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母男孩如果重返學校,你怎麼看?

娛樂木


首先,我們必須清楚且明白,這個孩子為什麼小小年紀就能幹出這等傷天害理的事兒來,事後還表現的如此淡然。很顯然,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就是因為孩子從小沒有得到來自父母的陪伴和愛,一直都是在祖輩的溺愛下,甚至在他因病住院時父母最多也只是打過幾個電話,並沒有陪在身邊,一定程度上缺乏安全感,再加以祖輩的溺愛,孩子從小缺乏管教,所導致的叛逆,在各種不利的影響之下,最終導致弒母慘案的發生,這個孩子心理已經變得極為扭曲。

而事後,由於法律程序的種種約束,他並沒有受到任何來自法律的嚴懲,甚至還說“沒有殺別人,只不過是殺自己的母親”,很顯然沒有悔改之意。但卻公然讓其繼續進入學校接受教育,其他孩子家長該如何去想?孩子與這樣的一個“特殊學生”在一個教室學習,家長們會放心嗎?對其他孩子的影響會好嗎?這無疑是放虎歸山,也是給學校安了一顆定時炸彈。既然這個犯罪者,連自己的親生母親都敢殺,那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誰來負責?再者說,讓其接受教育,請問,哪個老師敢來教育這樣的“特殊學生”呢?又有那個老師願意冒著生命危險來管教這個“特殊學生”呢?如果沒有了法律和社會的約束,就算將其放在學校,依然無濟於事,甚至還可能造成更為嚴重的後果,因為別人的安全完全取決於這名“特殊學生”的心情,這無疑是給羊群中放了一隻披著羊皮的狼,說不定那一天原形畢露,而那個時候恐怕為時已晚。

為了這個“特殊學生”的教育問題,而最終致更多學生的安全於不顧,這並不是什麼負責任的表現,而是某些人不作為的表現。如果將一個犯罪者的過錯因為年齡問題而敷衍了事。那以後法律還如何服眾?是不是會給人一種錯覺,年齡小就可以為所欲為,年齡小就可以視法律底線與不顧?如此一來,以後必然會有更多像這樣的事情發生。

學校的社會責任就是教育孩子遵紀守法,培養學生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讓孩子的思想道德得以提升。而如果將這樣一個特殊的“學生”放入當中,必然會互相影響,最終的結局是好是壞還都是未知數,對於學校的職責和理念而言無疑是背道而馳的。如果加入其他學生當中,要麼影響其他學生正確的人生道路,要麼被其他學生所孤立,無論如何,相當於害了他自己,對其心理必然會造成更為嚴重的傷害,導致更為嚴重的問題。這樣的“學生”更應該進行心理輔導,單獨分開來進行教育會更好。一來對於他自身而言,受到特別的關注反而會覺得得到了應有的照顧,內心深處會走向善。二來對於學校的老師和學生,以及學生的家長們都是一種很好的保護。



鳳凰涅槃宋晨聲


人之初性本善,雖然這孩子這次犯了無法饒恕的大罪,但畢竟還只是個十二歲的孩子!社會應該多一些寬容和接納。尤其是學校和他身邊的人!這孩子能把自己親媽殺了,除了爺爺奶奶嬌慣的結果,我覺得和他媽媽過於嚴格和錯誤的管教方法也是分不開的!其實現在小孩學習太累了。童年基本沒有幸福感和快樂的時光!很多這個年紀的孩子多少都點心理變態,經常歇斯底里,也有少數做出極端的行為!不是孩子一個人的錯。以上是我個人觀點,也許大家不認可,儘管拍磚!

但通過這件事,我們要看到更多的社會共性問題,去思考和認識更深層次的問題!只有搞清楚問題的根在哪裡,才能督促政府和整個社會去解決問題!

在過去的二十年裡,中國經濟快速增長,城市快速發展,但農村發展相對較慢,因此大多數年輕人都不種地了覺得種地累收入低,沒前途,農民身份還讓人看不起,於是離開家鄉進城打工,後來又在城裡戀愛,結婚,生子,但由於偏低的工資,高不可攀的房價和很多對農村戶口的限制,他們不得已只能把孩子送回老家交給爺爺媽媽外公外婆扶養教育!自己一年也就春節回家幾天,沒有辦法陪伴在孩子身邊給他應有的關愛與教育。因此造成了孩子平時被祖輩寵上天,脾氣大,學習成績沒人管,和父母感情淡薄!等孩子稍大一點年紀,有的乾脆輟學,還在社會上成了小混混,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這就是問題的根!這不是某一個家庭,某一個孩子的問題,這是普遍存在的社會問題!只不過這次的事件被媒體曝光了,且是12歲的小小年紀殺了自己親媽,讓人接受不了!但我敢說還有上萬起類似的悲劇也曾經在這片大地上陸續發生過,可能未來還會繼續上演著!既然這樣,我們又能怪孩子什麼呢?其實他們也是受害者,也是悲劇的產物。我們不願意再看到這種悲劇的發生,但我們每個人的沉默或冷漠,又會造就更多的悲劇!因為你也是社會的一份子!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嘗試去改變,去關愛別人,去關注這些社會問題,這樣的悲劇就會減少!

所以,雖然我也理解那些不願意讓這個孩子去學校復讀,不讓他接觸自己孩子的家長們,但同時我也希望你們能夠多一點寬容和接納!給這個孩子一次機會,畢竟他還小,他的人生還很長!等他真的懂事了,反省了,他內心的愧疚和痛苦足以懲罰他犯過的罪孽!他的一生已經給毀了!毀他的兇手既有他爺爺奶奶,有他媽媽,也有他自己,還有這個社會……


LeadBaby


這孩子真不該讓他回普通學校去。建議國家重開工讀學校把那些有這種犯了罪不夠判刑年齡的孩子用特殊的方法教育,這樣的孩子普通的九年義務教育已經不適合他了。

但遠水解不了近渴,現在沒有少管所嗎?得先管起來,最起碼讓他認識到自己有多殘忍,而不是三天就出來,可以上學,這殺人的代價也太小了吧?

這孩子的犯罪性質太惡劣了,那麼殘忍,那麼沉著,讓人心生寒氣。

這和什麼愛的缺失關係不大,全國有那麼多留守兒童,同樣心地善良 這個孩子是天生的惡魔,在世界的犯罪史上也有過這樣的少年犯。

不經教化就把這樣的高危分子放回社會是對他人生命的蔑視,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任。

國家是時候立法針對少年犯罪了,總這樣束手無策,如果孩子有樣學樣,那該多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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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母男孩目前不能重返校園。因為他在殺母的過程中,從心裡上。精神上,情緒上已經發生了劇烈的變化,他對價值觀的認識和倫理道德觀念的辨別都存在著嚴重的問題,也嚴重威脅者學校其他學生的人身安全,是十分危險的潛在的危險源。必須經過相當專業的心理疏導機構和精神治療機構,對其進行一定的矯治,待其情緒穩定,思想健康,情緒恢復正常的時候,才能重回校園。

一個混蛋的孩子的背後。必然有一個混蛋的家庭,有一雙混蛋的父母。小小孩子就殺人放火,並且殺掉了自己的母親,這就充分的證明,家庭的教育存在著嚴重的缺失。父母在對孩子的監管和教育過程中,存在著嚴重的失職和不到位,才導致了亂倫軾母的人間悲劇。

這個孩子如果回到學校要注意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高度關注他的情緒的變化,密切關注他的言行,防止其程序和精神的反彈,構成不必要的危害和麻煩;其次,是要對孩子給予更多的溫暖,關懷,關愛和鼓勵,讓他重回陽光,重回溫暖的社會的大家庭,使他精神和心裡的創傷及早得到痊癒,成為有健康體魄和健康精神的學生。還有適時,充分的對其開展家庭倫理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使孩子在健康,積極,平等,尊重的環境裡成長,重新迴歸社會,重新迴歸校園,重新迴歸健康的青少年成長的群體。


金牌高考志願填報專家


殺母少年,重返學校,無異於放虎歸山,為學校師生安全埋下巨大隱患。一個連母親都殺的如此風情雲淡的孩子,一個連這麼血腥場面都無所畏懼的孩子,他還怕啥?

剛還想應該送他去少管所,後來百度下,原來少管所只收14-到18歲的孩子,而這個12歲的孩子不用負任何的法律責任,殺母親就跟捏死了一隻螞蟻似的,沒有任何後果。這個孩子只能被無罪釋放。

我在想,無罪釋放到底是在保護他還是在損害社會。無罪釋放,會讓這個孩子覺得自己沒有錯,或者說自己殺人這個行為並不嚴重,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甚至會炫耀,我敢殺人,你敢嗎,我殺了人,也沒啥呀,殺了之後,我還是跟平常一樣,吃飯睡覺,上學校。當面臨這樣冷血的回答時,我們的內心是不是充滿了恐慌。

我在想沒有法律規定,我們就不能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嗎?就不能去少管所改進學習,認識錯誤,從返社會嗎?規定就是這麼死嗎。現在對他毫無制裁,就是讓他在不知悔改的情況下繼續危害公眾安全。這不是保護,而是在為社會安插定時炸彈。

如果接受管教了,他至少能認識錯誤,會有反省,有後悔自責和不安。這就能大大減少他在這個社會上的隱患。也能讓其他人心裡略略安心些。

所以,我不建議,直接讓他回家上學。改教之後,在根據他的情況,決定是否迴歸社會。


親親愛的99


雖以事實為依據,但還要以法律準繩。12歲的男孩弒母,在人們的眼中,用“罪大惡極”來形容也不為過。在事實面前,人們可以從各種視角,對其原因進行歸納、演繹、推理、分析,也可以對孩子的將來進行推理和想象,可法律給了他活下去的機會,沒有人擁有讓他憑空消失的權利。

孩子家裡人的功過是非儘可評說,可讓孩子繼續接受教育的願望,本身有什麼錯誤嗎?從另一個角度說,其他家長反對這個孩子繼續在學校上學有什麼不對的嗎?

理由大致都站得住腳,都不應過多的指責。事實上讓哪一方讓步,都不一定有好的結果,即便讓孩子換一個學校,也不見得能解決問題。

似乎缺了什麼東西,我們依據什麼來決定這個孩子,今後接受怎樣的教育?能否有一套權威的評估體系,以及執行體系應對這種情況呢?至少有了這個誰都不願看到的個例擺在那裡,相關部門應該對此有所作為。我們沒有理由坐視不管,也沒有理由任其自然或者自生自滅,更不能眼看著管理的空白和環節的缺失,而束手無策。

12歲的男孩,他還是未成型的人,只是他做了惡魔才幹得出來的惡事。常人無法接受他弒母的事實,但都能預感到這個孩子的將來,一定會缺少很多光明。

沒人敢奢望他由此能脫胎換骨,可至少要給他一條生路,防止他再成為惡魔。


田家大院田老大


家長們的反對,能理解。做為老師,我不支持這個孩子立即重返學校。一個殺母逆天理的孩子,需要必要的懲戒,需要心理干預,需要專項教育矯正。把問題理清,才是正事,把這樣的孩子隨便送到學校只為有人看管他,對他對其他孩子都不是好事。

目前,各級學校面臨升學考試壓力,一般學校沒有專門的心理專業老師,普通老師與家長也不會願意班裡接收這樣一個孩子,給其他孩子心理造成恐慌,安排誰與他同桌?誰坐他前後?站隊時離他多遠?家長老師同學們都會困擾。硬把他塞進班級體,他會被孤立與排斥,造成更大的心理負面。

對於這個孩子,首先是心理干預,心理輔導,家長親人要一同接受教育培訓,其次,才是考慮受學校教育問題。

從這個惡行少年,我想到了教育問題。教育是國之大事業。教育,不止學校教育,還有社會教育,家庭教育,論起來,教育的根在家庭,家庭教育對孩子影響深遠,如何教育孩子?怎樣的教育是正確有效的教育,很多已為人父母的人,疏於學習疏於思考。

對所有家長進行長期系統的培訓,非常必要。誰來組織培訓?培訓內容?是否有考核?是否該發證激勵?是否可將家長的培訓成績與孩子入學資格掛勾?請教育主管部門領導斟酌。


我形和我數


必須死刑立即執行……我國對這個太慣著了……望有關部門審批……還是自己親生的都這樣要是外人還不得分了屍……弒母不可能饒恕,上下5000年的歷史不能總這樣就廢除了……堅決抗議,死刑立即執行……


斬立決了你


養過狗的人,都知道,嘗過人血的狗必須被處死,這個沒有什麼可說的。殺過人的孩子也是一樣,他的野性已經被激活,這個封印已經被打開,把他放回學校會有兩個結果,第一,他會有已經開啟的本能去處置更多和他意見不和的人。第二,更多他的同學會嘗試解除這個封印,因為12歲殺人不違法這個事情已經是事實,可以複製。對於這個孩子,如果不能把他關起來,那麼就殺了他吧,他已經不屬於人類文明。


LAndyBonaparte


怎麼看?那就意謂著全國十二齡以下的兒童,都可以自由地殺死爹媽和任何人!然後逍遙過一生。

那就意謂著,他是凌架於全國法律和權力之上的一一一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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