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12歲弒母男孩,欲到無人認識的學校就讀,你怎麼看?

最後一隻大蝦


恐怖至極!!!!這就是我的答案,無需贅言,以下是我想談談在這個男孩欲轉入無人認識學校就讀這個過程當中,他父親和他奶奶的一些反應,著實讓我噁心到了。全文如下:

震驚全國的湖南沅江12歲男孩弒母案一度甚囂塵上,因為殺人犯屬於是未成年,自然可以逃過一劫,甚至被允許迴歸到校園接受教育。不過,學校拒絕了,哪怕是他的故土也一併將他遺棄,當下的他留宿在賓館裡,新聞的輿論就此再次發酵。

討論的熱點無非是學校不接納他,這合情合理合法嗎?在男孩家人為他鳴不平的時候,有幸目睹到了這一大家子的嘴臉……男孩父親全程語氣輕鬆平淡,面無表情,有幾個瞬間,甚至想咧嘴來笑;男孩的奶奶更是蠻不在乎,還在為他孫子爭奪受教育權而無理取鬧,牙尖嘴利的撒潑打滾。總之,你從他們臉上看不到一絲的悲傷,完全不像是如喪考妣的男人和慟失愛媳的婆婆。

一直在想,他們為何能如此淡定?換做普通人家,白首偕老的愛人沒了,同床共枕的蜜侶猝不及防的落單,家裡半邊天塌了,鰥寡孤獨,以後的漫漫長夜,想想都心酸如澀,真有有心,且不論餘生素衣古佛,哀悼祈福,也該哀毀銷骨,痛徹心扉,可他呢?不寒而慄。面對鏡頭,唇齒清晰,思路流暢,多像一個事不關己的旁觀者,每一句話都像是訴說著他人的故事,這樣的男人雖然沒有親手殺妻,但也足夠令人髮指、窒息,作嘔。

再看男孩的奶奶,想想失恃的孫子,小的還在嗷嗷待哺,他們的未來該何去何從,沒了母親,他們的將來如何淒涼,簡直不堪設想。再說了,兒媳婦嫁到婆婆家,就是半個親生閨女,自己的孩子遭遇如此不測大難,怎能不生出一絲絲的憐惜,連心?

好狠毒的一家人,不愧生出了這樣一個忤逆不孝,大逆不道,人神共憤的逆子。祖上到底缺失了怎樣陰德,才會招致這樣的怨靈投胎,我想答案已經不言而喻。

突然好心疼亡者,如果她知道自己死後,全家人的淡漠和寡涼,估計化作戾鬼也要向他們尋仇,當然,如若她在天有靈,她也應該能料到如此。女人,尤其是中國的女人,從古至今,向來如此!

女人是尷尬的。她們似乎生來就是為了男人而活著,封建王朝的年代裡,在皇宮,數不清的鶯鶯燕燕,妖妖嬈嬈,圍著一個男人爭風吃醋,甚至不惜勾心鬥角,勝者為一宮之主,敗的左貶冷宮,從此香消玉殞,紅塵漫漫,只睹宮牆柳,桃花紅,逸香塵,嘆惘生。在鄉間田野,鄙婦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天字出頭夫做主,一切都要繞著男人轉。男人是頂樑柱,是一言堂,是發號施令者,你能做的就是言聽計從百依百順,稍有反抗,荊棘加身,保你一個皮綻肉爛。除此,你要唯婆婆馬首是瞻,婆婆一聲咳嗽,做媳婦的就要抖三抖。

寫到這裡,想到了歷史上知名女主——王昭君,雖然她擁有沉魚落雁之美貌,可也難逃作為女人的悲慘命運。老公死了,什麼宗律規矩,還要嫁給自己的兒子,這到底把女人當成了什麼?很想鴟問,女人是玩偶嗎?無窮無盡的糟蹋,作踐,並以此為榮,並把這個陋習糟粕源遠流長。一直到今天,女人雖然翻身了,但在夫家的地位還是危若累卵,岌岌可危。

在近代,一個女人從一見傾心開始,甘為人婦,極力討好,甚至為了取悅男人,去學習“狐媚計策”,把男人牢牢拴住的72招,讓他對你愛不離手:首當其衝的就是抓住男人的心抓住男人的胃,其次是欲擒故縱,一半風情一半誘惑;最後,對男人的母親好,不要讓他做夾心餅乾……現在看到這些,我就倒胃口。女人做了千百種,男人懂得嗎?

看看這個死去的女人,女人們清醒一點吧,男人愛你,疼你,離不開你,當你有一天離他而去,他不會為你“守身如玉”,他會迅速從喪妻之痛中自我癒合,並麻溜的投入到下一段愛情中,轟轟烈烈,矢志不渝,至死方休;而對於你的婆婆,她會短暫的沉寂,為的是掩人耳目,年兒半載,時光如寂,她更在乎是他兒子接下來要不要錦瑟續絃,她寶貝的孫子是否尋到了更好的保姆。

這樣說,的確有點殘忍,但這就是中國女人的現狀,夾縫生存,步步維艱,畢竟是老祖宗代代相傳一脈相繼,糅到骨子裡融入血液的東西,面對女人,她們就是一種微妙的存在。我們能做的就是坦然,處之,然後,好好的活著,為自己堅強,驕傲的活著,等待曙光的來臨。


禪小巖


把一個殺人犯放到無人識的學校中,無異於惡狼入羊群。

三歲看大,五歲看老。十二歲性格基本已塑成,嗜血的謬種,絕對改變不了的。

不能把這種孽子放到社會中,放在學校裡,這就是一個炸彈,不知何時爆炸,荼毒生靈。

千萬不可低估一個十二歲的孩子。一個成年女人在格鬥上,力量未必是他的對手。

我家就有個十二歲的女孩,她的思維接近成人,有時她對事物的分析比我還精準。營養,教育,環境都在改變我們孩子的認知。

聖女婊的思想,什麼他才十二歲,他還是個孩子。

他是殺人犯!

一個正常的十二歲孩子,敢拿刀殺雞嗎?敢宰羊嗎?敢剖魚嗎?敢砍狗嗎?

大多孩子看到殺雞宰羊的,都會心生憐憫,不忍直視,更不要說動手了。

他敢摸刀弒母,絕對是骨子裡冷酷到冰點。二十多刀,血流一地,分屍。竟然能在另一個房間安然入夢。這是人嗎?

這是魔鬼。

他若到新學校,萬一與同學之間有矛盾摩擦,誰敢保證他不摸刀!

這種孽子,進監獄是唯一出路。

對他慈悲,就是對無辜的殘忍。



七色花666


湖南沅江12歲弒殺母男孩,欲到無人認識的學校就讀,你怎麼看?

真好笑,無人認識,一個十二歲少年,因在家抽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加以管教後遭到他的殺害……這麼一個驚人的新聞、事件,如今這個網絡時代再加上有電視臺報道,再說了,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傳十,十傳百……反正最近一些日子網上把他的行為早已傳開了,他已經是網絡中的"紅人"了,試問還會有誰不認識?大家不要再欺騙自己了……

個人認為對社會負責,最好還是要有專門人員來管教才可以,否則,誰能保證他今後不會再做出以前的事來……當然,大家希望他能變成一個懂事、懂理……



家人平安147354958


這12歲的吳兵,砍斷母親雙手,扒掉她的頭皮,20多刀弒母后極度冷靜,支開周圍鄰居,用母親手機洋裝母親語氣給老師請假,非常像2015年的北大吳謝宇弒母案,自古殺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自己弒母那是惡魔中的大魔王,詩經:墓門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國人知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墓門有棵棘,拿起斧頭砍掉它。那不是好東西,人人都知道。知道他壞,知道他不悔改,他從來就是這樣子)


縱觀歷史長河,殺人後越是沉著冷靜,心理越變態,越是漠視生命、不知悔改,越有可能成為連環殺手,倘若吳兵再發生命案,所有支持他回去讀書的人,全部都是幫兇。吳兵覺得殺母不是大錯,:我又不是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下次也會有同樣的藉口:我又不是殺別人,我殺的是同學、是老師。殺人而不承擔責任,在他心裡殺人如同小孩子過家家,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絕對不允許為了改造一顆老鼠屎,壞掉一鍋湯。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未成年的被害者,而不是保護施害者,法律初衷是好的,卻沒有用好。加害者不應該區分年齡大小,一律按錯誤和罪行的具體情況懲罰,被害者如果是未成年人,加害者罪加一等,這才是真正意義上未成年人保護法。

以德報怨,以何報德?同情一個弒母者,誰來同情成百上千無辜百姓的性命?任何一個和稀泥式的案件,都是在給社會埋下定時炸彈,不是不爆,時候未到。


引力波菠蘿蜜


這個事情,這幾天我也是有一直在關注,看了很多報道也看了孩子父親的回應。整體看下來之後就是氣,特別氣。

第一孩子沒有感覺自己錯,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哪篇報道說孩子知錯了,後悔了,痛哭了,難受了。我看到的報道里面孩子說殺的是自己媽媽不是別人。記者去賓館採訪,孩子還在嬉鬧玩耍,問他恨媽媽嘛?他說恨。人都被你殺了還恨呢?就光這點這孩子就不可饒恕,不可能被社會接納。

第二記者去採訪孩子的父親有沒有責怪孩子,父親說他還小不懂,只是個孩子。我天哪,看的我想爆粗口了,真不知道記者怎麼忍住的,也是佩服。而且言語間也沒感覺這父親對自己妻子的死有多大悲傷。有的孩子作業沒寫好沒寫完,還挨頓打罵呢!這孩子殺人了,父親卻一句小,不懂。就解決了。太可怕的教育方式了。現在12歲的孩子不比大人懂的少啊!

第三現在搞的他殺人了,社會不接受他,大家不接受他,好像是社會的錯,大家的錯一樣的感覺。就是圍繞孩子不能上學了,孩子以後誰教育來說了。看了孩子父親在頭條發的說法,我再次想爆粗口。大致內容我個人看了就是哭窮,需要救助。需要救助也要看事情性質的,就你們這態度這想法,哎!真是夠噁心的。

第四這件事情的影響,現在不能光看到這個12歲孩子殺了自己母親,沒有悔改,還要大家接納,還想像沒事一樣學習生活的事情。關鍵這會不會引起一些孩子的效仿,孩子有不喜歡的人或者說因為某件事情而恨一個人,孩子會不會像這個12歲孩子一樣,去殺人。反正他殺人都放了,我殺人也沒事。學校欺凌,留守兒童沒有父母在身邊守護愛護,這些不是不可能的,想想都恐怖啊!所以這件事帶來的影響太惡劣了

孩子該何去何從我不知道,但是絕對反對入校,不管哪個學校,你想著你的孩子受教育,別的家長們還想著自己孩子的人身安全呢!你只看到自己孩子殺母還可憐不被接受,我們大家看到的是一個殺母還微笑的惡魔👿👿。口口聲聲呼籲社會教育,孩子連個悔意都沒有,社會應該也只想伸巴掌了。

真是氣啊!


玉美人廣場舞


我覺得還是在牢裡過比較合適。


魔香姐姐


頭條上一說,可以看到頭條的家長們要注意了,年滿12歲的轉校生,性別男。家長們要密切關注了


果果69977843


我只想說,我孩子就讀的學校別來。去那些聖母表的學校,不能保護一個殺人犯未成年的權利,就侵犯其他未成年的權利。


港城114


送到無人認識的學校,是可以保護弒母兒童的受教育權,但普通孩子的知情權、生存權誰來保障?學生家長的知情權憑什麼被剝奪?別說這是那弒母兒的隱私跟其他孩子和家長沒關係,事關生命的事,不得隱瞞!


真直拙見


這個問題不解決好,就是在鼓勵全社會大開殺戒,凡事找個13歲的小流氓給點錢有仇報仇有冤報冤!反正沒有事!不用任何責任!

如果把他放回學校,就怕他跟他同學說,他殺了他媽媽也沒什麼事,被一些叛逆的小孩聽到了,都模仿他的做法,這才是最恐怖的。

強烈呼籲嚴厲懲處!殺人必須償命!管你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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