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紅顏秀影的老朋友應該知道,之前有給大家推薦過一部電影,
名字叫做《我是殺人犯》,那是一部波蘭片。
而今天,紅顏秀影想要給大家推薦的這部片子,也是叫做《我是殺人犯》,
確切地說,是叫《第22年的告白:我是殺人犯》。
雖然兩者名字有些相同,但是內容卻不同,
它雖然是一部日本片,但是卻改編自
韓國版的《我是殺人犯》!最近有消息稱,這部影片要引進中國了,將於明年一月開始上映,
目前豆瓣獲得了7.2分,爛番茄的爆米花指數達到了100%,
去年,《我是殺人犯》在日本上映時,它可謂是口碑爆炸,取得了連續三週穩居票房榜首的佳績。
這部電影也被稱作《殺人回憶》的後續,
《殺人回憶》是改編自一個因超過訴訟期未能抓到真兇的連環殺人案,
而《我是殺人犯》則借鑑了日本食人魔寫殺人自傳,搖身一變成為公眾偶像的故事。
影片的開頭是一則“地震”新聞,
隨後,出現了一個詭異的錄像,關於1995年在東京發生的五起連環殺人案,
殺人兇手一身黑衣,完美地掩蓋了自身的真實樣貌,
一個又一個生命,葬送在了他的手上,但是他很囂張,也很張狂,留下了目睹親朋好友被殺害的倖存者。
每一起案件,兇手的作案手法都相同,
把人勒死,讓熟悉的人目睹,給目擊者留個活口,
面對罪犯這赤裸裸的挑釁,警方卻一直無能為力。
唯一一個有幸抓捕犯罪分子的警察名叫牧村(伊藤英明飾演),
但他竟被犯罪份子劃傷,眼睜睜看著他逃之夭夭,順便還給了他一個報復的機會:
燒死自己的同事,殺死自己的妹妹,
牧村和其他警察,在接下來的數十年間,一直沒能找到任何蛛絲馬跡,處於束手無策的被動狀態。
時間不會因為個人或者事件而稍加停留,轉眼間,2010年來到了,
這時的日本修改了法律,取消了死刑案件時效性,
這就意味著,在1995年4月27日晚12:00之前所發生的案件,已經過了追訴期。
而這起連環殺人案,兇手最後一次犯案的時間,剛好是在
此節點之前,也就是說,哪怕抓到了兇手,也沒能在法律的制裁下,將其定罪!
看到這兒,很多人都會有一個疑問:
這部片子到底想要講什麼?是一個警察鍥而不捨地追查真相,最後報復兇手麼?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出乎了觀眾的預料~
距離案發時間22年之久時,一個自稱是連環殺人案真兇(藤原龍也)主動站了出來。
他寫了一本書,詳細地介紹了殺人的全過程,
不僅明目張膽地舉辦書籍籤售會,而且還大張旗鼓地接受電視臺採訪,
一時間,整個日本都沸騰了,所有人都在議論紛紛,各大媒體爭相報道,
在媒體和網絡的推波助瀾下,他竟然出名了!
沒有多少人,義憤填膺地站出來,指責他所犯下的不可饒恕之過,
反倒是有很多人,抑制不住好奇心,購買了他所寫的書,
更有甚者,因為他長得好看,又一直沒被警察抓到,反而高聲誇讚他,
長得帥,有個性,很迷人。有理智的小夥伴可能要問了:這也能行?沒錯,還真的能行!
這個人打著殺人犯的旗號,披著偽善的外衣,長著一張不錯的臉,書籍大賣,一時間成了很多人的偶像。
這讓紅顏秀想起了不久前“蔣勁夫”事件,
事情剛被曝光時,很多人都表示不相信,覺得怎麼可能呢?這麼陽光帥氣的外表,怎麼看也不像是會家暴的人,
但是,事情很快迎來了反轉,之前覺得蔣勁夫被誣陷的人,紛紛被蔣勁夫打了臉,
因為他親自發布微博回應,承認自己家暴女友之事。
戀人之間,不論怎樣,動手打人都不是善舉,
可是,廣大網友的評論竟然出奇地一邊倒,對蔣勁夫表示支持,
更有的網友發出了這樣的評論:這應該是娛樂圈最man的愛豆了吧,第一個承認家暴的男人,感覺好圈粉~
一眾支持者的言論,不斷刷新著大眾的三觀。
戲裡戲外,皆是如此,
這是一個看似奇怪卻一點也不奇怪的現象,也是一個看似荒誕卻一點也不荒誕的寫實.....
媒體從一定程度上來說,肩負著社會價值觀傳播的責任,
然而在兇手去醫院給受害人家屬請罪時,他們維護的是罪犯的尊嚴,死者家屬情緒失控時揮出的一巴掌,卻遭到了輿論的譴責。
從頭到尾,有的人熟視無睹,有的人看個熱鬧,有的人對錯不分,
對此憤怒不已的,只有警察和受害者家屬,
在兇手的簽名售書會上,曾經的受害人之子前來槍殺,被聞訊而來的牧村救下,另一個受害人女兒的刺殺,也被牧村擋下。
這讓人不禁產生疑問,牧村作為一名受害者家屬,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難道不應該是最想要手刃仇敵的那個麼?還是說,此時的他,作為一名警察,正在履行警察的義務?
這部懸疑片,最大的出彩之處,就是一環一環套一環的不斷反轉。
尤其是日版,比原作韓版多加了兩環反轉,
對真兇的作案動機,也有更加細緻地挖掘!
前半部分,對於殺人犯搖身一變成為偶像這一現象,進行了淋漓盡致地嘲諷,
通過邪惡偶像的崛起,揭露出人性中最微妙的部分!
說來也奇怪,罪犯出書這種現象,還真的不是少數,
1997年謀害了5個小學生的14歲男孩,出版了一本詳細描寫自己殺人過程的《絕歌》,賺了兩百多萬;
2004年福岡縣連環殺人棄屍案的兇手,寫下了一本《我們一家都是死刑犯》的手記,大賺了一筆;
2007年殘害英國女教師的日本青年,被抓捕後寫下了《被捕前空白的2年零7個月》,也賣出了不少。
若說罪犯識字出書不奇怪,有人好奇會去買也不奇怪,
但真正奇怪的是,會有人因為罪犯的高顏值,而迷戀上惡行累累的他,
還記得前幾年在網上掀起一波狂潮的“最性感罪犯”,藍色的眼睛,俊朗的面龐,完美地掩蓋了他曾經與黑幫勾結,犯下搶劫和人身傷害罪的惡行。
沒有人在意他的過去,甚至覺得這樣帥的人不應該呆在監獄裡,於是,有人在網絡上眾籌了一筆錢,將他保釋出來。
印象中,進過監獄的人,出來之後,很難討生活,但長了一張好看的臉則完全不同,
他出獄之後,被經紀公司簽約,搖身一變成了魅力大展的模特,
因為自帶話題度和流量屬性,甚至不需要經過層層考驗和艱苦訓練,既能輕鬆走上臺,又能接受閃光燈的照耀和萬眾的矚目。
因為長得好看,犯下過錯,就不需要贖罪?
未加反省,就值得輕易原諒?
連一點代價也沒付出,就能夠被推上人生巔峰?
真想問一句,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
告訴紅顏秀影,你會因為一個人長得好看,就忽略他所犯下的惡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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