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上班途中突發腦出血,住院七天死亡,單位應該給賠償嗎?該怎麼辦?

海闊天空147085726


一、按照工傷認定標準,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可以認定工傷,你老公現在情況是既不在上班時間,也不在工作崗位,而且死亡時間距離發生疾病超過了48小時,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可能很多朋友會認為上班途中應該屬於工傷,其實這是有條件限制的,按照工傷認定標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二、由於你老公還沒退休,那麼你應該在喪事辦理完成後,持死亡親屬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死亡證明到你老公單位,由他們單位代為領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喪葬費、一次性撫卹金。

(一)領取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大家都知道我們每年繳納的養老保險由兩部分構成,即單位承擔的20%和個人繳納的8%,而單位繳納的20%直接進入了社會統籌部分,自己繳納的8%則進入了我們自己的個人賬戶。如果繳納人不幸去世,單位繳納的部分將與自己徹底沒有了關係,而自己繳納存入賬戶中的餘額則是由親屬繼承領取。

(二)領取喪葬費。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養老保險繳納人不幸去世,家屬可以領取喪葬費,喪葬費一般為4000元。

(三)領取一次性撫卹金。以死亡前最後一個月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繳費年限分檔發放:繳費年限滿10年的,一次性全額髮放,為20個月;滿9年不滿10年的,按90%發放;滿8年不滿9年的,按80%發放;滿7年不滿8年的,按70%發放;滿6年不滿7年的,按60%發放;滿5年不滿6年的,按50%發放;滿4年不滿5年的,按40%發放;不滿4年的,按30%發放。

喪葬費和一次性撫卹金,各省保準可能稍微變化。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塞上陝北人


題目描述情況是,一名職工上班途中突發腦溢血,住院七天後死亡。

我國工傷保險賠償規定,職工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送醫搶救後48小時之內死亡的,可以認定為工傷。本題目患病職工住院七天後死亡,不符合工傷保險賠償規定情形,社會保險機構或者職工所在單位不會按工傷保險賠償。

某醫院曾發生一起引人注目的事情,一名職工在工作崗位突發疾病送醫搶救,主治醫生認為無搶救價值,患者家屬要求放棄搶救,單位要求繼續搶救並承擔搶救費用。家屬趁單位人員不在,簽字要求醫生放棄搶救,醫生徹底放棄搶救。職工家屬向社會保險機構申請工傷認定,單位認為職工死亡是由於家屬放棄治療造成,社會保險機構依法認定職工死亡屬於工傷。由於單位沒有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60多萬元工傷保險賠償都由單位承擔。

親情與金錢糾纏不清時,家人應當清醒的作出決定,無意義的搶救會不讓自己後悔不迭。


429方寸世界


大實話: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這種屬於自身疾病死亡,不屬於工傷,單位也不應該賠償。

對於工傷賠償的事情可以說是我們很多人都關心的話題了,不過,對於什麼算是工傷,工傷認定標準該怎麼理解,大多數人估計都不是很清楚。所以,今天咱們就來結合一個具體的故事來說一下關於工傷的事情。

故事說的是老張在一家公司上班,前一段時間老張在早上上班的途中突發腦溢血,然後被送到醫院搶救,但是,很遺憾,在老張住院的第七天,老張還是不幸去世。然後,老張的家屬就要求單位對老張的死賠償30萬元,但是,單位稱老張這不算是工傷,表示只願意賠償5萬元的精神補貼,於是,雙方就賠償事宜展開爭執。

首先,咱們先就老張的事說一下,如果根據相關規定來說,老張這還真不算是工傷,因為工傷的認定標準是很明確的,主要包含兩條。比如說,員工在上下班的途中或者工作時間突發意外受傷,諸如車禍,自然災害等,則屬於工傷。不過,這裡要注意一點那就是,意外的發生不能是本人的主要責任造成的意外,比如說你以為闖紅燈和一輛正常行駛的汽車相撞死亡,那就不算是工傷了。這其實很好理解,就好比說你在上班的途中跳樓了,然後也讓單位賠錢給你吧。顯然,這就是對企業的不公平了,畢竟,工傷認定是涉及到企業和個人雙方利益的事情。

然後就是生病這種情況,對於生病工傷的認定其實更加苛刻,一般來說,如果在工作崗位上或者工作時間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48小時後無效死亡,那麼也算是工傷。而在這件事中,老張的情況顯然不是工傷,一方面來說,老張發病是在上班途中,而不是工作崗位上或者工作時間,另一方面來說,老張還是在住院7天后死亡的,這兩點都不符合工傷的認定標準。

可能有人感覺這對於員工來說太苛刻了,畢竟確實也會有因為加班太累,然後導致下班途中猝死的。也會有一些因為搶救時間過長而超過48小時的也不能算工傷了。確實,有時候也會發生這種極端的事情,但是,我們要明白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法律必須去平衡企業和員工雙方的利益。

咱們說現實一點,現實中會有多少情況是在突發疾病後搶救了兩天還沒有搶救過來的,說哦難聽一點,要是頻繁地遇到搶救了兩三天最後還是死了,估計搶救室的大夫就瘋了。一般來說,要是猝死的話是很快的,48小時都算是長的了,所以,這個規定並沒有什麼不合適。而在這件事中,單位表示願意給10萬元的人道賠償,也算是說得過去了。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工傷條例認定在單位發病48小時死亡的才算工傷,這一條不人道!我認為只要是在工作期間有病,沒有搶救過來的,都應該認定為工傷!不能為了認定工傷超過48小時就放棄吧?但條例就這麼規定的!太不盡情理了!現在你們只有先和單位溝通,然後做好醫院的工作,說白了,就是上報的時候不能超過48小時。


用戶44385951734


我看你們的腦殼都他媽的有病,,總想額人,,上班的路上出的事故算工傷,過了48小時死亡的不算工傷,,想額人別救,,讓他死,,


匠心獨技


在上下班途中應該是工傷,因為每個人都要走路去上班和下班,在途徑出事情應該是工傷,因為出門去上班了平平安回到了家算是下班了,出了上下班就不能算工傷了


快樂人生善待自己珍惜


這個應該屬於工傷,工傷有一套嚴格的鑑定方法,你只要按照標準找用人單位就行了。


五叄拾伍


自己若不太懂辦理程序,儘快花點錢找律師事務所代為辦理。


Tungor丶鄧先森


能賴多少,是多少。


海權歸來


好像規定是在崗位上幹活時受傷,不管多久都算工傷,如果是在上班期間發病的話就有時間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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