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沒有證明感情破裂的新證據,只有第一次的判決書,可以判離婚嗎?

用戶452124421697


無論是在半年以後還是一年以後,第二次起訴離婚,再找不到感情破裂的新證據,這隻能證明起訴方已經是王八吃秤砣,鐵定了要離婚的決心。

法院依法一定也會立案受理,鑑於家庭是建立在互相包容,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平等行使權利的基礎上的。感情破裂到婚姻成了一句殭屍,夫妻生活在一起,變成了鍋裡的冷飯,永遠捏合不到一起。法院才會判決離婚。

如果堅持離婚的一方是為了達到某種目的,千方百計的要捨棄對方,讓對方陷入人為的痛苦之中。遭到對方的拒絕,不同意離婚的話。只要對方能在法庭上拿出確鑿的證據,作為不離婚的理由,法官就會採信,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依然會維持不准許離婚的判決。

婚姻不是兒戲,是要講遊戲規則的,超出了規則範圍內的事,千萬不要堅持一條道走到黑。家庭是擔當,是責任。沒有擔當,不負責任,背叛愛的誓言,其實,也是對自己一生的不尊重和不負責任。有很多人走錯了這一步。未來都會受到良心上的譴責,迷迷茫茫,渾渾噩噩的後悔餘生。


老蔣閒言


6個月以後再起訴,可能性很大。因為兩次起訴離婚,已經表明了你堅決離婚的態度。這種情況下,法院也沒必要維持這種婚姻的穩定。

但是,要注意,法律上從來沒有規定過,你兩次起訴離婚,法院就一定要判決離婚。法律上判決離婚的條件只有一個,即夫妻感情確實破裂。

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條件有以下幾個,一是夫妻一方有吸毒賭博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惡習,二是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三是夫妻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等。

所以,如果真的非離不可,除了草率的再次起訴離婚在,自己還是要考慮一下能不能湊夠上面的那幾個條件。


我是真的手工作坊


一般情況下會判離的。第一次離不了第二次還起訴,說明離婚的意念堅定,也說明婚姻己走入死衚衕沒有辦法再挽回,名義上的婚姻實質上己名存實亡。


君154177930


沒有新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一般不會判離,二審不是必須判離的,以前會,現在一般不會。


昨夜有風36386966


半年訴兩次離婚 本來就是婚姻感情破裂的證據


無藥可救156111328


妻子稱感情破裂,二次起訴,必須判離婚,年齡對女人是致命的傷害,沒有錢,什麼都沒有,帶女兒,不工作自己的溫飽是問題,更是給不了孩子應有的責任


菲285304476


如果法院第二次受理了,說明可以判決離婚的!不然就不會受理的!


W啄木鳥M


是否判決離離婚,以夫妻感情破裂為準。


律師楊蓓


基本上即使沒有證據,第二次起訴,判離的概率也是比較大的。


情商不高還做律師


以夫妻感情破裂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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