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孩弒母被釋放,他是否該重返校園繼續接受教育?

一個憤怒的不良人


這幾天,大家都一直在關注於12月2日晚,發生在沅江市泗湖山鎮的一起命案,12歲的吳某用菜刀連砍親生母親20多刀,將其母親殺害在自家臥室。

令人震驚的是吳某殺害母親後,沒有一點慌張,也沒有逃跑,而且還換上乾淨的衣服,把砍死母親的菜刀扔到了魚塘後,帶著2歲的弟弟在家住了一晚,期間還用母親的手機,接電話,回微信,並以母親的名義給自己的班主任發了請假信息。

直到第二天中午,鄰居發現異常,叫其外公來打開門,才發現吳某母親死亡並報警,吳某在家中被捕。

事情的起因是:12月2日,吳某在家裡偷偷抽菸,被其被母親發現後,氣憤的母親用皮帶抽打吳某,結果吳某直接和母親動起了手,憤怒的他去廚房裡拿了菜刀,瘋狂的對著母親砍了20多刀,母親當場死亡。

事情發生以後,大眾輿論一邊倒的指向了這個僅十二歲的孩子,把吳某描述成了一個天生的惡魔,但我認為造成如此事件背後的原因其實是我們更加應該深思的。

當吳某被問到為什麼要砍殺母親時,他神情淡然的說:“我就是恨她”。那是什麼導致了吳某對親生母親產生的這種恨意呢?

原來吳某是一名留守兒童,父母一直都在外打工,並沒有怎麼管教過他。從小在爺爺奶奶家長大,兩年多前,母親懷上了二胎回家,此時吳某才搬去和母親同住。這樣的吳某從小就沒有像其他孩子一樣得到父母應有的關愛,教育。

作為留守兒童的吳某身上染上了一些不良的習慣,比如說抽菸、偷錢、打架、逃課......

這些問題被回家生二胎的母親發現以後也並沒有給予足夠的耐心和正確的引導,由於長時間分離,吳某的母親樣面對著身染惡習的孩子,她的管教方法也就是非打即罵了。這便導致了吳某對親生母親的不滿和他所謂的“恨”,最終造成了這場悲劇的發生。

當然這並不能成為吳某砍殺母親的理由,也不是在為吳某在做辯護,可不要忘記吳某他還只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

養不教,誰之過呢?

這就讓我們在毛骨悚然的同時不得不深思,當下這些留守家庭所面臨的通病。

父母為了掙錢養家,遠走他鄉,辛辛苦苦的打工。捨不得吃,捨不得穿,把每一分錢都拿回了家裡,這有錯嗎?是呀,不出去打工,怎麼養孩子呢?

可是,父母為了掙錢,為了養家,就缺失了孩子所有的成長過程,在孩子需要父母的時候父母不在身邊,在孩子需要引導的時候沒有及時的引導。在被告知孩子身上存在著大量的問題後,不是冷靜的分析問題,找到解決方法,而是震驚,生氣和委屈。

在所有的留守家庭中,家長有家長的無奈,孩子有孩子的苦楚。

一方面家長覺得對孩子有所虧欠,所以就用無限溺愛來彌補。另一方面他們又無法接受孩子變壞的事實,找不到補救辦法,只能靠打罵。

人之初,性本善。

孩子生下來本是一張白紙,那作為家長你生下了孩子,不求你在這張白紙上創作出如何完美的作品,但你有義務在這張白紙上創作出合格的作品吧!

生下孩子卻不參與孩子的成長,一再埋怨孩子不聽話,不懂事。請問,有沒有人教過他"善惡之辯,是非之分。"有沒有人告訴他如何懂事? 一個孩子都養不明白,還養二胎?這是何來的勇氣?

目前吳某已被釋放。《刑法》明確“收容教養”規定:“因不滿十六週歲免於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12月6日,吳兵要重返校園,引起其他家長恐慌和反對,生怕他“回到校園裡又犯事”。

有人說這是“放虎歸山”“放狼歸林”。這個連自己的親媽都敢殺的男孩,還怎麼會把別人放在眼裡?如果,他事事順心倒還好,萬一他又不滿意了,誰能保證他不會再起殺機?大家都覺得吳某就是一顆不定時的炸彈。

對於以上學校,學生家長以及社會大眾的擔心和質疑實屬情理之中,完全可以理解。

可對於吳某,這個十二歲的孩子,家人牴觸,學校牴觸,全社會牴觸。那這個孩子接下來的路該如何去走呢?他還有路可走嗎?全社會都拋棄他,這勢必就會將他從一個極端推向另一個極端,後果不可想象。

釋放的吳某,該何去何從,應該如何安置? 我希望社會大眾都能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吳某未成年,且只有十二歲,沒有達到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法律無法追究他的殺人罪行。這個是不爭的事實。

我想社會輿論也不要總是一味的指責,更應該以寬容的心態來對待這個犯下“滔天大罪”的孩子。

對於未成年的吳某,其父親就有撫養的他的義務,他也有享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所以吳某最好還是要由其父親來撫養,之前的學校也沒有拒絕其上學的權利。

事情已然如此,最受傷的還是吳某的家庭以及其本人。

各司職部門和社會大眾還是應當給予必要的處理和援助,妥善的處理吳某的生活和教育問題。著重加強其心理健康的建設,不要讓吳某心裡因此而種下仇恨社會的種子,有建術的心理醫生應伸出援助之手,多幫助吳某做一些心理治療。其家長老師也應積極參與對吳某的教育,引導,一味的迴避,推脫不適為解決問題的方法。

總之, 該盡義務的盡義務,該履責任履責任。

雖然吳某給自己的家庭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害,可必竟逝者已逝,其父親也不能逃避撫養吳某的義務。

雖然吳某給社會的公德良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不良影響,可誰也沒有剝奪他受教育的權利。

以上屬個人意見,希望此事態能儘快冷靜,得以更好的解決。


東方娛樂共享


看到慘案的發生,我感到震驚!

一個十二歲的孩子冷漠到可以殺了自己的母親,還沒有悔罪思想:我沒有殺別人,我殺的是我的媽媽呀!


看到慘案的處理結果,我又一次震驚了!

一個親手殺了自己媽媽的孩子,能讓他回家,誰還敢管教他,難不成要一顆定時炸彈💣繼續危害其他人嗎?下一個會不會是他的爸爸,爺爺,奶奶……想想就讓我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殺人的孩子說:學校總不能不讓我上學吧!

可是誰又能容忍一個殺了自己媽媽的小畜生與自己的孩子同桌共讀呢?值得商榷!一個未成年人犯罪,就要付出代價的!過分的寬容會助長他囂張跋扈的氣焰,稍有不順,他是不是還要舉起屠刀呢?誰敢保證?

一個教育出“殺人犯”的家庭,還能把“殺人犯”教育成“好人嗎”?

一個教育失敗的家庭,要繼續承擔教育“殺人犯”的重任,情何以堪呀!也許換一種管教方式會更好!


自由飛翔YouGuKe


他不應該回到普通學校而是應該去少管所之類的特殊學校接受懲戒和教育。

首先,我們講講為什麼他不應該再回到原來的學校上學。

1,站在其他家長的角度看,大家都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和12歲的弒母男孩待在一起。連自己的母親都敢殺,而且認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他的底線在哪裡?

2,站在學校老師的角度看,他們雖然口頭上不能拒絕12歲的吳某回來上學,但內心絕對是牴觸的。僅僅是因為不滿母親管教他就能持刀弒母,哪個老師還敢管這樣的學生?他不滿14週歲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細思極恐!

3,站在其他學生的角度看,他們也不會願意繼續和吳某待在一起學習。況且這種沒人敢管教的孩子又會給其他學生帶來怎樣的安全隱患尚且是個未知數。

4,站在教育吳某的角度看,他在殺害母親後曾認為殺的不是別人而是他媽媽,言下之意就是沒什麼大不了的,甚至想繼續回學校。如果真的讓他回學校,在吳某心裡恐怕還真會認為這不是什麼大事情。在他沒有真正認識到錯誤之前,不應該讓他迴歸普通學校。

但是,如果把吳某放任不管也是不合理的,應該將其送往少管所等特殊教育場所。

之前曾看到過一個特殊案例,犯罪嫌疑人韋某木的經歷令人深思。



最後我還是想說,應該適時下調入刑年齡了,有能力犯罪就應該有責任承擔其後果,對待某些性質惡劣的未成年人犯罪,必須要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這樣才能起到警示後來者的作用。


夜雨如書


我記得小時我家大人給我講了一個古代故事:

說的是古時候有個官員微服私訪時聽見有個老婆婆在叫:孫兒打奶奶嘍,孫兒打奶奶嘍,於是該官員扭頭一看只見一個老婦人抱著個四五歲的小男孩,那小男孩正用雙手使勁地打老婦人的臉,於是官員一聲大喝,那小男孩並不停手,於是官員叫隨行把小孩拉將下來,下來後小孩還要衝上去打他奶奶。於是官員問明原委原來小孩奶奶只是個小事沒有滿足他,那官員當時就亮明身份後現設公堂,打老人在古時應為極為仵孽的重罪,理當斬首,孩子奶奶一下慌了不停求情放過他孫子並說他不懂事才犯的錯,官員說懂不懂事不能由你說了算,於是叫人取來兩個碟子,裡面分別放上雞屎和黃糖(兩種顏色差不了很多)叫那小孩子吃,結果小孩選一下選中了黃糖。於是官員當即面露殺機,說道:連雞屎和糖都能分清還不懂事!後話我就不想說了,那是在人治時代發生的事。但深深印入我的腦海,讓我知道不該做的事永遠不能去做!

我說了這麼多話是啥意思?就是從小娃娃不要只關心他(她)吃好沒有和課本上的知識學好沒有,生活技能和對生命的敬畏一定要教他和讓他知道。越早越好!


狐狸糊塗太狼


一個12歲大的孩子,不好好讀書,卻愛上了打遊戲、吸菸,這是家長最不能容忍的地方,因為母親的懲罰,卻把母親用菜刀砍死,想想這是一個多麼瘋狂的孩子,如果不加以管教,長大了還不是一樣自我毀滅!

雖然,由於未達到法定年齡而被公安機關釋放,但不等於他就是無罪的。在他沒有悔過之前,重回學校是不可能的!任何學校也不可能接納一個“殺人犯”,而且其他學生家長也不會同意這樣一個“惡魔”呆在自己孩子身邊!

再來回顧一下案件的經過,2018年12月2日晚間9點多,湖南12歲男孩吳某吃完晚飯後在家抽菸,母親不讓抽,說上不聽,其母便用皮帶抽打了兒子,兒子一氣之下,拿起廚房的菜刀將親媽砍了20多刀,慘不忍睹,年僅34歲的母親含恨當場死亡。

殺死母親後,吳某顯得非常冷靜,並未有一絲害怕之意,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帶著2歲的弟弟,還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了假。

更令人氣憤的是,吳某殺死自己母親後,面對親人的質疑,他竟顯得若無其事,還說道,“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悅遊四方


雖然吳某殺害了自己的母親,但是他沒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受教育權利是每位中國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所以無論是從法律邏輯角度,吳某重新返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是沒問題的。

然而,現實是如果吳某重新返回學校接受教育,會造成何種影響呢?

首先,就吳某本人來講,他不一定會吸取“教訓”


現實情況是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他也沒有得到什麼“教訓”,既沒有被判處刑罰,也沒有被施以苛責,唯一的是來自公眾的指責,我想周邊人的指責根本打動不了吳某這顆冷漠的內心。

其次,就學校來講,如果學校接受吳某繼續讀書,那麼其他家長會怎麼辦?


我想不言自明,估計一大批家長要麼向學校抗議,要麼將孩子轉學,畢竟吳某對於“殺人”已經輕車熟路,誰敢保證某一天,吳某“獸性大發”,情緒激動之下要了自己孩子的性命。

最後,就其他孩子來講,會被會“跟風效仿”


吳某殺死了自己的母親,仍然可以繼續讀書,這絕對是一種很大的“諷刺”,會不會引起其他孩子的“跟風效仿”不得而知,但是至少在未來發生矛盾之時,尤其和自己家人發生矛盾後,吳某的事例會助長孩子內心熊熊燃燒的火焰。

所以,我不建議吳某繼續回學校讀書。

問題又來了,如果吳某不繼續回學校讀書,他得不到很好的教育,憤怒的種子加上無人管理,很可能會發展成為一名“社會渣滓”,想來很是可怕。

在如此矛盾的情況下,我又希望他回學校繼續讀書,但不是普通學校,而是專門針對此類孩子進行管教的特殊學校。


秘語相傳


看到這個案件想到之前看的美劇《犯罪心理》,其中有一集講的是一個10歲的哥哥殺死了自己7歲的弟弟,父母請來做警察的朋友尋求幫助,警察朋友幫忙把弟弟偽裝成另外兩起連環殺人案的受害人。父母和警察朋友出於對哥哥的保護,認定哥哥是誤殺了弟弟,覺得哥哥是可以挽救的不想一下失去兩個孩子,所以隱瞞下這件事。但是哥哥對殺死弟弟一事沒有表現出任何愧疚和補償的情緒,哥哥還是照常玩耍,照常吃零食,在父母面對記者錄尋人啟事時哥哥也表現得很不耐煩。事情的最後“好吃叔”小組查明瞭真相,找到了被警察朋友拋屍的弟弟,屍檢查明弟弟的喉嚨裡有哥哥塞進去的飛機模型零件。通過這樣一個細節,他們斷定哥哥有反社會型人格,對父母說當哥哥殺死弟弟的那一刻他們就失去了兩個孩子。

電視沒有後續,沒有講哥哥到底面臨怎樣的結果,但結合《犯罪心理》系列劇的軌跡,反社會型人格犯連環殺人案的比例明顯很高很高,不加以治療及長期的心理疏導是沒辦法治癒的。

放在這件事上雖然情況不盡相同,一個是現實一個是影視劇,但本質還是有類似的,12歲的少年殺害母親後沒有任何羞愧,還能帶著弟弟玩耍,自己冒充家長請假,而且兩件事的起因都不大,一個是不服母親管教,電視中是弟弟弄壞了哥哥的飛機模型。

現在的結果說的好聽是家長管教,說的難聽就是沒人管教,這個少年的家長有幾個是高知份子,有幾個是學習過問題少年教育、心理疏導的?返回學校遇到管教嚴厲的老師怎麼辦,遇到惹他生氣的學生怎麼辦,老師不管,學生不惹都是不可能期盼的事,不能因為一個問題學生讓身邊健康正常的學生老師受懲罰!難道真的要再用生命健康做代價嘛?


相忘於江湖84318165


該:是站在他父親的角度,不該: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

雖然是個孩子,但是他見親屬說的話是“我殺的是我媽,又不是別人”,聽聞此話毛骨悚然!散心病狂啊!

看過一個視頻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拿著刀要砍他奶奶,他爺爺拿著個大掃把跟他對峙。原因就是跟他奶奶要錢充遊戲卡,他奶奶不給,就要殺了他奶奶!

法律的過分偏向未成年,讓我們看著這樣的小惡魔慢慢長大,真的是細思極恐啊!

法院這樣判純屬是推卸責任,把不穩定因素推給了家長社會和學校!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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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掉線


這裡是任學堂任意,關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

當我今天收到這條新聞推送的時候,我整個人都震驚得手抖。我堅決不同意這樣一個殺人犯再回到校園。

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

新聞報道中的幾個細節讓人不寒而慄,無論是12歲這個年紀,還是母親身上的20多道傷口,又或是在殺死母親後冷靜的短信,帶著弟弟睡覺。我都覺得毛骨悚然

殺人犯就是殺人犯,與他年紀無關。別用年齡為他辯護,他殺人的時候也沒有因為自己年紀小缺少力氣。

13歲女孩因嫉妒同學美貌分屍的新聞餘熱未消(雖被證實是2012年的新聞),這位12歲男孩又因母親教育嚴格而怒起殺人。那是不是下一篇新聞就是,13歲男孩不服老師管教砍死校園師生?!

我真的不敢想象這個男孩迴歸校園將會帶來怎樣的後果。

好,我們假設一下,這位男孩回到校園,那這位男孩身邊的同學會怎麼看待他。他們是否會有意識地躲避他,孤立他?這個男孩是否會不能忍受這樣的感受,然後又因為生氣、控制不住自己,拿起砍刀砍向他的同窗。

好,我們再假設一下,假如這個男孩搬到了一個沒有人認識的地方。他如同尋常小孩兒一樣上學,但生活中必定存在摩擦,誰能保證這個男孩不會在暴怒的時候,想起殺害母親時的場景,用同樣的手段對待他看不爽的人?然後又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存在再次

逃脫

男孩學校的老師又該怎樣對待他?男孩的家人又要怎麼對待他?

再想,如果這個男孩在學校中吹噓自己的事情,那些青春朦朧的青少年得知“連殺人都沒關係”,其他人都被影響,又該怎麼辦?

誠然,我們需要給犯錯的人改正的機會。但在世界上有的錯誤是不能被原諒的,比如死亡

離世的人可沒有重生的機會,誰能給他們生的機會呢?

如果沒有想好這個男孩未來的教育計劃和監管制度,就貿然因為年紀小而把這個男孩重新送回學校,我是堅決不同意的。

這些頻發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也是給我們社會每一個人都帶來思考,關於這些未成年人犯罪者的未來究竟該如何引導和監控也是眾多法律專家和社會需要思考的事情。

只希望未來都可以越來越好吧。


任學堂


首先我要說的是這個男孩太可怕了。非常冷靜地兇殘地殺死自己的母親,處理現場,丟掉菜刀,還用母親的手機給班主任發請假信心。可見這個孩子非常清楚自己的行為。甚至可以說他是有蓄意謀殺的行為。甚至在被抓之後,指認現場的時候還帶著笑。接受盤問的時候認為自己沒什麼大不了的,殺得是自己的媽媽而已。冷血,無情,兇殘。

孩子又怎樣,犯了錯,就應該接受懲罰。難道一條人命就應該這樣消失嗎?他現在知道了,我殺了人,但是我未成年,誰也不能把我怎麼樣。回到社會上,會不會為所欲為,更加肆無忌憚呢?

回到學校,家長們當然擔心,因為他的兇殘,冷靜和可怕,沒有家長放心自己的孩子能和這樣的一個人在一起,完全沒有安全感。

他的親戚會收留他麼?不會,如此無情無義的人,連自己的媽媽都可以殺死,誰敢收留他。這個孩子只有一條路走,就是在社會上流浪,結果呢,後果大家可想而知。就是給社會留下了一顆毒瘤。

不要再用未成年來說這件事情,有動機,有預謀,難道還不應該好好管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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