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治劉老師
這孩子都“社會我大哥了”!正常情況下,老師不會管,學生也不敢與他相處了!
試想一下,如果你是其他學生的家長,你敢把你家的孩子跟“殺人犯”放一起麼?
試想一下,如果你是學生的老師,你會管一個這樣的學生麼?
試想一下,這孩子的學校還敢繼續收他麼?對來年的生源肯定會造成影響的。
試想一下,這孩子的父親還會讓他去學校麼?
如果收了這孩子,家長會去找學校的,學校領導也會去找上級領導的。
我曾經遇到過類似的學生,學生不繳手機,我們收了她手機,結果學生就敢跑去跳樓,幸虧,被同學拉著了,現在,我都不敢管了,孩子要跳樓了怎麼辦?
一句話說能說完
這樣的人,雖然因年齡未判死刑,但除了不能處死之外,有些權利已經沒有了,譬如上學,他沒有資格享受這項義務。
交給親屬看管著,14歲之後,稍微放鬆,成年以後,遠走他鄉,自謀生路吧。
等他懂事之後,估計自己都放不過自己。
用戶2973843249371
不能所有的錯都能被原諒好嗎?孩子也不例外
設計師尹媛媛
我要是孩子家長,找關係轉班,轉校,我要是老師要求換班,或者停薪休假,惡魔👿誰敢惹
大學城與
沒錯,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免除刑事責任。問題是這個只有12歲的小男孩盡能如此殘忍的把自己的媽媽殺害,這讓誰聽著都會不可思議,不寒而慄…
據悉,學校沒有哪個老師願去,敢去,管教這個孩子……真的,想想都可怕!
user5957811209379
這種孩子就是魔鬼。長大了,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