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弒母的小男孩被釋放了,家屬想讓他上學學校其他家長卻不同意讓他去學校。你怎麼看?

可抒可見


這可能會形成一個極其糟糕的惡性循環。

當這名弒母的男孩重返校園,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必然都對其有所厭惡、忌憚和恐懼,而他極有可能被幾乎所有人所孤立。

而當大家都對他保持孤立,則有可能在潛移默化中更加助長他性格中乖張、暴戾、殘忍的那一部分,這就致使他更加不可能正常融入班集體之中。

而這個惡性循環背後的危險有目共睹:

他能殘忍弒母,那麼等到他再次陷入癲狂之際,學校裡的老師和孩子會不會是他下一個動手的對象?

按照法律,弒母者重返校園,於法或許合理,但是於情於實際情況,實在是不太合理。

但如果法律的判決無法更改,我們能做的只能是儘可能減弱乃至消除可能出現的危機。

專業心理機構應儘快對弒母男孩和他的同學們予以心理干預,儘可能預防和杜絕可能出現的心理危機和衝突紛爭。

這是為了弒母男孩著想,更是為了整個班級和整個學校的安全著想,可由不得半點的拖延和忽視啊。


吳清緣老師


肯定不同意呀!在這個小孩沒有教育好之前是不能送到學校的,並不是不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而是他根本都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真是太可怕了!

12月11日,備受社會關注的弒母案終於有了結果,益陽市公安局、益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小孩未達到法定年齡,吳某目前已經被警方釋放。為了小孩的成長,教育部門希望吳某家屬將他轉校,心理專家建議進行心理疏導。

再來回顧一下案件的經過,2018年12月2日晚間9點多,湖南12歲男孩吳某吃完晚飯後在家抽菸,母親不讓抽,說上不聽,其母便用皮帶抽打了兒子,兒子一氣之下,拿起廚房的菜刀將親媽砍了20多刀,慘不忍睹,年僅34歲的母親含恨當場死亡。

殺死母親後,吳某顯得非常冷靜,並未有一絲害怕之意,像什麼都沒有發生一樣,帶著2歲的弟弟,還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了假。

這小孩絕對是家庭教育的失敗,從小被溺愛慣了,必須讓其發自本心的悔過,不然,任何學校都不可能接納他的!





悅遊四方


我寧可退校換校調動辭職也不跟此孩在一個空間下待著,法律太畸形了,這樣也能放回社會?!?!


嘟嘟245650679


12歲殺了人,還能輕鬆的說,我殺的是我媽。這明顯是覺得自己沒有錯,孩子爺爺也說自從車禍後,脾氣暴躁,有暴力傾向。估計腦神經除了問題,出現易激惹的狀態。所以家人不讓去學校是有原因的



一:這樣一個定時炸彈誰敢讓孩子跟他在一起,萬一哪天不高興了,這後果誰負的起?哪個孩子不是自家寶貝。

二:假設他進校上學了,同學交流問什麼?問他怎麼殺媽媽的嗎?其它孩子能學到什麼?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三:哪個老師敢教他?哪個學校敢收他?我覺得他爸敢把他領回家應該都提心吊膽的。

四:為什麼這麼殘酷的人,輕鬆回家,只要家長教育??好像不過是跟人吵駕一樣?哪天爸爸教育幾句,又來一次怎麼辦?少管所不能用嗎?


郭郭親子


這個孩子已經沒有未來了,家人,學校乃至整個社會都會排斥他,他也會越來越仇視社會,後果可想而知


若水卿馨


他能殺母親,一言不合,他殺老師,殺同學怎麼辦??? 這畜生已經知道殺人後還可以上學


奇瑞DD


如果我是孩子的家長,我也反對這樣的孩子入學,就衝那個男孩那句“我殺的是我媽媽,又不是別人”就可以看出這個孩子並沒有認識到錯誤,在殺了自己的媽媽後,還能淡定的帶著2歲的弟弟睡覺、玩耍,並隱瞞親人媽媽被他殺了的事實,以及事後去指認現場那種玩世不恭的態度,這都說明這個孩子的品質有很大問題,不是在公安局呆上幾天就能改造好的。

沒錯,他是未到法律規定的需要付刑事責任的年齡,可這不同於偷雞摸狗,這是殺人啊!而且殺的是自己的媽媽,哪個家長敢讓自己的孩子與他同班,同一個學校,說不定哪一天他又犯事了,別人需要付出的是慘痛的代價,孩子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就是命根子,擔心、反對我覺得是正常的。

我們總說要保護未成年人,但是保護未成年人也得分清是什麼樣的人吧?保護這樣的未成年人就有可能將其他未成年人陷入危險之中啊!希望國家能夠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於這種犯了重罪的未成年人,也應該給予刑罰,這才是真正的保護未成年人。


沛澤媽讀心理


反正我是不會讓我孩子和一殺人犯有任何接觸的。那些聖母誰便你們怎麼罵,要是真的好心就接回去自己養著,不然閉嘴,別瞎嗶嗶。


椰子123223994858493


為什麼不進少年監獄?我怕哪天他會殺了他的弟弟!


一個買罩的微笑


孩子心智不成熟。希望社會能夠給他一次成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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