局諮詢,結合當

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規定,補齊滿 15 年的養老保險費率,即可享受退休

養老保險待遇。補繳或一次性補齊養老金是最優選擇,畢竟已經繳了多年的城鎮職工

養老保險,結合當地情況補繳,按月繳費,繳滿 15 年後,就可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

險按月領取養老金了。

城鎮職工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半年全省平均工資+個人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1%

2) 轉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

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這個選擇是下策,畢竟無

論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社會養老,在每月領取養老金金額都遠遠少於職工養老保險,不到萬

不得已不要轉。

城鎮居民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139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 55 元(國家目前規定)+繳費滿 15 年後每多繳 1 年基礎養老金

增加 1 元

3) 領取:

如果不願意延長繳費,也不願意辦理轉入,那麼可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送書面申

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將個人賬戶儲存的養老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這是

下下策,因為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我們只能領取個人賬戶存儲的養老金,單

位給繳納的部分是不能領取的。

問題 2:退休了還領不到養老金?

回答:

養老金對於保障退休人員的生活非常重要。有的人已經達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了,

但卻發現領不到養老金,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因可能有 3 種:

1) 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 15 年,按照規定,只有累計繳費滿 15 年,才能按月領取

養老金。遇到這種情況,在一些地方,可以選擇延長繳費至 15 年然後領取養老

金,也可以選擇一次性補繳至 15 年再領取養老金。

2) 離退休人員沒有按規定去社保機構進行生存驗證,也就是領取養老金資格驗證,

養老金被暫停發放。如果沒有按時進行生存驗證的,應及時到社保機構補驗,補

驗後養老金可以在次月補發。最近,各地進行生存驗證的方式越來越方便,深圳

等一些地方可以足不出戶,在家"刷臉"就能完成生存驗證。當然,如果實在不

方便,也可以申請工作人員上門驗證。

3) 離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可能被凍結了。如果是退休人員銀行帳號的原因,應及時

到銀行辦理好相關手續,進行解凍。現在很多地方可以通過社保卡領取養老金,

加載有金融賬戶的社保卡可以當做銀行卡使用,可以用來發放養老金。

問題 3:養老保險斷繳三個月有沒有影響?

回答:

養老保險斷繳之後,只要重新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但是養老保險

斷繳之後還是對你有影響的:

1) 養老保險中斷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因此以後的工齡工資會減少。工齡工資是工資的

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你工作年限久了之後,這部分工資會越來越多。因

此,如果你實際上已經工作了 10 年,但是隻累計繳納了 7 年社保,那麼你的工

齡工資就會按照 7 年的計算;

2) 養老金交的越多,退休之後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而在中斷期間個人賬戶部分是沒

有資金進入的,在將來計算養老金時就會有一定的虧損;

3) 養老金是按照退休當年的平均工資作為參數的,但是會在退休之後(按法定退休年齡計

算)將一生所中斷的時間累加,累計中斷 12 個月就會前推一年計算養老金。也就是說,

如果你 60 歲退休,即使交滿了 15 年,如果中途累計斷交 12 個月,就會按照前一年

的社會平均工資領取養老金;如果累計斷交 10 年,也會隨之往前倒推 10 年。

所以說,斷繳養老保險的影響還是蠻大的,能不斷繳就儘量不要斷繳吧。間斷幾個月沒關係,

到時只不過個人帳戶的錢略少一點就是了。但要保證退休前繳費滿 15 年,否則只能把你自

己繳的退給你,其他的錢就沒了。

問題 4:一生在多地參保繳費,應在哪裡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回答:

根據《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按照唯一性原則,依次確定

了相關地區的責任,即:參保人員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一致時,在戶籍所在地辦

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當戶籍所在地與最後參保地不一致時,如

果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 10 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待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

10 年,依次向前推至滿 10 年的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 10 年,

則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總之,要讓每一個繳費滿 15 年以上的參保人員都能在一個地方領到基本養老金。比

如,一個江西的農民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 5 年。當

他達到國家法定待遇領取年齡時,由於累計繳費年限滿了 15 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

基本養老金。由於他在 3 地參保都不滿 10 年,就由他的戶籍所在地江西省負責發放

基本養老金,而 3 地社保經辦機構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如果他在達

到領取待遇條件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負責發放基

本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規定把相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問題 5:補交養老保險金時,要交滯納金及利息嗎?

回答:

需要。補交 1992 年 7 月 31 日以前欠費的,補交的利息從 1992 年 8 月 1 日算起;補交 1992

年 8 月 1 日至 1998 年 12 月 31 日期間欠費的,補交的利息從欠繳之日算起。補交的利息

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1999 年 1 月 1 日以後欠繳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繳納欠費額 2‰

的滯納金。

問題 6: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發?

回答: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職工到達國家法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

滿 15 年,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具體計發辦法如下:

1)新人:1996 年 1 月 1 日以後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累計繳費年限滿 15 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月基礎

養老金=(職工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繳費年限×1%月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2)中人:1995 年 12 月 31 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或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2006 年 1 月 1 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 15 年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

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調節金四部分組成。月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與

"新人"相同。月過渡性養老金=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

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1.4%月調節金 2006 年按 130 元發給,以後每年月標準遞減

13 元。

3)老人:200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已經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仍按我省原來的規定發

給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為使新老辦法平穩過渡,設置 5 年過渡期。

在過渡期內按原辦法計發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時,職工平均工資以 2005 年我市計算

社會保險費的基數為準,平均繳費指數統一算至 2005 年 12 月。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按

新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計發標準所形成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按新辦法計算的

基本養老金高於原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時,高出部分比例核定發給:2006 年退休的,按

20%核發;2007 的退休的,按 40%核發;2010 年退休的,按 100%核發。從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新老辦法不再比較,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執行。

問題 7:重複繳納養老保險費應該怎樣處理?

回答:

參保人員在兩地以上同時存在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或重複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照"先

轉後清"的原則,由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清理。轉入接受地社會保險經

辦機構與本人協商,確定保留其中一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同期其它關係予以清

理,個人賬戶儲存額退還本人,相應的個人繳費年限不重複計算。

問題 8:退休後養老金還會漲嗎?

回答:

會的。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不僅取決於退休時計發的數額,還要隨著國家基本養老金水平的

調整而增加。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根據職工工

資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國務院適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幅度為各省、自

治區、直轄市當地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年增長率的一定比例,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提出

具體調整方案。

問題 9:職工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回答:

職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基數,目前個人按 8%,用人單位按 20%的費率繳費。

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300%以上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

均工資 300%作為基數;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60%以下的,

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60%為基數。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由所在企業按月代扣,

隨同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起由企業按月向地稅部門繳納。

問題 10:職工中斷勞動關係後,如何接續養老保險關係?

回答:

職工因各種原因中斷勞動關係後,養老保險關係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職工再就業

後,將原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可以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參加養老保險,中斷

前的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與重新參加工作後的繳費年限合併計算,通俗地講:"無論你

在哪裡幹,養老保險接著算"。

問題 11:哪些情形不能補交養老保險費?

回答:

以下情形不能補交養老保險費:1、失業期間;2、服刑期間;3、沒有獲得勞動收入的;4、超

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年限;5、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問題 12:繳納的養老保險是別人兩倍,並且繳費年限相同,養

老金能否拿到別人的兩倍?

回答:

不能。月繳費額度的多少與養老金的多少並不是倍增關係。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

劃轉部分構成,基礎養老金是通過"指數化"與個人繳費基數、當地社會平均掛鉤,並與繳費

年限有關。基礎養老金的差別一般不大。例如,月薪 5000 元和 2500 元的兩人,兩人按此

標準同樣繳費 40 年,退休後,兩人個人賬戶中的錢分別約為 20 萬和 10 萬。退休當年,兩

人的基礎養老金均以 1000 元計算,那前者的養老金約為 1000+1600=2600(元),而後

者則為 1000+800=1800(元),前者並不是後者的兩倍。

問題 13: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越高嗎?

回答:

按照新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參保人員每多繳一年,養老金中的基礎部分增發一個百分點,

上不封頂,能夠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約束機制,而且個人賬戶養老金

的計發考慮了退休人員平均壽命的實際情況。這樣,參保時間長、繳費工資高的人員領取的

基本養老金就多。

二、醫療保險

問題 14:參保後什麼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可享受哪些醫保

待遇?

回答:

參加醫療保險的單位,其職工和退休人員應全員參加醫保。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後,職工

和退休人員從完清繳費的次月 1 日起享受醫療保險待遇。有 3 方面的待遇:一是個人賬戶;

二是住院報銷;三是特殊疾病門診報銷。

問題 15:醫保費用出現欠費後,對醫保待遇有什麼影響?

回答: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欠繳醫療保險費的,從欠費的次月 1 日起暫停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用人

單位及其職工在 3 個月內足額補繳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的,按規定支付有關醫療保險待遇;

超過 3 個月足額補繳的,從繳清醫保費的次月 1 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從欠費到補清期間,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按規定補計;發生的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對職工造成

的損失,由用人單位承擔。

問題 16:醫保中的"繳費年限"和"連續繳費年限"有什麼區別?

回答:

醫保基金與養老基金不同,屬現付現支。只要參加基本醫保,就可享受待遇。但為了控制道

德風險(年輕時不生病不參加醫保,等老了或生病了再參加醫保),才有了累計繳費和連續繳

費之說。

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指的是你一共交了多少年醫保,中斷過也沒關係。一般來說,男性

要交夠 25 年、女性交夠 20 年(以本地社保規定為準),退休後能免費享受同等醫保待遇。

醫保的連續繳納年限是指,連續繳納了多少年。醫療保險自停交之日起有 2 個月到 3 個月

緩衝期,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連續繳納年限要重新計算,也就是連續繳費年限清零了,繼

續再繳納,之前的年數也不會被累計上。

比如你先交了 5 年,中斷了半年,又再交 20 年,這樣算,連續繳費年限就是 20 年,累計

繳費年限為 25 年 。

問題 17:醫保連續繳費年限清零有什麼影響?

回答:

醫保斷繳會被清零的是醫保的連續繳納年限,那麼醫保的連續繳納年限清零後有什麼影響呢?

以廣東省為例:

1、影響享受大病門診待遇

享受大病門診待遇的參保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分別由基本醫療保險

大病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連續參保時間未滿 12 個月的,支付比例為 60%;

連續參保時間滿 12 個月未滿 36 個月的,支付比例為 75%;

連續參保時間滿 36 個月的,支付比例為 90%。

2、影響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度

參保人每個醫保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限額與其連續參保時間掛鉤,連續參保時間不滿 6

個月的、滿 6 個月不滿 12 個月的、滿 12 個月不滿 24 個月的、滿 24 個月不滿 36 個月的、

滿 36 個月不滿 72 個月的,滿 72 個月以上的,"封頂線"分別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

工資的 1 倍、2 倍、3 倍、4 倍、5 倍、6 倍。

3、影響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額度

連續參保時間不滿 6 個月的、滿 6 個月不滿 12 個月的、滿 12 個月不滿 24 個月的、滿 24

個月不滿 36 個月的、滿 36 個月不滿 72 個月的,滿 72 個月以上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

金支付額度"封頂線"分別為 1 萬元、5 萬元、10 萬元、15 萬元、20 萬元、100 萬元。

問題 18:參保人異地就醫如何辦理轉診手續?

回答:

一、參保人在本市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醫:

(1)所患病種屬於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公佈的轉診疾病種類;

(2)經本市市屬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檢查會診仍未能確診的疑難病症;

(3)屬於本市市屬三級醫院或市級專科醫院目前無設備或技術診治的危重病人。接受轉診

的醫療機構應當是轉出醫療機構同級或以上的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二、符合本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情形的參保人轉往市外醫療機構就診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填寫市外轉診申請表;

(2)收診醫院主診醫生或科主任出具意見;

(3)醫院的醫療保險工作機構審核並加蓋醫院公章。

轉出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同時將轉診信息報市社會保險機構備案。參保人轉往本市定點的市外

醫療機構就醫的,可憑轉診申請表辦理記賬;轉往市外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其本

人先行支付後,向市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審核報銷。

三、參保人轉往市外就診後,需要再轉診的,應當由就診的市外醫療機構出具再轉診證明。

問題 19: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是多少?

回答:

參保人員在一個醫保年度內發生的住院(含特殊病種門診特定治療項目)醫療費用由基本醫

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額為 30 萬元。超過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住院(含特殊病種門

診特定治療項目)醫療費用由職工補充醫保基金或公務員醫療補助基金按規定支付。

問題 20:大病醫療保險是什麼?包含哪些疾病?

回答:

大病醫療保險是為保障城鎮職工重大疾病醫療需求而建立的專項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參

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年度內累計發生的超過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

上(4 萬元)的醫療費用(不含應自付費用)。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

均可參保。

大病醫療保險的範圍包括哪些疾病?

有些城市大病醫療保險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種,而是按照居民個人花費界定的。比如

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

的高額費用,才納入北京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範圍,進行"二次報銷".無論是按病種,

還是按費用,都指向了一點,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而新農合大病醫療保險將農村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宮

頸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

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顎裂等

20 類重大疾病納入保障範圍。

大病醫療保險不包括的範圍如下:1.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2.患

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3.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4.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

的;5.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6.因自殺導致治療的;7.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8.按

國家和本市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每年每人向市、區

社會保險局繳納 48 元大病醫療保險費,在發生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

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部門按:0-4 萬元以下報銷 85%,4 萬元-8 萬元以下報銷 90%,8 萬元

以上報銷 95%.每一醫療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為人民幣 15 萬元。

問題 21:醫保用藥有何規定?

回答:

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是指保證職工臨床治療必需的,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給付範圍內的藥品,分

為甲類和三茅問答頻道乙類兩種。甲類的藥物是指全國基本統一的、能保證臨床治療基本需

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給付標準

支付費用。乙類的藥物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費用的藥物,這類藥物先由職

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給付標準

支付費用。

三、生育保險

問題 22:生育保險待遇有哪些項目?

回答:

首先說明,各省市可能有各自不同的規定。

但基本來說,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要求,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期間的生育津貼、醫療費

和計劃生育醫療費等。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確定的產假執行。

女職工生育享受 98 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個嬰兒,

增加產假 15 天。女職工懷孕未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 15 天產假;懷孕滿 4 個月流產的,

享受 42 天產假。另外生育津貼是產假工資的替代部分,因此,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不能重

復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指女職工在孕產期內因懷孕、分娩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符合規定

的產前檢查及分娩住院期間診治妊娠合併症、併發症的醫療費用。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指職

工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結紮及復通手術、實施人工流產術或者

引產術等發生的醫療費用。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符合生育保險藥

品目錄、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全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用負擔醫療費

用。

問題 23:為什麼有了孩子還要交生育保險?

回答:

生育保險作為社會保險之一,具有社會性和強制性。全部職工都應積極參加生育保險,按照

"風險分擔、互助合作、所得再分配"的社保基本原理,由社會保險機構按照國家的法令,將

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的繳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實現社會統籌、互助共濟。

問題 24:異地分娩生育保險能報銷嗎?如果能又如何辦理

問題詳述:

我是外地人,但在廣州工作,公司有買生育保險,現在我愛人(未就業)懷孕 28 周了,請

問我愛人在異地分娩生育保險能報銷嗎?如果能又如何辦理相關手續?

回答:

參保人本人參加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 1 年以上、處於參保狀態、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

生育規定的,在施行人流、引產手術前或懷孕滿 16 周後,進行產前檢查、分娩前,由單位

經辦人(代辦人)到所屬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

辦理後的相關醫療費用可在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如該參保人現

在未正常參保,則不符合上述辦理條件。根據職責分工,如果您想諮詢關於生育津貼領取手

續及工資申請等情況,請諮詢所屬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問題 25:辭職後生育保險待遇還有嗎?

回答: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並履行繳費義務滿 6 個月"只是可以享受生育保

險待遇的必要條件之一,而不是全部條件。

生育保險是以單位名義投保的,費用全部由單位繳納,職工個人不承擔繳費義務,保險金也

由社會保險處支付給投保單位,而不直接支付給職工個人。

因此,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後,就不再是單位的人,自然也就無法再享受相應的生

育保險待遇。

另外,用人單位投保了生育保險之後,其職工在產假期間的工資以及相關費用是由社會保險

處承擔的。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職工懷孕期間以及生育後一週年內,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在此

期間勞動合同剛好期滿的,勞動合同必須延長到小孩滿一週歲時為止。因此,女性職工懷孕

後有權繼續工作,並享受相應的產假和哺乳假。那樣,自然可以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

問題 26:購買生育保險至今 3 個月,已懷孕 22 周,能否辦理

和如何辦理生育保險中關於產檢和分娩費用報銷?

問題詳述:

購買生育保險至今 3 個月。但已懷孕 22 周。想諮詢能否辦理和如何辦理生育保險中關於產

檢和分娩費用報銷?

回答:

生育保險參保時間未滿 1 年,則不符合辦理條件。

參保人參加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滿 1 年以上、處於參保狀態、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

規定的,在施行人流、引產手術前或懷孕滿 16 周後,進行產前檢查、分娩前,由單位經辦

人(代辦人)到所屬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廣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確認憑證》,辦理就

醫確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屬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應當出具已向現居住地鎮、

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申報備案後的計生證明材料);

(2)《廣州市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手冊》原件或醫院診斷懷孕週數及預產期證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 1 張;

(4)《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須蓋社保系統登記單位公章並填寫上聯繫人和電話)。

溫馨提示:若辦理異地產檢、分娩需提供《生育保險選擇定點醫院申請表》一式三份。辦理

後的相關醫療費用可在生育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醫療待遇。

問題 27:社保停了,可以單獨交生育保險嗎?

回答:

不可以的,生育險是單位繳納的,個人是繳納不了的。如果你因離職或者個體工商戶無法繳

納生育保險,可以找社保代理商幫忙繳納。

問題 28:生育保險在生產完多久報銷有沒有時間限制?

回答:

生產完 18 個月內都可以報銷.

問題 29:產假期間正常交納保險,產假後辭職,生育津貼沒領

完,離職後還能拿到津貼麼?

回答:

產假工資在休產假期間是正常發放的,生育津貼是發放給單位的,而職工領到的是單位按月

發放的產假工資!一般休完產假之後你的產假工資也已經領取完畢!

問題 30:男員工繳納生育險有什麼好處?

回答:

男方生育保險一次性生育補貼申領條件

1、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參保男職工,可申請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⑴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⑵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時,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並已為男職工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

險費(不含補繳、欠繳和中斷繳費)滿 10 個月以上;

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範圍,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條件的男職工,可申請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補貼標準為:流產的 200 元;順產的

1200 元;難產或多胞胎生育的 2000 元。

3、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後,男職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計生部

門出具的《生育狀況證明》或《第一胎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出院記錄、費用

明細清單(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複印件)和本人就醫證卡、原始發票、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鎮)

出具的無工作單位且無固定收入來源證明,到本人單位社保關係所在地的市、區社保經辦機

構辦理一次性生育補貼申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打印《男職工一次性生育補貼結付

表》,男職工簽字確認後領取補貼金額。

4、《生育狀況證明》或《第一胎生育證》到計劃生育委員會開具。不需要失業時間證明書,

要求配偶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出具的無工作單位且無固定收入來源證明。

四、失業保險

問題 31:有關失業保險領取規定及標準

回答:

失業金領取必須滿足條件:

1、失業前所在單位及個人已參加失業保險;

2、履行繳費義務滿 1 年;

3、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4、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領取期限:

1、累計繳費時間 1 年以上不滿 2 年的,可以領取 3 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 2 年以上不滿 3 年的,可以領取 6 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 3 年以上不滿 4 年的,可以領取 9 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 4 年以上不滿 5 年的,可以領取 12 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 5 年以上的,按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

月數。

問題 32:出現哪些情況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回答: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停止享受其他

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

2、應徵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無正當理由,累計三次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

供的培訓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強制隔戒毒的,中斷領取失業保險金,

其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間中斷計算。中斷原因消除後,失業人員可以繼續申領失業保險金。

問題 33: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驗證的程序

回答: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內,從辦理手續的次月起必須每月 1 次(辦理時間:每月 1

日至月底最後二個工作日前)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失業就業登記憑證等原件及複印件,

到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驗證手續。無正當理由不按

照規定辦理領取手續的,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連續兩個月不按照規定辦理領取手續的,視

同重新就業。

五、工傷保險

問題 34:哪些情形應當認定工傷

回答: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

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問題 35:如何辦理領取工傷傷殘補償待遇手續

回答:

1、工傷補償待遇檔案表;

2、《工傷認定書》(存根聯);

3、《xx 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書》(1 至 10 級和未達級的);《放棄傷殘評定聲明》(放

棄評殘的);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原件備查);

5、1 寸照片一張;

6、4R 殘情彩照(放棄評殘的可不提供);

7、待遇領取人(一般為工傷職工)的銀行帳號資料;

8、領取待遇須提供的其他資料。

問題 36:一次性賠償金的標準是什麼?

回答: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 9

號)第五條規定,一次性賠償金按照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16 倍,二級

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14 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12 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10

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8 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6 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

數的 4 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3 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 2 倍,十級傷殘的為

賠償基數的 1 倍。前款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

工資。

六、公積金

問題 37:繳納住房公積金對職工個人有何益處?

回答:

對職工個人而言,繳存住房公積金有以下幾項好處:

1)增加職工個人收入。住房公積金由單位和其在職職工共同繳存,所繳住房公積金全歸職

工個人所有,且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賬戶之日起按規定計息。

2)低息貸款。職工購房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享受較商業貸款低的利率。

3)稅收優惠。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稅務部門規定限額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稅。

4)住房消費提取。職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建房、購房、租房、還貸等住房消費支出;

5)非住房消費提取。職工符合退休、戶籍遷出本市、重大疾病等八項情形之一的,可提取

住房公積金。

問題 38:住房公積金如何支取?

回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

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 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9)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1)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12)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注意:具體還是要看各地的政策。

問題 39: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需知?

回答: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是指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參加住處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發入的

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住房公積金借款被告繳存

住房公積金義務與權利對等原則。

個人住處房公積金借款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工,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1、具有城鎮

戶口或有效居住身份 2、購、建自住住房並具有規定比例的自籌資金;3、連續、正常繳存住

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4、有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 5、同

間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並提供擔保。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1、貸款額度:購買商品住房為不超過

所購房產合同價的 70%(七層以下)或 60%(七層以上小高層或高層);購買二手房為超過所購

房屋協議價的 60%,並且不超過房屋評估價的 60%;最高借款金額不超過 30 萬元。2、貸

款期限:貸款期限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購買商品房最長不超過 30 年,購買其他住房

最長不超過 20 年,並且借款人年齡與申請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其法定退休年齡。3、貸款

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國家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執行。借款期限在一

年以內(含一年),實行合同利率,遇合同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

注意:具體還是要看各地的政策。

問題 40:職工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

些相關證明材料?

回答:

(1)死亡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

(2)公證部門對該職工的遺產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

裁定書或調解書的原件及複印件;

(3)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4)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5)若存在兩個以上的遺產人或受遺贈人,還應提供由全體遺產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簽訂的

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中被授權人應當與用於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銀行儲蓄賬戶為同一人。

七、其它問題

問題 41:繳不起社保費了,想退回繳納的錢行不行?

回答:

2011 年 7 月 1 日頒佈的《社會保險法》之基本養老保險部分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個

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通俗地說,社保的錢不能提前退、不能提前取,要等到退休。

到時候,如果退,也就只有養老保險可以退,退的還是個人賬戶裡的錢,單位繳納的

部分不退。

但是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是可以退回養老保險的錢的:

1) 重複參保了。

2) 無法轉移的。

3) 參保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本人又不願繼續參保繳費,

而且無法轉入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4) 軍人退休了。

5) 轉變國籍了。

最後,社保發放是依照社會平均工資計算,有一定抵抗通脹能力。建議,還是繼續繳

吧。

問題 42: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應不應該辦?

回答:

很多小夥伴都很疑惑,換城市工作後我們的社保該何去何從?

1)到底應不應該轉?

小夥伴們都知道,社保中對我們影響比較大的是養老和醫療這兩種保險,而有具體連

續繳納時間要求的則是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至於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有些地區的

規定是繳納就可以享受報銷,有些地方則要求一定的繳費月數。

一般情況下,小夥伴們不要頻繁的進行社保關係地的轉移,以免在轉移的過程中因為

某個環節的失誤,導致我們的社保繳納記錄出現異常,損害我們的利益,而如果確實

有小夥伴需要進行社保轉移時,一般都是對養老和醫療的社保關係進行轉移。

a. 養老保險:

小夥伴們最好不要在比較年輕距離退休還比較早的時候選擇轉移。因為小夥伴們都清

楚,我們最終退休地是可以進行選擇的,如果小夥伴在多個地方繳納社保的年限都超

過了 10 年,那麼最終你可以選擇的退休地就比較多,可以進行充分的比較後在選擇

將其他的繳費年限轉移到退休地。

b. 醫療保險:

從轉移的角度來說,醫療保險對我們有一定的影響。醫療保險主要是要求我們的連續

繳納,如果小夥伴在某地繳納醫保後,可以按照要求把以前的醫保轉移過來充當你的

連續繳納月份;小夥伴們為了累計達到 20 或者 25 年的繳納醫保年限在退休後就可

以永久享受醫保的政策,可以選擇將以前繳納的醫保轉移過來,湊你的繳費年限哦~

更何況個人賬戶裡面還有你的錢呢!

2)什麼情況下可以轉移

對於小夥伴們來說,當遇到情況時,可以將我們的社保進行轉移,而沒有遇到情況時,

我們可以選擇不轉移社保。

a. 養老保險:

當我們面臨退休但繳納的年費不夠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可以選擇轉移養老保險

來使我們的繳費年限達到標準了。

b. 醫療保險:

由於現在醫療保險的異地就醫報銷相比起以前方便了許多,對於那些本市參保異地工

作的小夥伴來說,不用把我們的醫保轉移過去,但跟養老保險的情況一樣,當你要滿

足繳納年限從而享受終身制的醫保報銷時,還是應該轉移到一個地方的!

c. 失業保險:

一般情況下,領取失業保險的其中一個要求是回戶籍地派出所辦理,於是很多為了領

取失業保險的小夥伴都選擇將自己的社保也一起轉回到戶籍地。

問題 43:社保和商保有什麼區別?

回答:

1)保險性質社保是國家和企業對個人的醫療和養老的一種福利體現,是是國家性質的福利

制度體現。而商保是一種個人行為,是自願的,多規劃就多有,少規劃就少有,不規劃就沒

有。

2)繳費時間社保的養老連續繳費 15 年後,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後就可領取,活得越久,

領的越多;而商保繳費須一次繳費,繳費量大,收益卻相對平衡。

3)繳費多少社保的繳費按照月交方式,金額會隨著時間的變化而增加。而商保是個人能力

行為,多交多得,少繳少得。

4)回報率不同社保的回報率要高於商保。社保國家背景,無風險,收益穩定;商保商業背

景,風險高,不穩定。商保一次性繳納,收益固定,社保每月繳納,持續繳費時間越長,每

月領取金額越多。如一個員工,他 15 年共繳納了 16702 元,單位幫他繳納了 41755 元,

合計繳納了 58547 元。如果他退休後只活了 10 年,他一共可以領取 270,373.4 元。如果

活 20 年,合計可以領取 800,116.15 元。如果退休後活了 30 年,那他可以一共可以領取

1,943,791.03 元。;而商保則需每年繳納 10000 元,退休後每月領取 800 元退休金,投入

大,回報少,不穩定。

5)養老和醫療保障時間社保是活多久保多久,越長壽受益越多;而商保的養老,只有部分

產品是保終生的,大多數只能是定期保到多少歲,醫療保險基本是交一年保一年。

6)防通脹功能社保的費用會隨著通脹的變化水漲船高而增加;而商保繳費是相對固定的,

且其分紅、理財型保險浮動的利率可以抵禦通脹,防止我們的錢隨利率的變化而貶值。

問題 44:社保必須辦理嗎?社保辦理原則是什麼?

回答:

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是: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統一;待遇水平與生產力發展水

平相適應。

其特徵是:強制性、保障性、互濟性、福利性和社會性。

強制性是指社會保險是以國家法律保證其強制實施的,參保人資格是由國家通過立法確認的,

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社會成員或勞動者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參保人或參保單位應

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保障性是指當勞動者遇到年老、患病、負傷、殘疾、生育、死亡和失業等風險時,在暫時或

長期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暫時失去工作時,以社會保險的方式給予勞動者本人及其家屬一定的

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

福利性是指社會保險是政府和社會為公眾服務的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其經營管理的最終目的

是促進社會公平、促進全社會的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我國社會保險是政府社會保障的重要

組成部分,參加社會保險的勞動者都能依法從國家及社會獲得一定的物質幫助,從而保障其

獲得基本生活需要。這些支付和服務都是非營利的。

互濟性是指社會保險的互濟性貫穿在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支付全過程之中,依靠國家、

單位和勞動者三方共同籌資,充分發揮社會保險的互濟作用,是社會保險最重要的特徵。

問題 45:試用期內不繳納社保合法嗎?

回答:

來看一個案例。

"90 後"小張入職一家公司,雙方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試用期內,公司認為小張是新人,

能不能入職還不好說,於是沒為他繳納社會保險費。

多次溝通未果後,小張只好和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最終起訴至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要

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法院經審理認為,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

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最終,法院支持了小張的訴訟請求。

"司法實踐中,試用期內社會保險費問題是許多職場新人的盲區。"西城法院民七庭法官梁

良表示,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義務,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起就應履行。

試用期內,也要繳納社會保險費。

"除社會保險費以外,正式勞動合同存續期間勞動者享有的權利,試用期內也同樣享有。"

西城法院民七庭法官李曦表示,如試用期內,勞動者享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此外,一旦

出現工傷,用人單位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問題 46:退休報上去了,多長時間能批下來?

回答:

法定退休年齡(中國的法定退休年齡男 60 歲;女幹部 55,女工人 50 歲),由單位經

辦人員填寫退休人員審批表、退休人員審批花名冊並攜帶認識檔案到社保局初審,初審通過

後再到地方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政務大廳審批,審批需要公示一週,公示滿後將公示表加蓋

工會、監察和人事部門的印章再到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政務大廳審批,審批後將審批表送社

保局,次月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問題 47:個人社保明細清單查詢、打印要注意哪些問題?

回答:

1、員工查詢、打印本人明細參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證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驗原件,收復印

件);員工委託他人查詢本人參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

人社保卡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除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其餘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2、單位查詢、打印本單位員工個人參保信息的,需提供蓋有單位公章的查詢證明材料及經

辦人的身份證原件(證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查詢、打印個人參保明細清單屬不收費業務。

問題 48:辭職後怎麼處理個人社保

回答:

辭職後,單位就停止幫我們繳納社保了,此時我們可以個人的方式全額繳納,外

地人就可以通過掛靠公司繳納社保的方式辦理社保。不過這種繳費方式,社保費

用是全額由參保人支付的。

方法二,個人繳納居民社保。

在單位辭職後,個人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繳納城鎮居民社保只繳納養老、醫療保險,

而且城鎮醫療社保有好幾個繳費檔次,如果此時我們手頭比較緊張的話,可以選

擇最低檔次繳費,等我們手頭寬鬆了還可以選擇高檔次繳費,這個更靈活,而且

還能幫你省錢。

方法三:找朋友親戚公司代繳社保。

如果有朋友或親戚是自己開公司的,可以委託他們幫忙代繳社保,然後你再全額

給他們繳納的費用。

問題 49:什麼是社保代繳?與正規公司繳納社保一樣嗎?

回答:

社保代理是勞動保障事務代理中的一種代理方式,是指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

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範圍內,為個人或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費用。

其實代理社保與一般正規公司為員工繳納的社保是一樣的,同樣五個險種都有繳納,但是由

於 個人代繳社保,個人與社保代繳公司不存在勞動關係,所以是不能享受工傷與失業待遇

的。

個人委託人力資源公司代理個人繳納社保,社保代理公司是會收取相應的費用的,不過一般

這個代理費用是由社保代繳公司訂立的,所以不同的代理公司在這個代理社保業務收費方面

問題 50:社保到底是三險還是五險

回答:

社保是國家規定企業和職工必須共同繳納的一種社會保障機制,皆在幫助職工建立最低的生

活保障。社保的組成: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其中養老

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是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是全部由公司

共同繳納的)。

所以社保就是五險,但說是三險就是說員工承擔費用的就是其中三項。

問得最多的50個社保問題 社保知識大起底,抓緊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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