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一個吃貨
正常情況下,12月30日是工作一年的年終結尾,公司員工為公司工作了一年,勞動者是可以獲得年終獎的。但實際中很多公司關於年終獎的發放還是有很多具體的要求的,所以並不能一概而論的。
1.關於年終獎是否就是做到年終就有獎
關於年終獎,是公司根據公司當年的經營業績好壞來決定除工資外激勵和獎勵員工的方式之一,關於年終的評定,獎金的多寡,並無法律的規定和界定,公司一定要給員工發年終獎。但如果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薪資結構有細節約定除外,米哥工作的大部分公司是以年終雙薪的方式來約定的。因為關於年終獎沒有法律的規定,所以公司把年終做為一種激勵和留住員工的方式,可以說是發放方式和時間點上五花八門,各出奇招。年終獎一般在公曆年尾或農曆年後發放,比如有很多公司年終獎發放併成二三次來發,並且發放約定明確要求,發放之日在職的員工才能享受年終獎,某公司年終獎分成三部分,一部分隨一月份工資發放,一部分留到春節假期再發放,還有一部分要留到年終再發放。
所以題主問到年底辭職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年終獎,就看你們公司年終獎的發放要求有沒有明確規定。
2.年終獎是否能按比例發放
米哥曾經工作的一家公司,公司的財政年底是截止到每年的8月30日,但年終獎是按12月來算的,也就是說,如果你按正式手續申請離職的話,只要過8月30日,你的年終績效評估評成ABCDE級別,就會給你結算部分的年終雙薪即年終獎。如果你1月份離職的話,年終雙薪是會全額給你的。如果沒定級的話,你是沒法去享受年終獎,即使評,也會把你評為E級即沒有獎金的,因為你無論你以前做過多少貢獻,但對公司將來沒有了持續服務與貢獻了,公司也沒有必要再獎勵你了。
總而言之,年底辭職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發放年終獎,得看你工作的公司的年終獎發放的規定和時間,你離職前是否關於年終獎獎額的多少有了評定。如果還沒有的話,你就不可能有任何收穫的,因為年終獎是一種薪資之外的獎勵,不是你當月業績提成的獎勵工資的一部分。
米哥職場漫談
可以要求,相關勞動合同制度也有提及。
但是,發不發還要看單位。
畢竟,你是要離職,對於大部分單位來說,這個要求很合理,但很不現實。他們一般會無視。
當然,也有補救的方法,不敢說全部拿回來,但至少能拿回一部分。
如果已經打了辭職報告,還沒到發年終獎,那就寫一份自己的工作報告,這幾年在公司裡做了什麼,取得了哪些成就,為公司增加了多少收入等,一定要量化,具體化,不要盲目的訴苦,我這麼累,這麼拼,你連個年終獎都不給我云云。
如果沒有上交辭職報告,但必須在12月30號離職。也要寫一份自己的工作總結,和離職報告一起交上去。
記住,在工作總結中,一定要客觀陳述,不要出現強行索要等字眼。
一般來說,不敢保證能全部拿到,但是單位會給一部分。
矯情小白菜
拿到的機會很大
想當一個吃貨
當然可以。按法律規定凡是本年在公司工作過,均應獲得年終獎,如果中途離職,按實際工作時間獲得,並由公司代扣個稅。
如果公司有發年終獎而沒有給你發放,可以第一時間找公司協商。
趣味媽媽
要看單位的性質和發放年終獎的時間。
如果是私營的企業,年終獎很難要到的。
老闆會找各種理由拒絕支付你的年終獎,你又不可能去查財務收入。
還有就是年終獎發放時間,有些老闆很噁心的,故意在春節後發放年終獎,就是防著員工年前離職。
如果是國企,那就一切按照規矩來辦。
歪樓協會會長
這個要看你公司的獎金制度與你勞動合同上的約定。
我現在的公司執行的是12月31日在冊名單才會發年終獎。
就算是12月30日離職也不行。
建議可以休幾天假,休到31日號以後。
妥妥能拿到。
HR江湖圈
兩種情況。
合同有具體說明年終獎的發放標準。
按照合同執行即可
合同沒有提及
可以說95%的公司都不會約定年終獎發放問題。年終獎一般和公司效益掛鉤,所以發不發都是企業高層的一句話。主要是企業的激勵效果。
另外一般互聯網公司約定的14薪,16薪。,以兩個月工資或者4個月工資為年終獎,實際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年終獎。
輕塵話職場
要看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上面有年終獎發放規定,按照合同來;如果沒有,你可以問問其他老同事,以前是怎麼樣發放年終獎的。然後以此為據向人力資源部門提出。
一般小的私營企業是看老闆心情的;中型的私營企業可能看盈利情況,一般都會有;而外企一般是在勞動合同上面就會明確規定年終獎獎。
女性修煉手冊
應該有年終獎的!
鞍山二姐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如果你簽訂的勞動合同上寫明年終獎是怎麼發放的,那就嚴格按照勞動合同來辦。但是,有不少企業是按照老闆心情發放的,那就沒有必要去爭論年終獎這個事了。就像我們公司,它就是明確地說,如果企業有盈利會發放,沒有盈利就不發放,那就不用想著年前辭職還要年終獎了。因為年終獎他不是工資,發了工資給你了就沒有違法。
我就想問問,你既然在乎年終獎,為什麼不發完年終獎再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