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對部分公共場所開展控煙專項檢查 一商場違反規定被罰1000元

12月12日—14日,市區兩級衛生監督機構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賓館、酒店、商場超市等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和醫療機構等公共場所控煙專項監督檢查執法活動。檢查中,工作人員發現一些醫院、商場、酒店存在禁止吸菸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設置不規範等問題。


我市對部分公共場所開展控煙專項檢查 一商場違反規定被罰1000元

當日,西安市衛計委、西安市衛生監督所衛生監督人員,會同區縣衛生監督所,對雁塔區、碑林區5家單位控煙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其中:醫療機構2家,分別為西北婦女兒童醫院、陝西天倫不孕不育醫院;酒店2家,分別為富海明都酒店(環城南路)、漢庭酒店(興善寺東街);商場超市1家,為開元商場(東大街)。

本次檢查的重點是單位是否建立控制吸菸管理制度;是否在場所出入口及其他顯著位置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是否在禁止吸菸區域內設置與吸菸有關的售煙機、器具;是否對在禁止吸菸區域內的吸菸者進行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是否採取了進一步措施;是否有個人違法《辦法》,在禁止吸菸的區域吸菸等情況。

檢查中,西北婦女兒童醫院控煙管理工作做得較好,室外多處設有禁菸標識,並在院區設置小喇叭擴音器,反覆循環播放該醫院全面禁止吸菸的提示,醫院室內候診室、走廊、電梯內分別張貼了禁止吸菸的標識,醫院內有佩戴紅袖章“禁菸勸阻員”的保安、保潔和醫務人員四處巡查該醫院室外、室內區域是否有吸菸者。在檢查過程中,沒有發現有人在該院吸菸的現象。

隨後,檢查人員在對漢庭酒店(興善寺東街)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未建立控制吸菸管理制度,未在入口和其它顯著位置處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該單位違反了《西安市控制吸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辦法》第二十六條,執法人員當場給予該單位1000元的行政處罰。

開元商場(東大街)在檢查中存在未建立控制吸菸管理制度,未在入口和其它顯著位置處設置明顯的禁止吸菸標識和舉報投訴電話,在禁止吸菸的區域擺放有菸灰缸的問題。該單位違反了《西安市控制吸菸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辦法》第二十六條,執法人員給予該單位1000元的行政處罰。

在對陝西天倫不孕不育醫院和富海明都酒店(環城南路)檢查中發現這兩個單位禁止吸菸區內有菸頭和禁菸標識不規範的問題,檢查人員要求相關單位加強巡查,及時對吸菸者進行勸阻,並及時製作與張貼。

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下一步將加大控煙工作執法力度,持續組織開展控煙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對發現個人在禁菸區吸菸、單位控煙不力的行為,將嚴格按照《西安市控制吸菸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逐步促進社會風氣的轉變,為百姓創造空氣良好的生活環境。同時,市衛計委也歡迎市民通過撥打12345熱線,對發現場所控煙不力以及個人在禁止吸菸的區域吸菸行為進行投訴舉報,市衛計委將按照規定的職權範圍,對這些行為進行查處。

(西安晚報 記者 張黎娜為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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