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歲“弒母”孩子的出路何在?去學校?回家?步入社會?我們該如何面對並教育孩子呢?

趙靜teacher


十二歲的孩子殺了母親還從容不迫、坦然面對,也真可以了。“我殺的是我媽媽,又沒殺別人!”從這話語中明顯看到他沒有真正悔過,也沒有一點的責任感,這樣的孩子放歸學校、課堂,誰保他不再次下手?所以回學校不行。儘管犯罪因為惡劣,危害性很大,法律似乎拿他沒辦法,送監也不行,回家又易失去教育和監管。像這種情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送工讀學校嚴加管教!

不管這個少年不被懲罰的理由多麼充分,免於起訴的法理依據多麼有力,殺人償命的天理還在,進行必要的懲戒,對他是個教育,阻止以後再殺人,對其他孩子是個警示,對他母親在天之靈也是一個安慰和交代,也還社會一個公平和一份安寧。

如果這樣放其回校,不了了之,這個孩子難再和他人相處,也難在社會立足,也會給其他孩子帶來危險和影響,看似在保護未成年人,實際是對社會不負責任的做法!


回首悠心


怎麼說呢 發生這種事,去哪裡哪裡願意接受他,畢竟弒母他的罪過太大了,應該沒有人願意原諒他吧!這種人沒有前途,即使將來他能夠成為像馬雲這樣的大人物,弒母這個罪名是他一輩子的洗不掉的。

無論將來他在哪一個圈子生活的沒有人願意接待他的。

我覺得最好的選擇就是去監獄吧!如果哪個寺廟願意接受他,那出家吧!永世不要踏入社會,用一輩子去懺悔吧。




感情問號


對這件事說說我個人的觀點,前幾天才看到一個母親把自己的一雙兒女帶到水裡自殺,結果被救上岸,母親沒死,兩個孩子卻死了,看當時大家的評論一齊指向這個家庭的老公和婆婆,說什麼平日裡肯定受了他們家的委屈,母親才如此絕情,近幾天看報道孩子殺死母親的,看昨天的大家的評論又是把憤恨指向了孩子的奶奶和父親,說什麼爺爺奶奶沒教育好孫子,父親只知道去外地打工,誰不想老婆孩子熱炕頭,可這樣做那一家子老少喝西北風啊!

我的疑惑是:12歲殺死自已的媽媽年齡小,不擔責任,殺死自已的兩個孩子大人擔不擔責任?親人殘殺,人間悲劇,出事時母親帶著孩子早己離開婆婆一家很久了,孩子的舉動己超出了一個正常人思維的範圍,可以說走到哪都是一顆“定時炸彈”,以上只是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花果山HWSUN


決然不能放棄!

伸出溫暖的大手,拉回正常軌道;

發動友愛的小手,牽進班級集體。

甚而進行心理疏導,研析事件背景誘因,全力及時介入12歲少年的內心世界,探尋他的心跡,發掘案例的背後的心理活動機制,早日幫他走出陰霾、走向陽光、融入到學習生活,以期身心正常健康發展,而不能錯失學校的容錯性、教育性,流向社會將害人害己。

同時也是一則典型的反面少年教育的案例,可以用來深入研究,找出對策,杜絕悲劇的再次上演!

不知當否 ? 自己拙見!




科幼


這個問題說出來好說,做起來難!剛才就有位頭條朋友反問我“你願意讓你的孩子和弒母孩子做同桌嗎?”我相信每個父母都不會願意的。

但是12歲,畢竟是一個鮮活的生民,是社會公民,雖然犯罪至不可原諒不可饒恕境地,卻也應當得到法律規定的權利,比如受教育權利、生存權等,所以應該怎麼面對這樣一個棘手頭疼的社會問題,是現實需要作出回答的。

一方面,不能丟棄是社會責任的起碼要求。所有人都不願意要、不願意見,對於孩子他應該去哪?如果真的拋棄他,接下來的也許只是重複社會的弒母的罪惡。我們還會再次在頭條這個平臺重新探討這個問題。

二方面,如何面對接受讓他接受教育?放下過去。弒母案件已經過去,從陰影走出來,用對待普通孩子一樣的眼光看待他,給他內心最大的寬恕,也許這樣的寬恕會讓給他一個重新重生的機會。家庭必須接納孩子,這是必須的責任,不能選擇。如果推向社會就是對社會最大的不負責任。社會必須接納孩子,不管是如何提供學校生活以及以後的工作等,都不能過於鄙視,甚至方面侮辱、恥視,幫助孩子治癒心理的陰影,讓孩子和社會一起走出過去的罪惡。

三方面,12歲少年是關鍵問題。特別是家庭和親人,社區要近前配合家庭工作,打開孩子心鎖,反覆感化,溫情感動,讓他真正認識到錯誤的嚴重性,真切懂得悔悟和真心改正。讓社會家庭和親人看到希望,給孩子鼓起生存的希望。一味著讓孩子生活在一個充滿對他仇恨的目光和輿論中,只會讓孩子自暴自棄,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二次無法回頭。

四方面,家庭教育失敗是社會應到引起深思的問題。問題以沉痛的形式暴露出來,如何教育孩子,如何讓孩子健康成長?對孩子教育的社會責任如何承擔?重新擺在了社會父母們的面前,孩子所犯的罪孽,社會、家庭都應當承擔起自己的責任,不可推卸,既然有責任,決不能再在同一個孩子身上重複犯錯,要彌補對孩子的虧欠,好好拿出愛心呵護關懷,慢慢修復對社會的傷害和對孩子畸形的心靈!即時不能成為社會棟樑,至少不能成為社會的罪惡一面!


不一樣的法


十二歲殺母既不能讓他返校,也不能讓他流入社會,這對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個危害。

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和國家法治體系逐漸完善,同時,少年殺人事件也不斷攀升,國家應成立一個專管少年勞教場所,或者在勞教所內再辦一個學校,使少年犯能在裡面得到雙重教育,即勞教、文化兩方面。

一個幼小的心靈就這樣被扭曲,家長對他也是束手無策,打也不成罵也不成,有脾氣怪的孩子還甚至對家長對社會產生一種逆反心理,其危害不言而喻,他的未來也是渺茫的。

無論國家法律對這類孩子能否管制,我希望國家能出臺有關此類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早制止此類少年的犯罪心理和行為,讓幼小的心靈消除這一殺人念頭。

俗話說得好,教知識從零開始,育孩子從小抓起,如孩子得不到家庭和社會的良好教育,他就象一葉在大海漂泊無方向的孤零小船任水推舟。

孩子只有得到良好的教育,才能走向光明,走的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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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確實讓人很頭疼,也和你突出了青少年犯罪後的後續問題,迴歸家庭和社會都有可能發生更嚴重的事情。而且如果由個人和家庭負責今後的教育等,很可能不能長期堅持。這樣看來,官方的青少年罪犯管教機構,還是有存在的價值的。

既然法律上孩子不承擔責任,已形成事實,那麼孩子的後續管教問題勢必要保證妥善,既不能給他人再產生傷害,也要盡力挽留這個孩子。

先要對孩子的健康,做一個準確的判定,如果心理存在疾病,最好由官方進行持續疏導,健康後由他父親監護,按著實際情況安排是否能夠上學,或是從事勞動技能學習,並且由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監管,每週進行行為判定,經過長期的疏導管教,確定可以迴歸社會,再讓其回到社會中,要確保社會其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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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不能阻止不良行為,它只能使罪犯在犯罪時變得更加小心,更加巧妙地掩飾罪行,更有技巧而不被察覺。孩子遭受懲罰時,他會暗下決心以後要小心,而不是要誠實和負責。”
——海姆·吉諾特


家庭暴力對攻擊性行為的影響

少年期是個體智力開發、個性形成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不良習慣和心理、不當行為易於發生的時期。家庭是少年適應社會過渡的最重要主體,它決定了少年的社會地位、家庭的結構與狀況,對少年行為的形成起到關鍵性作用。


家庭暴力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少年直接作為被施暴的對象,導致少年的身體和心理健康受到嚴重傷害;
另一種情況是暴力針對的是家庭中的其他成員,雖沒有直接針對少年,但是少年目睹家庭暴力同樣會對給少年造成很大的傷害和負面影響。


少年的心理狀況很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響,在其成長過程中,外部不良信息是造成少年心理不健康的主要誘因。

家庭暴力使少年深受其害,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權,而且破壞了家庭團結和社會穩定,會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一些少年不僅直接捲入了家庭暴力事件中,而且還產生了高攻擊性的社會行為,容易走向犯罪道路。大量的研究發現,家庭暴力中的少年存在多方面的行為障礙,而高攻擊性是少年最突出的行為問題之一。


一方面家暴經歷和場景可能會損害少年的情緒控制和表達能力,他們常需要藉助攻擊這種極端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憤怒或者痛苦的內心感受。

另一方面高攻擊傾向可能是受虐少年習得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同時也是應對不良環境的一種防禦策略,受虐少年對周圍傷害性的刺激過分警覺,並能作出迅速的反應。

遭受或目睹家庭暴力的少年長期生活在恐怖、緊張的氣氛中,有此可能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從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變成危害社會穩定的犯罪者。



家庭暴力對少年人格特質的影響

早年時期經歷過或目睹過家庭暴力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少年的人格形成和發展,並對其以後的社會化過程產生深遠的影響。

如果子女成長在父母經常爭吵、打架的家庭氛圍中,子女可能對父母產生莫名的畏懼感和陌生感,從而使他們長期處於恐懼、無助、驚慌、焦慮、厭惡的精神狀態中。

早年期有過受虐經歷的個體的人格因素中環疑性、憂慮性、適應性和焦慮性水平均高,家庭中存在暴力現象不利於少年外向樂觀,開朗合群、情緒穩定等積極的個性特徵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少年消極個性特徵的形成。


經常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對孩子的身心健康有著嚴重的影響,少年早年生活的家庭成員之間如果不和睦,會導致子女產生心理上的焦慮和敵對情緒,子女因此逃避與家人接觸,進而逃避與他人接觸。

輕者影響孩子的情緒,使他們自卑、孤獨,影響其生活和學習,嚴重影響子女人格的正常發展,導致孩子們離家出走、荒廢學業,甚至還走上犯罪的道路。

大量的研究已經證明,早年期創傷性經歷尤其暴力經歷是人格障礙形成的潛在危險因索。
心理學家約翰遜採用縱向研究法對639名1-11歲少年進行了18年的跟蹤研究,發現其中81人受到過忽視或虐待;在控制年齡、父母受教育程度和精神障礙的影響後,少年期遭受虐待或受忽視者成年後人格障礙的發生率是米受虐待者的4倍。

有研究者採用不同的人格因素理論模型對有過少年期虐待經歷的個體進行研究,均發現少年人格特質的形成與其不幸的經歷相關。心理學家皮克爾認為有早年期創傷經歷者可能更容易形成各種類型的人格障礙。


  • 分裂型人格障礙

人格上表現為孤寂、神經質、不願意與現實接觸等。

少年如果自幼就被來自家庭和父母過高的壓力所籠罩,從小的生存環境就非常惡劣,心理長期處於恐懼和壓抑之中,嚴重影響個體成長,表現為意志力差、行為缺乏控制、易怒。

  • 爆發型人格障礙

當長期的恐懼和壓抑的情緒逐漸積累並達到一定臨界點時,很容易就會爆發出來,產生攻擊行為。

有些少年由於長期生活在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中,為了儘量少受懲罰,他們做事通常會追求完美,求全心切,過分約束自己,同時也會過度嚴格地要求別人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

  • 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這類少年缺乏正常的情感,缺乏罪惡感,往往在少年期就會養成許多不良的行為和習慣。還有些少年在與他人相處時,不能建立良好的信任關係,導致人際關係很差,懷疑心非常重,嫉妒心強,並過度地以自我為中心,不信任他人,總是認為別人做事另有動機,大多是為了利用自己或加害自己。

少年早年期家庭暴力對男性少年成年後形成反社會性和分裂性人格障礙傾向有顯著的影響,而情感和性虐待對女性少年成年後形成反社會性和邊緣性人格障礙有顯著影響。



家庭暴力容易導致少年敵意歸因

美國犯罪學家哈斯克樂認為,家庭是決定一個少年是否成為犯罪者的重要因索,許多研究者發現,少年犯與父母的聯繫並不像正常少年那樣緊密。

對部分少年罪犯進行了調查,發現其家庭有緊張甚至衝突環境的佔89.3%,遠遠高於正常少年。大部分曾有過不成功的社會化經歷。

少年遭受家庭暴力不僅對少年的人格形成有一定的影響,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社會信息加工能力的正常發展。有研究表明,軀體虐待經歷影響少年的人際關係和信息加工,受虐少年的人際關係和信息加工能力存在缺陷。



家庭暴力往往使少年形成不正常的人際關係,遭遇家庭暴力的少年往往旱現出較嚴重的焦慮、抑鬱以及較低的社會適應能力。

他們因為缺乏安全感、憂慮以致無法與他人建立穩定的關係,導致人際關係的疏離,因此在處理社會信息時更可能形成敵意歸因傾向。

在假設挑釁的情景中家庭暴力環境中成長的少年敵意歸因傾向更明顯。受虐少年經常處在恐懼環境中,沒有形成安全的依戀模式致使其善意歸因的能力發展滯後,軀體虐待導致少年對敵意線索的選擇性注意顯著。



相對於正常少年,經受過家庭暴力的少年在心理方面所受的損害更大,人際關係淡漠,所以有過家庭暴力經歷的少年在社會信息加工的生成反應階段,更容易表現出攻擊和退縮反應。

不幸的經歷與環境刺激及交互作用等因素交織在一起,容易導致其越軌行為,他們更可能參與暴力行為甚至刑事犯罪,更有可能成為違法犯罪者。


家有暴力傾向的孩子,父母該如何教育呢?

1.得多瞭解孩子,在忙於生計的同時,請一定要抽出時間來多瞭解孩子,與孩子和他的老師多溝通,儘量對孩子在學校和家庭中的表現有一個全面把握。
2.在你“破口大罵”前,學會主動傾聽,問問孩子這麼做的原因是什麼,這樣也會釋放很多的負面情緒。
3.不要總是拿放大鏡去看待孩子的表現,一定要考慮孩子的成長狀況,修正對孩子的期望;不要總是對孩子說“不”,而是要給孩子選擇題,讓孩子自己做決定。

4.就是在極度憤怒的狀況下.最好暫時離開現場,或是轉移自己的注意力,待平靜下來以後,再和孩子好好談談。
當孩子暴力到家長已無法處理的地步時,應當及時去諮詢醫生或心理老師,以免錯過最佳治療時機,釀成本可避免的悲劇。


E/N/D


芝士父母


子不教父之過

歸根結底都是家庭教育沒好,導致一系列問題,孩子做法值得每個中國父母深思,為什麼會出現這樣情況。

打罵不管不問,是中國家庭教育孩子的大多方式之一。早年溺愛,不讓其獨立培養,獨立完成和思考,導致越大越依賴父母,依賴朋友讓其不能在社會家庭獨立立足。

很多孩子問題發生之後,大多父母才會反思自己問題,但是在沒有發生問題前,基本不會考慮哪些即將發生問題。所以後悔是沒有藥吃。

要想教育好孩子問題,應該和孩子多溝通,多交流,多聽聽他們意見,鼓勵和贊同孩子的一些做法和行為。小孩模仿能力很強,父母怎麼做,他們也會學著做,所以父母優質前期教育相當重要。


一葉知秋JC


還是那句話,未成年不是你犯罪的保護傘,必須嚴懲,以儆效尤,並大力宣傳,看看以後還有幾個未成年弒母的。當然除非遭到虐待可以正當防衛的除外。這個案例因為他抽菸被母親抽了幾皮帶,確實這位母親的做法有點重,但不至於把她殺了吧,這叫防衛過當,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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