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歡而又得不到的人,你會死纏爛打還是瀟灑地走掉?

你拽照樣被姐甩


感情需要雙方情投意合,如果一方沒這個意思,那就不要挑明這件事,壓死嘍,安靜的待在ta身邊,以最普通朋友的身份。不要有一絲妄想,也不要去過分關心ta的私生活,無論ta過的好壞,如果ta找你訴說,那就安靜的聽著,不要覺著對方找你,你就有希望了,ta只是覺著需要找一個人訴說而已。

等到你對ta的感情冷卻了,沒有那麼濃烈了,再悄然離開,去找尋自己的緣分。

死纏爛打和瀟灑轉身都是下下策。

人嘛,還是需要留點自尊給自己的,如果對方明確表示不合適,死纏爛打會顯得我們很沒有檔次。換種方式,愛情不在,友情在嘛!

既然喜歡,那麼你能多瀟灑的轉身離開呢,還是那句話,換種方式,愛情不在友情在,最不濟做那種見面握手點頭的熟人也好過陌生人😂😂😂

對不對哈


寧寧吶寧寧


這個問題回答起很有難度,但我還是要把自己的觀點說出來,供你參考。

首先要說的是如果一個自已喜歡的人,肯定每個都想得到,誰人不想有個可心的人?但這個人又得不到,不管什麼原因,得不到是定局。這時,如果是我,會選擇放手。

其次談一下放手與死纏爛打的兩方面的情況,得不到放手,大家都好,留份美好在心中。如果死纏爛打,有可能最後沒得到,反而弄個傷痕累累,嚴重的還會出現家破人亡的悲慘後果。

愛,要學會放手,更要學會愛護你心中愛的人,愛是奉獻,不要只想索取。那份情,那份愛,藏在心裡,一直到老比死纏難弄得家破人亡要好得多。你說對嗎?


清水江何光賢


我會躲在牆角,

保護她,

如果有人照顧她,

保護她,

我變靜靜的離開

就當她,不會知道我保護她過。

想念過她,在乎過她

也為她為他著想過的,

只是緣分是,冥冥中註定的

不愛你的人你感動她有個屁用,

還不如讓她,去尋找她所謂的真愛

,,,

,,。

還好我喜歡的她,是愛我的,

多愛我,我不知道,

也不需要,知道,

我只做好我自己

沒有權利管她,

但她有權利管我,

我愛她,

願意交出我全部的,兵權

不管我是將軍,還是,士兵,

只要她說,衝,

不就不能退,


SSD匆匆那年


笑著說再見,

背身淚滿面,

不是不愛了,

只是想開了。

世間多少事,

是你看不到,想不到,得不到



拾荒人言午許


如果他不愛你,那就走吧。但是如果有希望的話可以追追。有的真的追上了,還不少呢


金運來食品超市


必須走掉,就算再不捨,時間會沖淡一切的,該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忘掉!


藍天金服


得不到的東西是最好的


仇恨在心中1


我會瀟灑走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