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相當於現在多少?

古語有云: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由此可見官員們貪腐情況有多麼嚴重。雖然歷朝歷代對貪汙腐敗都給予了嚴厲打擊,不過貪腐現象還是屢禁不止。特別是到了清朝,官員們的貪汙腐敗幾乎超過了以往任何一個朝代。清朝的官員們那麼貪,難道是因為錢不夠花嗎?我們先來看看清朝官員的工資有多少?

清朝最高等級的爵位是親王,根據清乾隆《大清會典則例》所示,親王歲俸銀一萬兩。排在親王之後的郡王歲俸銀五千兩,貝勒歲俸銀2500兩,貝子歲俸銀1300兩。文武官員每年俸銀:一品180兩,二品155兩,三品130兩,四品105兩,五品80兩,六品60兩,七品45兩,八品40兩,正九品33.1兩,從九品31.5兩。此外,京官還有和爵位品級相對應的俸米補貼。

清朝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如何?清朝一兩銀子都能買些什麼東西?

康熙到乾隆年間,每升最優質的大米價格在10多文錢(1兩銀子等於1000文)。根據《清會典》記載,當時的1升相當於現在的1.5斤,也就是說,一兩銀子在康熙到乾隆年間能買150斤最優質的大米。

清朝軍機處檔案的記載,光緒十五年,直隸省順天府、大名府、宣化府的糧價,以玉米、高粱、穀子三種糧食計算,平均每倉石計銀一兩四錢六分。”清朝時期一石相當於現在的156.45斤。換算下來,光緒年間的一兩銀子可以購買107斤左右的糧食。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相當於現在多少?

在清朝康熙到乾陵年間,一兩銀子大概相當於現在的450元。而到了光緒年間,相當於現在的320元。平均一下按400元來計算的話,作為封疆大吏的二品巡撫年薪才相當於現在的62000元。

是不是感覺清朝官員太窮了?不搞點貪汙腐敗幾乎就無法生存下去了?事實的情況並非如此。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相當於現在多少?


清朝時期,地方官員最主要的收入並非年俸,而是養廉銀。養廉銀的數額根據各地的經濟情況不同會有一定的差異。一般來說,通常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以臺灣巡撫劉銘傳為例,他的年薪為155兩,但養廉銀卻高達一萬兩。

京官沒有養廉銀,但他們卻掌握了地方官員的任免大權。地方官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就需要向京官行賄。於是就有了“冰敬”、“炭敬”等名義的行賄手段。不過,能享受到“冰敬”、“炭敬”的都是手握實權的中高層京官。下層京官因為沒有這些灰色收入,所以生活過得是相當的清苦,就盼望著有朝一日能外放實缺,這樣就可以大發橫財了。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相當於現在多少?

雖然地方官員有了養廉銀,不過清朝時期官員奢靡之風嚴重,加上要拿出不少錢來討好上級,這些銀子還是不夠花,於是就利用職權搞貪汙腐敗。

在當時做州、縣官的,每年少說都可以弄個一萬兩銀子,如果心黑善於搜刮的,收入更遠不止此。一任(三年)下來,無不家財萬貫。至於知府,除了本身的收入外,還要由所轄的各州、縣官“孝敬”,逢年過節免不了收“紅包”,自然所得也更多。“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就是指做知府的即便不親自搞貪汙腐敗,僅依照陋規收入,一任下來也可以有十萬兩銀子進賬,相當於四五千萬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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